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合集下载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4.10.10•【字号】哈行办发[2004]85号•【施行日期】2004.10.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哈行办发〔2004〕8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XXX拉江·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组长:蒲永卫地区行署秘书长成员:易光泽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杨建新地区行署副秘书长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列孜哈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努尔恰里甫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县长亚森·斯地克伊吾县委副书记、县长韩雪峰地区行署办公室主任蔡吉富地区人事局局长依米提·那买提地区监察局局长王凯地区审计局局长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管白栎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克章地区编办主任张红光地区经贸委主任陈毅士地区建设局局长郭嵘地区工商局局长任敬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雷杰群地区司法局局长张彦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邓立新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张亚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由蒲永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建新、邓立新同志兼任。

二○○四年十月十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05)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05)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
分工的通知(200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署发[2005]20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5.04.04
【实施日期】2005.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5〕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原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工作变动,为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单位联系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五年四月四日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

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哈行署发[2004]65号•【施行日期】200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哈行署发〔2004〕6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鉴于原地区行署副专员扎坎·海依沙同志工作变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其原分管工作重新调配,在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分管工作。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XXX拉江·依明专员,负责外事(侨务)、法制、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行署法制办。

二、郑焱副专员,负责工业经济、外经外贸、粮食、物价、口岸、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物价)、口岸管理委员会、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密支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建设银行哈密分行、农业银行哈密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分行、中国银行哈密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哈密分公司、平安保险哈密分公司、外汇管理局、新疆证券哈密营业部、宏源证券哈密营业部。

三、玉素甫·牙合甫副专员,负责信访、民族宗教、残疾人等方面工作;分管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残联。

四、魏天哲副专员,负责供销方面的工作;分管供销社。

五、杨志明副专员,负责商贸流通、行政执法、政法、人防、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林业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国家安全局、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老爷庙边防检查站、人防办、哈密电力公司。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05.28•【字号】哈行办发[2012]47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4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方便工作联系,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原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李秋瑾行署副专员周东衡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教育局局长委员:阿瓦汗·阿不都拉地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许晓春地区人社局局长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陈志江地区发改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刘学文地区保密局局长朱茂学地区纪检委第四纪工委书记周军地区环保局局长汤梅地区卫生局局长杨晓新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别德力·阿合买提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刘林亚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尚孝廉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艾合买提·巴斯提行署教育督导室督学张玉明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局长师惠珍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吾扎提·哈依萨地区民宗委副主任李国强地区气象局副局长买买提·阿不都瓦依提地区地震局副局长秦力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局长杨冲海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调研员乃买提·牙合甫兵团农十三师教育局副局长尼牙孜·排祖拉兵团农十三师公安局副局长王生武警地区支队参谋长崔延军地区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立波哈密电业局总工程师张汉英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吴岭中国移动哈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勇中国联通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成发地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二、地区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茂学地区纪检委第四纪工委书记成员:邓立新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吾扎提·哈依萨地区民宗委副主任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
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08]17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8.03.31
【实施日期】2008.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了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部门联系工作,经研究,现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
一、副秘书长金迪
协助张文全常务副专员处理支援油田建设和融合发展工作;协助高发水副专员处理城建、交通、发展改革(物价)、人防、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地区油区办(融合办)工作。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哈行办发[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1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加强对哈密辖区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石油、天然气安全输送,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经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艾赛提·扎克尔行署副专员副组长:李永泉行署副专员、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金迪行署副秘书长成员:张志刚地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强地区安监局局长王忠峰地区司法局局长赵炳鉴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宪刚地区发改委副主任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王红刚地区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牙合甫·排都拉哈密市副市长栗遇春哈密电业局副局长潘元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处长刘新海兵团农十三师司法局局长王伟斌兵团农十三师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王洪建吐哈油田公司三塘湖采油厂厂长胡江锋中石油西部管道新疆输油气分公司副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金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强、王忠峰、王新延、胡江锋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不定期听取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座谈会议,与管道途经各相关单位签订输油(气)管道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组织排除输油(气)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妥善处置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地方、兵团、铁路、石油等单位在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施工作业进行审批。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哈行办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06〕4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行署和行署办公室下文成立的部分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巨艾提·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常务副组长:严新阳地委委员、哈密军分区司令员副组长:努尔恰里甫地区行署副专员穆塔利夫·托合提哈密军分区副司令员杜辉哈密军分区副政委钟承华哈密军分区参谋长成员:冯炯、努尔兰、齐三元、何斌、吴广亮、郑连军、扎吐、哈斯叶提·扎克尔、夏米西·奥汗拜、热哈提、玉素甫·阿不列孜、曾令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密军分区军务动员科。

办公室主任由努尔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哈斯叶提·扎克尔、蔡永忠(哈密军分区军务动员科科长)同志兼(担)任。

二、地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巨艾提·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组长: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努尔恰里甫地区行署副专员蒲永卫地区行署秘书长冯炯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吾买尔·沙力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郑连军、谢飞、辛跃华、樊生中、尚彬、艾赛提·扎克尔、张红光、吕新宇、曾令成、库尔班·尼亚孜、张建新、张家存、张宗亮、昌正龙、周军、胡那皮亚、王志远、蔡吉富、范冠林、张新堂、艾赛提·牙合甫、耿玉业、刘子荣、万照林、张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吾买尔·沙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令成同志兼任。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哈行办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3〕4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环境保护协调委员会主任:芒力克·斯依提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牙生·司地克地委委员张红光行署副专员李永泉行署副专员、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委员由行署秘书长王友明,行署副秘书长、经信委主任李江,地区环保局周军、发改委张笑寒、商务局许业平、安监局李强、住建局肖强、交通运输局阿克然木·玉努斯、国土资源局赵炳鉴、煤炭工业管理局王全义、质监局朱磊、农业局王志高、林业局刘曙光、公安局王新延、行署法制办钟玲,兵团第十三师建设环保局郑智强,哈密电业局朱根芳,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刘风章,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温伟,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协调办张剑明等同志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红光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周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吐尔逊·艾买提和宋家健同志担任。

二、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芒力克·斯依提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刘全山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检委书记牛学兴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牙生·司地克地委委员艾赛提·扎克尔行署副专员成员由行署秘书长王友明,行署副秘书长金迪,行署副秘书长、经信委主任李江,地区安监局李强、公安局尹建江、卫生局汤梅、住建局肖强、质监局朱磊、煤炭工业管理局王全义、国土资源局赵炳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秦军、环保局周军、交通运输局阿克然木·玉努斯、人社局许晓春、农业局王志高、农机局张勇、地震局陈宏博、气象局郭万里、红十字会张天庆,武警消防支队戴伊强,交警支队屈长年、公路管理局郭振强、道路运输管理局欧阳晔、路政海事局王道亮、行署法制办钟玲等同志组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署发[2004]65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4.10.21
【实施日期】2004.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4〕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原地区行署副专员扎坎·海依沙同志工作变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其原分管工作重新调配,在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分管工作。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外事(侨务)、法制、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行署法制办。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