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选择产品备案类型
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精编版

一、私募投资基金的业务类型/基金类型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2、私募证券类FOF基金:主要投向证券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4、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主要投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5、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对于市场所称“成长基金”,如果不涉及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如果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备案。
6、创业投资类FOF基金:主要投向创投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7、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8、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类FOF:主要投向其他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特别强调:1、对于主要投资新三板拟挂牌和已挂牌企业的“新三板基金”,建议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2、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基金类型建议选择“股权投资基金”。
二、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为:权益类基金、固收类基金、混合类基金、期货类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其他类基金2、私募证券类FOF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填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为: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其他类基金4、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填5、创业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填6、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填7、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为: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其他类基金8、其他私募投资类FOF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填三、产品类型定义1、权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有关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

有关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表1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和定义
注:对于主要投资新三板拟挂牌和已挂牌企业的“新三板基金”,建议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主要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基金类型建议选择“股权投资基金”。
表2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
注:私募证券类FOF、创投类FOF、私募股权类FOF、其他私募FOF、创业投资基金不必填写“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定义:
股票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固定收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现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实用版)目录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概述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1.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2.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3.提交基金备案信息4.协会审核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要求1.管理人员要求2.公司经营范围要求3.注册资金要求4.基金合同要求5.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四、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间五、总结正文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概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是指在设立私募基金产品时,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申报和审核的过程。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目的在于确保私募基金的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市场的监管。
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1.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在设立私募基金产品之前,首先要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申请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3 名从业人员:包括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
其中股权类备案需要 2 名,证券类备案需要 3 名。
- 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2.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申请备案的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必须达到 25%,即验资报告。
3.提交基金备案信息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在备案系统中填写基金备案信息,包括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
同时,还需上传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实缴出资证明、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适用于委托管理型)、托管协议、投资者明细等文件。
4.协会审核协会在收到备案信息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邮件至管理人邮箱,私募备案成功。
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要求1.管理人员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管理人员需满足相关资格要求。
2.公司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3.注册资金要求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必须达到 25%。
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有关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表1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和定义注:对于主要投资新三板拟挂牌和已挂牌企业的“新三板基金”,建议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主要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基金类型建议选择“股权投资基金”。
表2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注:私募证券类FOF、创投类FOF、私募股权类FOF、其他私募FOF、创业投资基金不必填写“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定义:股票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固定收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现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操作手册篇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xx 年 4 月编制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目录contents一、用户注册 ........................................................ ................................. 1 二、会员代表信息 ........................................................ ......................... 1 三、管理人信息 ........................................................ ..................... (2)1、基本资料 ........................................................ ........................... 2 2、外包信息情况 ........................................................ .................... 3 3、实际控制人 ........................................................ ........................ 3 4、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 4 5、财务状况 ........................................................ ............................ 5 四、股东(合伙人)信息 ........................................................ .. (5)1、股东情况表 ........................................................ ....................... 5 2、合伙人情况表 ........................................................ .................... 6 五、主要人员信息 ........................................................ ..................... (7)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7 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 .. (8)六、正在运作的基金信息 ........................................................ .. (9)1、基本信息情况 ............................................................................ 9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表(表1) ........................................ 11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表(表2) ........................................12 4、创业投资基金信息表(表3) ................................................ 14 5、私募商品基金信息表(表4) ................................................ 16 6、其他私募基金信息表(表5) ................................................ 18 7、顾问管理基金信息表(表6) ................................................ 20 七、需要定期报送的信息 ........................................................ (22)1、基金月度信息更新 ........................................................ ........... 22 2、基金季度信息更新 ........................................................ ........... 24 3、重大事项变更 ........................................................ .................. 26 使用说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以下简称填表说明)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表格及说明文字,可以结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使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如下:
1.准备备案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首先需要准备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基金内部运作规则等。
这些
材料需要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2.呈报备案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提交给所在地证监局或者经由
“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报送。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
否符合备案申报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等。
4.承认备案文件:
经过审核,证监会对备案申报材料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如果
备案通过,将签发备案书,说明备案号、批准时间等备案信息。
5.公告备案情况:
证监会会将备案通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情况予以公告,并将备
案信息录入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进行备案登记。
6.办理业务登记:
备案通过后,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向相关的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申
请业务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产品登记等。
7.日常运作及监管:
备案通过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正式运作,并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履行报送、披露、备案更新等相关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备案申请应当遵循证监会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
备案通过并不代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合格,也不构成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建议。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应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特征、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信誉等。
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

