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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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监站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镇安监站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镇安监站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安监站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镇安监站日常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镇安监站日常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办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维护单位形象,不得辞职,旷工,擅离职守等。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工作内容及操作流程。

第六条工作人员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间。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汇报,不得私自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互相攻击,造成不良影响。

第九条工作人员要爱惜单位财产,节约用电用水。

禁止挪用,私占单位财物。

第十条禁止工作人员在单位内吸烟,酗酒,打赌,聚众闹事。

第三章办公管理第十一条镇安监站办公室要保持整洁,桌面整齐,文件归档齐全。

第十二条各部门要及时提交工作汇报表及工作总结,保持沟通与协作。

第十三条办公室不得私自调动或使用他人物品,不得私自使用单位电话及其它设备。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需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十五条禁止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干扰他人。

第十六条工作结束后需将所有文件资料整理妥当,室内灯火熄灭,门窗关闭。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镇安监站要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生活。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在进行岗位操作时,务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九条严禁将危险品带入办公区域,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如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情况,工作人员应保持镇定,有序疏散,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定期检查电路、电器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确保安全电气环境。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镇安监站主管领导负责解释,并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安监局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局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局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1. 总体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2. 组织架构: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有效的组织架构。

3. 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级领导及员工真正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4. 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决策机制,定期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协调。

5. 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6. 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培养一支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专业队伍。

7. 信息反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确保企业安全工作的科学决策。

三、生产环境管理1. 生产设施:对企业的生产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作业流程:制定作业流程规范,明确安全作业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具,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物料管理:建立物料管理台账,对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物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分类存放、统一标识、定期检查。

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与检查,确保各种灾害发生时可以及时有效应对。

四、职工安全管理1. 员工健康: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职业病筛查,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2. 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安监局 考勤管理制度

安监局 考勤管理制度

安监局考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了规范安监局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考勤管理的基本要求1. 考勤管理是指安监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加班、请假等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2. 考勤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不当限制和处罚。

3. 考勤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便于操作和监督。

第三节考勤方式安监局的考勤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每个员工配备一张刷卡考勤卡和密码。

第四节出勤管理1. 出勤管理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出勤管理应当根据安监局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勤规定和制度。

第五节加班管理1. 加班管理是指安监局对员工的加班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2. 员工加班应当经过部门领导批准,并在考勤系统中记录加班时间和原因。

3. 加班时间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补休。

第六节请假管理1. 请假管理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安监局对其请假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2. 请假应当事先向部门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在考勤系统中登记请假时间和原因。

3. 请假类型包括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待遇。

第七节考勤记录的保存1. 安监局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严格保密。

2. 考勤记录和档案应当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防止遗失和泄露。

第八节考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安监局应当建立定期对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加强对部门领导和员工的考勤管理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2. 对发现的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九节考勤管理的奖惩制度1. 安监局应当建立奖励出勤良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的奖励制度。

2. 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第十节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以前的相关制度做出修改和完善。

食品安监局管理制度

食品安监局管理制度

食品安监局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一个国家的民生工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食品安监局作为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安全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一、组织架构食品安监局的组织架构应当清晰明确,包括领导班子、部门设置、职责分工等内容。

领导班子应当由局长、副局长、科长等人员组成,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部门设置应当合理科学,包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食品安全监测部、食品安全执法部等部门,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应当清晰明确。

职责分工要合理,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

二、工作流程食品安监局的工作流程应当科学规范,包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流程、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流程等。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应当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入手,做到全程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流程应当从食品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入手,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信。

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流程应当从食品违法行为查处、行政处罚等环节入手,确保执法公正有效。

三、监督管理食品安监局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有效,包括日常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

日常监督管理应当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突发事件处置应当做到迅速果断,及时通报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尽可能减少危害。

四、信息公开食品安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做到透明公正,包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执法信息公开等内容。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让社会公众了解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开可以通过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等形式进行,让社会公众了解监测结果真实可信。

