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退换货规定(修改)
女装退换货制度模板

女装退换货制度模板一、退换货原则1.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本店实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自顾客签收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如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可无理由退换货。
2. 退换货时,请确保商品未经使用、洗涤、翻新、破坏或遗失。
商品及附件齐全,包括吊牌、包装、发票等。
3. 每位顾客每次退换货,仅限一件商品。
4. 本店不接受因顾客个人喜好、尺寸不适等原因导致的退换货。
5. 如遇特殊情况,本店有权拒绝客户的退换货请求。
二、退换货流程1. 顾客如需退换货,请提前与本店客服取得联系,说明退换货原因及商品信息。
2. 客服确认顾客退换货资格后,将为顾客提供退换货地址及联系方式。
3. 顾客在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顾客承担。
4. 顾客将商品寄回本店后,请及时提供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以便本店及时签收。
5. 本店在收到退货商品后,将对商品进行检查。
如符合退换货条件,本店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为顾客办理退款或换货手续。
6. 退款将原路返回顾客支付账户,换货则根据顾客需求提供相应商品。
7. 退换货完成后,本店将通知顾客处理结果。
三、退换货注意事项1. 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视为顾客自愿放弃退换货权利。
2. 退换货商品的寄送地址请务必准确填写,因地址错误导致的退货延误或损失由顾客承担。
3. 退换货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如有损坏,请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并通知本店客服。
4. 本店不对退换货商品的价值、品质、损坏等承担任何责任。
5. 退换货处理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本店与顾客沟通。
四、退换货政策变更1. 本店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业务需要,调整退换货政策。
2. 如有政策变更,本店将在网站、店铺首页等渠道进行公告。
3. 政策变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顾客需关注最新政策。
五、争议处理1. 本退换货制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 如双方在退换货过程中发生争议,请向本店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3. 本退换货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市场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消费者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市场里的商户需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消费者倾斜、意识向消费者倾斜、利益向消费者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第五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
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六条对于来市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
如果消费者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消费者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七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第八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
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九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物价格退款;超过15日,如遇降价,按降价后价格退换,如遇涨价,按原价格退换。
第十条因消费者使用、洗涤、保养不当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货。
第十一条开封使用过的化妆品、内衣裤、名贵珠宝、名贵手表、高档裘皮、裁剪改型过的服装以及标明是(特价商品)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原因的除外)等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化妆品店化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化妆品店化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1. 退换货政策概述为了保障顾客权益,提高顾客满意度,本化妆品店制定了以下退换货管理规定。
2. 退换货条件2.1 退货条件:商品在购买后7天内,未开封、未使用,保持原包装及配件完好,且附带完整的购买凭证。
2.2 换货条件: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符。
3. 退换货流程3.1 退货流程:- 顾客在退货期限内携带商品及购买凭证到店铺退货。
- 服务员验收商品及购买凭证。
- 如商品符合退货条件,店铺予以退款。
- 退款方式根据顾客需求,可选择返还原支付方式、现金退还或存入购物卡。
3.2 换货流程:- 顾客在退换货期限内携带商品及购买凭证到店铺换货。
- 服务员验收商品及购买凭证。
- 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符,店铺予以换货。
- 如果原购买商品缺货,顾客可选择换购其他商品或退款。
4. 特殊情况处理4.1 过期商品:若购买的商品已经过期,顾客可以携带商品及购买凭证到店铺办理退款或换货。
4.2 确认质量问题:如需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本店会与供应商进行对接,提供验收报告以确认问题,并为顾客协助解决退换事宜。
4.3 损坏商品:若顾客退货时商品已经损坏,将根据损坏情况进行退款或换货的处理。
5. 退换货时限5.1 退换货时限:顾客需在购买后7天内申请退换货。
5.2 退货时限:顾客需在同意退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货。
5.3 换货时限:顾客需在同意换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换货。
6. 其他事项6.1 收费问题:如退货原因为顾客个人原因,不影响商品正常使用,退货时可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6.2 客户满意度:店铺会认真听取顾客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6.3 法律义务:本店退换货管理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顾客合法权益。
7. 执行与效力7.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2 本规定的修改和补充以店铺管理层决定为准。
7.3 本规定解释权归化妆品店所有。
这是一份化妆品店的化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旨在保障顾客的权益,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的退换货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家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商家购买商品并有退换货需求的消费者。
