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的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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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填报注意事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26
•【字号】京人社积发〔2018〕84号
•【施行日期】2018.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京人社积发〔2018〕84号根据近期申请人关于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填报及分值计算的咨询情况,现就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填报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可积分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和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申请人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京居住在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之外的住所,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积分,请根据实际居住时间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选择“租赁住所”填报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2017年1月1日(含)以后仍居住在除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之外的住所无变化的,可不必填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2019年版)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2019年版)
3. 获取单位注册码 单位信息确认完成后,用人单位可直接进入系统进行业务办理,系统会自动
随机生成一个单位注册码。单位需将此注册码告诉本单位所有需要办理积分落 户的员工,供员工在关联工作单位操作时使用。在新的业务年度,该单位注册码 不变,但需要用人单位确认单位信息并激活。 4. 单位信息的查看及变更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相关信息可由用人单位自行修改,请用人单位在本单 位联系人变更后及时修改,以免影响单位员工办理后续业务。其余只读信息当 年不可修改,如有变化不影响单位及其员工申报年度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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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填报和提交※


基础信息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和拟随迁符合计生政策未成年子女信息请根据实际
情况填写。对于“是否同意允许政府将系统内所填个人信息公开给第三方”
这一必选项,无论选择“是”或“否”都不会影响个人积分落户申报。点击保
存后进入下一步操作。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考“单位登录”部分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 ①申报是以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为主体进行,这里所说的用人单位是申请人
的社保缴纳单位。 ②由于用人单位和申请人都要在当年申报阶段内完成注册及积分信息填报,请
用人单位注意掌握好注册时间,为申请人预留充足的信息填报时间。
单位注册流程 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法人登录”, 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
册码,再次进行个人账号与用人单位账号的关联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 ①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
请人。 ②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关联操作经过单位确认后,本年度将无法更改,请申请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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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1.在线注册:登录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注册个人账号
2.信息填报: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积分指标数据
3.材料上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如学历、职称证书等
4.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并提交申请
5.结果查询:积分落户名单公示后,查询个人审核结果
(申请人)→(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网址)→(个人信息填报界面)→(证明材料上传区域)→(单位账号/审核界面)→(积分落户公示名单)→(个人积分查询通道) 注:箭头表示流程走向,括号内为对应环节涉及的主体或工具。

1。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6]39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11【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是指北京市政府对积分落户政策的实施细则,旨在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个清晰的申请流程和规范操作管理的指导标准。

本文将介绍这份文档的内容和意义。

首先,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对落户资格的申请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在京稳定就业并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万元的高级职业人才;拥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的高端人才;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在京创办企业且企业年平均缴纳税收不少于100万元的自主创业人员;在京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年的外籍人才和港澳台居民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

这些条件的规定,旨在减少申请资格的不确定性,提高了申请人的申请成功率。

其次,文档规定了申请落户所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税务缴纳证明、学位证书等。

这些资料能够有效地证明申请人的资格和身份,并为后续审批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

同时,文档还规定了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例如: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注意填写正确、实际信息,如实提交申请材料等。

第三,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也明确了申请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

申请人需要先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需要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通过,人社部门将按照积分计算规则进行积分计算,并制定积分排序名单。

根据排序名单,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和市外事办分别进行独立的审批工作。

最后,市政府统一进行审核,通过或驳回申请。

最后,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的实施对北京市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七年前,北京市开始推行积分落户政策,通过实行这一政策来优化人口结构。

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可以降低北京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负担,有效地缓解都市圈承载力问题。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创新创业指标常见问题解读口径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创新创业指标常见问题解读口径

2021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创新创业指标常见问题解读口径一、创新创业指标申报审核范围的解读1.创新创业指标是指什么?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

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2.“科技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是指什么?在科技领域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在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是指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工商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在市科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地区总决赛暨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季)总决赛和行业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3.在科技领域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申请人在哪里进行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申请人在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落户系统”)在线申报、在线审核。

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的申报操作解读1.“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受理范围是什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创新创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申报受理范围包括: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工商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在市科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地区总决赛暨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季)总决赛和行业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的。

北京市积分落户细则及解析

北京市积分落户细则及解析

北京市积分落户细则及解析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控制城市人口规模,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各大城市纷纷出台了积分落户政策来引导人口流动。

作为中国的首都城市,北京市一直面临着严重的人口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推出了积分落户政策。

下面就来详细解析一下北京市的积分落户细则。

一、积分落户政策的背景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市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种资源十分丰富。

因此,无论是就业、教育、医疗还是社会福利,都吸引着大量外来人口涌入。

然而,城市的高密度人口使得北京市的基础设施、交通拥堵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为了控制人口规模,改善城市功能,北京市推出了积分落户政策。

二、积分落户政策的主要内容1.积分落户的条件(1)个人条件: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北京市有效居住证明,并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

(2)家庭条件: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在北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符合北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

