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回收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货款回收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货款回收管理办法一、货款回收流程1.销售部门出具销售合同和发票后,将合同、发票复印件、收款计划表等相关资料交给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期限和金额,制定收款计划,并将计划上报给财务主管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收款计划发送给销售部门,要求销售人员跟进收款。
5.客户付款后,销售人员将收款及付款相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并及时更新账款余额。
6.财务部门核对客户付款情况,如发现异常或遇到争议,及时与销售部门沟通解决。
7.财务部门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回收报告,并上报给公司领导层,以供决策参考。
同时,财务部门还需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对账,核对账款回收情况。
二、货款回收管理责任1.销售人员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跟进货款回收,确保客户按时付款。
2.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收款计划、核对客户付款情况,更新应收账款余额。
同时,财务主管需对货款回收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并与销售部门共同解决争议和问题。
3.公司领导层需对货款回收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估和审查应收账款回收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货款回收控制措施1.销售人员需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确保客户了解付款义务,并及时催款。
2.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明确约定付款方式、金额和期限。
3.财务部门在制定收款计划时,应结合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历史付款情况,合理安排收款时间和金额。
4.财务部门对客户付款进行核对时,应对每笔款项进行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开展销售和财务数据的对账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货款回收情况分析和改进措施1.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和评估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提出改进建议。
2.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召开货款回收情况汇报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制定改进措施。
3.销售人员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客户的资金状况和付款意愿,以便制定更合理的付款计划。
回收应收工程款奖罚制度

回收应收工程款奖罚制度一、制度背景应收工程款是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占据着企业总资产的一定比例。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客户可能会拖延付款或者拒绝付款,导致企业的现金流受到影响。
为了及时回收应收工程款,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奖罚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推动应收工程款的回收工作。
二、奖励制度1. 销售奖励:对于能够成功回收应收工程款的销售人员,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奖金可根据回收金额的大小进行分级,并设立目标奖金,如完成额外回收金额或超出目标回收金额的销售人员可获得额外奖金。
2. 团队奖励:对于整个回收团队的表现,企业也可以给予团队奖励。
可设立团队回收目标,并设立团队奖金,对于完成目标的团队可以获得奖金奖励。
3. 绩效考核:将回收应收工程款的绩效考核与员工的绩效考核进行挂钩,表现优秀的员工可获得晋升机会或加薪奖励。
4.表扬奖励:对于在回收应收工程款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员工,企业可以给予表扬奖励,可以是书面表扬、口头表扬或者提升工作职务等。
5.培训机会: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企业可以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完成回收应收工程款的工作。
三、惩罚制度1. 近期回收情况不良的员工,企业可以采取停止奖金发放、调整工作岗位等惩罚措施。
2. 对于多次失约、不合作的客户,可以采取暂停合作、减少资源支持等惩罚措施,以强化客户的合作意愿。
3.对于严重影响企业回收应收工程款形象的员工,企业有权采取辞退等处分措施。
四、执行与监督1. 制度要求必须明确明确,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公示,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应收工程款回收工作的奖罚制度。
2. 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回收应收工程款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 对于奖励与惩罚执行不力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确保奖罚制度的有效落实。
五、总结回收应收工程款是企业日常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奖罚制度对鼓励员工积极开展回收工作非常重要。
应收账款回收制度

