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生体检通知
2016年140号体检标准

2016年140号体检标准
根据2016年发布的第140号体检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体检
项目和标准:
1. 身高、体重、体质指数(BMI)的测量和评估;
2. 血压的测量和评估,包括收缩压和舒张压;
3. 心率和呼吸频率的测量和评估;
4. 血常规检查,包括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浓度、血小
板计数等;
5. 尿常规检查,包括检查尿液的颜色、透明度、PH值、比重、白细胞、红细胞、尿胆原等;
6. 肝功能检查,包括血清总蛋白、白蛋白、谷丙转氨酶(ALT)、谷
草转氨酶(AST)、总胆红素等指标;
7. 肾功能检查,包括血尿素氮(BUN)、肌酐等指标;
8. 血脂检查,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等指标;
9. 血糖检查,包括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等指标;
10. 心电图检查,用于评估心脏的电活动,检查心脏是否存在异常;
11. 胸部X光检查,用于评估肺部的健康状况、检测是否存在疾病;
12. 腹部超声检查,用于评估肝脏、胆囊、肾脏、胰腺等器官的健康
状况;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查,用于筛查乙肝病毒感染;
14. 宫颈细胞学检查(妇女),用于筛查宫颈癌等妇科疾病;
15. 乳腺超声检查(妇女),用于评估乳腺的健康状况。
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具体的体检内容和标准可
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体检项目,并咨询专业医生进行指导。
2016年石城县新招教师体检情况公告

2016年石城县新招教师体检情况公告
石城县2016年新招教师体检情况公告及相关事项通知
一、体检情况公告
已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均合格(体检名单见本网前相关公告)。
二、相关事项通知
1、选调的石城籍外地教师
(1)资格问题:须是在编在岗正式教师,且工作所在地同意办理正常的人事调动手续(需提供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编制证等)。
辞职回县及服务期满但所在地不给上编人员,县不接受。
(2)手续办理:即日请相关人员到县人社局(县行政中心二楼A区230室)开具调档函,8月15日前将相关调动手续办理好,县教育局将根据调动手续办理情况按文件规定分配任教学校。
未按规定办理好调动手续的,不予分配。
2、县招研究生、省统招教师(含特岗)、定向生
(1)确认自己符合省、县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即日起至8月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在8月20日前将档案及报到证交教育局人事股。
若档案确认在赣州市教育局毕业分配办公室的,可不需要个人去调档,在8月15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教育局人事股,由局统一到赣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调档。
若档案确认在县的,于8月15日前将报到证原件交教育局人事股。
档案由本人保管的,于8月15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及档案交教育局人事股。
(2)资格审查时,没有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请于8月15前将上述原件(复印件)交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选岗分配、签订聘用合同、新教师培训时间初定在8月20-28日之间,具体日期安排,将在县教育网上公告。
请随时关注石城县教育网,不再个别通知。
2016年7月26日江西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江西教师公告汇总。
体检通知单

体检通知单
体检通知单
医疗中心:
学院考生吻合我校复试要求,请予于安排复试体检。
集美大学×××学院
2016年3月
附:
1、本通知单可复印使用,使用时须加盖学院公章;
2、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 1)考生凭本通知单,携带自己身份证、 1 张一寸照片及体检费40 元到我校医疗中心三楼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通知单
医疗中心:
学院考生吻合我校复试要求,请予于安排复试体检。
集美大学×××学院
2016年3 月
附:
1、本通知单可复印使用,使用时须加盖学院公章;
2、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 1)考生凭本通知单,携带自己身份证、 1 张一寸照片及体检费40 元到我校医疗中心三楼办理体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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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字体:大中小】2008-05-14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
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方面的责任、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指导意见》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
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
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3.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结核病自愿筛查告知书模板