2.积分计算方式(1)个人积分:按照在北京市连续就业、连续居住、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年限和缴纳金额计算。

(2)家庭积分:由申请人和其直系亲属的个人积分之和得出。

3.积分要求及政策优惠(1)积分要求:个人积分满100分即可申请积分落户,家庭积分满150分即可申请积分落户。

(2)政策优惠:积分落户者可以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权益。

(3)优先审批: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研究生、退役士兵等特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积分落户优先审批。

三、政策的影响和展望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人口过剩问题,优化了城市资源配置,改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这一政策也为有经济、职业、教育背景的人群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吸引了更多的人才来到北京。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积分计算方式不够公正透明,积分要求偏高等。

北京市2020版积分落户政策最新解读大全

北京市2020版积分落户政策最新解读大全

北京市2020版积分落户政策最新解读大全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

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将正式启动。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政策试行以来,已有1.2万余名申请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逐条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版《管理办法》和《操作管理细则》。

月收3.7万条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电子邮箱、领导信箱、12345市民热线等方式共征集来信来电24275封(件),涉及意见建议37468条,内容涉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职住区域、教育背景、纳税、落户规模、新增指标项目、积分赋权、执行年限、操作系统等40多个方面。

其中,针对职住区域、教育背景、纳税等导向指标的意见占46%。

有建言者表示,相比试行政策,征求意见稿“更加公平合理”“给了申请人新的希望”。

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因为有两年多的落地实践,社会对积分落户政策较为认可,因此,从稳定预期、做好政策衔接的角度,新版《管理办法》保持总体稳定,仍为12项条款,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规范等内容,维持“4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主要对6项导向指标在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新版《管理办法》在政策定位上,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劳动者的政策导向;在具体内容上,堵塞了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在分值设置上,调整为梯度赋分,平滑分值差距,更加突出科学精细。

“坚持政策导向不变、政策体系不变、赋分原则不变,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重点解决来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员落户问题”,该负责人强调。

对比两版政策可以发现,新版《管理办法》精简优化了职住区域、纳税、创新创业等指标内容,落实国家改革要求,确保了社保和居住指标权重占比在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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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将于6月14日24:00结束。

届时,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的系统注册及指标申报功能将关闭,不能填报或进行修改积分指标;已填写但未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积分申请,系统将无法进行积分指标核查,不能获得积分。

目前,申报时间已过半,为确保申请人能够顺利完成申报、获得积分,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请用人单位抓紧时间注册关联、审核提交
本市积分落户以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注册申报。

请申请人有申报需求但尚未注册的用人单位尽快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注册,取得注册码,并将注册码告知本单位积分落户申请人,帮助他们正确关联单位,进行指标填报。

用人单位要本着对申请人负责的原则,提醒本单位申请人抓紧时间填报,同时积极履行审核职责,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积分指标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请用人单位务必于6月14日24:00前,对本单位名下所有员工的积分申请进行审核,如未在上述时间节点前审核通过,申请人将无法获得积分。

二、请申请人认真检查核对,确保填报准确无误
6月14日24:00申报阶段结束后,所有积分指标信息将
无法再行修改。

由于本市积分落户绝大部分指标信息都将通过数据交换自动比对核查,请申请人注意对照申报系统的页面提示和证书样例,认真逐项检查核对已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比对不成功,影响积分结果。

请特别注意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项目应参照系统给出的证书样例填写相应信息,不要自行增减或改写其他内容。

2、居住在配偶自有住所、拟按“自有住所”填报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需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如实对应填报“房屋所有权人证件号码”“房屋所有权人名称”“结婚登记日期”等项目。

居住起始年月应不早于结婚登记日期。

其中申请人离婚的,该段居住终止年月应不晚于离婚登记日期。

居住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填写错误的,该条住所信息将不能积分。

3、教育背景指标中“学历证书上的姓名”“学历证书上的毕业院校名称”应按照纸质证书对照填写相应信息,不要以拼音或其他内容代替;“学历证书编号”“学历认证方式”“学位证书编号”“学位认证方式”应参照系统给出的证书样例填写相应信息,不要自行增减或改写其他内容。

同时,由于就学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均不累加,
需要在计算教育背景积分指标时予以扣除,请注意综合考虑就学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和连续居住情况,从实际出发,选择所能取得的较高分值结果进行填报。

4、申报科技类创新创业指标的申请人及关联企业,请及时登录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对应填报相应指标并提供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注意“投资/就业单位名称”应填写相应的企业全称,并按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电子版凭证,不要填写或上传其他内容。

只在其中一个系统填报或两个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上传凭证不准确的,将直接导致该指标无法积分。

三、随时关注“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发布的通知及提示
针对申报过程中大家关心的指标填报操作问题,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并在市人社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陆续发布了补充通知、温馨提示和小贴士,请用人单位和申请人随时关注,及时了解,准确填报。

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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