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31页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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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42页)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42页)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推行施工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实行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局属各单位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投标,需要时还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进行议标。

劳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特小型项目、甲方指定分包的,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实行议标。

企业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各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级单位均应成立项目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实施。

局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任,其成员由局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科技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局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投标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投标机构进行规范运作、负责武汉地区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劳务招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定期对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公司特大型项目的劳务招投标、对招投标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局上报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所属单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分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主持本单位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检查项目劳务招投标落实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奖罚、定期上报劳务招投标有关信息等。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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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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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在中国建筑在中国建筑行业中,劳务管理是项目顺利推进和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劳务管理办法,不仅能够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还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社会形象。

一、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1、招聘渠道中国建筑应通过多种渠道招聘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与劳务公司合作、在劳动力市场招聘、网络招聘以及内部员工推荐等。

同时,要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

2、录用条件明确劳务人员的录用条件,包括年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等方面。

对于特殊岗位,还应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培训经历。

3、背景调查在录用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防止欺诈和不良记录人员进入。

二、劳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1、合同类型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期限,签订不同类型的劳务合同,如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等。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2、合同条款劳务合同的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清晰、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歧义。

对于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应在合同中约定解决方式和途径。

3、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务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

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劳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入场培训新入职的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培训,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质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技能培训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和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鼓励劳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荣誉。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第四条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局直接经营项目、局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经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由局审批;其他项目经理部,经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公司(分公司)审批。

第六条各公司(分公司)应按照附件《中建三局项目经理部审批表》的要求填报审批资料,并按照上一条的要求报批。

第七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分公司)应解除项目经理职务,另行选聘项目经理:项目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项目因管理问题造成工期严重拖延或成本失控;项目在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在局项目管理综合或专项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引起业主投诉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协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经理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的编制第八条项目经理部一般应设置以下管理岗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综合工长、现场设计师、专业工长、施工员、计划统计员、内业技术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监员、成本员、试验员、劳资员、测量员、文书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备既要做到精干高效,又要满足项目各项业务系统管理的要求。

第十条劳务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30-45人;大型项目为20-30人;中型项目为12-20人;小型项目为5-12人;特小型项目3-5人。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经理、质安人员、财务人员等,定员标准控制在3-10人。

第十二条单独安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15-25人;大、中型项目为6-10人;小型以下项目3-5人。

第十三条对特大型项目,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其它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上面还有总承包管理项目部的定员标准50-80人。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8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8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8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三、主持安全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五、监督检查安全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提交项目安全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七、参与对所管辖单位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等级进行评定;八、审核并签署相应的安全监理报告,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质量监理员的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受监项目质量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日志),定期向质量安全总监提交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动态报告;三、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四、督促、指导项目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措施,检查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参与执行监理旁站,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六、根据施工的进度,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七、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八、检查验收所监督管理项目的检验批质量,并参与所管理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九、协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十、做好与业主、地方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的互相联络,协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中建三局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中建三局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把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把生产与技术活动和谐地组织起来,提高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的确立、技术管理要求与遵循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项目。

第二章技术管理体系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在企业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具体工作包括:明确技术岗位与职责、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等。

项目的各项技术工作应严格按企业技术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项目设专职总工程师一名,中型或中型以下工程项目设主任工程师一名。

大型项目的总工程师一般应具备工程师职称,特大型项目的总工程师一般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六条项目应设测量员、试验员、计量员、资料员等技术岗位,大型或大型以上工程项目还应设1名或1名以上内业技术员协助总工程师工作。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若工程开工后10日内还未报审施工组织设计,上级部门应责令项目停工整顿。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及中建三局企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执行。

①特大型项目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报局审批,并按局的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②大中型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或分公司总工程师(项目)负责,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报公司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③以局名义承接的大型及大型以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报局审批,并按局的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

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1 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 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 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2 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3 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4 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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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

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第九条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4、具有必要的机具设备。

第十条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有效证照(“五证一照”)原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5、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书》;6、外埠企业应提供由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出施工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分公司)应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非会员单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1、对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2、对队伍合法有效的考察;3、对队伍负责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是否经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4、对队伍提供施工所需工种、人数能力的考察;5、对队伍具备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的考察;6、对以往业绩和信誉的考察。

第十二条对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和《进场通知书》(附件一)。

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应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机具设备等。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由公司或授权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治安合同》等合同,项目经理部参与有关条款的协商。

