特种行业管理档案物流寄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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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管理档案

特种行业管理档案

特种行业管理档案特种行业,指的是那些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因其经营内容或经营方式具有特殊性,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可能对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行业。

常见的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开锁业等等。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至关重要,而特种行业管理档案则是这一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种行业管理档案是对特种行业经营活动及相关信息的系统记录和整理。

它犹如一个“信息库”,涵盖了特种行业从设立、经营到监管的各个环节的详细资料。

这些档案不仅为管理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也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首先,特种行业管理档案包含了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

比如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这些基础信息是对特种行业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一旦发生问题,能够迅速与相关责任人取得联系。

其次,特种行业管理档案中还会有关于经营场所的详细描述。

包括场所的面积、布局、设施设备等情况。

以旅馆业为例,档案中会记录房间的数量、类型,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等。

对于典当业,会记录典当行的营业柜台设置、保管库房的安保措施等。

再者,特种行业的从业人员信息也是档案中的重要内容。

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从业资格等。

了解从业人员的背景和资质,有助于确保特种行业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同时也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溯。

特种行业的经营许可和审批相关资料也是档案的关键部分。

这包括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批结果等。

例如,公章刻制企业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许可证明,开锁业从业者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这些许可和审批资料的存档,能够保证特种行业的经营活动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

此外,特种行业管理档案还会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

管理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特种行业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防安全、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等。

寄递行业资料管理办法最新

寄递行业资料管理办法最新

寄递行业资料管理办法最新寄递行业资料管理办法最新1. 引言寄递行业作为快递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物流服务。

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寄递行业面临着海量的资料管理挑战。

为了保障资料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相关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资料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寄递行业资料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和规定。

2. 资料管理要求2.1. 资料分类根据寄递行业的特点和需求,资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客户资料:包括寄件人和收件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快递运单:记录每一件快递的基本信息,如快递单号、寄件人、收件人、物品描述等。

营业数据: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财务信息。

业务协议:与业务相关的合同和协议文件。

内部文件: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内部流程等。

2.2. 资料存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寄递行业的资料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资料应以电子形式存储,并进行分类和归档管理。

资料存储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资料应备份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资料存储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正常运行。

2.3. 资料使用和管理权限为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寄递行业要求资料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不同级别的员工应有不同的资料访问权限,以保障信息的安全。

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核和更新权限,确保权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资料使用者应按规定使用资料,不得私自泄露或篡改资料。

3. 资料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寄递行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和高效,制定了以下资料管理流程:3.1. 资料采集和录入寄递行业应采用统一的资料录入系统,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快递员在收寄快件时,应将客户资料和快递运单信息录入系统,方便后续跟踪和查询。

前台工作人员在客户快递咨询时,应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提供准确的快递查询结果。

3.2. 资料存储和归档资料存储应安排统一的服务器空间,并建立分类和归档机制,方便检索和管理。

归档的资料应进行备份,并按照一定时间周期进行归档存储。

快递档案管理制度

快递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快递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快递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快递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将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等级,分别实行分级管理。

(三)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泄密。

(四)利用服务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设立快递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组织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建立健全档案检索体系,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快递业务相关文件、资料、凭证等。

(二)快递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报告等。

(三)快递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四)快递企业参加的各类活动、会议、培训等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

(二)对整理后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划分保管期限。

(三)建立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有序。

(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资料借阅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二)借阅档案资料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翻印、篡改。

物流运输日常档案管理制度

物流运输日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运输日常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物流运输活动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合同、单据、报表、记录、文件等。

第三条物流运输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失、损毁或篡改;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4. 可利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检索、利用方便,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物流运输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运输合同类:包括运输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2. 运输单据类:包括提单、运单、收货单、发货单等;3. 运输报表类:包括运输成本报表、运输收入报表、运输效率报表等;4. 运输记录类:包括运输日志、事故记录、客户反馈等;5. 运输文件类:包括运输政策、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类别归档:将同一类别的档案集中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2. 按时间顺序归档:同一类别的档案按照时间顺序排列;3. 按编号归档: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管理和查找;4. 按文件形式归档: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分别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存放应使用专用档案柜,并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3.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4. 档案查阅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档案。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有序;2. 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3. 对纸质档案进行防潮、防虫处理,延长档案寿命;4. 对重要档案进行鉴定,对已达到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一、特种行业的范围特种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旅馆业:包括各类宾馆、酒店、旅社、客栈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2、典当业:从事典当物品交易的行业。

3、公章刻制业:专门从事公章、财务章等各类印章刻制的业务。

4、废旧金属收购业:收购废旧金属的相关行业。

5、开锁业:提供开锁服务的行业。

二、经营特种行业的条件经营特种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的位置、布局、设施等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

2、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

3、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治安责任。

4、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审批与登记1、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等。

2、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具体日期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经营者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治安管理责任1、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如实登记旅客、客户的身份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存相关登记记录。

2、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关于特种行业的各项治安管理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1、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特种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遵守治安管理规定,安全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

2、对违反特种行业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六、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

2、特种行业经营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特种行业管理条例2022

深圳特种行业管理条例2022

深圳特种行业管理条例20222022深圳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促进特种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下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一)旅馆业;(二)典当业;(三)公章刻制业;(四)拍卖业;(五)废旧金属收购业;(六)寄卖业;(七)旧机动车、旧移动电话、旧电脑等旧货交易业;(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租赁业;(九)金银首饰加工业;(十)开锁业;(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

