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领办法.doc
毕业就业补助怎么申请

毕业就业补助怎么申请大学生可申请的就业补贴类型:一、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以及2019、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同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政策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人社办法】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办法

【人社办法】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办法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2018〕8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补助对象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岗位上实现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月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已落户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补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5、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6、退役士兵;7、刑释解教人员;8、戒毒康复人员;9、精神病康复人员;10、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第三条补助标准为:补助对象在岗期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比对标准,给予最高280元/月的工资差额补助。
第四条申领补助须提交的材料如下:(一)初次申领需提交的材料:1. 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确认表;2. 补助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 申领相应月份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4. 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再次申领需提交的材料:1. 身份证原件;2. 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确认表;3. 申领相应月份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第五条补助申领及发放程序如下:(一)就业困难人员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服务平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二)补助对象就业后,初次申领时,持上述所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或企业所在地村(社区)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以后申领时向服务平台提交申领时段的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确认表;(三)村(社区)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为未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的补助对象进行登记,并对补助对象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录入系统,并向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以上材料;(四)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并通过系统提交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五)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大全第一步:去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拿“东莞市公共就业服务卡”(即登记号,必须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第二步:去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保局领取“社保对账单”(带齐身份证原件;记得盖社保公章。
)第三步,到东莞市中心人才市场领取“东莞市生源学历证明”(必须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原件)或者在东莞学历鉴定中心办理学历认证(官网启征网也可做认证)第四步:填写“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证明”公司人事部或负责人另外再写一张证明,两张都必须盖公章,一式两份~三份都可以以防万一。
第五步,去百度搜“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请表”第六步,去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局提交申请(必须带齐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原件;2、东莞市公共就业服务卡;3、社保对账单;4、东莞市生源学历证明;5、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及以后)企业就业证明,公司人事或负责人证明;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岗位津贴申请表;6、新旧合同原件,复印件)PS:08年后的,签非劳动局审核的合同都可以申请大学津贴,08年前的,必须要劳动局审核的劳动合同。
启征网讯,据《2017年新莞人基本情况调查报告》,随着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低端产业在东莞正逐步减少,新莞人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工资收入也逐年增加。
更可喜的是,受访新莞人感显著提高,重心向东莞转移,超过50%的受访新莞人认为,在东莞居住有或很有安全感。
市统计局表示,纵观7年的调查结果,在莞的新莞人群体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变迁亦悄然发生变化。
首先,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随着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低端产业在东莞正逐步减少,进而减少了对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新莞人的需求,同时,近年来东莞出台并不断完善人才吸引政策,吸纳了许多中高端人才,从而使新莞人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东莞籍HR企培、会计、学历政府补贴

政府项目操作及注意事项1、自主参训(东莞本地户籍人员)
2、青年就业培训计划(学院暂不开设,如有开设,将统一另行通知)
3推荐就业补贴(就业部)
附件1:
自主参训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
人事行政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诚 信 · 团 结 · 坚 韧 · 创 新 · 效 益
附件2
东莞市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介绍信存根 NO 、
000001 推荐 信
NO 、 000001
前往单位: 致
:
应聘工种:
应贵单位委托,现推荐 等
人;
电话: 到贵单位应聘
职位,请给予接待面试。
联系人:
求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地址:
电话: 日期: 联系人:
开证人:
推荐机构:
二 O
年
月 日
地址:城区育兴路 111 号二楼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投诉电话:。
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

