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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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我在XX诉XXX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XX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担任XX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被告一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原告与被告一于XXX年XX月XX日签订《XXXXXXX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依据最高院关于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批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故原被告属于合同法律关系,而被告一违反合同项下交房的义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被告一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二、被告一应当向原告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偿费、违约金、以及相应的损失。

1、被告一应当向原告继续支付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的过渡期安置费。

原告与被告一约定原告的回迁安置房为精装修房屋,并于XXX年XX月XX日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安置房室内装修合同》,该合同明确约定了装修方案及装修标准,期间原告从未提出曾项装修要求,在被告提交的证据中也无证据证实原告在此期间提出增项装修要求。

至XXX年XX月XX日第一次通知原告接房时,原告才发现被告一交付的房屋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装修,因此拒绝接房。

至此,被告一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其后,原告多次找两被告协商处理方案,两被告均相互推诿,无理拒绝,在没有任何处理方案并且未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至XXX年XX月XX日,被告才通知原告房屋已经装修好。

由于被告一的违约行为,以及违约后相互推卸的态度,导致了原告方推迟了近一年才接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委托代理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的委托书

委托代理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的委托书

委托代理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的委托书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我是XXX,身份证号码为XXX,住址为XXX。

特此委托您作为我的法律代理人,代理我处理土地征收补偿案件。

我详细说明如下:一、案件背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用于某项公共建设项目。

此次征收牵涉到我对土地的权益与补偿问题。

我相信,作为我的法律代理人,您将能够用您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我捍卫我的合法权益,获得公正的补偿。

二、委托内容(一)收集证据请您帮助我全面收集与本案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征收通知、评估报告、补偿意见书以及相关征收手续等。

请您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和个人,获取上述材料,并保存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律咨询请您就本案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详细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案件背景和矛盾点,明确我的权益以及维权可能遇到的困难。

同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果我对相关法律条文和措辞有疑问,希望您能够给予解答和指导。

(三)代理诉讼请您代表我出庭应诉,起草并递交诉讼材料,帮助我保护合法权益。

请尽快了解本案的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庭规则,确保案件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审理,并在我与政府相关单位的补偿协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如无法达成和解,我请您在诉讼过程中确保我获得公正的判决。

三、费用协商本案涉及您的专业服务费用问题,请于收到本委托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提供服务费用的明细和协商共识,以便我们达成费用协议。

我希望您能够根据本案的复杂程度、时间成本、您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给予合理而公正的费用建议。

四、委托期限本委托期限为自我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之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委托期限,需与我进行协商并获得我的书面同意。

五、权力与义务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您有权合理执行我的委托,受理与本案相关的所有法律事务,并代表我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和谈判,实施适当的法律行动。

同时,您还有义务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行为,确保本案取得理想结果。

代理词(土地房屋 征地拆迁 限期腾地)

代理词(土地房屋 征地拆迁 限期腾地)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作出限期腾地决定的依据XXXX号审批单已被XX省人民政府确认违法,被告以该依据作出限期腾地决定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应依法予以撤销。

被告作出限期腾地决定应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而《XX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X府复决字(20XX)XX号]已确认《XX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20XX)政国土字第XXXX号](以下简称XXXX号审批单)违法,该征地批文已失效,即XXXX号审批单现已不能作为被告作出限期腾地的事实依据,缺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退一步而言,被告获取该执行依据的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后方可作为行政强制的依据,以该违法审批单位依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将直接导致本案发生实体损害后果,该限期腾地决定书已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已无法律效力,被告的限期腾地行为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第四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没有合法依据,应依法予以撤销。

被告在涉案土地所有的征地拆迁实体及程序全部违法,作出的土地及房屋面积完全系单方自行制作、测量、虚构的,完全失去证据的三性原则,相关补偿标准也是6年前的计算依据,完全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且被告实施的一系列征地拆迁程序没有一项是基于原被告双方的共同确认与认可的,完全是被告单方自写自画自制的,所谓的征地拆迁全过程完全是被告带着欺骗性目的进行的,前期声称只对项目用地内的房屋进行前期摸底调查,不作为拆迁补偿的事实依据,原被告双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面积、附着物、补偿标准等签订确认协议,更没有签订任何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全是被告一厢情愿单方进行的。

