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部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铁路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阶段。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风险管控、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最高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统一决策、协调工作、监督执行。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包括铁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铁路运营单位等。
第六条铁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各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三)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四)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铁路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安全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明确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遵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例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第十四条铁路建设工程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铁路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铁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
具体目标包括: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减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
在工程招标时,应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3、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是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所有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人员都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原文)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的安全生产,以及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铁路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发生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检查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铁路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铁路建设业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应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
建设单位不得接受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拨付施工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7815cf4a2b160b4e767fcf57.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4]143号],2004-12-13发布,有效)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工程、建设开发中心,经规院,集装箱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现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除标明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外,均为推荐性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为确保其得到贯彻落实,铁道部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
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基础,应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及技术发展适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是铁路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的基本和共性要求。
第八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积极推广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技术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九条铁路工程建设中需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1.铁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等通用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2.铁路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有效保障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及相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责任1.项目责任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达标。
2.施工责任施工单位负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并明确分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4.劳动者责任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措施1.安全教育培训各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2.现场防护在施工现场,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防护制度,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风险识别评估施工单位应针对铁路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检查相关单位应定期对铁路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专项检查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特定安全问题,相关单位应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相关安全规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保障伤者的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对涉及事故的单位,应配合调查,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
2.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办法所称的铁路建设工程包括铁路线路、铁路站场、运输设备等相关设施的建设。
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线路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材料、设备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地质情况、水文条件等,提前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日志,对施工过程和工作量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对材料、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施工验收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提交施工验收报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目标和原则(一)安全生产目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稳定。
具体目标包括: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生产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2、全员参与原则。
从项目管理人员到一线施工人员,都要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3、全过程管理原则。
涵盖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监控。
4、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一)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3、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中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
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采购和管理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设备,保障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
5、施工队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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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4]143号],2004-12-13发布,有效)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工程、建设开发中心,经规院,集装箱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现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除标明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外,均为推荐性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为确保其得到贯彻落实,铁道部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
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基础,应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及技术发展适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是铁路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的基本和共性要求。
