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
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三)自然条件信息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一)工程实体概况(二)场地与环境概况(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五)工程造价计算书第十一条施工信息(一)施工记录信息(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
其划分标准如下: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第四条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局直接经营项目、局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经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由局审批;其他项目经理部,经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公司(分公司)审批。
第六条各公司(分公司)应按照附件《中建三局项目经理部审批表》的要求填报审批资料,并按照上一条的要求报批。
第七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分公司)应解除项目经理职务,另行选聘项目经理:项目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项目因管理问题造成工期严重拖延或成本失控;项目在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在局项目管理综合或专项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引起业主投诉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协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经理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的编制第八条项目经理部一般应设置以下管理岗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综合工长、现场设计师、专业工长、施工员、计划统计员、内业技术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监员、成本员、试验员、劳资员、测量员、文书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备既要做到精干高效,又要满足项目各项业务系统管理的要求。
第十条劳务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30-45人;大型项目为20-30人;中型项目为12-20人;小型项目为5-12人;特小型项目3-5人。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经理、质安人员、财务人员等,定员标准控制在3-10人。
第十二条单独安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15-25人;大、中型项目为6-10人;小型以下项目3-5人。
第十三条对特大型项目,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其它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上面还有总承包管理项目部的定员标准50-80人。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 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六条局、公司应积极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创造项目管理的条件,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推动项目管理的发展。
第七条局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研究、制度修订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是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各项专业业务的具体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实施。
第九条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强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控制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第十条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控制和服务;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并积极开展项目管理创新活动。
02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门的基本管理原则,划分项目规模的标准,项目经理部门的设立,评估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门的解体以及项目单位的信用和绩效管理。
专案经理。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门是一个一次性组织,负责建筑项目的现场管理。
从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它负责建设和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在项目完成并解决后,它将被解散。
第三条对于小型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门。
对于非常小的项目,可以由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委托项目经理部门进行管理,但是不能削弱其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原则; 2.精益求精的原则; 3.业务系统管理原则; 4.灵活性原则; 5.准时制。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的数据库,并根据项目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和调配工作。
第六条此方法适用于该局下的所有建筑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划分第七条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分为五个层次:超大,大,中,小和特小。
分类标准如下: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是超大型项目⑴建造40层以上的房屋;⑵高度超过240米的建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为的住宅区或建筑物超过200,000平方米;⑷单项合同金额超过1.5亿元的项目;⑸安装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超过3000万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不符合超大型标准的被视为大型项目⑴25层以上的建筑工程;⑵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一建筑面积的住房建设项目30,000平方米以上;⑷单跨30米以上的房屋建设项目;⑸建筑面积为的住宅区或建筑物100,000平方米以上;⑹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亿元的项目;⑺安装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符合大型或以上标准的,属于中型项目⑴12层以上房屋建设项目;⑵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一建筑面积的住房建设项目10,000平方米以上;⑷跨度超过21米的房屋建设项目;⑸建筑面积为的住宅区或建筑物50,000平方米以上;⑹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⑺单项合同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中建三总工字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号中建三总工字[2002]161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各项目经理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使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公司工程部和档案室根据国家新编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管(以下简称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按照《管理办理办法》法》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资料管资料 Word理制度,认真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和移交工作,使我司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尽快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抄送:公司领导(传),工程部、办公室、安装经理部。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办公室2002年10月28日印发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资料 Word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3)第三章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及要求 (7)第四章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内容及要求 (28)第五章竣工资料的编制 (37)第六章竣工档案的验收与编制 (42)第七章附则 (42)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司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以下简称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做好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国家新编“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武汉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资料 Word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资料是指我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各种图表、表格、图纸、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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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时质量控制资料应完 整,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 验资料应完整。
스키
七、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规定,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如下: 1、归档的纸质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标准的规定。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应与工程实际相 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1 概念 2 依据 3 工程资料的重要性 4 工程资料管理的特点 5 工程资料管理的原则 6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 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8 工程施工资料的分类 9 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一、概念
1、建筑工程资料: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 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包 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 工图、工程竣工文件) 2、施工资料: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 资料。 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建筑工程资料的填写、编 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 档等工程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管理。
二、依据
1、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2、JGJ/T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国家颁发的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操作工艺规程、材料及制品标 准、法定检测标准和质量事故鉴定处理等有关规定。 5、地方现行的标准、规定,例如鄂建[2010]92号文件-关于印发 《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建 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 6、企业管理规定:三局《项目管理标准》
五、工程资料管理的原则
1、同步性原则:工程资料应保证与工程施工进度 同步完成,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检验 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工程资料对工程 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2、规范性原则:工程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应真实、 准确,符合现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并 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应由 直接责任人(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 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 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 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三、工程资料的重要性
1、体现了工程实体质量状况、项目过程管理与全 面控制情况,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2、体现了项目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充分体现建筑企业自身的综合管理水平。 4、规范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意识与行为。
三、工程资料的重要性
5、为建设管理者的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法律凭证。 6、为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提供真实、有效的法律凭证。 7、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有工程新建、扩建、改建、 维修、管理提供翔实依据。 8、通过资料或数据的统计、计算、分析等,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并处理问题。
五、工程资料管理的原则
3、时限性原则:工程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 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各相关单位宜在合同中约 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审批时间以及验 收资料的审核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当无 约定时,工程资料的申报、审批或审核不得影响 正常施工或验收。
4、有效性原则:工程资料应真实、有效,对工 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抽撤、损毁或丢失等的, 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 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 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 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规定:对列入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 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工程资料管理的特点
1、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为基础,通过严谨的管理、 有效的控制、合理的协调促进其发展。 2、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与合同为准 绳,进行全方位的过程管理与控制。 3、以工程资料的内在规律和联系为主线,将工程资料 形成具有逻辑性、关联性和统一性的体系。 4、以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为手段的新型管理模式, 是工程资料管理发展的新方向。
七、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 写材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 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 激光打印机,不应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 敏打印机。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 章手续应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 ㎜×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 强的纸张。
三、工程资料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记载建筑工程施工活 动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工程竣工交 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 收、使用、维修、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一 个工程如果施工资料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则 判定该工程不合格。因此,施工资料的编制是 否真实、完整、齐全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