东莞生源2008 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对2008 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在东莞市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岗位津贴”,具体规定及申领办法如下:一、津贴对象2008 年及以后(含2008 年)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如下:(一)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二)中专学历毕业生,包括中专、中职、中技。
二、津贴条件和津贴期限津贴对象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实现初次就业的一个月内,应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即时交还),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以后每次变更就业单位,应从变更日起一个月内,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津贴对象自毕业起三年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方能申请津贴,最长可申请24 个月。
申请津贴的期限为自毕业起三年内,逾期不受理。
三、津贴标准中专200 元/月,大专400 元/月,本科500 元/月,硕士以上800 元/ 月。
四、申请津贴需提交的材料(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3)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保缴费凭证。
(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3)市外中专生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市内中专毕业生、中职和中技毕业生的学历证明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送市教育局验证);(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保缴费凭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0•【字号】东府办〔2014〕108号•【施行日期】2014.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4〕10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0日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大力开拓就业岗位。
结合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尤其要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
在制订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同时制订人才培养、吸纳、引进计划。
在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细化就业影响评估的相关内容,将新增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
落实优惠措施,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市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生源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办法》(东人发〔2011〕23号)规定,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企业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一、申请资格确认
1.确认企业符合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企业规模、行业等符合政策规定
(2)就业人数、招聘条件等符合要求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准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证件
2.提供招聘计划、用工需求等相关材料
3.填写就业补助金申请表格
三、审核申请材料
1.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核实企业信息和招聘计划
(2)检查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
四、签订补助协议
1.确认申请通过后,与企业签订补助协议(1)确定补助金额、发放方式等细则
(2)协商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期限
五、补助资金发放
1.就业服务机构核准补助金发放
2.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企业指定账户
(1)确认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2)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六、资金使用和报销
1.企业按照协议规定使用补助资金
2.提交资金使用报销材料
(1)提供相关支出凭证和报销清单
(2)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资金使用情况
七、监督检查
1.就业服务机构定期对企业使用补助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确保补助金使用符合规定和协议要求。
广东2023毕业生补贴政策怎么申请
广东2023毕业生补贴政策怎么申请广东2023毕业生补贴政策怎么申请补贴标准: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3.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
5.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6.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如何申领办理?申请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在哪里办理?1.窗口办理:(1)申请:申请人到单位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2.网上办理:(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服务大厅登录进入网办前台系统。
点击菜单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界面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过程中如需进一步咨询可在“就业补助资金申请”界面右下角点击下载“各区街联系方式”,咨询单位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
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2006年的)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及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1)如果就业单位接收人事关系的,首先凭《报到证》和《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然后凭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和《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所在的镇区组织人事办或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再由镇区组织人事办或主管部门人事科介绍到接收单位报到。
超过期限不报到的后果自负。
如果就业单位不能或不接收人事关系的,凭《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并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的《东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人事关系代理手续,户口凭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出《干部介绍信》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所在地。
(2)到教育、卫生系统就业的毕业生,先凭《报道证》、《毕业生登记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验证手续,然后分别到教育局、卫生局办理报到、就业手续。
(3)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第一、凭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接收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要告知接收单位在年底前派员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档案。
(4)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实行一年的见习期。
见习期内经工作单位同意允许报考研究生和出国出港留学。
见习期内经工作单位和市人事局同意允许在市内调整和流动。
见习期内擅离工作单位的,作辞退处理,取消干部身份。
见习期满后,个人要写出书面总结申请转正,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到市人事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将人事关系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本人要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将人事关系挂靠申请,经批准并签订合同书,人事关系挂靠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凭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市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迁入原籍镇区的居民委员会)。
在挂靠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3、决定放弃毕业生分配资格的毕业生要办理放弃毕业生分配手续. 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大中专毕业生放弃毕业生分配资格审批表》并填写好后,分别到村委会、镇区组织人事办和镇区公安分局签意见,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批。
大学生就业补贴领取操作流程
大学生就业补贴领取操作流程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是国家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一项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领取就业补贴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确认符合领取条件。
大学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月工资不超过本地社保缴费基数的60%。
2. 企业为大学生办理就业手续。
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后15日内,须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开户、参保等手续。
3. 大学生申请补贴。
毕业后次月,大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就业服务窗口申请领取就业补贴。
4. 确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认是否达到领取条件。
5. 发放就业补贴。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就业补贴直接发放到大学生的个人银行卡。
6. 定期审核确认。
大学生需按要求定期提供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等材料,以便确认补贴资格。
7. 补贴期满结束。
就业补贴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后将自动终止发放。
大学生应及时申领就业补贴,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就业支持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企业就业补贴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促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2015〕8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
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五)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六)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第六条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五条所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应届大中专生企业就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第七条本办法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公共信息网公示上月的申领补贴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用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除
追回补贴款外,并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原《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生源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1〕22号)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公共就业服务登记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