被告系采取少批多征、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该项目占地约600公顷以上,应由国务院批准,而被告却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征地拆迁,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之规定,且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追究相关主管人员的法律责任,诚请人民法院将本案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向被告等职权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什么内容?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原告具有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告具有合法的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告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方案合法有效并已实际履行、被告依法应支付原告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包或出租后,土地被依法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原承包人所有。

▲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什么内容?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原告具有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告具有合法的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告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方案合法有效并已实际履行、被告依法应支付原告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款。

一、原告具有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身份证、经济技术开发区XX办事处XX村委会证明来看,三原告系在被告XX村委会金庄村民组出生,具有该村民组农业户口,且一直没有迁出。

应具有被告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另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在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和分配及与土地承包相关的案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规定:在处理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分配及与土地承包相关的案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一般应以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依法取得包括自然取得(出生取得)和法定取得(因婚姻、收养、遗赠抚养协议、行政命令等取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三原告诉请给付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款,依法应予支持。

二、原告具有合法的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告提供的《滁州市农业耕地承包合同副本》、南谯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南农地承包权(2008)第C03090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实三原告承包的涉案土地位于XX村XX组,承包方代表是原告张XX,承包期限为199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承包地总面积为5.4亩,被国家征收的涉案1.8亩土地是原告依法承包的土地,具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某拆迁案件的代理词【精品范文】

某拆迁案件的代理词【精品范文】

某拆迁案件的代理词【精品范文】尊敬的法官、各位审判员:我是某拆迁案件的代理人,代表原告向贵庭提交本案的诉讼请求。

我在此应诉辩护,并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阐述,希望得到公正的裁决。

首先,本案涉及的拆迁问题是一项重大的民事争议。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城市拆迁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实施城市更新和重建的必要手段。

拆迁程序和拆迁补偿是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应当依法进行。

然而,就本案而言,被告在拆迁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

首先,被告未能按照拆迁规定的程序通知原告,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被告在进行拆迁补偿时没有与原告协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

再次,被告没有提供适当的安置方案,导致原告居住环境恶化,生活质量下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拆迁行政机关在进行拆迁时,应当事先通知被拆迁人,说明拆迁理由、拆迁范围、拆迁程序和拆迁补偿等事项。

然而,被告没有履行这一法定职责,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对因拆迁失去或者减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而遭受实际损失的权利人,应当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可是,被告在进行拆迁补偿时没有与原告协商,没有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拆迁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拆迁人的合理要求和情况提供补偿款、安置住房等安置措施。

然而,被告没有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导致原告的居住环境恶化,生活质量下降。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要求贵庭判决被告做出以下行为:1. 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原告,并给出充分的解释。

2.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并与原告进行协商。

3. 必须提供合适的安置房或补偿方案,以保证原告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此,我们希望贵庭能够公正判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谢谢。

征地补偿款分配民事起诉状及代理要点

征地补偿款分配民事起诉状及代理要点

征地补偿款分配民事起诉状及代理要点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代理律师为×××律师事务所,我就征地补偿款分配一事向贵庭提起民事起诉,并应诉相关要点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简要陈述案件基本情况,包括原告被征地的情况、被征地补偿款分配争议的发生、被征地方和相关政府机构的态度等)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但被征地方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2.被征地方未根据被征地适用土地的性质、使用年限和用途等合理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制定,导致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公。

3.被征地方未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将征地补偿款偏向于其私利,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依据
1.请求法院判决被征地方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公平合理分配。

1.征地补偿款分配相关文件,可证明被征地方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存在不公平问题。

2.被征地地区其他被征地农民的证言,可证明被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公
平的普遍性问题。

3.相关专家鉴定意见,可证明被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的科学性问题。

五、代理权限
本起纠纷事务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并已出具委托书。

六、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征地方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
地补偿款的公平合理分配。

2.判令被征地方补偿原告在征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所受的损失。

3.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请求。

七、法律依据
以上为起诉状的要点,请法庭查实并给予处理。

谢谢!。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代理词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代理词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代理词?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xxxxxx一案一审诉讼代理人,根据本案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及本案证据情况,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所依据的所谓合同依据是双方于xxxx年x月x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九条,该条规定“乙方(即原告xx)于xxxx年x月x日xxx之前,将原房屋交于拆迁公司拆除,甲方(即被告xxx)将货币补偿款以支票形式一次结清。