附件4新生入学结核病自愿筛查告知书入学新生和家长:您好!我市高中阶段学生结核病发病率高,一旦发生学校结核病病例,极易造成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扩散,甚至影响学生高考。
为保证学校和学生个人健康安全,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9号)等要求,我市组织开展高中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由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选择参加。
开展高中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不仅能够早期发现结核病,还能及时发现结核病潜伏感染人群,从而及早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范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传播流行。
本次筛查项目有: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其中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有三种方法,分别为结核菌素(PPD)皮肤试验、重组结核分枝杆菌融合蛋白(EC)皮肤试验、γ- 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入学新生可选择任一种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可选择由筛查机构提供的到校团体筛查服务,也可自行到有筛查资质的机构进行个体筛查。
PPD或EC需在左前臂屈侧做皮内注射,皮试后在原地休息15-30分钟,无不适可离开。
注射部位应避免手抓和接触污物,以免感染;不能涂抹任何药物和花露水、风油精、肥皂等,以免影响结果判断。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注射后一般无不良反应,曾患过结核病或过敏体质者局部可能出现水泡、浸润或溃疡,也可能出现不同程度发热,一般能自行消退或自愈,偶有严重者应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
注射后72小时(48-96小时)需由医护人员进行结果判定。
如有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炎等)、急性眼结膜炎、急性中耳炎、全身性皮肤病;有多种药物过敏反应史;医生判定暂不适合进行PPD或EC检测的其他情况者,不宜进行PPD或EC检测,请提前告知校方,可用IGRA方法替代。
本人及家长已阅读以上信息,对内容完全知晓和充分理解。
新生结核病筛查家长告知书及回执

新生结核病筛查家长告知书及回执
新生儿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如果不及时发现和治疗,可能会对孩子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预防和控制新生儿结核病的发生,学校将开展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现将家长告知如下:
一、筛查方法及时间:
学校将采用结核菌素皮内试验的方式,对在校新生进行结核病的筛查。
筛查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二、筛查对象:
学校新生均需要接受结核病筛查。
特殊情况下,如孩子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等,可前往医院进行筛查。
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筛查工作,将孩子接种或注射疫苗的证件带到校。
三、注意事项:
1.筛查前一天,请勿给孩子注射疫苗。
2.筛查当天请让孩子自然饮食,不要吃药。
3.筛查前三天不要给孩子预防针,以免影响筛查结果。
四、其他说明:
筛查结果将在一周内公布,届时学校将通知家长进行知情告知及后续处理。
此致,
敬礼!
家长签字:______ 回执电话:______。
2016中国东方航空武汉站体检通知

