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社保会计处理

合集下载

外账计提社保会计分录(精选8篇)

外账计提社保会计分录(精选8篇)

外账计提社保会计分录(精选8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外账计提社保会计分录的资料8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篇一1.分配工资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3.次月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4.上交杜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5.上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注意事项: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

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篇二logo icon arrow-down close comment conversations like prompt vote wechat verified best_answerer verified_and_best_answerer live_emoji star question article live ebook touch to download remove edit answer reward tagline show rewarders list arrow right假设:工资5000 个人交社保300 公司交700,下面哪种分录比较正确能反映运营情况、明细账也不会错、也能很好的体现资产负债表?或者大家是怎么做的?-----------------------------------------------计提工资2月28日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5000计提社保3月1日借:管理费用-社保700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700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300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300交纳社保3月12日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700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300贷:银行存款1000发放工资3月15日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5000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300银行存款4700---------------------------------------------------------计提工资2月28日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贷:应付职工薪酬5000计提社保3月1日借:应付职工薪酬300管理费用-社保700贷:其他应付款-社保1000交纳社保3月13日借:其他应付款-社保1000贷:银行存款1000发放工资3月15日借:应付职工薪酬4700贷:银行存款4700--------------------------------------------------------- 计提工资2月28日借:管理费用-工资5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5000计提社保3月1日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管理费用-社保700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000交纳社保3月13日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000贷:银行存款1000发放工资3月15日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700贷:银行存款4700篇三假设:工资总额50万元,个人承担保险2万元、住房公积金1万元,个税2万元,实发工资45万元。

论新会计准则下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论新会计准则下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论新会计准则下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对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处理,部分从业人员了解不甚详细。

根据自己对新准则的理解,对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标签:再保险;新会计准则;会计处理1 新准则的主要内容(1)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2)分出业务的核算:分出业务应独立核算。

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

(3)分保准备金的核算:分保准备金应分开核算。

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4)摊回分保费用和摊回分保赔款的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原保险合同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和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5)分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②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③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新准则下的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2.1 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1)新准则要求分保分出人应当于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确认分出保费和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于提取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和摊回相关准备金。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1)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1)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每日一税】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会计处理VS税务处理(一)

【每日一税】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会计处理VS税务处理(一)

【每日一税】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会计处理VS税务处理(一)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 P 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自202 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PPP项目的特点和相关指引的缺乏,税务部门目前尚未就PPP项目涉及的相关增值税、所得税处理出台专项指引,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也不尽相同,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如何进行增值税与所得税处理具有一定的争议。

一、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公司会计处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对PPP项目合同、PPP项目资产、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同时对社会资本方的建造服务收入确认、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核算模式等不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释。

(一)PPP项目合同、PPP项目资产、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概念定义 1、PPP项目合同——需要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 PPP 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注意】(1)对于运营期占项目资产全部使用寿命的 PPP 项目合同,即使项目合同结束时项目资产不存在重大剩余权益,如果该项目合同符合前述“双控制”条件中的第(1)项,则仍然适用本解释。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财会研究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刘萌1张庆2(1.西安工业大学,陕西西安710000;2.西安外事学院,陕西西安710077)摘要:政府对于企业的财政补助主要包括给予特定行业的政策性补助和给予企业的科研专项拨款,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手段。

企业在收到补助后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是企业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税收政策1引言政府为了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会给予企业适当的补助用于科研开发。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补助的用途使用资金,会计核算要规范,核算内容要完整、真实、准确,要有完备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做好政府补助资金的税务工作。

2新准则下政府补助更改的背景和意义政府补助是政府对特定企业的无偿财政拨款,新准则下的政府补助主要针对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产品发明等等,主要包括低息贷款、税收返回和提供担保等等。

政府可以通过补助的形式,使企业的发展向着政府希望的方向前进。

政府补助在市场经济国家非常常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方向有重大影响,新准则下政府要在政府补助方面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环境,企业也应当对政府补助做好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得的资产,具有无偿性和收益性。