本协议自签订起,如有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庭审中,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即为如何理解该条所指的“优惠政策”。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从词语文义角度看本案合同所指“优惠政策”代理人认为首先应当明确“货币补偿”与“优惠政策”绝非同一概念,拆迁法律法规规定了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即“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作为被拆迁人有权选择采用何种补偿方式,就本案而言,原告所选择的是货币补偿,而“优惠”按照这一词语的通常理解,其含义应当是指在一般的基础之上额外给予的好处或者利益,“货币补偿”是法定补偿,是作为拆迁人必须要支付的“拆迁对价”,而“优惠政策”则是在“货币补偿”的基础之上,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自愿协商的额外利益,因此,对于“货币补偿”的数额,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予以强制干预,必须要通过市场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价格确定,而对于除此以外的“优惠”,则完全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作为公平的主体协商而定。

就本案而言,原告所诉请的是“拆迁补偿款差额122013元”,该诉请所主张的是“货币补偿”,而其所援引的合同依据的却是双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九条对于“优惠政策”的约定,原告显然是混淆或者故意曲解了这两者的概念。

被告土地补偿分配纠纷代理词范文

被告土地补偿分配纠纷代理词范文

被告土地补偿分配纠纷代理词范文英文版Agent's Statement on Disputes Over Land Compensation Allocation as the DefendantHonorable Court,I am appearing on behalf of the defendant in this matter, regarding disputes over the allocation of land compensation. I would like to present our case and arguments in favor of a fair and equitable distribution of the compensation.Firstly, we would like to clarify that our client has always been compliant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governing land compensation. However, due to some misunderstandings and discrepancies in the compensation allocation process, our client has been unfairly implicated in this dispute.Secondly, we would like to point out that the plaintiff's claims are not supported by sufficient evidence. The plaintiff has failed to provide adequate proof to justify their entitlement to alarger share of the compensation. Furthermore, the plaintiff's arguments are based on incorrect interpretations of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Moreover, our client has always been willing to negotiate and resolve this dispute amicably. However, the plaintiff's unreasonable demands and unwillingness to compromise have made it impossible to reach a settlement.Therefore, we respectfully request the court to consider our arguments and evidence and make a fair and equitable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We believe that the compensation should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contributions and losses suffered by each party involved.Thank you, Honorable Court, for considering our arguments. We look forward to a speedy and just resolution of this dispute.中文版被告土地补偿分配纠纷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庭:我代表被告在此案中出庭,就土地补偿分配纠纷进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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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张**等被征收人的委托,分别指派律师余祖舜担任其与**市**区人民政府*政征字[201*]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的二审代理人。

通过走访了解、阅卷、法庭调查,代理人留意到本案存在征收决定合法性的诸多明显问题(比如4000万元征收补偿款是否足额到位及长达一年期限内是否专户存放?被隐蔽了的“四规划一计划”是否经过严格的技术论证和听证(或公开)程序?被征收土地的招拍挂是否出于旧村改造的目的等),虽然当事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等救济程序,让整个征收行为中诸多瑕疵证据暴晒于法治的阳光之下接受检验。

但在庭审时,代理人已经强调,对本案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暂持保留态度。

之所以对涉及更多更大公共利益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暂存保留意见,其一是从大局出发,防止矛盾的过度激化和泛化,避免引发更大范围的社会矛盾;其二是以和谐考虑,希望通过个案的公平公正判决,平衡解决征地补偿问题,促进当地土地征收行为的和谐有序发展。

为此,代理人在庭审时,主要围绕本案征收补偿决定的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发表了代理意见,现综合整理阐述如下:
一、本案实施征收补偿决定的程序违法、事实不清。

1.1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期限违法
1.1.1经过二审法庭调查,**区人民政府的陈述已经表明其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2天期限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在二审庭审时,代理人希望被上诉人**区人民政府明确其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仅为2天期限的具体法律依据(该2天期限详见201*年4月21日,**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发文《关于选定**片区区域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经法庭反复要求,被上诉人才陈述该具体2天期限的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4条。

但是该第4条并没有关于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仅为2天的具体规定,反而,该第四条明确授权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1.2根据一审和二审的庭审调查,上诉人关于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15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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