⼀、体检时间2016年6⽉29⽇、6⽉30⽇、7⽉1⽇ 07:45⼆、体检地点民航上海医院(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48号)新⼤楼B楼4楼空勤体检科。
三、体检⼈员名单体检⽇期报名号姓名性别出⽣年⽉6⽉29⽇SHWH201700003周紫璇⼥1996年9⽉23⽇6⽉29⽇SHWH201700009刘环⼥1996年10⽉22⽇6⽉29⽇SHWH201700010李彦儒⼥1992年10⽉16⽇6⽉29⽇SHWH201700018陈佳锋⼥1994年11⽉13⽇6⽉29⽇SHWH201700028杨柳⼥1994年2⽉9⽇6⽉29⽇SHWH201700039赵梦迪⼥1993年11⽉21⽇6⽉29⽇SHWH201700056王丽燕⼥1994年11⽉25⽇6⽉29⽇SHWH201700061陈琳⼥1987年4⽉4⽇6⽉29⽇SHWH201700087张倩⼥1994年10⽉21⽇6⽉29⽇SHWH201700088魏梦琪⼥1992年9⽉29⽇6⽉29⽇SHWH201700121李秋玲⼥1995年9⽉8⽇6⽉29⽇SHWH201700127杨⼀凡⼥1996年12⽉5⽇6⽉29⽇SHWH201700128戚⾬丹⼥1995年9⽉16⽇6⽉29⽇SHWH201700134王雪⼥1994年4⽉8⽇6⽉29⽇SHWH201700137陈晖⼥1995年3⽉26⽇6⽉29⽇SHWH201700141李天慈⼥1994年12⽉30⽇6⽉29⽇SHWH201700155邓晰⽂⼥1996年4⽉12⽇6⽉29⽇SHWH201700166项梦⼥1994年6⽉23⽇6⽉29⽇SHWH201700171张颖⼥1993年9⽉2⽇6⽉29⽇SHWH201700179汪丝⾬⼥1995年8⽉26⽇6⽉29⽇SHWH201700187张海洋⼥1994年5⽉20⽇6⽉29⽇SHWH201700204马玲⼥1996年4⽉11⽇6⽉29⽇SHWH201700208吉瑶⼥1993年12⽉15⽇6⽉29⽇SHWH201700210吴⾬倩⼥1991年9⽉30⽇6⽉29⽇SHWH201700229袁⽂龄⼥1995年2⽉21⽇6⽉29⽇SHWH201700231陈卓⼥⼥1995年7⽉3⽇6⽉29⽇SHWH201700241纪亚梦⼥1995年4⽉5⽇6⽉29⽇SHWH201700249马秀颖⼥1995年12⽉22⽇6⽉29⽇SHWH201700267周媛幸⼦⼥1995年8⽉27⽇6⽉29⽇SHWH201700270付⼩猛男1994年12⽉25⽇6⽉29⽇SHWH201700285王芳芳⼥1995年5⽉6⽇6⽉29⽇SHWH201700296王照晗⼥1996年3⽉23⽇6⽉29⽇SHWH201700308靳昭⼥1996年9⽉2⽇6⽉29⽇SHWH201700309陶风男1995年6⽉2⽇6⽉29⽇SHWH201700316邓静怡⼥1995年10⽉6⽇6⽉29⽇SHWH201700337王玲⽟⼥1990年10⽉20⽇6⽉29⽇SHWH201700339李奕函⼥1995年10⽉10⽇6⽉29⽇SHWH201700354唐凤仪⼥1997年6⽉13⽇6⽉29⽇SHWH201700359柳思雅⼥1995年5⽉18⽇6⽉29⽇SHWH201700370吴娅妮⼥1994年11⽉10⽇6⽉29⽇SHWH201700374杨可⼼⼥1996年5⽉3⽇6⽉29⽇SHWH201700389古平⼥1994年10⽉15⽇6⽉29⽇SHWH201700390何静宜⼥1996年2⽉16⽇6⽉29⽇SHWH201700397王睿⼥1995年8⽉9⽇6⽉29⽇SHWH201700403徐嘉翊⼥1994年8⽉20⽇6⽉29⽇SHWH201700411覃霜思⼥1996年10⽉23⽇6⽉29⽇SHWH201700414洪梅娟⼥1995年6⽉14⽇6⽉29⽇SHWH201700442解宇男1995年5⽉5⽇6⽉29⽇SHWH201700445蒋丹丹⼥1994年11⽉11⽇6⽉29⽇SHWH201700452宋丹⼥1994年2⽉28⽇6⽉29⽇SHWH201700469吕雅奇⼥1994年11⽉28⽇6⽉29⽇SHWH201700469吕雅奇⼥1994年11⽉28⽇6⽉29⽇SHWH201700473陈⽂⽂⼥1994年3⽉1⽇6⽉29⽇SHWH201700476李晔⼥1994年10⽉11⽇6⽉29⽇SHWH201700478王天优⼥1996年6⽉11⽇6⽉29⽇SHWH201700489刘柳⼥。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10.08•【字号】苏教体卫艺〔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16〕21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直属学校:为了进一步贯彻《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现将《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今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任务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全市四市六区和各直属代管学校要按照《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二、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各地、各校要按照《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规程》(苏教体艺〔2011〕29号),加强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地的检测时间,对今年监测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
具体将另行通知。
2016年的监测工作仍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统一检测队伍到校进行现场检测,各市、区要对检测队伍进行二级培训及相应准备工作。
三、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培训工作为了做好今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定于2016年10月召开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培训会,布置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任务,解读《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培训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苏州市教育局2016年10月8日附件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为做好2016年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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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体检体格复检通知
各院系、新生军训各营、连:
根据规定,报经学校领导批准,2016级新生入学体检复检定于2016年9月16日至9月21日在校医院进行。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日程安排
1.采血时间和要求:各班于体检当日早晨6:00~8:00,按下表各班级日程安排,每班级之间相隔10分钟到校医院空腹采血(禁食12小时,禁饮含糖饮料,可饮水)。
2.体检时间: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00晚上 6:30~8:30。
3.体检、采血地点:校医院
二、具体要求:
1、请各部门指定专人于9月13、14两天带班级花名册来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要求学生填好体检表(包括过去病史、贴好相片)。
2、采血时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于采血当日的早上6:00~8:00时依下表班级排序,带本人填好的体检表(班级、连队必须填写),空腹来校医院。
体检时以连为单位按日程表顺序(每连间隔10分钟)准时到达校医院,无故不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
3、体检时必须遵守纪律、自觉排队,不得打闹、喧哗,不得由他人代检或随意涂改体检结果,如发现将报至学校给予处理。
采血中如有不适,请主动与医师说明。
4、体检完毕,体检表交各班班干收齐,当日交主检医师审查、签
章存档。
三、各学院营连体检日程表(每连队间隔10分钟到体检地点):
后勤处(校医院)教务处保卫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