(1)各业务单位应针对每一客户建立《客户信用表》,并由负责之业务人员,依据客户销售实绩及信用,拟订其信用额度后,呈单位主管签核,经主管签核后,转权责单位保管。
(2)有关信用记录之更新及维持,由业务单位配合权责单位办理。
2.2订定信用额度
(1)信用额度的订立是为了增加交易的迅速,使债权管理效率化。
2.2款项收回处理程序
2.2.1营业单位(回收账款程序之一)
(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到期日、金额,送主管签核。
注:
如收到现金,则无需填写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及到期日等资料。
(3)将经签核之《收款通知单》第一、第二联及货款送财会单位签收,第三联自行留存。
(1)已逾千分之五但未超过千分之十者,减发年终奖金百分之十。
(2)已逾千分之十但未超过千分之十五者,减发年终奖金百分之三十。
(3)已逾千分之十五但不超过千分之二十者,减发年终奖金百分之六十。
(4)超过千分之二十者,不发年终奖金,单位主管另记过惩处。
4附件
附件
CC09-1
《客户
信用
表》附件CC09-2
A)出纳。
B)应收账款账务人员。
C)开立账单人员。
(4)客户明细账的登录应由与现金收入无关的人员负责。
(5)应收账款之调整应经适当核准。
4.4.2适当核准
(1)所有的销货订单,在接受前应经核准。
(2)呆账转销、客户之账户调整,均须经财务最高主管核准。
(3)所有新客户,其信用额度均应经过核准。
5存货内部控制5.1存货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和业务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的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应收账款催收是指企业对于客户逾期未支付的账款进行追讨和管理的过程,旨在确保企业资金流动的正常运转和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为了规范和提高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1. 强化内部管理。
通过制定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在催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责,加强内部沟通和配合,提升催收效果。
2. 加强客户关系维护。
催收过程中,与客户的沟通和协商将对企业后续的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催收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确保催收过程中与客户的交流更加顺畅,增加客户的满意度。
3. 提高资金回收率。
通过规范的催收流程和方法,加大催收力度,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催收责任分工1. 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付款方式和账期。
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应收账款信息。
2. 财务部门:负责催收工作的整体计划和协调。
跟踪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定期向经营部门汇报。
3. 催收部门:负责具体的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信函催收等。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解决催收问题,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四、催收流程1. 提前提醒。
在账期结束前一周,向客户发送提醒短信或邮件,提醒客户付款。
2. 定期追踪。
在账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催收部门电话联系客户,核实付款情况,并记录沟通内容。
3. 次日复追。
若客户未能按时支付,催收部门需在次日进行二次追踪,要求客户尽快补交欠款,并记录沟通内容。
4. 提交风险评估。
若客户连续三次未支付欠款或未能与催收部门取得联系,催收部门将情况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寻求解决方案。
5. 法律诉讼。
若客户长期不支付欠款并不配合催收工作,财务部门将启动法律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款。
五、催收方式和原则1. 电话催收:耐心、热情、礼貌是进行电话催收的基本原则,催收员应全程录音,并及时记录催收内容。
应收款回收奖罚制度

应收款回收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应收账款回收的部门及员工。
三、奖罚原则
1.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
2.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奖罚分明。
四、奖励措施
1.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回收全部应收账款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2. 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超额完成应收账款回收任务的员工,给予额外的月度绩效奖励。
3. 对于提出有效改进应收账款管理方法并被采纳的员工,给予创新奖励。
五、惩罚措施
1.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收账款回收任务的员工,将根据未完成比例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2. 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的员工,除扣除绩效奖金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 对于故意隐瞒或延迟应收账款回收信息的员工,将给予严重警告,并根据情况可能涉及解除劳动合同。
六、奖罚执行
1. 奖罚情况将由财务部门负责统计,并在每季度末进行公示。
2.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奖罚规定同时废止。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政策调整,将适时修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应收账款回收措施与建议

