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91018
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后勤保障性、管理职能性岗位)一、总则1. 为及时对公司新聘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能力作出评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2.1 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2 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2.3 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2.4 品性考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个人素养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2.5 学识考核——对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绩效考核内容1. 新聘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应给予相应的培训以使新聘员工尽快的了解公司并适应工作岗位。
其中包括新员工企业培训和岗位专业培训等。
2. 在新聘员工培训和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将组织由新聘员工的试用部门在试用期结束前二周对新聘员工设置考核题并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转正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3. 对新聘员工由于岗位和职位不同,考核的标准和方式应有所不同。
考核可考虑采取如下方法:企业培训知识测试题(由人力资源部设置),专业测试题(试用单位设置),个案分析(由人力资源部/试用单位设置,适用于主管级以上员工),工作目标完成考核(由试用单位设置),模拟示范(由人力资源部或试用单位设置)、工作小结等。
4. 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员工的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
填写转正审批表递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递呈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 试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优良的方有资格转正。
转正申请批准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纳入公司正常员工人事管理中。
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附表格

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
一、新职员一般均有2个月的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考核
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事实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直接上级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新职员上上级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最终确定。
三、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
四、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五、不合格者: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员工转正申请表
考核结果90分以上提前转正;
考核结果70—90分按期转正;
考核结果60-69分延长试用期;
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出勤考核:根据公司考勤记录加扣分,加扣分标准:
旷工一日迟到一次事假一日病假一日未打卡一次扣10分扣2分扣2分扣1分扣1分。
试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和转正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及转正管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入职不满一周的试用期员工,不必参加当月的绩效考核。
其他试用期员工都应由部门主
管对其进行月度绩效考核。
2、经考核,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如连续两个月的绩效考核为
“需要改进”或者当月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部门主管有权向上级议终止与该员工的试用合同,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必要的核实后,由部门主管负责向该员工传达解聘通知知,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3、试用期内所有月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员工,在试用期结束10天左右,由人力
资源部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对该员工试用期内的综合工作表现和业绩出具书面报告和转正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告总经理批准。
4、试用期内有重大突出业绩或者连续两次月度考核等级为“较好”或一次“杰出”的,部
门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对该员工提前转正。
经总经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都可以提前转正,否则延迟到下月再继续考核。
5、试用期内有一次月度考核为“需要改进”以及以下等级的,或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各
种规章制度的,不得提前转正。
6、试用期内有突出业绩或者一贯保持最佳工作表现,部门主管方可向上级申请提前转正。
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流程,确保新员工适应公司文化,满足岗位需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目的评估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态度,以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发现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的培训和提升提供依据。
促进新员工与公司的双向选择,实现人岗匹配。
三、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全面、客观、准确原则:考核内容应全面覆盖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态度,客观、准确地反映其试用期表现。
四、考核内容工作表现: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工作态度:包括积极主动性、责任心、沟通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方式试用期月度考核:每月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态度进行评估,由直接上级负责。
试用期末综合考核:试用期结束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考核,包括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等多个维度。
六、考核流程试用期月度考核流程:(1)新员工每月底向直接上级提交月度工作总结。
(2)直接上级根据工作总结和新员工实际表现进行月度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指出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试用期末综合考核流程:(1)人力资源部提前通知新员工及相关部门准备综合考核。
(2)新员工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进行自我评价。
(3)直接上级和同事进行匿名评价,填写评价表。
(4)人力资源部汇总各方评价,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5)综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新员工是否通过试用期。
七、考核结果处理通过试用期:新员工正式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相应福利待遇。
未通过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表现尚可但仍有提升空间的新员工,可给予延长试用期的机会,具体延长时间和条件由公司领导决定。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行政人力部考核,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考核原则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3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1至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缩短,但不应少于1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行政人力部给分满分40分,入职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行政人力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六条由行政人力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1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入职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满分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及执行情况,满分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满分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满分10分。
5.工作积极性,满分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满分5分。
2.行政人力部、入职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满分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满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满分5分。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行政人力部进行培训、考核,以5天为宜,考核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入职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转入行政人力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行政人力部通知,被考核员工撰写总结。
行政人力部对相关同事进行调查记录,收集工作业绩数据,记录数据应详实有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行政人力部安排,总经理、行政人力部、入职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2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新员工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考核由公司办公室和车间、工段共同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IOO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六条:试用期员工的综合考评分为三大部分:考勤、考试、月度考核,各部分占考评成绩的权重依次为:10%、30%、60%<,第七条:考勤部分的内容和标准:1、试用期员工考勤采取车间、工段考勤为主,办公室抽查为辅的考勤方式。
