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对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同时保证工人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制度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规范和优化施工方的工作流程,保障施工质量和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二、背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1. 施工现场的混乱管理和无序施工现象;2. 施工方工人的安全问题;3. 施工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控制问题。
三、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 施工方资质审查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方之前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查,查看其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和信用记录等。
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施工方才能获得合同。
2. 施工方管理团队的配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配置一支合适的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核心管理人员。
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警示牌等。
同时,要求施工方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施工工艺和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遵循相关施工工艺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项目要求。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方提供详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计划,并进行定期的工艺和质量检查。
5. 施工进度控制建设单位在现场管理制度中明确对施工方的进度要求,要求施工方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现场考勤、施工日志等方式进行进度监督和控制。
6. 现场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建设单位规定了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权责关系以及现场管理责任的界定。
同时,建设单位还制定了施工方工作表现评价和奖惩机制,根据施工方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制定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尊敬的建设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施工方的现场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质量达标,我们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制定一套现场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现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建设单位参考:1.施工方应在项目启动前,向建设单位提供现场管理计划,并在实施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规范进行布置和设置,确保现场环境安全、整洁。
3.施工方应派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协调、监督和指导现场员工的安全行为。
4.施工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现场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施工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环保管理制度、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施工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7.施工方应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签到制度,记录员工进场时间和离场时间,并对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进行处理。
8.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9.施工方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演练。
10.施工方应与建设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共享施工信息和问题,共同解决施工中的困难和风险。
以上是一个现场管理制度的范文,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与施工方共同遵守和执行现场管理制度,我们相信施工过程将更加安全、高效,工程质量将得到有效保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建设单位有所帮助,祝工程顺利进行!此致敬礼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保持施工现场的秩序与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委托的各类施工项目。
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
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
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
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
“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
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
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
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3篇)

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现场消防安全,有效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现场、桥梁施工现场等。
三、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计划、消防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安全主管:负责每天的现场巡查,确保现场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及时发现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3. 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行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配合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1. 灭火器材: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灭火器具标志:在易燃物贮存区域、重要设备周边等明显位置设置灭火器具标志,并定期检查是否完好。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高风险区域,要按照消防设计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和维护。
4. 疏散通道:保证施工现场的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明显的标识,不得堆放杂物或阻塞疏散通道。
五、现场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疏散逃生演练等。
2. 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在现场发放消防安全手册,让施工现场人员了解基本的消防常识和安全操作方法。
六、火灾应急预案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并确保所有人员了解预案内容。
2. 开展火灾演练: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现场人员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熟悉疏散逃生路线。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记过、罚款等。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项目经理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5篇)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5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精选5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篇11.目的和范围: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成本达到公司预期的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
2.职责:2.1工程部和总工办负责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
2.2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协同总工办、造价部、材料部、监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优化、确认。
2.3工程部(项目部)负责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配合总工办和外联部统筹协调水、电、煤气、消防、安防、弱电等各专业的设计进度,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合同签署、进场时间等,保证现场项目施工顺利有序地进行。
2.4工程项目部是公司派驻现场的机构,履行项目业主代表的职责,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起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的作用;::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部管理成员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驻地工程师代表职责,负责监督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
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项目经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5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审阅施工图纸,并将审图意见及时反馈给总工办;协调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协助造价部进行项目投资控制;代表工程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外联部进行综合验收;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协调项目施工出现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以及施工过程中外部协调工作,为监理与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参与主要设备以及部分材料的选定与采购,提出技术指标。
2.7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参建各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专项评价报告。
2.8项目经理与监理单位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而双方无法协调解决时,可以提交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解决。
需及时处理的可以通过向综合管理部递交专题报告、请求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解决。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五篇)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严格____版gb/t19000标准执行,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
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和项目的特点,指定详细的质量目标、计划进行现场控制、管理项目质量。
三、执行项目质量样板制。
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并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否则不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准备阶段。
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对图纸审核,形式会审记录。
项目经理部按质量计划进行选择材料供应商。
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
五、施工阶段:⑴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
对每项工序进行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施工操作程序和质量目标。
⑵控制好工程测量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设计、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⑶严格把好原材料关:进场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杜绝不合格产品使用到项目工程上。
⑷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设计施工,方案正确指导、____施工。
⑸工序检验。
必须按个工序由专业负责人自检—项目专职质检负责人验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制度。
明确个工序负责人的“责、权、利”,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杜绝质量事故与不合格产品发生。
⑹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管理、控制: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收集、整好竣工资料,并____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按合同要求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后,上报建设方,由建设方____工程最终验收。
②对于验收查出的施工质量不足之处,按相应程序进行修正处理。
③对于修正处理完毕后,再由建设方____终验。
合格后,编制竣工文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编制建筑产品防护措施。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二)一、制度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施工过程的效率和质量水平。
该制度旨在规范各参与方的行为,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可控。
二、制度适用范围现场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各个施工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阶段。
第三条建设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兼顾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发起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相关方应当共同履行消防管理责任,各方需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及工作分工。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消防设施配置要求、火灾风险评估、消防值班、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项目管理单位所有。
第二章消防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建设项目应当设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管理的责任分工。