有关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表1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和定义
注:对于主要投资新三板拟挂牌和已挂牌企业的“新三板基金”,建议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主要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基金类型建议选择“股权投资基金”。
表2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
注:私募证券类FOF、创投类FOF、私募股权类FOF、其他私募FOF、创业投资基金不必填写“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定义:
股票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固定收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现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发改委备案指引全套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2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指引股权投资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应当依照本指引,编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招募说明书。
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规定的,招募说明书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本指引未作规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补充。
但对投资者出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或有助于其作出决策的信息,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招募说明书中均应当载明。
资本招募说明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招募说明书封面、扉页招募说明书封面应标有“XX资本招募说明书”字样,并载明股权投资企业的名称、发起人机构的名称及其法律责任人(公司型机构为其法定代表人,合伙型机构为其普通合伙人或相关法律责任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招募说明书的编制日期。
招募说明书应在扉页说明: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对本股权投资企业和/或受托管理机构的备案,不表明其对本股权投资企业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不存在风险。
二、招募说明书正文(一)拟募集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企业的名称、组织形式、存续期限、资本规模及募集方式。
(二)对投资者的出资认缴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者人数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投资者资格要求。
根据《通知》第一条“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要求,建议单个投资者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最低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合法出资要求。
根据《通知》第一条“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规定,所有投资者均不得采取委托某个投资者代持的方式投资于股权投资企业。
(三)股权投资企业的组织构架与管理1、股权投资企业的组织构架。
包括但不限于: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顾问机构和管理团队构成,以及相关约束机制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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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选择产品备案类型
海基金博士
根据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政策的一个要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开展投资行为之前,需要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 MBERS”)向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产品的备案。
随着基金业协会对产品备案有的不断提高,许多私募基金产品在备案过程中会被反馈意见或拒绝。
本文将对实际操作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产品备案基本信息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为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产品备案提供一次性通过的支持。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以下简称“《基金类型说明》”),可将私募基金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四大类,当然每类产品都有其对应的FOF基金。
一、基金类型选择不可修改,但可删除后新增
产品备案一开始系统即提示“基金类型一旦选择不可修改,请慎重!”,也就是说选择了基金大类后,是无法再更改的,所以有很多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尚不了解AMBERS系统的新填报人员因尚未确定选择的具体基金类型看到上述提示后,不敢继续填报,就没法看到后面需要填报的信息,无法提前准备相关备案材料。
但实际上,AMBERS系统是可以将新增备案产品删除后重新增加拟备案基金产品(见下图),即可重新选择基金类型。
所以不熟悉AMBERS系统的填报人员可以先新增一只基金产品,大概填报一下信息,看一下每个填报模块的情况和需要的资料,以便提前准备信息和上传的文件。
二、基金类型与产品类型
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在产品基金类型选择时是没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而只能选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对应的FOF基金。
如果选择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需要在第二个页面“基本信息”中继续选择“产品类型”,即从“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其他类基金”中选择一种。
而选择了“创业投资基金”及FOF
基金的,是没有“产品类型”的选项,无须进一步填报产品类型。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上述《基金类型说明》已经明确,私募股权基金指投资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对于市场所称“成长基金”,如果不涉及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如果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备案。
因为边界不明确和各机构需求的多样性导致在实操中,许多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应应当备案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是创业投资基金比较纠结,无法判断。
逻辑上讲,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那为什么基金业协会要专门将创业投资基金单独作为一种基金类型进行产品备案?
一方面是因为在证监会统一监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前,十部委于2005年
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即VC)进行规范,并鼓励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型中小微企业,并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根据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22号),明确了证监会负责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工作,发改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4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05号令),该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和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调整范围。
因此,延续了创业投资企业/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不同历史监管背景,作此分类。
另一方面,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上市退出减持等方面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仍存在差异化监管政策。
但从基金业协会实际操作中的行业自律监管情况来看,在后续会员服务和备案要求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未有实质性区别对待。
因此,如果拟备案产品主要投向发展阶段偏早期的项目,建议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如果拟备案产品主要投向偏晚期的项目,甚至包括上市公司定增方面的业务,建议备案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当然,实践中即使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也仍然可以投资一部分上市公司定增业务,但比例不宜过高,具体比例实践中多参照上述《基金类型说明》中权益类基金与固收类基金的80%。
选择创业投资基金的另一个理由或优势在税收返还方面。
2005年11月15日《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2016年0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
布《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进一步规定,“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
随后,财税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于创投企业和创投基金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海博士将在以后的专题文章中与大家探讨创投基金税收优惠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