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主要包括:手电钻、手持砂轮机、磨光机、电动扳手、电锤等。

3引用标准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3883.1

4名词解释

4.1 Ⅰ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分与设备中固定布线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易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具有接地端子或接地连接器的双重绝缘和/或加强绝缘的工具也认为是Ⅰ类工具。

4.2 II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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