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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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制度汇编

1.5制度汇编

目录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4)六、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管理制度 (5)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十、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10)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十二、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1)十三、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2)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十五、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4)十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6)十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6)十八、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7)十九、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8)二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交底)制度 (20)二十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21)二十二、风险告知制度 (22)二十三、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23)二十四、动火审批与监护制度 (24)二十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4)二十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6)二十七、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26)二十八、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26)二十九、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27)三十、电气焊防火制度 (28)三十一、关于加强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 (29)三十二、关于加强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规定 (30)三十三、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二十三项禁令 (31)三十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核制度 (32)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

矿山风险评估报告(汇编)

矿山风险评估报告(汇编)

宁夏太中银铁路道碴有限公司中宁宽口井石料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目录1.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原则 (1)1.3、编制依据 (1)2、企业概况 (2)2.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2)2.2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情况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情况一览表 (8)2.3、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0)2.4、现有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0)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分析 (11)3.1、事故情景分析 (11)3.2、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析 (12)3.3、事故的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分析 (13)4、划定事故风险等级 (15)4.1风险的定义 (15)4.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标准 (16)4.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16)5、现有控制及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7)6.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 (19)7.评估结论 (20)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识别和分析生产安全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公司可能存在的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风险大小,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提供依据。

1.2、编制原则⑴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在组织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各个环节,都从思想和形式上力求做到实事求是,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可用。

⑵坚持发展性原则。

评估不是目的,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才是目的。

评估过程中,应始终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要目标,建设性的开展工作。

1.3、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等有关规定,按照我公司实际情况,对我公司熟料、水泥生产过程作业过程中危险源辨识进行分析、评定,查找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触发条件2、企业概况2.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我矿是一家由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位于中宁县大战场乡长山头村,隶属中宁县大战场管辖。

最新的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最新的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23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9,1
24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2009,10,1
25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2009,12,1
26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9,11,1
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11,1
28
煤矿防治水规定
2009,12,1
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29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0,3,1
3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7,1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06,4,15
6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6,6,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该规定现已废止
7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06,10,1
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于2013.12.1实施时,该令同时废止
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现该办法已废止
31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10,10,1
3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公布之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 ) 严 格 安 全 生 产 岗位执 业 资格 准 入 三
根据安 全生 产工作需 要 ,适时 修订 考试大 纲,调整考 试科 目, 探索 实行 分专业考试 。按照培考分开 原则 ,规范 考前培训 。完 善考
试命题工 作规则 ,建立健全 高素质命题 专家库 ,采用 网络阅卷技术
矿 山、建筑施 工单位和 危险物品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 的安 全 评阅试卷 。严格 审查报 考人 员学历 、专业 工作经 历等条件 ,加 强考 生产管理人 员持注安师执业证 上岗率在现行规 定不低干 1 %的基础 试考务检查 和监督 。 5 上 ,按每 年不少于 l %递增 ;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 注安师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选派注安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专业服 五 .加强注册管理
理安全 工程师 ( 含安全主 任 ,以下 简称 助理注安 师)执业资格证 书 认真贯彻落实党 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安全生产和人才工作 的决 策部 署, 人 员分 别达到 1 . 万人 和 4 49 O万人 。但是 , 目前注安 师工作 中仍 然 紧紧 围绕 安全生产 中心工作 ,加 强法制建设 ,完善考 试制度 ,创新
— —
纲等 工作 ,与 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 共同 负责注安 师考试 管理工 作。 注安师事务所和行业 自 律组织规范发展。全国注安师事务所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协同省级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组 织实施注安 师、
助理注安 师考试考 务等工作 。
( 八)提 高考试工作 水平
达到 3o 0 家以上 , 省级以上行业 自 律组织逐步建立 , 总数达到 3 家以上。 0 三.充分发挥 注安 师作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 总培训 【O 17 2 1】4 号 1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活页汇编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活页汇编