安监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监局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承包商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b.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c.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d. 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e.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f.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g.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2)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承包商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检查(1)承包商应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商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 安全防护设施(1)承包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承包商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三、监督与考核1. 安监局将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监局将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安监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安监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监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安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安监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五)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督促、指导本部门员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四)报告消防安全事故;(五)完成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广播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三)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等活动,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三)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一)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二)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其完好有效;(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维修、更换等,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天车管理制度 安监局

天车管理制度 安监局

天车管理制度安监局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天车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配备使用天车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天车管理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按规定使用。

第四条天车管理应注重标准化操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天车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奖惩制度。

第六条天车管理应做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保证作业安全。

第七条天车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技能。

第二章天车操作规范第八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接受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书。

第九条天车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和参数。

第十条天车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配备齐全,按要求进行试车,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天车操作中应注意操作规范,不得超载、超速,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天车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天车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设备,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第三章天车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天车设备维护保养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天车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熟悉设备结构和维护方法。

第十六条天车设备维护保养应做好记录,记录设备故障、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天车设备维护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结构。

第十八条天车设备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九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设备,提高安全性能。

第二十一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实施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章附制度管理第二十三条天车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人员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档案。

安监局用电管理制度

安监局用电管理制度

安监局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监局用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节约用电资源,保障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电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安监局各单位必须合理规划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

(二)安监局各单位应科学设计用电方案,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用电任务。

(三)安监局各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延长设备寿命,提高设备效率。

(四)安监局各单位应组织开展用电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增强用电管理责任意识。

第三章用电程序和责任制度(一)用电采购程序1. 安监局各单位需要用电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供电单位。

2. 使用新能源供电应优先考虑利用本地化资源,提高能效和环保水平。

(二)用电审批程序1. 安监局各单位需开展大型活动或需要较大功率用电时,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用电审批。

2. 用电审批应由负责用电管理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审核。

(三)用电台账和统计工作1. 安监局各单位应建立用电台账,定期进行用电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监局总务科应协助各单位做好用电台账和统计工作。

3. 安监局各单位领导要关心用电情况,及时解决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用电责任制度1. 安监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用电管理责任。

2. 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用电检查和考核,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处罚。

3. 安监局总务科应加强监督,对用电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章用电设备管理(一)用电设备安装和维护1. 安监局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安装用电设备,确保设备顺利运行。

2. 安监局各单位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备安全可靠。

(二)用电设备更新和改造1. 安监局各单位应定期进行用电设备更新和改造,提高设备效率。

2. 安监局各单位应优化用电设备配置,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节能改造和技术更新1. 安监局各单位要积极推进用电设备节能改造和技术更新,减少能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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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安监局岗位职责
二、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搞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负责落实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公文。

(三)负责市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负责行政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加强管理。

(五)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公文办理质量和速度,搞好对外宣传。

(六)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督办各科室按计划目标完成任务,维护办公场所工作秩序。

(七)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催办的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九)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文件打印、分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一)负责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抓好开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起草非煤矿山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业务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参加机关各项活动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宣传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科开展以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及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

(四)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调查报告起草等所有案件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组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审核验收工作,制定非煤矿山重大安全和重大危险源隐患的监控和防范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六)负责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种文书的起草;以及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验收工作。

(三)主持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报告的草拟工作。

(四)负责工商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学校、消防、交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科抓好工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办证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购买、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
(一)组织监察大队工作,并对监察大队工作负责。

(二)认真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
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并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安全监察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工作。

(五)配合、协助业务科室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
(六)受理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并组织实施调查处理。

(七)负责本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对本大队人员教育管理,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八)负责信访案件调查处工作,并按规定及时结案。

(九)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安全监察大队队员职责
(一)参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二)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者安全生产情况;
(三)负责监察大队的文稿起草、档案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

(四)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制止和查处其违法行为;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科室业务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参加局机关各项活动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工作
(六)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整改、消号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规宣传教育岗位职责
(一)负责法规宣传教育全面工作,落实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法规及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和业务科室文件的审核工作。

(三)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听政、行政复议、立案、结案、批复和案件评查以及案卷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发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六月安全月”宣传组织工作的具体落实。

(五)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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