第三条商家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退换货流程和操作细则,并向消费者进行公示。
第四条商家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部门或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用户的退换货申请。
第五条商家应当做好商品的质量监控和品控工作,确保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承担商品质量引起的退换货责任。
第六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阅读商品的说明和保修条款,并保留好购物凭证和商品包装。
第二章退货管理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规定的退货期内可以申请退货。
第八条消费者申请退货时应提供购物凭证、商品包装和退货原因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商家负责接收并审核消费者的退货申请。
第十条商家应当保证退货商品的完好和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十一条商家对于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全额退款给消费者。
第十二条退货过程中,商家应当加强跟踪和沟通,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第十三条若消费者申请退货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负责承担退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商家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退货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退货时间、退货流程和退款方式等信息。
第三章换货管理第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规定的换货期内可以申请换货。
第十六条消费者申请换货时应提供购物凭证、商品包装和换货原因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商家负责接收并审核消费者的换货申请。
第十八条商家应当保证换货商品的完好和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十九条商家对于符合换货条件的商品,应当提供与原商品同等或更高价值的商品进行换货。
第二十条换货过程中,商家应当加强跟踪和沟通,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换货要求。
第二十一条若消费者申请换货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负责承担换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商家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换货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换货时间、换货流程和换货商品信息等。
零售业顾客退换货服务规范

零售业顾客退换货服务规范在当今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中,顾客退换货服务已经成为影响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提供优质、高效、公平的退换货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零售商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以下零售业顾客退换货服务规范。
一、退换货政策的制定1、明确退换货的条件零售商应根据所售商品的性质、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退换货的具体条件。
例如,对于质量问题、商品描述不符、包装损坏等情况,应无条件退换货;对于非质量问题,如顾客个人喜好改变等,在商品未使用、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在一定时间内退换货。
2、设定退换货的时间限制根据不同类型的商品,合理设定退换货的时间范围。
一般来说,生鲜食品、易腐易变质商品的退换货时间较短,而耐用消费品如家电、家具等的退换货时间相对较长。
同时,要明确计算退换货时间的起始点,如以购买日期、发票开具日期或商品签收日期为准。
3、说明退换货的方式告知顾客可以选择的退换货方式,如到店退换、邮寄退换等。
对于到店退换,要注明店铺的营业时间和地址;对于邮寄退换,要提供详细的邮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
二、退换货流程的设计1、顾客申请顾客提出退换货申请时,应要求其提供购买凭证(如发票、小票)、商品及相关配件,并填写退换货申请表。
申请表应包括顾客姓名、联系方式、购买日期、商品名称、型号、退换货原因等信息。
2、审核环节零售商应设立专门的审核人员或部门,对顾客的退换货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要仔细检查商品的状况、购买凭证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退换货条件。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及时予以批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要向顾客耐心解释原因,并提供其他解决方案(如维修、换货等)。
3、处理方式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退货,应按照顾客的支付方式及时退款;如果是换货,要为顾客提供同款或同等价值的商品。
在处理过程中,要确保顾客的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安全。
4、信息反馈在完成退换货处理后,要及时向顾客反馈处理结果,告知退款到账时间、换货商品的发货时间等信息。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3篇)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一、退换原则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2、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3、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4、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5、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6、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7、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8、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9、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
并处于经济罚款。
2、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3、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4、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
购物商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

购物商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一、退、换、修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商品质量及“三包”的有关规定处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二)根据保证商品退换原则,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凭购物凭证15日内包退包换(国家有规定的除外);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换,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规定的除外)。
