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安装检修及设备制造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特此制定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具体内

容如下: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

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

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采购合同等。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即50万元以上)。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3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4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 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 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 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 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 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 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 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 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 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 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 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

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 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

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

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

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

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 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

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

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

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及办法

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及办法

目录 一、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司担保管理办法(讨论稿) (2) 二、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款项支付管理办法(讨论稿) (7) 三、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讨论稿) (41) 四、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讨论稿) (48) 五、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71)

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司担保管 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各类担保管理,规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风险,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类 根据公司现有管理办法,工程担保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以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出具的担保;一是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为遏制恶意低价中标,凡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须以现金方式向公司缴纳中标价与基准值1~数倍的差额,作为项目实施的差额现金担保。 第三条保函管理 1、公司财务部负责各种银行保函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银行保函格式,拟订银行保函条款,审核保函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函内容、金额,并负责向银行查证保函的真实性,在满足合同条件下办理保函释放手续。 2、保函出具机构资格认定范围:国有商业银行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地方商业银行支行以上(含支行)机构,涉外保函遵循国际惯例,但银行的选定须满足可查证保函真伪的要求并经发包人认可,凡不能满足发包人查证保函真伪的,保函均不能被确认有效。 3、保函的有效期按下列方式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a.预付款保函(任一条件)

①预付款在工程款或货款支付中抵扣完毕之日。 ②至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之日。 b.履约保函(任一条件) ①至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 ②合同工期在1年及以内的,为合同工期加3个月;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2年及以内的,为合同工期加6个月;合同工期在2年以上的,为合同工期加12个月。 4、保函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式计算。 5、保函的办理程序: a.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事务部负责填制保函办理通知书一式两联,一联随中标通知书和中标须知交中标单位,一联交财务部。 b.保函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收集,由财务部审核并向银行查证真伪后存档,并出具保函签收条(回执),该签收条一式三联,一联交中标单位,一联交合同事务部,一联交项目部。 c.中标单位保函办理、提交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未按期办理担保的,合同无效。 d.工程延期的,保函应办理延期手续,财务部负责在保函到期前两个月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未按要求办理延期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 6、保函的释放程序: a.履约保函:承包人履约满足下列条件时,即可提出申请,项目部审核符合合同条件和履约保函载明的条件后,按工程款节点支付签审流程审批,财务部凭审批表和保函签收条办理释放手续。如

发票合同管理规定

发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目前公司合同、发票的管理状况,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合同、发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部及各分公司 三、发票及收据的管理 1、发票的管理: (1)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作废、回款的发票管理台账,及时登记,以备查录。(2)发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发票必须在财务保存,并由财务人员开具。 (4)发票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无收款单位及金额的发票。 (5)业务人员凭合同或收据到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票所载客户与合同中所载客户及实际付款的客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必须附上付款单位签章的代付款及委托开发票证明,否则所造成的税金损失由业务人员承担,开具发票后在此合同上注明“发票已开”字样。收据换发票,需同时交回收据。 (6)如需先开具发票后收款,业务人员填写《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并经总裁(或营销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具。业务人员收款后需及时交回合同款项并取回《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财务人员在此申请上注明“款项收回”字样。若未将《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取回,则视同款项未收回处理。 (7)未足额收到发票开具的款项,将发票交予客户时,需由客户在发票回执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开具欠条,加盖客户财务章。 (8) 若因合同不成功等原因款项未收回,一周内须将发票交回财务进行作废处理,原则上不能跨月,如未交回,按发票遗失处理。 (9)如有特殊情况,对领出的发票,跨月申请作废的,对经办业务人员给予发票金额10%的处罚。

(10)发票视同现金管理,如丢失发票,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原则上需按票面金额将款项交至财务部,经由总裁审批处理决定。 2、收据的管理 (1)收据的管理视同发票管理,建立收据管理台账,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2)对外开具的收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必需注明业务人员姓名、合同号、客户名称及金额,一式三联,一联由业务人员交客户,一联财务做为入账依据,一联随同合同统一保管。 3、发票回执 业务人员在借出发票当月盘点日前必须将有客户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及接收人员签字之回执(格式见附件二)交回给公司财务,如无法按时交回符合规定的发票回执则视同发票遗失,办理相关责任承担手续。 四、合同管理 1、合同书由行政部门统一按顺序编号打印发放,由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打印、发出、回收、清点、存档的工作。 2、建立合同档案台账,合同书的领出、交回、结存都要作记录,每周做一次实物核对清点,收回遗失合同说明及作废合同。 3、每份合同的领用必须经由总裁(销售合同可由营销总监)在合同档案管理统计表上签字审批。 4、业务人员领用的合同,如签约成功,须交回有客户签章的我司存留联次;如在月盘点前签约不成功,须交回合同全部联次(包括附加合同及合同附件)办理合同作废; 5、合同书要严格保管,不能留存在客户处,特殊情况要经主管经理同意,但不能超过一周时间。 6、凡遗失合同书必须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如是客户所遗失,要提供客户遗失证明并加盖公章。报告书或客户遗失证明都要有业务员签名及业务经理签名。 7、除向公司提交责任报告书或客户遗失证明外还必须进行倍进式扣罚。一个年度内(从1月1日-12月31日)遗失一份扣100元,遗失二份扣200元,遗失三份扣400元如此类进,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登报声明等费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分公司合同台账管理办法