应收账款回收措施与建议
应收账款回收措施与建议是指企业根据客户的账务情况和信用状况,制定适当的收回账款的措施和建议,以提高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率。
1、建立完善的账款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账款管理体系,对账款进行及时监督,以及在正常流程中有效地管理账款,如定期检查账款余额、准确录入账款信息、定期检查客户信用状况等。
2、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策略: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回收策略,包括对不同客户的不同处理方式,以及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促使客户按时付款,例如提前告知客户账款到期日期,定期发送欠款提醒函,定期与客户沟通,采取法律手段等。
3、建立应收账款回收分级制度:企业应建立应收账款回收分级制度,将客户分级,根据客户的账款情况和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优先处理危机账款、及时处理欠款账款、提前联系客户等。
4、改进应收账款回收程序:企业应不断改进应收账款回收程序,提高账款回收率,如及时跟踪客户的账款信息,定期发送账款提醒邮件,提供更好的服务,提前预警等。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规范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保障公司资金的正常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确认与分类第四条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五条应收账款应当按照账龄进行分类,一般分为:未到期应收账款、逾期 1-30 天的应收账款、逾期 31-60 天的应收账款、逾期 61-90天的应收账款、逾期 90 天以上的应收账款。
第三章催收职责分工第六条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逾期付款的原因,协助催收工作,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客户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与监控,定期向销售部门提供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表,督促销售部门进行催收,并负责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第八条法务部门负责对逾期时间较长、金额较大或存在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法律支持,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收。
第四章催收流程第九条对于未到期的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当在到期日前一周与客户进行沟通,提醒客户付款时间。
第十条对于逾期 1-30 天的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当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联系,了解逾期原因,要求客户尽快付款,并告知逾期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十一条对于逾期 31-60 天的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当向客户发送正式的催收函,同时财务部门配合进行电话催收。
第十二条对于逾期 61-90 天的应收账款,销售部门应当与法务部门共同商讨催收方案,必要时由法务部门介入,发送律师函。
第十三条对于逾期 90 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应当成立专门的催收小组,制定详细的催收计划,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催收。
第五章催收记录与报告第十四条每次催收工作都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催收时间、方式、与客户沟通的内容、客户的反馈等。
财务管理制度对应收款回收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回笼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2. 预防为主,控制风险;3. 及时跟进,高效回收;4. 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管理第四条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活动形成的尚未收回的款项。
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2. 加强销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3. 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信用进行分类管理;4. 建立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的形成、变动和回收情况。
第三章应收账款的回收第六条应收账款的回收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和还款能力;2. 定期与客户核对账目,确保账目准确无误;3. 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收,采取书面催收、电话催收等多种方式;4. 对于长期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可采取以下措施:a. 转让应收账款,通过金融公司或其他机构进行回收;b. 采取法律手段,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欠款。