第八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积极推广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技术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九条铁路工程建设中需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1.铁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等通用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2.铁路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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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办法xxxx集团xx铁路客专项目经理部二分部xx铁路客运专线xx二分部工程部管理办法编制:审核:xxxx集团xx铁路客专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目录一.总则 (1)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2.1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1)2.2施工调查制度 (2)2.3施工复测与测量制度 (8)2.4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4)2.5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4)2.6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7)2.7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7)2.8 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18)2.9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9)2.10 调度管理制度 (20)2.11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24)2.12 作业指导书编写制度 (25)2.13 施工技术总结撰写制度 (25)2.14 竣工文件管理制度 (26)2.15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27)2.16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 - 34 - 2.17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 - 35 - 2.18 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办法............................... - 40 - 2.19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 - 49 - 2.20工程例会管理制度 ................................... - 51 - 2.21接口管理制度 ....................................... - 52 - 2.22工艺性试验管理制度 ................................. - 54 - 2.23工程技术管理奖罚考核制度............................ - 56 - 2.24其他 ............................................... - 57 - 三.工程监理表格管理办法................................ - 58 -工程技术部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全面落实三标一体化及集团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强化技术管理工作,做到施工管理科学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文明施工。
2、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实现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重载铁路建设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各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施工技术考核制,抓好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纸审核及会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看重责任,明确职责,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2.1设计文件审查制度1、项目分部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和组织本项目分部设计文件审核和施工图现场核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
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对施工的要求。
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摸清施工项目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型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核对、优化,完善设计。
2、对项目分部会审、现场核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局指工程部,由局指工程部联系业主、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形成变更设计会议纪要,做出适宜的修改方案。
3、设计文件审核、现场核对的主要内容:3.1对照设计文件清单,清点设计图纸,造册登记。
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要及时清理建档、登记造册,并有专人管理。
3.2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是否符合实际;地形、地貌、地上构筑物、地下管线与实际是否相符。
3.3设计内容是否有遗漏,说明等是否齐全、明确。
3.4图表、工程数量是否有误或有漏项,核对并计算列表汇总工程数量。
3.5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识(材质、规格、尺寸等)和结构尺寸标注有无错误,核对并计算列表汇总材料数量。
3.6 施工里程、标高、曲线要素等是否正确。
3.7列出所需用的标准图、通用图、设计图(图号图名、审批文号等)的数量、有关规定等。
设计文件必须与定型图相互核对无误。
3.8 设计方案是否合理,专业接口施工是否冲突,提出能否进行设计优化的建议方案。
4、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审核、现场核对优化后方可施工,并形成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
5、在施工中,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因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必须经设计单位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在签发技术核定单后方可进行变更,并进行签证。
2.2施工调查制度第一条施工调查的组织施工调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部牵头办理。
第二条施工调查重点调查核实工程分布、地形地质地貌、气象水文、交通、工程特点及难点、主要工程数量、设计、建设、监理、工期等资料,施工队伍的部署及驻地、控制工期的项目及重点、难点、关键项目的施工方案、大临工程设置方案、小临建设标准、原材料取样检测、铁路营业线运输组织及设备情况等。
第三条工作程序和方式施工调查工作准备→实施施工调查→编制施工调查报告→审批施工调查报告→发放施工调查报告。
工程部调查前要拟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调查计划及调查日期。
施工技术调查的方法以现场勘查为主,内外相结合。
必要时,进行现场测绘、钻(挖)探取样并检(试)验,以取得数据。
第四条施工调查内容(1)地形、地貌、地质收集当地工程范围最新地貌、地形、地质图,现场勘探、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物质特征;岩土类别、严重风化软土等不良地质位置及范围;地下水质、水量及其分布;了解地貌和地面、地下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工程范围和临时用地范围内管线位置和技术参数,拆迁和过渡的难易程度。
(2)气象、水文收集工程范围详细的气象水文资料;结合勘探和取样了解河流水域的分布、流量、流速、坡率、洪水期及水位变化;气温、气候、降雪、雨量及分布;土壤冻结期及冻结深度;地下水及地表水化学侵蚀环境等。
(3)交通既有公路和机耕道的分布;道路等级及现状;道路与工程的衔接、联系;交通密度和流向;既有铁路运输的情况;可以利用的交通工具种类、数量及价格;既有铁路、公路货场的位置、存储能力、价格等。
(4)电、水、通信、燃料电网及变电站位置、等级及容量,收费标准,可提供的容量及要求;生产、生活用水,水源位置、容量、水质及供用方式、收费标准;燃料的品种、质量、供用能力和价格;临时通信方案的比选;水、电工程永临结合的可能性及技术经济比较;临近高速铁路对开采地下水的要求。
(5)物资供应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的主要工程材料供应方式;工程地点物资来源渠道、品种规格、供货能力、品质、价格、运输条件。
对地材要作重点调查:产地、产量、材质、运距、价格;开采和供货条件;运输条件;当地政策规定及取费标准等。
地材应取样作试验,鉴定品质。
(6)施工机具设备结合地形、地质、交通条件、水电供应以及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要求,参照本单位既有设备和社会可以提供的设备资源、价格信息,配置本项目合理的机具设备。
(7)劳务当地劳力资源来源、价格;当地政策法规;对外来劳务的限制条件。
(8)用地和拆迁农业发展状况;土地、人口、农田水利和其它农业设施的状况;工程占用土地的类别;拆迁建筑物数量及难易程度;当地征地拆迁政策规定等。
(9)临时工程大临工程(汽车运输便道、给水干线管路、供电干线及变、发电站设置、临时通讯干线、预制厂等),小临工程的初步规划;选址和方案比较;可以利用的道路(含改建)、仓库、水、电设施、通信、场地、房屋以及技术经济比较。
(10)工程造价资料部门和地方最新定额、费率、概预算编制规定;劳、材、机、运、实际信息(指导)价。
(11)风俗民情民族状况和分布;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社会治安状况。
(12)生活、卫生物价、生活物资品种和数量、供用来源;施工期对当地生活条件影响的预测;医疗卫生条件;地方疫情。
(13)环保施工对当地环保的影响,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等。
(14)设计、建设、监理、工期、工程造价了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驻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了解合同工期要求,建设单位对工期有无提前或延期要求,以及按合同工期要求有无要抢工期等信息;了解合同造价、暂定金以及按施工图算出的实际工程价值,并加以比较对照。
(15)生产信息调查当地政府有关施工生产方面的政策信息、法律法规等。
(16)不同类型工程增加或着重调查内容1)铁路线路、路基线路走向、位置与地形地貌地质相互关系;地上附着物;土石成份;取、弃土场地的运距、道路条件、土源数量和成份分析;高速铁路基床级配碎石拌合场地的选择和布置;泡沫轻质土拌和场地的选择和布置。
2)既有铁路改建过渡工程既有线和设计线之间的线路、站场、交通道路、站台、地道的平立面关系;各工序、工种相互配合方案调研;施工步骤、影响范围、方案比选;临时排水、交通措施;施工防护方案和措施等。
3)桥涵、立交、通道、水工建筑物桥址地形地貌的勘探和测量;桥跨孔径、样式、位置与河床、既有道路相互关系;基础类型是否合理;墩(台)位处的覆盖层土质、土的性质和类别;妨碍基础施工的障碍物;地震级别和烈度;河流年水位变化情况,最高洪水位和最低枯水位的时期及持续时间、流速和漂浮物、地下水位的高低变化、含水层的厚度和流向;冰冻地区的河流封冻时间、融化时间、流冰水位、冰块大小;预制梁和构件的场地布置、安装和架设的施工方法和机具安排;改移道路和临时过渡工程的方案选择;建筑材料要求和实际适应性;河流水位、防洪和通航要求;环保要求及相应工程措施;顶进桥涵加固防护方案。
4)给排水工程最高与最低地下水位及时间、周围地下水、水井开发情况,水量及水质;地形图、控制桩与水准点的位置;年平均最高、最低、最热月的平均温度;小于-3℃、0℃、5℃的天数与起止日期;雨季起止时间,全年降雨量、最大日降雨量、年雪、冰雹及雷击情况;开挖基槽加固防护措施;特殊地段(跨越河道、水域、站场、道路)的管道敷设的施工顺序和方案;环保对污水处理和排污位置的要求。
第五条施工调查报告(1)现场收集资料完成后,应写出书面施工调查报告,作为编制项目前期策划、施工组织设计、责任成本预算及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
(2)施工调查报告的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项目设计概况、设计标准;地形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工程地点、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交通等情况;工程特点及难点;主要工程数量;工程规模造价;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工期等(附平面概图)。
2)现场施工调查情况根据施工调查内容(见第四条)逐一写明现场施工调查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