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合同台帐管理办法第 一条为保证合同台帐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根据《合同法》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本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或接受委托代理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帐。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包括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台帐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在合同备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备案台帐,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律顾问对合同专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为分公司业务部、物流配送部、物业管理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专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备案、负责合同台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同台帐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 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合同管理台帐应附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 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二)合同备案台帐应附资料 1、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2、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履行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各部门可按照职责范围登记合同台帐的内容,但必须保证合同台帐内容相互衔接,资料查阅及使用便捷。 第九条合同备案台帐所涉及的合同范围,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为下列合同:

合同管理的措施及方法

第七章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出现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甚至引起合同纠纷。因此合同管理的监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实行合同跟踪管理,主要合同纠纷监控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合同跟踪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工地例会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计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证合同顺利执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 2、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监理部通过日常巡视和工地例会,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协调,通过监理月报,定期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及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上报业主。 3、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 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 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 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 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 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最后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保管 第五章其他规定 附件: 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 二、合同审批表 三、合同归档登记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合同管理规定及方法Word版

合同档案管理规定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明确职责、强化职能,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便于更有效的为本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档案收集归档、组卷装订、借阅使用、保管期限、统计、销毁及其制成材料的质量要求,企业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2 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南京中建化工名义签约的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主要包括:独立的构件供应合同、风力塔架设备销售合同、压力容器供货合同、分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等。如承接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安装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施工合同模式。 1.3 管理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诚信履约原则; (3)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原则。 1.4 术语和定义 (1)合同管理 本手册所称的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载体,以签约把关、履约监控为基础工作和基础目标,以合同风险防控、合同效益提升为核心价值的,风险与效益兼顾、合约与法务融合的复合型企业管理工作。 (2)工程分包招标

企业在其内部向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或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发布招标信 息,通过竞争,选择分包单位,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的行为。 (3)重大合同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 购销合同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合同; 以八局名义或中建安装公司名义签订的购销合同; (4)风险合同 购销合同额在3亿元(含)以下,且属于以下范围之一的合同:预计合同履约过程中最大净现金流出超过合同总价的10%的项目; 供货加工完成时净现金流出大于合同总价的5%的项目; 以现金支付履约担保的; 合同工期、质量罚款无上限,无条件禁止供货的。 (5)一般合同 指除重大合同、风险合同以外的合同。 (6)经济合同 本篇所述经济合同指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联营合同、法律类合同、非法律服务类委托合 同、对外投资合同(股权收购、房地产、基础设施等)、融资合同、合作 协议、租赁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合同、设计合同、借款合同、综合授 信协议、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等。 2、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各级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资料员为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应接受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档案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定期接受公司的评比和考核。 3、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凡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软件及实物荣誉等。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纸质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正文附件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规格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分公司合同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 督、履行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 广告、仓储、运输、租赁等经济合同。 3、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 能相关的部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 任专职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 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 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确认对方有权签署合同,如取得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务必遵守自己的工作职权,不得越权越职对外签订合同; ?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务必持谨慎态度,不得随意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积极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咨询相关人员。 4、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先按如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审批: ?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有权审批人逐级审批(如权限在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如需总部主管领导审批的,需报主管领导审批,传真件有效)―――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报合同管理员审查盖章―――合同管理员审查审批情况和合同条款无误后加盖分公司公章(注:各类合同的审批权限以各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为准)。 5、分公司合同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不明之处应询问合同承办人或咨 询营销财务部法律事务主管。 6、合同草案经审批后,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合同草案条款签订正 式合同,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同。如合同草案确实

合同管理方法

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销售业务管理,规范销售行为,降低销售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起草、签订、评审等。 三、责任 1.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评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销售部业务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识别和记录客户要求,负责销售合同的拟定工作。 3.销售部部长负责销售合同的综合管理审核工作。 四、合同拟订程序 1.销售部业务员负责在与客户达成共识之后,根据协商结果签订订货单。 2.及时将销售订货单上报销售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对订货单的内容及条款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合同评审要求与标准 通过合同评审工作,应确保合同草案达到如下四点要求。 1.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2.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谨。 3.确保客户的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4.我公司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 六、合同评审的内容规范 在销售合同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人员应着重评审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客户的各项要求是否合理、明确。 2.该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我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我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 七、合同评审时机 合同评审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及修改之前进行。 八、合同评审权限 1.销售业务员应将订货单、资信调查资料上报部门销售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组织法律、财务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进行评审。 2.如果客户要求提供量产产品,由销售部门进行内部评审并请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签字确认。 3.如客户提出个性化要求,由销售部门组织技术部、质检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对设计、设备、材料、利润、质量和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相关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总经理签字确认。 4.如客户要求提供新产品,由销售部门组织技术部、质检部、研发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从技术、设计、研发、质量、利润、材料及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总经理签字确认。 九、合同审批程序 1.合同审批人根据经营目标,参考合同评审记录、法律意见书、合同草稿等,做出审批。2.如果合同审批不通过,则该项目终止;如果合同审批通过,则可与客户签订合同书。其他审批意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合同审批注意事项 3.我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我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十六、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