第三条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依法保护行业经营者、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制止、取缔非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六条鼓励建立各类特种行业协会,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公安机关实施行业治安管理,指导和督促相关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治安义务。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发现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举报者。

[1-2]第二章从业管理第八条经营特种行业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治安管理的要求:(一)有必要的财物保管设备和治安防范设施;(二)有依法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三)设立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有健全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经营特种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在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港口、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特种行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需要,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治安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特种行业行使治安管理职权。

本规定是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对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刻字业、典当业、寄卖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及开锁业。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分工第四条对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并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第五条市局治安警察支队是全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代表市局依法对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

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对各分、县(市)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查究。

(二)按分管权限依法对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审批、审核、登记。

对本级审批、审核的档案材料须长期保管。

(三)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全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定期对各分、县(市)局治安管理大队的主管领导和专管民警开展特种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

(五)按期完成上级治安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分、县(市)局治安管理大队是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对辖区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查究。

(二)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辖区内特种行业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措施,组织落实市局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按分管权限依法对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审批、审核、登记。

对本级审批、审核、登记的档案材料须长期保管。

由派出所保管的审批、审核原始档案应上交到分、县(市)局治安部门保管。

(四)定期对各派出所的主管领导和专管民警开展业务培训。

(五)对业务性较强的特种行业管理,适时组织对特种行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寄递物流行业管理规定

寄递物流行业管理规定

寄递物流行业管理规定
寄递物流是指专门从事邮件、快件、包裹等物品的传递和派送的行业。

为了规
范和管理寄递物流行业的运营,确保寄递服务的安全、高效和顺畅,相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是针对寄递物流行业的管理规定概述:
1. 行业准入管理
•寄递物流公司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开展业务。

•确保寄递物流企业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保护用户权益。

2. 快递员管理
•员工需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背景调查,确保信任度和服务质量。

•快递员需佩戴统一服装和工作证,提高服务形象。

3. 数据管理
•寄递物流企业需要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和加密,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4. 包裹安检
•严格执行包裹安检流程,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针对易燃、易爆、易腐等物品进行特殊管理和处理。

5. 投递服务管理
•确保按时、准确地投递邮件和包裹,提高用户满意度。

•设立全天候的投递服务,确保各类物品能够及时交付。

6. 投诉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对于违规行为和服务不佳的快递员进行严肃处理和培训。

以上是寄递物流行业的管理规定概述,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管,提升了寄递物
流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促进了行业的稳定发展与用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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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管理档案物流
寄递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编号:
物流寄递业
治安管理档案
行业名称:
建档单位:
建档人:
建档时间:
档案目录
物流、寄递业备案登记表
物流、寄递企业治安保卫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治安管理,维护物流、寄递渠道生产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危险化学物品、管制器具管理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根据“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物流、寄递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物流寄递企业作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辖区派出所备案,履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职责,逐级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二、应当主动将本单位及所属机构基本情况(证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的基本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及相关变动情况及时报辖区派出所备案,并按要求向公安机关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情况信息。

三、应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货物、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落实落地检查和实名制。

在用户在场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流通、寄递的物品,发现用户寄递禁寄物品的,要拒绝收寄;所有所有托运的包裹、货物,收寄的邮件、快件,用户一律实名制填写寄递详情单。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收寄验视和工作台账、实名制登记本,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予以整改纠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特殊物品的运输、储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物流、寄递企业工作人员要精读熟记《危险化学物品名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仿真枪认定标准》、《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等规章、标准,掌握禁寄物品的形状、性能及辨识要领。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强化监督制约,严防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实施“调包”、加塞禁寄物品等违法犯罪。

五、在已收寄邮件、快件中发现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停止转发和投寄;对发现企图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要立即报告辖区派出所。

六、物流企业在货物储存的库区、仓库、露天货场等重点部位,按照有关标准设置技术防范设施和物理防范设施,应在货物接收、装卸车等环节安装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严防货物被“调包”或加塞禁限物品。

寄递企业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设施建设。

要在邮件、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安装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严防邮件、快件被“调包”或加塞禁寄物品。

对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主动堵截禁寄物品。

八、在货物接收(卸车)和配送装卸环节,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履行手续。

应详细记录托运人身份证号码及手机等相关信息。

九、在收寄、运输、投递过程中应使用带锁封闭式车辆或与车辆形成一体的封闭式货箱并印有公司标识,严防被“调包”,夹塞禁寄物品或物品丢失。

十、辖区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进行监管。

物流、寄递企业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规、规章,存在治安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企业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司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司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业,对企业和企业有关责任人员要分别依法予以处罚,并建议有关主管单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建立禁寄物品倒查追责机制,凡侦查办案发现禁寄物品,要逐件溯源到具体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涉案企业要通报、提请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依法从严予以行政处罚。

对收寄人员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明知为禁寄物品依然收寄、传递的,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寄递渠道贩运禁寄物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惩处。

物流、寄递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如有变更,其继任者应重新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责任单位:(印章)管辖派出所(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负责人:(所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保卫负责人登记表
技术防范设施登记表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
月日
寄递业经营承诺书
作为一名寄递业经营业主,我作出以下承诺:
1、对收寄物品开包验视。

2、查验登记寄递人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并及时传输至寄递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3、发现寄递违规物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遵守《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对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时予以积极协助配合。

以上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

经营单位: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寄递业从业人员登记表
从业车辆情况
单位名称(签章):填表日期:年月
填表人:
公安机关到单位工作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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