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原理-辩证法
辩证法原理

辩证法原理
辩证法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
辩证法的基本原
理是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
辩证法的运用贯穿于自然界和社会历史的方方面面,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首先,辩证法强调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它指出事物发展
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的规律。
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例如,世界上存在着夜与昼、冷与热、阴与阳等对立统一的现象。
在社会历史中,阶级斗争、社会矛盾也是对立统一的具体表现。
只有正确把握对立统一的规律,才能深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指导实践,推动事物的发展。
其次,辩证法强调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发展规律,它指出事物
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化的过程。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否定,但同时又保留了旧事物的一部分,并得到了新事物的肯定。
这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规律。
例如,资本主义否定了封建社会,但又保留了封建社会的某些成果,然后被社会主义否定,但又保留了资本主义的某些成果。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总之,辩证法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它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
规律。
正确运用辩证法原理,可以深刻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指导实践,推动事物的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和理解辩证法原理,不断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善于从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和取得更大的成绩。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理是一种独特的哲学思想体系,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
1. 对立统一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由于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不断解决而产生的。
任何事物都是由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因素构成的,这些对立因素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矛盾的存在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 质量互变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出现质的变化。
当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事物从一个质态转变为另一个质态,即出现质的飞跃。
3. 否定之否定原理: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被新的事物所替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旧事物完全消失。
辩证法认为,新事物的出现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但同时旧事物也被保留并继续发展,形成了新旧事物的统一。
4. 量变与质变相互转化原理:事物的发展既包括连续性的量变,也包括突变性的质变。
数量的增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的变化。
基于以上原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深刻认识到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方向,从而为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理论指导。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和永恒发展)•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忘记悲伤的妇人一个老妇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她非常悲伤。
便请教一位灵修大师:“大师,有什么办法使我儿子复活吗?”大师说:“我有办法,但你要先去找一杯净水给我。
这杯水必须来自一个从来没有过痛苦的家庭,有了这杯水,我就可以救活你的孩子。
”老妇人听了十分高兴,立即去寻找这杯水。
可是,无论到了茅舍或华厦,乡村或城市,她发现每一个家庭都有他们各自的痛苦。
最后,她为了安慰别人的痛苦而忙碌着,在不知不觉中早已忘了找水的事。
就这样,在她热心的付出中,丧子的哀伤悄悄地离开了她的心。
痛苦和欢乐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是一对矛盾,世界上的任何家庭都有痛苦和欢乐,都存在着矛盾。
【哲理启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事事有矛盾,而且时时有矛盾,采取回避、逃避的办法都是没有用的。
只有承认矛盾,直面矛盾,分析矛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矛盾,才能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为社会做出贡献。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第五章哲学辩证思维

第五章哲学辩证思维第五章哲学辩证思维第一节哲学辩证思维整体一、哲学定式=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1、哲学辩证法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它包括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三大部分。
2、世界观--世界是由多维矛盾构成的整体。
3、价值观--无形的矛盾是世界的本体,有形的实物是表象。
4、方法论--矛盾认识方法论+矛盾实践方法论5、矛盾是对立联系与统一联系构成综合体二、哲学辩证法精义一)原理基模1、一分为二——两联系、两方面、两转化2、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变量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3、七大观点(略)二)方法基模1、三步流程——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2、三个核心——两点论、重点论、转化论3、四相转圆——对立统一之间的转化+正反之间的转化三、辩证法原理基模1、一分为二A、两种联系:对立联系VS统一联系B、两个方面:正面VS反面C、两类转化:“对立--统一”的转化VS"正面--反面”的转化2、三大规律A、对立统一规律B、量变质变规律C、否定之否定规律3、七大观点A、联系的普遍性:世界处于普遍联系之中。
B、运动的绝对性: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C、内因的决定性: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影响内因。
D、矛盾的法则性:矛盾无处不在,对立统一是世界的法则。
E、规律的客观性: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
F、发展的螺旋性:事物的发展轨迹呈螺旋上升形态。
G、物质的第一性: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四、辩证法方法基模1、三步流程A、发现矛盾--用联系视角观察问题,列举存在的具体矛盾。
B、分析矛盾--用主次视角分析矛盾,抓住问题解决的关键。
C、解决矛盾--用创新视角创造条件,设计矛盾转化的方法。
注1:为了简化思考,在此界定“矛盾"=目标+困难=问题2、三个核心A、矛盾两点论——矛盾两面都要观察分析,不能只看一面。
B、矛盾重点论——对主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判断选择。
C、矛盾转化论——创造特殊条件,使矛盾转化,问题解决。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哲学原理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哲学原理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哲学原理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 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本实在,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础。
物质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中,并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2. 辩证法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发展是矛盾斗争的结果。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相互对立和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3. 发展原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具有连续性和飞跃性。
事物的发展是由定性变化和定量变化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通过量的积累引起质的飞跃。
4. 统一原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统一的,包括统一的普遍性和个别性、整体性和局部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等。
这些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事物的发展轨迹。
5. 实践原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认为,实践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础,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实践包括物质生产和社会实践,通过实践不断认识和改造世界,推动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哲学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辩证法原理、发展原理、统一原理和实践原理。
这些原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构成了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哲学具有辩证性的原理

哲学具有辩证性的原理