合同管理规定(修订)

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交易行为,避免合同风险,维护企业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在从事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活动时原则上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制订、组织贯彻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对各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服务; 二、审查特殊合同并承担责任; 三、检查各企业合同签订、履行、存档、备案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四、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提出法律意见; 五、制定并推行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补充协议和集团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 六、组织各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培训; 七、负责组织解决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八、组织各企业对主要供货商、开发商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将评价结果通报各企业作为选择合作伙伴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各企业是合同订立、履行的主体,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

上的各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职能部门或专职、兼职合同管理员,企业合同管理员职责是: 一、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组织合同会签; 二、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保证其具备签约的法律资格; 三、使用《亿达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条款合法、完备、填写符合规范、程序符合规定; 四、负责将所签订的合同及时向管理公司、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补充、变更合同,会同合同经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六、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七、负责合同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本企业主要供货商、开发商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合同经办人,其职责是: 一、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调查资信和履约能力,保证其符合签约条件; 二、参加合同项目商谈,对合同条款提出意见,起草合同; 三、负责合同的鉴证、公证、登记、备案; 四、负责履行合同,及时处理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及时提出变更意见,并拟订变更协议; 五、妥善保管合同书、签证单、往来传真等有关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书面资料、凭证,并按时归档。 第七条预算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确定合同项目的价格和取费标准,计算工程造价;

(完整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分公司合同管理要求

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合同审批,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合同归档,合同管理除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外,分公司调整相关管理要求。 1、系统审批流程 系统审批流程:项目材料员或预算员--项目经理--分公司合同负责人(材料、机械;劳务、专业分包、其他;)/分公司财务科长--分公司经理,抄送印章管理员。 2、线下审批流程: 分公司组建QQ审批群,成员为:合同负责人、财务科长、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项目上所有合同,通过合同负责人上传至QQ 群,由各成员在线审核并回复审核意见,合同负责人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经理及项目材料员或预算员,修改后上传广联达系统,同时进行线下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流程。 合同盖章流程: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流程需以上人员签字,格式见附件1。 3、合同签字、盖章 审批结束后,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经理签字,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下由分管副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 合同盖章时,需系统审批流程及合同盖章流程完成,附件1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印章管理员,复核后盖章。盖章后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广联达系统。 4、合同归档

分公司项目上所有合同,均需归档到分公司对应科室。材料、机械:材料科;劳务、专业分包、其他:成本科。 印章管理员,负责将盖章后的合同收集1份,返还给对应科室。 本制度于2018年8月22日后开始执行,其他分公司合同管理要求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018.8.22

附件1 人工、材料或机械施工作业合同(协议)内部会签表合同名称 签订单位合同编号 签订单位资质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摘要 审批意见 部门责任人意见签名及时间项目负责人 分管副经理 分公司经理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下称:公司)合同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2引用标准 本办法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3定义 合同指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投资、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承办部门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承办合同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统称为承办部门负责人。4管理职责分工 4.1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职责 经营计划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按照专业分工,为各类合同的承办部门,在公司合同模版(若有)基础上,负责合同起草、审查、洽谈、签订、履行。 合同履行部门,根据合同的分类和性质,合同承办部门(子公司)为合同履行主要部门,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部门(子公司),称为合同履行配合部门。 4.1.1公司经营计划部职责 4.1.1.1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拟定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负责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解释; 4.1.1.2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4.1.1.3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合同模板,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修订和完善并发布相应的合同模板,督导、检查合同模板的适用情况; 4.1.1.4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各部门上报合同的审核; 4.1.2公司各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起草、审核各自上报的各类合同,按照职能范围接受合同的备案,并对合同履行情况,接受经营计划部的监督与指导。

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承办部门: 4.1.2.1财务部 ——资产或权益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 ——担保、融资类合同 4.1.2.2经营计划部 ——企业合并、兼并、合资合同 —— EPC等总包类合同(总承包事业部为合同履行配合部门)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总承包事业部为合同履行配合部门) ——投资协议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1.2.3采购部 ——设备、采购合同 4.1.2.4设计研究院 ——技术咨询合同 4.1.2.5运维事业部 ——购售电合同 4.1.2.6总裁工作部 ——办公场所租赁、物业、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相关合同 4.1.3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合同争议处理,公司法务人员配合;对于已进入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环节的,由公司法务人员统筹负责,合同承办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5.1.1建立健全本部门合同管理制度。 5.1.2负责保管和归档本部门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对方出具的经对方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传真件(经与正本核对确认)、保函、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并定期归档。 5.1.3监督本部门依法、依流程对外签订合同。 5.1.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归档及例行报表。 5.1.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证据,对可能出现纠纷的合同及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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