第七条应收账款回收流程:1. 销售部门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明确收款期限和方式;2. 会计部门在收到销售款项时,应及时登记入账,并更新应收账款台账;3. 逾期应收账款由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催收情况;4. 财务部门对催收情况进行跟踪,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部门共同推进回收工作。
第四章应收账款回收考核第八条公司对各部门应收账款回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应收账款回收率;2. 逾期应收账款回收率;3. 催收工作效率;4. 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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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财务部(应收账款之账务程序)(1)接到《出货单》后将客户名称、货品数量、单价、总价、日期等资料与《出货通知单》核对。
(2)核对无误后,编制销货传票、《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及销货账。
(3)依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将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发票号码等资料输入电脑。
(4)次月初印制《应收账款对账单》,交营业单位送客户核对账款,作为收款之依据。
2.2 款项收回处理程序 2.2.1 营业单位(回收账款程序之一)(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到期日、金额,送主管签核。
注:如收到现金,则无需填写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及到期日等资料。
(3)将经签核之《收款通知单》第一、第二联及货款送财会单位签收,第三联自行留存。
2.2.2 财务部(回收账款程序之二)(1)将票据及《收款通知单》与《应收账款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将票据资料登录于应收票据登记簿,以执行资金预测工作。
(2)依据票及《收款通知单》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将传票及《收款通知单》予以归档。
(3)将当日收到之票据整理妥当后,送到银行托收。
2.2.3注意事项(1)本公司应收账款,各营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收回,逾期未收回者,营业单位应填制《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注明原因及预订回收时间,送财务部汇整。
(2)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追踪应收账款之收回,如逾两个月未能收回者,会同营业单位以问题账款处理之。
(3)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明细表》,查核客户信用限额,如有超出信用额度者,应通知营业单位,以避免问题账款之产生。
核对无误后编制应付帐款明细表确认单价金额会计供应厂商核准审核签章1 总则 1.1 制定目的为防止问题账款产生及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应收账款,以争取时效并确保本公司权益及降低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因对外经济往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应收账款,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处理。
1.3 权责单位供应厂商总经理供应厂商(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问题账款系指下列情形:(1)本公司业务人员在销货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
(2)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两个月尚未收回,也未按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
但特殊情况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2 实施信用管制 2.1 建立信用管制表(1)各业务单位应针对每一客户建立《客户信用表》,并由负责之业务人员,依据客户销售实绩及信用,拟订其信用额度后,呈单位主管签核,经主管签核后,转权责单位保管。
(2)有关信用记录之更新及维持,由业务单位配合权责单位办理。
2.2 订定信用额度(1)信用额度的订立是为了增加交易的迅速,使债权管理效率化。
(2)信用额度系指本公司愿意接受客户(债务人)最高的欠款额度,亦即本公司对指定客户所有未到期应收票据及账款合计数之最高限额。
河南 SKD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国最高端商务交流平台——中国 EMBA 网()智力提供4 应收账款内部控制4.1 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基本原则4.4.1 职责划分(1)出纳不得接触应收账款账簿。
(2)信用额度管理与行销,应完全分开。
(3)客户对账单应由下列与业务无关的人员直接寄给客户:A) 出纳。
B) 应收账款账务人员。
C) 开立账单人员。
(4)客户明细账的登录应由与现金收入无关的人员负责。
(5)应收账款之调整应经适当核准。
4.4.2 适当核准(1)所有的销货订单,在接受前应经核准。
(2)呆账转销、客户之账户调整,均须经财务最高主管核准。
(3)所有新客户,其信用额度均应经过核准。
5 存货内部控制 5.1 存货内部控制基本原则(1)公司应建立适当的作业程序,以确保料件确实收到。
(2)应有适当的储存场所,以确保存货的安全。
(3)应建立存货永续记录。
(4)存货每年最少实地盘点一次,以确定存货确实存在。
(5)各项存货交易均须有凭证,且经适当核准。
(6)应建立存货计价政策,且应每年一致。
(7)呆废料,余料等应建立作业核准制度,予以适当的分类。
(8)应提列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
5.2 实体控制(1)存货由仓库管理员直接控制,仓库管理员对存货数量负责。
(2)除仓库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3)仓库中的存货,应在有组织有系统的方式储存。