2、车间、工段要将新员工每日的考勤做以记录并于月底汇总,并于每月的最后一天上交办公室。
3、办公室要随机抽查,抽查次数每个月不得少于10次,并及时记录考勤结果。
4、考勤部分满分10分,新员工每迟到一次扣3分,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扣5分。
如果累计扣分超出10分,按负值计算,在综合成绩中扣除。
5、迟到、早退、旷工的具体界定:5.1、迟到: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准时到岗者为迟到,即早上8:30前未到;下午13:00前未到为迟到5.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早上12:00前离岗;下午4:30前离岗为早退。
5.3、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一60分钟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有事未请假不能到岗者、请假未批准私自离岗者、假后未到不能及时续假者、没有履行正规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处理。
第八条:考试部分的内容及标准:1、考试内容由工段和公司办公室共同出题2、考试在每个月25——28号之间进行3、考试内容涉及员工入司培训,各工段实习涉及内容的相关知识。
4、考试方式为:实习工段实习内容现场操作、卷面问题作答两种主要方式。
5、考试采取百分制,由办公室监考、阅卷、评分。
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司试用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发现其潜在能力,作为员工转正、定岗调薪、劳动关系缔结或解除的依据,规范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考核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负责公司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与评定。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二、财务融资部和工程部负责协助考核委员会和办公室开展考评工作。
第四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直接将其辞退,不进入考核程序:一、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内累计3次旷工记录的(3次迟到或早退记录记为一次旷工);二、试用期员工,整个试用期内累计5次旷工记录的。
第二章考核流程第五条考核准备:试用期满日开始,各部门接办公室通知,领取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格,试用期员工准备接受逐级考核。
第六条考核实施:在办公室协助下,考核委员会对试用期员工根据《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进行评估,同时对员工进行同级互评与员工自我考评;若试用期员工辞职或符合直接辞退情形的,将直接进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第七条考核结果:一、在经过考核后,全部考核表格上交综合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对被考核人考核数据进行汇总,并按照考核分数所对应的考核等级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最后上交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
二、考核委员会结合经审核的初步评定意见对被考核人的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定,明确最终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备案和存档,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
第八条若被考评人员有任何疑问,考核委员会有义务作答。
第九条对于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的新员工,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从转正日起按正式员工相应级别计算工资。
第三章考核说明第十条考核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二、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三、上级考核为主的原则四、考核结果与试用期员工去留挂钩的原则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部分。
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

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为了使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有据可循,并为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合理依据,特制订此考核方法。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通过试岗期进入试用期员工。
试用考核:1.试用期:公司试用期统一为一个月。
2.考核原则: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着重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以及工作态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3.职责划分:原则上,公司会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导、考核,指导人必须对被指导人的岗位职责熟悉,能够及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
指导人职责: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工作流程以及相关工作交接人情况。
2)帮助新进员工理解岗位职责,帮助新员工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3)定期与新员工进行面谈,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4)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人事部职责:1)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需找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
2)负责处理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
部门经理职责:1)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2)及时向总经理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
4.考核指标:工作技能:(权重值:70%)对所在岗位的熟悉程度:了解主要工作内容,懂得如何合理计划和开展工作。
(10%)适岗程度: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30%)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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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 第一条考核目的:
1、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融入公司文化。
2、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定岗定级提供依据。
3、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以确保所招聘人员能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条考核原则
1、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2、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要结合培训考核、日常考核、试用中期考核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或约定)试用期的员工。
第四条考核内容
试用期考核主要对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胜任工作的能力进行考核。
1、综合素质是指员工在工作和言行中表现出的道德修养、文化品质、适应工作的身体素质等。
主要包括道德品质、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身体状况。
2、工作态度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责任心、进取心、完成工作可信度、合作意识等。
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责任心、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团队意识。
3、胜任工作的能力是指员工具备和在培训、工作过程中发挥出来的技能水平。
包括理论水平、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执行能力等。
对担任部门领导的管理人员还包括决策能力、领导能力、计划能力、创新能力、指导能力、推动实施能力等。
第五条考核时间和方式
1、试用期考核分为培训考核、试用中期考核和试用期结束考核,分别于培训结束和试用中期、试用期结束前15日内进行。
2、培训考核以每次培训考核结果为准,是试用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试用中期考核由个人填写试用期考核鉴定表(见附表1)交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若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一致认为考核合格,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材料存档;若有意见认为考核优秀可以减短试用期或考核不合格必须终止劳动合同,则报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试用期结束考核由个人填写试用期考核鉴定表(见
附表1)和试用期工作总结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组织测评。
测评分上级领导、直接领导和关联员工三级测评(见附件表2),分值比例分别为40%、30%、30%。
关联员工测评由综合办公室随机组织5-10名有工作关联的员工进行无记名测评。
按分值比例计算的测评平均成绩作为员工考核的最后成绩,考核成绩达到90分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结束;考核成绩小于90分者,报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5、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组织上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2)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
(3)出现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6、每次考核结束,直接领导和综合办公室应将考核结果通报给被考核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利于被考核人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附则
1、试用期考核的所有材料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存档保管,个人不得查阅。
2、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利海化工员工试用()期考核鉴定表
填表时间:
利海化工员工试用期考核测评表
填表日期:
能力计划的指导下做事有步骤有计划;(10分)
沟通能力有效地与同事、上级及其他部门沟通,倾
听并清楚地理解其他人的观点;(10分)
10
团队合作能力积极主动地与同事及相关部门合作,并能
在其他任需要的情况下适时提供帮助和协
作。
(10分)
10
计算得分
评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