(三)商品退换须有购物凭证,进行换货、退货处理时,应按原始凭证实收价格换货、退货。
无销售小票(发票)的一般不准换货、退货。
(四)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五)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
对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由我方先行解决,不得推诿或让消费者找供货方;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或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六)以下七类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1、标明“处理品”的商品。
2、食品、保健品类(包括烟酒和鲜活产品)。
3、感光材料类、图书、音像制品、电池。
4、药品类。
5、涉及人体卫生的商品(化妆品、内衣裤、丝袜、卫生用品等)和洗涤用品。
6、钟表、照相机、金银首饰、工艺品、珠宝玉器、乐器等价值较大的商品。
7、家用电器、微机、固定(移动)电话、家用视听产品、家具、健身器械等有保修服务的商品。
二、修理、更换、退货程序(一)当顾客要求退换货时,营业员应检查并判断;1、顾客出示的购物凭证是否有效。
2、查看商品是否影响再次销售。
3、判断所购商品是否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参见退换货细则)。
(二)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换及修理手续。
1、对于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按保证商品退换原则进行处理。
2、对于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有规定的除外)后,再予以退换。
3、对于需要修理的商品,视其情况进行免费修理或收费修理,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
7天无理由退换货管理规定

7天或45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
相关规定:
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支持“7天退货”或者“45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在签收货物7天内或45天内(签收当日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如果超出其约定时间,并无特殊情况,卖家不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
运费问题:
运费统一由买家先垫付,如质量没有问题,返回邮费由买家支付,如的确是质量问题或者是我方的错误导致顾客买错商品,我方以返现形式返回买家寄过来的运费及为顾客退换货品或者退款。
退货条件:
1.质量出现问题或我方错误导购,无条件更换新品或退货。
2.质量没出现问题并仅仅因买家不满意这次购物,需要满足以
下三个条件,也可以选择退货。
a)商品外包装完整,相关配件齐全;(若有)塑封包装未拆封,
b)商品表面无划痕、无磨损、无磕碰、无使用、无拆卸等痕迹;
c)(若有)防伪标识码未刮开或撕损,(若有)唯一性三包卡不
能缺失或撕损,(若有)商品自身携带的产品序列号需与卖家售出时约定的一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顾客退换货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门店顾客退换货工作,提高售后服务工作效率,保证运营工作高效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二、处理退换货工作要求
1、顾客持需退换的商品及POS小票到服务台,客服人员应热情接待,并对顾客所持商品与POS小票进行核对。
* 同条码商品换货:
由客服人员填写《顾客退(换)货登记表》依据《顾客退换货流程》进行换货,并在《顾客退(换)货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 退货:
1、所有退货需在服务台完成,其他收银机不受理退货工作
2、服务台设退货底金500元,客服人员对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办理退货,由底金中拿钱退给顾客并把需
退换货商品进行登记签字
3、退货商品登记需防陨、收银员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4、由门店授权的退货权限人员按登记商品数量在系统中进行退货和会员积分操作,将退出现金以补回到
退货底金中
5、退货商品由超市部主管在每天下班前至服务台将退货商品按登记数量签字领回(生鲜及低温食品需现
场领回)
6、已开具发票和发放赠品的,要收回相应票据和赠品
7、会员购物积分后的退货,应减去相应积分,并告知顾客
8、顾客退货时,原则上以购物时交款支付方式进行退款。
特殊情况下,如退货支付方式变化,需报财务
部门审批;
9、值班主管需在顾客购买的小票上注明“已退货”并签名确认
10、晚班收银员需针对退货底金进行盘点,主管需确认无误
三、退换货规定:
1、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并且在退换货的时限内,可以退换;
2、一般性商品无质量问题,但有明显使用痕迹影响二次销售的,不可以退换;(影响二次销售包括:
经过加工、保养不当或自行拆装造成损坏、人为失误、原包装破损或遗失、配件不全或损坏、无保修卡的商品;
3、个人卫生用品,如内衣裤、睡衣、泳衣、袜子等,不可以退换货;
4、消耗性商品,如电池等,不可以退换货;
5、香烟、酒类的食品,不可以退换;
6、化妆品(不包括一般护肤品),不可以退换货;
7、无本卖场的收银小票或非本卖场售卖的商品,不可以退换货。
8、因商品质量的认定有争议时,由争议方送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刷卡消费退换货规定
1、储值IC卡、代金券、银行卡退货:顾客持购物小票及付款时使用的储值卡(银行卡)、银联POS签购单,将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进行退货操作。
所退金额将以现金形式返还,客服中心应做好相应登记工作并报备财务部门。
五、附则
1、门店防损处需每日核对退货登记本与系统退货数量是否一致。
2、严禁内部员工使用各类卡进行套现。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均以本规定为准。
附:三包规定
所谓三包指的是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对销售出的商品承担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
根据国家关于新三包的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的时间规定如下: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4.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6.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附的元器件和零配件。
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退换货作业流程(收银处长或值班主管权限):
1、退货作业流程:
2、换货作业流程:
受理顾客的商品、收银小票
听取顾客的陈述、判断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
同顾客商量处理方案
现场退现金
收银处长(值班主管)、防损员在退单上签名
并注明退货原因
决定退货,按照收银退货流程操作,打印退单
退货商品的处理(由值班主管把商品退回营运现场)
受理顾客的商品、收银小票
听取顾客的陈述、判断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
决定换货
相同商品,直接换货
换货商品的处理(由值班主管把换货商品退回营运现场)收银处长(值班主管)、防损员在退单和销售单
上签名并注明换货原因
不同商品,顾客选购商品后,先将换货商品按照
退货流程退货,新商品按销售流程销售,打印退
货单和复制销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