本地 区、 本单位的应急平台建设工作, 好整体设计 , 搞 科学配置资源 , 突 出建设 重点,确保建设方向明确、上下 目标一致、技术标准统一 、
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提高整体建设水 平 ,现提 出如下意见 :


牢牢把握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 目标要求
( )指导 思想 。以邓小 平理论 和 “ 一 三个 代表 ”重要 思想为 指 导, 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固树立科学发展 、 牢 安全发展的理念 , 坚持 “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 综合治理”的方针 , 按照工作体制统一、
方财 政支持的 国有 大中型企业应 急救援队伍 ,也要 参照上述 目 要 联通情况进 行检测 ,确保 其始终处于 良好的技术 和备用状态 。要按 标 求抓好应急平台建设 ,逐步加 入应急平 台体 系,实现互联互通。 照相关通 信标准 ,统筹规 划应急平 台接人的无线 通信信道和技 术指
( 三)基本要求。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紧紧围 绕 “ 统一指挥 、反应 灵敏 、协调 有序 、运转 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 加 强应急平 台体系建设。
率达到 8 %以上 ,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0 3 国家级应急救 援队伍应 急平 台建设 : . 重点加强 2 支 国家 ( 1 区
( )建设 目标。到 2 1 年底 ,国家、省 ( 二 05 区、市 ) 、市 ( ) 地
1 国家 、地 方应 急平 台建设 : 0 3 . 2 1 年,全 面推进 国 家和省 级 域 )矿 山应 急救援队 、2 0支 国家 ( 区域 )危险化学 品应 急救 援队和 安 全监 管监察 机构应 急平 台建设 ,并在 “ 安”工程 专网框架下 展 国家危险化学 品救援技术指 导中心的应 急平 台建设。2 1 金 0 3年,展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04•【文号】安监总办[2007]126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07〕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经商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4.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机构及其职责5.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2)制定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规定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4)承办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安监总局51号令_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6.1

安监总局51号令_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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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4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1,11,1
2008.2.1
1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5,1
18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
2009,7,1
19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8,1
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20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1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10,10,1
3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公布之日
33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2010,10,7
3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2010,11,15
9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2006,11,1
10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
20007,1,1
11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7,3,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7.4.1
1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39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2011,7,1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4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12,1
4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规章名称
实施日期
备注
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9.1
2
矿山救护队资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定管理规定
2005,9,1
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3,1
4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06,5,1
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64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2013.9.18
65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13.12.1
2006年8月26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66
67
68
职业卫生8条:1、23、27、47、48、49、50、51
安全生产18条:3、9、11、12、13、14、15、16、17、21、22、24、30、31、36、42、44、47
35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1,1
3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1,2,1
3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1,3,1
38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1,7,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5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9.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56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2012.11.1
5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3.5.1
58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013.1.15
59
23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9,1
24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2009,10,1
25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2009,12,1
26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9,11,1
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11,1
28
煤矿防治水规定
2009,12,1
46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2012,4,1
煤层气地面开采活动施行的其他规程、规范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依照本规程执行
47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8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2012.6.1
43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2012,3,1
44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12,3,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12,4,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即安监总局8号令)同时废止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7.1
60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2013.9.1
61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2013.7.17
62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13.10.1
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2013.8.29
公布之日起施行
14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2007,11,1
1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8,1,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12.8.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54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2.8.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煤9条:10、18、19、28、29、33、37、46、52
矿5条:2、6、20、38、39
石油2条:4、25
冶金3条:26、34、35
化学品8条:5、8、32、40、41、43、45、53
烟花炮竹2条:7、54
公布之日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1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09,7,1
22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2009,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9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2012.6.1
50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7.1
5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6.1
52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2012.7.1
53
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29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0,3,1
3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7,1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现该办法已废止9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11110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071111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31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41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14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1111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81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年5月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年4月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211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5118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200971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1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81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20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公布之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2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712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10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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