新准则下债务豁免、税收减免以及增值税出口退税都不属于政府补助范围。

政府补助一般附有条件,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后,要按照政府所附的条件使用,否则政府可以撤销或收回[1]。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规定更加明晰,规定了企业核算的会计方法,更强调公允价值观念,实质重于形式,使企业政府补助方面的利润变动更小,会计信息更加真实,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减少了不当盈余,但是容易导致政府补助收入长期挂账,企业负债虚增,影响企业未来的融资。

3企业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核算方法新准则下企业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即企业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不是一次性而是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可以设置为递延损益科目,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设置为营业外收入科目,与企业资产相关或与企业在将来的收益相关的,可以先计入递延收益,再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个人部分社保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个人部分社保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个人部分社保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个人部分社保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变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部分社保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分录。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个人部分社保应按实际缴费金额进行会计核算,分录应包括借方和贷方两个科目。

首先,假设公司在某个月的个人部分社保费用为100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个人部分社保费用 1000元贷:银行存款 1000元解释:个人部分社保费用为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借方科目应记录为个人部分社保费用,金额为1000元;贷方科目应记录为银行存款,金额也为1000元。

接下来,假设公司在下个月的个人部分社保费用为120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个人部分社保费用 1200元贷:银行存款 1200元解释:个人部分社保费用为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根据实际缴费金额,借方科目应记录为个人部分社保费用,金额为1200元;贷方科目应记录为银行存款,金额也为1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个人部分社保费用应单独核算,不得与企业部分社保费用混为一谈。

另外,个人部分社保费用也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企业在核算个人部分社保费用时,还需要注意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处理。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借:个人部分社保费用 1000元贷:银行存款 1000元借:个人所得税费用 100元贷:个人所得税应交 100元解释:个人部分社保费用按照之前的分录处理,金额为100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为个人部分社保费用的10%,金额为100元;贷方科目分别为个人所得税应交。

个人部分社保的会计处理分录如上所述,需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准确的核算和分录。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个人部分社保费用,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个人部分社保费用的会计处理还需结合税务部门的要求,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正确扣除和缴纳。

总之,个人部分社保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个人部分社保费用和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五险一金的计算及扣除

五险一金的计算及扣除

“五险一金”的计算及扣除编者按: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中国从1998年正式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以来,“五险一金”一直是每位上班族重点关注的一笔资金,同时因为涉及个人所得税,它也是企业会计每月要涉及的一笔事项。

如何计算“五险一金”,同个人所得税是什么关系,本篇导读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五险一金”的计算单位为每人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个人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暂时去掉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个人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推荐阅读:1、“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五险一金”计算器二、“五险一金”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

除“三险一金”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推荐阅读:1、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的会计处理2、新职工薪酬准则赋予社保费新内涵三、“五险一金”的税务处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准予扣除。

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推荐阅读:1、“五险一金”已交数与计入损益数不一致是否需纳税调整?2、代收代缴社保及公积金缴营业税吗3、住房公积金的纳税起征点有了新的规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个人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暂时去掉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个人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的会计处理一、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

这几个最常用的会计分录你写对了吗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1)

这几个最常用的会计分录你写对了吗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1)

这几个最常用的会计分录你写对了吗?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以下简称“工薪三费”或“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是以“工资薪金”作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的。

“五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前三项分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后两项全部由企业缴纳;“一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分企业缴纳部分和员工缴纳部分。

与“五险”相关的还有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有时会为一些员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

工薪三费、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都是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并无多少限制,而税务上确有较多限制条件,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是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作为基础。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会计实务中一般是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的14%进行计提,借方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贷方计入负债;而会计准则修订后,不再预提,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职工福利费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明确了其列支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企业根据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但是能否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税前扣除,则需要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判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保险会计分录: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销售部门)
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考试题库 desmgvsdhdf。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