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市经信委、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近年来我省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际,现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全省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能效水平对标的意义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经信委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要求,2008年以来,我省在水泥、金属镁等行业先后组织开展了能效对标活动,铁合金和电石行业能效对标工作也已启动,同时各重点耗能企业也自行开展了能效同业间横向对标和企业内部各年度纵向对标。
对标活动的开展,使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得以下降,行业能效整体水平得以提高。
如对2009年省千家企业部分产品单耗分析,与“十五”末相比,金属镁单耗下降了44%,水泥单耗下降了40.59%,合成氨单耗下降了31%,焦化单耗下降了24.8%,电石单耗下降了57.5%,粗钢单耗下降了35.19%,粗钢、焦化、金属镁、合成氨、烧碱和氧化铝等产品单耗平均水平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部分企业产品能效水平居全国前列。
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相比,我省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提升依然有较大空间。
能效对标是推动重点耗能企业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改进能源利用方式,实现节能的重要途径。
在前期对标活动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明确能效对标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挖掘节能潜力,有针对性的采取节能对策措施,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对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能效对标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在前期对标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能效对标的目标,到2012年末,全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效整体水平显著提高;70%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运行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1日广东省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要求,持续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力推广5项改革举措对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等5项由国内其他改革试验区域形成、尚未在我省实施的改革举措,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
推进国家和省级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示范,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银行、保险、担保、风投、评估及运营等机构多方合作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鼓励各地级以上市设立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
支持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财政风险补偿机制,按市场化方式自主选择建立“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专利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13•【字号】粤经信技改[2014]355号•【施行日期】2014.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4〕35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印发,请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年10月13日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一、高端装备制造(一)智能制造装备。
1.发展高端精密数控机床、大型精密压力机、数字化工具系统及量仪等,提升新型传感器、智能化仪器仪表、精密测试仪器、自动控制系统、高速高精数控机床轴承和电主轴等关键基础零部件、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减速器、中高档数控系统与功能部件等生产制造水平。
2.发展高速度响应高位置控制精度高转速高可靠性系列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等产品。
3.发展焊接、搬运、装配、上下料、打磨、喷涂、码垛、包装等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以及安防、危险作业、救援等特殊领域专用机器人、商用机器人和家用机器人,改造升级基于机器人的自动化成形、加工、装配生产线及具有加工工艺参数自动检测、控制、优化功能的大型复合材料构件成形加工生产线和加工中心,提升相关基础元部件。
4.推广应用制造过程自动化生产线、柔性焊装生产线,以及基于数字化技术、柔性自动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的智能化制造模式。
5.推广应用无损检测系统、大型PLC以及安全控制系统、机床数控系统、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等工业智能控制系统。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2024-04-16•【施行日期】2024.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4〕1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4月7日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我省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4—2025年全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力争达到280亿元,到2027年累计达到500亿元。
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煤电机组容量替代,有效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发电水平。
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存量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显著提升城中村区域供电质量。
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不少于200个新时代电气化镇、20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
全面提升电网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推广新一代智能计量设备。
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一)有序推动煤电改造升级。
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三改联动”改造升级工作,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前提下,2024年有序安排全省11台煤电机组开展改造升级,总计容量666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煤电清洁低碳灵活发电水平显著提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4.27•【字号】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施行日期】2023.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7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推进技术进步为主线,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改造,创新清洁生产推行方式,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9月24日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及能耗双控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及碳排放控制要求,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落实能耗指标来源等的“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
“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对上述行业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对于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引导与管控。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管理台账,逐月报送省能源局和省生态环境厅汇总。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二)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材料[2010]86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9.26【实施日期】2010.09.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材料〔2010〕869号)惠州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促进惠州优势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制订和实施本行动方案。
一、必要性与紧迫性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惠州由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落后地区发展成为南粤大地上的新兴工业城市,形成了以石化、电子信息为支柱产业,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和制鞋、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制药等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现代工业体系,龙头项目带动效应明显,产业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显著增强。
2009年,惠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14.7亿元,同比增长13.2%;实现工业总产值3005亿元、增加值738.3亿元,同比增长23.3%和13%。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74.8亿元,同比增长19.2%。
其中优势传统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主导产品优势明显,品牌建设成效良好,产业发展专业化突出、市场活力强、配套日臻完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推动广东省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推动广东省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16•【字号】粤经信创新[2011]753号•【施行日期】201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推动广东省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1〕753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为加快我国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
我委制定了贯彻落实该《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推动广东省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提高我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巩固树立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形象,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强广东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我省工业产业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提升我省工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我省工业产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运营能力为出发点,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品牌创建、运用、管理和保护,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工业企业品牌,全力营造有利于工业企业品牌推广运用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实现工业企业品牌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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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1
【实施日期】2013.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意愿参评2013年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的省行业协会,于3月20日前按方案要求将申请材料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精神,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提高各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常规能源资源十分匮乏,全省煤炭、油页岩、油气和水能等一次常规能源储量折算成标准煤约29.45亿吨,仅占全国储量的0.4%,是国内常规能源资源最短缺的省份。
虽然我省单位GDP能耗一直处于全国最低行列,但由于经济总量基数全国最大,对能源消费的需求居高不下,并且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能源供给压力与日俱增。
“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