(4)客户退回之存货应有效控制。
(5)报废损坏、过期或不能销售之存货,应定期移入报废仓库。
(6)存货应定期盘点:A) 全面存货盘点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B) 存货盘点应制定适当之书面规章。
河南 SKD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国最高端商务交流平台——中国 EMBA 网()智力提供C) 盘点时,应由存货控制部门人员监盘。
D) 盘点单应预先编号并适当管制。
E) 盘点结果如与存货记录有重大差异,应作重点式复盘。
F) 应适当管制存货交易,如生产、运货、进料等之截止日期及凭证号码。
G) 存货盘点之重大差异应详予调查。
5.3 会计控制(1)建立完善的存货会计制度,正确记录存货、计算成本及评估存货价值。
(2)废料、过期存货及不能使用的存货应作最妥善处理并应经授权主管核准。
(3)储存在外协厂的存货,应定期经保管公司主管之确认。
(4)存货总账及明细账应依存货种类及储放地点设置。
(5)存货应有专人定期检查:A) 存货量。
B) 呆料或过时料。
C) 相当时日尚未完成之在制品。
D) 品管不合格之退料。
(6)存货之采购应适当安排,以避免存货过量或变成过时存货。
5.4 发料作业(1)仓库发料应凭核准之领料单:A) 领料单应由仓管以外的人员填制。
B) 经授权者核准。
C) 领料单应事先编号并控制其连号顺序。
D) 领料者领取存货后,应在领料单上签名。
(2)生产用料应依据标准用料表请领。
(3)发料之数量或料号与原领料单不符时,应将原领料单作废,另行填制领料单。
(4)领料单上如设有“领料数量”及“发料数量”两栏,实际发料数量不得超进领料数量,以免多领之存货损坏或遗失。
(5)已领取之生产用材料,如生产进程中损坏,应填制补料单领料。
(6)已领取而未使用的材料,应退回仓库,填制退料单退料。
(7)部门间材料调拨,应有领料单或调拨单。
(8)成品出货应凭经核准之出货通知单。
(9)出货通知单应事先编号并控制其连续号码。
河南 SKD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国最高端商务交流平台——中国 EMBA 网()智力提供6. 固定资产 6.1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基本原则(1)固定资产之采购、销售及报废,均应经适当核准。
(2)固定资产之应有健全的总帐系统适当地控制。
(3)(3)任何客户未到期应收票据及账款之总和,不得超越其信用额度。
因超越信用额度所发生之问题账款,须由单位主管及经办人员,负承担损失之责任。
(4)为适应市场环境,配合客户经营能力的变化,信用额度每年得定期予以检讨;营业人员可依据状况,按照《客户信用担保办法》申请提高客户之信用额度。
3 问题账款处理 3.1 处理原则 3.1.1 催收账款(1)因销货而发生之应收账款,自月底结账日起逾一个月尚未收回,亦未按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权责单位应将其列为催收账款。
(2)权责单位应于每月提列催收账款明细,交由营业单位进行催款,各营业单位应于一周内提报催收情形。
3.1.2 问题账款(1)问题账款发生后,营业单位经办人员应于三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附有关证据资料,呈请单位主管查证并签证注意见后,由权责单位确认实际应收账款金额及提出票据退票理由单,转法律顾问室协助处理。
【注】所称之应收账款发生日,如为票据未能兑现,系指第一次收回票据之到期日;如为被骗、被倒账,则为被骗、被倒账之当日;此外则为该笔交易月底结账日起加计两个月。
(2)《问题账款报告书》之基本资料、处理意见等栏,营业单位经办人应详细填写。
(3)法律顾问室应于收到报告书后三日内与经办人及单位主管协商,了解情况后拟定处理方案,呈请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之报告书,法律顾问室立即复印一份通知权责单位备案。
3.2 其他注意事项(1)因超越信用额度或未经核准信用额度之交易,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由承办之营业人员赔偿责任。
(2)业务人员因超越信用额度达百分之十五以上或未经核准信用额度之交易,产生问题账款者,其单位主管须负连带之赔偿责任,并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3)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人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处理者,法律顾问室不予受理。
逾十五天仍未提出者,由经办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4)负赔偿责任之人员,其赔偿金按月自薪资所得中扣抵。
(5)法律顾问室依法追讨收回之问题账款,扣除行政与诉讼费用后之余额,依下列状况得提拨奖金予承办人员:河南 SKD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国最高端商务交流平台——中国 EMBA 网()智力提供A) 在受理六个月内收回者,提拨10%作奖金。
B) 在受理一年内收回者,提拨5%作奖金。
C) 已提列问题账款损失或已冲转问题账款准备之问题账款,仍应视状况继续追讨,其收回之账款得拨25%作为奖金。
(6)营业人员不依本办法各项规定办理或有瞒骗勾结行为,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责令业务人员负责赔偿,以示惩戒,情节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部门。
3.3 奖惩规章 3.3.1 问题账款准备率本公司之年度问题账款准备率订为千分之三。
3.3.2 奖励规章各业务单位若年度问题账款率(实际发生之问题账款金额除以销售净额之比率)低于问题账款准备率者,其单位所属人员之奖励如下:(1)年度问题账款率介于千分之三与千分之二之间者,加发年终奖金百分之十。
(2)年度问题账款度介于千分之二与千分之一之间者,加发年终奖金百分之二十。
(3)年度问题账款率低于千分之一者,加发年终奖金百分之三十,单位主管另记功奖励。
3.3.3 惩罚规章各营业单位若年度问题账款率(实际发生之问题账款金额除以销售净额之比率)高于问题账款准备率者,其单位主管及所属营业人员之惩罚如下:(1)已逾千分之五但未超过千分之十者,减发年终奖金百分之十。
(2)已逾千分之十但未超过千分之十五者,减发年终奖金百分之三十。
(3)已逾千分之十五但不超过千分之二十者,减发年终奖金百分之六十。
(4)超过千分之二十者,不发年终奖金,单位主管另记过惩处。
4附件附件CC09-1《客户信用表》附件CC09-2《问题帐款报告书》附件CC09-1客户信用表客户编号客户名称地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