哲学具有辩证性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辩证法:辩证法是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指的是思考问题时要从多个相对矛盾的方面和角度去思考,包容并处理矛盾、对立的关系。
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变化,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和规律。
2. 统一性原理: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由矛盾统一的。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方面,但同时又能够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而存在和发展。
统一性原理是指在事物的矛盾对立中找到共性、整体性和内在联系的原则。
3. 变化与发展原理: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
这种变化和发展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推动的,通过对立双方的冲突、转化、转化的过程实现。
4. 相对原理: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相对的,任何事物都是与其它事物相对立的。
相对原理强调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在相互关系中的,没有孤立的事物存在。
这就要求我们从相对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断扩大和深化我们的认识。
5.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辩证法认识到事物的本质是矛盾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部矛盾和矛盾的发展。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强调任何事物都是由对立面和斗争组成的,这种矛盾和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这些辩证性的原理在哲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促进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认识能力的提高,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维方法,旨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解决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它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世界、人类社会以及个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辩证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一、事物的矛盾性原理事物的矛盾性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之一。
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各种对立、矛盾的因素,这些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只有通过对矛盾的把握和处理,才能推动事物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没有绝对的统一和平衡状态。
在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着各种矛盾的对立面。
例如,人的思想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存在错误的观点;社会中既有阶级对立,也存在着合作共赢的关系。
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矛盾的斗争原理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的矛盾不仅仅是存在的,更重要的是矛盾的斗争。
矛盾的斗争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个体的成长。
例如,科学家在研究中的不断辩证思考和试错,推动了科学的发展;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的斗争促使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四、矛盾的转化原理矛盾的转化是事物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辩证法认为,矛盾的存在和斗争是暂时的,随着条件的改变和发展阶段的变化,矛盾会发生转化。
通过矛盾的转化,事物得到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实现了更高的形式和层次。
例如,在经济发展中,矛盾的转化推动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
五、矛盾的统一原理矛盾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最终目标。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处理来实现更好的统一。
在矛盾的斗争和转化中,不同的因素最终会得到合理的统一,形成新的整体。
例如,在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通过革命和改革最终实现了统一的社会制度。
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是一种对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深刻认识,它反映了事物内部和外部矛盾的本质,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个哲学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个哲学原理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包括三个重要的哲学原理: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原理、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原理、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
本文将分别对这三个原理进行阐述。
一、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原理物质是世界的物质基础,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
物质的普遍性指的是物质存在于世界的各个领域和层面,从微观的原子、分子,到宏观的星辰大海,无处不有物质的存在。
物质的永恒性则强调物质的存在是长久的、永恒的。
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是唯物辩证法的首要原理,它揭示了世界的物质性质,指出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根本。
二、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原理物质的无限性是指物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物质的形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世界上的物质无穷无尽。
物质的运动性则指的是物质不断地运动变化,从宏观的天体运行到微观的分子振动,物质无时无刻不在运动。
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原理,它揭示了物质的多样性和动态性,指出物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三、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事物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
一切事物都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这些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
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原理,它揭示了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指出事物是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发展变化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哲学原理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整体理论体系。
它们共同揭示了世界的本质规律,指导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原理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是物质的存在,没有物质就没有事物的存在。
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原理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物质是多种多样的,不断运动变化的。
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告诉我们,事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它们的发展变化是由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哲学原理不仅是对世界的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根本原则。
只有深入理解和应用这三个原理,才能正确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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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原理之“辩证法”
联系观
原理:
(1)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联系是普遍的。
①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②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
③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原理: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
①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原理: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
方法论:
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善于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原理:
(1)相互区别:①含义: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
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
②A.数量(1Vs多)
B.地位(主导Vs被支配/ 统率Vs服从、服务于)