第八条消防管理组织机构由发起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其中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消防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并监督建设项目现场的消防工作,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二)制定并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建设项目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
(三)协助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和配置,并组织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及时报告项目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协助处理火灾事故和其他紧急情况。
第三章消防设施配置要求第十条建设项目现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灭火器等。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相关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和及时维护。
第十三条发起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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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汇编成都市统一建设办公室年月前言为加强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有章可循,做到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顺利完成各项工程建设目标,特编制了本“制度汇编”,供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参照,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目录一、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二、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4三、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15四、施工图纸审阅和确认管理制度17五、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19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报与审批制度23七、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25八、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28九、工地例会、周报、月报制度29十、签证管理办法90十一、工程设备/材料报验制度38十二、材料价格认定办法十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41十四、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37)十五、工程质量检查及中间验收制度52十六、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58十七、工程质量处理管理制度66十八、工作联系、监理通知及回复管理制度70十九、工程建设文件档案管理制度73二十、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75二十一、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81二十二、混凝土浇筑制度二十三、施工测量管理制度一、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为了明确在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中业主、项管、监理、施工等相互的关系,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文件。
第一条为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职责,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和依据,同时作为各参建单位相互协调、统一管理口径的依据,使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方关系:(一)业主与项管: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业主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对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建设管理服务,即业主在项目建设管理期间的代理人。
项目管理公司按照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及业主对建设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主持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工作。
(二)业主与监理: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监理受业主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建设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业主与施工方:承发包关系。
施工承包人按照项目施工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四)项管与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对监理单位负责联络、协调、考察和管理,监理单位必须服从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
(五)项管与施工方:项目管理公司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
施工承包人所有需向发包人请示的事项,应先向项目管理公司请示,项目管理公司有对承包人的处理建议权,在报发包人认可后,负责监督执行。
承包人对经批准的指令必须执行。
(六)监理与施工方: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受业主委托,按照项目施工的合同条款、监理大纲内容等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各方职责和义务:业主:为其他各方提供管理、监理和施工所需的外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所有事项进行最终的决定。
为其他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的工作支付报酬。
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项管:为业主提供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及技术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负责工程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工程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负责本项目的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对参与本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的管理;协助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及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外关系;组织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协调、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工程各阶段的档案、资料;协助办理国家审计机关的竣工审计事务等。
监理:受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施工:接受业主、项管、监理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施工合同、技术规范、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等进行工程施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合同要求。
第四条各方权利(一)业主:业主对工程建设的所有事项,拥有最终的确认、解释权。
业主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不当履行职责、义务或不当结果做出处罚的权利,对违约严重、性质恶劣的,业主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项管:根据业主授权,有对委托的为该项目服务的各单位的牵头协调权。
对危及工程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现场处置权,但事后24小时内必须向业主报告。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一切对工程有利和不利的情况,有建议权。
(三)监理: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四)施工:合法履行施工合同后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建议:建设项目管理中没有提到设计院、勘察院与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拥有的权利和应承但的义务二、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1、为了更好的有利于工程顺利展开,理顺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关系,对参与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定位为:委托合同委托施工合同承包合同项目管理委托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协调施工监督项目管理组织机构2、施工现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主程序(见附图)在明确了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和工作主程序后,无论在文件的收发和工作流程上,均要求按上述关系进行。
3、项管、监理、施工现场管理上岗人员应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如实登记上报业主备案。
4、为了更好的推动本项目的建设,每月将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管理成效较好的施工单位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成效较差的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通报批评和处罚。
该项工作由业主、项管、监理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项管负责。
(奖罚办法应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5、对于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无故不到岗要进行罚款。
1)、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无故缺岗罚款:1000元∕人·天专业监理工程师(无论何职务)无故缺岗罚款:500元∕人·天监理员无故缺岗罚款:200元∕人·天2)、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无故缺岗罚款:3000元∕人·天技术负责人或主办工长无故缺岗罚款:1000元∕人·天一般管理人员无故缺岗罚款:200元∕人·天6、用于本工程的图表等均要求采用P3E∕C项目管理管理软件表达。
附图1:施工阶段建设管理工作主程序附表1:监理人员登记表附表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登记表附表3:专题报告(格式)附表4:罚款通知单(格式)施工阶段建设管理工作主程序监理人员登记表编号:工程名称:监理单位:注: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每月底报至业主、建管单位,自留一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登记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题报告会签单处罚通知单工程名称:编号:三、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1、为使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明确场地的使用,保证布局合理、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调剂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本工程设计总平图,结合现场实际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建管单位批准后实施。
3、施工单位在其所给定的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如民工住房及公共设施、办公用房等)时,包括临建位置、外形、层高、建筑标准及道路、管线等内容必须专项报监理、建管单位批准后才可施工。
4、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搭建临时建筑或堆放设备、材料,不允许占有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必要时,须向有关部门办理临时占地手续,并经监理同意后报建管单位批准。
5、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建管单位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建施工高峰后,部分场地可移交安装、总平施工单位使用)。
6、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
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7、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审核后报建管单位(重大问题由业主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该项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原状;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时,由该项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和处以必要的罚款。
8、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出路线,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和用水,建成后交总承包单位使用和维护管理,按规定每月向供水、供电单位缴费,并受监理、建管单位的监督。
(分包单位的水、电费用直接与总承包结算)10、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在现场取土或堆土,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当事施工单位及时运出场外,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
11、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识,各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12、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经监理、建管单位同意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15天内拆除。
(经业主同意暂不拆除的除外)。
13、各施工单位对划定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理和建管单位主管工程师的监督与管理。
14、监理和建管单位要指定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总平面的监督与管理。
四、施工图纸审阅和确认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及时使用到有效的施工图,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确认图纸的程序,使用于确认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图纸。
对除设计单位以外设计的图纸应由总体设计单位确认后提交监理单位审阅后,送建管单位备案。
3、确认施工图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专业及相关的图纸进行审阅。
4、施工图审阅时间应安排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成品)后,施工图会审以前进行。
(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必须盖设计院章)5、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施工图纸,审阅后要填写设计成品(图纸、文档)确认单,确认单元格式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