以上各类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劳务分承包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人力资源(劳资)、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组织与劳务分承包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3、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4、工程工期、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5、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6、现场管理;7、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第 3 页8、工程款支付;9、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合同》由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签订。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规范劳务分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的合同,而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生死合同。

第十六条《廉政建设合同》由公司(分公司)政工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七条《治安合同》由公司(分公司)保卫部门组织签订。

第十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进场管理第十九条中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和《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需向项目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进场通知书》和与公司(分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2、劳务分承包方的“五证一照”等证件;3、劳务分承包方进场人员花名册(附件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进场人员的照片、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操作上岗证和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入场教育。

1、入场教育的内容。

包括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规范以及1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

2、入场教育的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累计学习必须达到16学时。

3、入场教育记录。

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现场施工管理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组织劳动力进行现场施工。

劳动力需求计划,原则上每月编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依据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达《施工任务书》。

第二十五条工程收方、验收。

劳务分承包方按照《施工任务书》组织施工后,由项目经理部预算部门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部门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评价、考核,并在收方结算单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二十六条对劳务分承包方人员实施动态管理。

1、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经理部同意。

未经项目经理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

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

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人力资源(劳资)、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分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劳务分承包方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3、对于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4、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第七章人工费管理第二十七条人工费价格是根据公司(分公司)人工费指导价和当地第 5 页市场价,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劳务招投标的形式确定。

在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明确人工费承包方式和人工费价格清单。

第二十八条人工费承包方式的确定。

1、人工费承包采取包干的形式,一般有分部分项包干法、平方米造价包干法、综合单价法和总价包干法四种承包方式。

2、人工费实行总价包干的,既要控制总价也要控制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单价或人工综合工日价格主要用于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人工费的控制。

1、人工费控制相关责任人与相关部门职责。

1.1项目经理。

1.1.1项目经理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承包后的人工费控制全面负责,确保完成公司(分公司)规定的人工费计划指标;1.1.2对《人工费付款书》(附件三)和《人工费申请表》(附件四)进行审核;1.2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

1.2.1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是项目人工费控制的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对项目人工费按公司(分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及批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把关;1.2.2负责建立各项目分部分项用工和人工费开支总台帐,随时掌握项目人工费开支情况;1.2.3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审核付款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月度人工费开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处理办法;1.2.4定期制定人工费单价标准,列出详细的科目内容,并定期通报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1.3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

1.3.1审核项目的《人工费付款书》和《人工费申请表》;1.3.2支付项目月度人工费预结款,做好最后结算。

1.4生产技术部门。

1.4.1按时向人力资源(劳资)、财务等有关部门提供生产计划与统计报量情况,以便人力资源(劳资)审核与控制人工费。

1.5项目预算员(或内业技术员)。

1.5.1项目开工前,负责提供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便制定项目人工费开支计划和措施;1.5.2每月施工前,负责根据项目月度施工生产安排,计算出分部分项计划工程量;1.5.3认真审核每月实际人工费付款工程量。

1.6项目人力资源(劳资)员。

1.6.1项目开工前,依据预算量编制项目总的人工费开支计划、分部分项用工以及各工种用工数;1.6.2建立项目各劳务人工费开支台帐,以及项目实际人工费开支总台帐;1.6.3按时为劳务队办理预结算和结算;1.6.4项目不设人力资源(劳资)员的,其职责必须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的人员严格履行,管理到位。

1.7工长。

1.7.1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1.7.2在施工过程中享有对劳务队的监督权、奖罚建议权。

1.8项目其它人员。

1.8.1质量员负责对劳务队所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1.8.2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劳务队安全制度、人员、防护措施、安全资第 7 页金投入等方面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1.8.3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劳务队所消耗材料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2、人工费控制措施。

2.1公司(分公司)要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劳动(预算)定额标准,定期制定和发布人工费指导价位,建立人工费价格信息库,并依据劳动力指导价格,确定人工费单价。

2.2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分公司)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人工费的条款,搞好人工费的总量控制。

2.3工程中的零星用工、计时工、包工及所有未预见用工视工程大小、工期进度及难易程度按一定比例包死,原则上工程前期主体施工阶段控制在定额用工的5%以内,装修、收尾阶段为25%以内,总用工不得突破整个项目定额用工的15%。

原则上,施工中除定额工作内容以外的材料用工、行政用工、大型机械进场用工、安全文明用工外,不得出现其它任何形式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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