C.功能(整体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Vs部分服从、服务于整体)(2)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①二者相互依赖:A.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
离开部分,整体将不复存在。
B.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
离开整体,部分不能成其为部分。
②二者相互影响:A.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功能,关键部分功能及其变化甚至会
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
B.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3)相互转化:整体部分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
①整体很重要: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②部分很重要: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原理:
(1)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2)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优化趋向
方法论:
①实践层面: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
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
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②认识层面: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发展观
原理: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2方法论: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原理:
(1)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
原因:①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是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会走向灭亡的事物;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②新事物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产生;
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
汲取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
增添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方法论:我们要对未来充满信心,悉心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
原理: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原因:①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②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③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方法论:我们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面对挫折与考验。
(注:量质变不一定都是正向的)
原理:
(1)区别:
①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②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像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2)联系:
①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
(1)我们做事情要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量变重要)
(2)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
(质变重要)
(3)坚持适度原则。
(不好的量质变)
原理: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起主要作用,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
在分析事物发展的原因时,要着重抓住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内因),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外因)。
矛盾观
原理:
(1)矛盾即对立统一,其中对立属性为斗争性,统一属性为同一性,二者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2)区别:①含义:
A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a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b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B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②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3)联系:①同一性以斗争性为前提。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②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③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思路1.探讨矛盾双方的关系:
①原理—矛盾即对立统一
②二者斗争性(对立)
③二者同一性(统一)
④应坚持全面的观点—坚持对二者关系的全面把握
思路2.对一个事物的评价:(同时需要回答“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原理”)
①原理—矛盾即对立统一
②该事物的优点(积极意义)
③该事物的缺点(消极影响)
④应坚持全面看待—对优点、缺点
原理: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的过程始终,即处处有矛盾
方法论: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现:①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②同一事物在发展不同过程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
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原理: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
①普遍性寓于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②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2)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场合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原理:
(1)区别:
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
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
(2)联系:二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原理:
(1)区别:①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②矛盾双方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2)联系:二者相互依赖、相互排斥,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6、7共用方法论: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有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2)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
(3)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重点论是在两点基础上的重点。
(4)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创新观
注:创新的哲学原理依据:发展的实质+1.+2.
原理:
(1)含义: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2)特点:①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发展的根本途径。
②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
(3)实质:辩证的否定实质是“扬弃”,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
克服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
保留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
原理:
(1)原因:
①世界永远处在不停地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任何事物对它产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存在的理由。
②但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理由了。
③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
(2)内涵:
①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产生的合理性),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灭亡的必然性)。
②辩证法对每一种即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
③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从本质上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
方法论:
①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与创新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
②要求我们:
A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
原理:
(1)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①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②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③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2)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