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规范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六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____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优选先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
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日的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上级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进行。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二)是指针对学校工会成员所制定的规定和程序,用于规范工会工作和保障工会会员权益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内容:1. 成立与组织:规定了工会成立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成员资格、工会章程和工会组织结构。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五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定实施;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通用9篇)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通用9篇)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通用9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篇1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
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在为职工权益服务、促进工作和谐稳定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学校职工的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学校交涉、协商。
第三条学校工会务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
第四条学校工会依据职工的利益和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报学校领导管理。
第五条学校工会必须严守工会的政治纪律,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职工的利益。
第六条学校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和学校的方针、政策进行工作。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七条学校工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是由学校职工自愿组成的工会支部。
第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学校职工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专职工会主席,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建立工会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听取工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相关事项。
第三章工会活动第十一条学校工会根据学校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职工群众性关心的活动,提高职工的日常生活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开展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学校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第四章工会服务第十四条学校工会在职工福利待遇、工资收入、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积极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设立服务台或服务区域,提供职工服务和咨询,解答职工的问题和困惑。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开展各类医疗、保险、健康等服务活动,保障职工的身体和生命健康。
第五章工会金融第十七条学校工会设立工会经费,由学校财务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根据职工需求设立工会基金,用于职工的困难援助、助学金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章责任和监督第十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对工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支部应当接受学校的监督,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泛博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结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结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泛博教职工同心协力、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商议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采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预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预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预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催促,强化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一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预者和评判者,调动泛博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_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_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管理,进一步发挥学校工会在促进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稳定和促进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包括学校工会委员会、学院工会委员会、系部工会委员会等。
第三条学校工会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并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和教育,为促进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谐校园氛围、合理的职工待遇和福利提供保证。
第四条学校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推动学校工会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学校工会工作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尊重职工意愿、爱护职工福利、确保工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二章学校工会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学校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组成。
第七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召集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指导工会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学校工会委员会设立办事处,由办事处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
办事处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校工会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学校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学院工会委员会、系部工会委员会等层级组织,以满足不同级别职工的工会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应制定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工会工作的具体内容、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应加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组织开展维权工作,及时处理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保障教职工的教学权益,提供相关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应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建立健全职工福利制度,提供文体娱乐、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等服务。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工会组织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工会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教职工、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宗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性、民主性和先进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工会工作。
第五条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各工会小组组长和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到期换届选举。
第七条学校工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学校工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二)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三)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监督;(五)开展工会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六)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学校工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工会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二)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总结和有关文件;(三)负责工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四)负责工会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五)负责与上级工会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六)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学校工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群众路线原则;(三)依法办事原则;(四)实事求是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工作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工会会议制度;(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三)工会活动制度;(四)工会宣传教育制度;(五)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六)工会考核评价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年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例为了更有效地规范工会运作,深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的建设,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并确保教职工能够充分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我校工会的权力机构,负责监督并指导工会委员会的工作。
2.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需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会员出席。
3. 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并批准校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以及通过选举产生新的校工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等)。
4.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工会的日常运作由工会委员会(特别是校工会主席)负责。
大会通常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1. 工会委员会(特别是校工会主席)负责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 对于工会内部的重大问题,需经过集体讨论(首先在委员间进行讨论,再与校办进行协商),实行民主集中制。
3. 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工会主席需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包括组织发展(如会员吸收、小组划分等)、组织建设(如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同时需关心会员的生活和福利,对困难会员进行情况调查,并提出补助建议,经校办批准后实施。
5. 经审委员需严格审查和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财务制度。
同时,应针对学校特点,积极组织教职工的文体活动。
6. 女职委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 各委员之间需保持紧密合作,在面临临时或重大工作时,应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一)基本要求1. 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其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主要工作内容1. 精心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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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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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规范
从化五中工会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建设职工之家”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分工会主席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月一次。
2.会议内容:
①总结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②学习、传达、讨论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四)工会办公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加强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会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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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也可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
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报校工会,并完成填表、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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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各专业组长,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予先上报校党委。
5.分工会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修订制度、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要及时报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③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培训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讲课、培训情况书面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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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根据工会各个时期工作方针,工会职能,工会地位、作用,结合校工会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理论政策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会,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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