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采煤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山西省煤炭开采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策研究

山西省煤炭开采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策研究杨锁林【摘要】山西省是全国煤炭生产大省,而山西省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太原西山地区是采煤工业相对集中、对水资源破坏较为严重的地区,在全省及北方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通过西山煤田开采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破坏机理、破坏过程及破坏程度的分析研究等,提出煤炭开采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对策措施,如法制管理、分区管理、制度建设等,探讨水煤共存、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保护模式和管理保护政策体系,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期刊名称】《中国水利》【年(卷),期】2010(000)009【总页数】4页(P37-39,42)【关键词】煤炭开采;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策【作者】杨锁林【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水利科学研究所,030002,太原【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641.8山西省煤炭分布面积约占全省面积39%,煤炭总储量达6 400亿t(2 000 m以浅);全省煤炭年产量由1978年的9 825万t增加到2007年的6.3亿t,30年累计生产原煤85亿t,占全国同期煤炭总产量的31%;30年累计调出原煤53亿t,占全国同期省际贸易量的80%,供应华北、华东、中南地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晋煤在华北、华东地区的市场份额分别占到60%和30%;晋煤出口23个国家和地区,占全国煤炭出口总量的70%之多。
2007年全省煤、电、焦化产业链的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8%,占全省GDP的29%。
可见,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煤炭及其直接相关产业仍然是山西的支柱产业,仍将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而山西省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364m3(按2007年人口计算),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远低于世界公认的人均1 000 m3的严重缺水界限。
水资源条件先天不足,已成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由于山西省煤炭资源与地下水共存于地下岩层中,是一个先天共生的复合系统,一方面,煤炭开采、加工需要消耗大量的水;另一方面,煤炭开采本身对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
太原市采煤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对策

太 原 市 采 煤 区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对 策
薛晋萍
( 太原市水利科 学研究所 , 山西 太原 000 ) 3 0 2
[ 摘要 ] 太原地 区是我 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基地 , 也是 山西省采煤_ _ 相对集 中、 T, -k l 对地 下水资源影响破坏较为严
耗 了岩溶水资源 ; 大规模的采煤活动疏干 了开采区及
其影响带上覆岩层 的裂隙含水层或孔隙含水层 的地 下水 , 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结构 的永久性破 坏 , 同时减 少 了对下伏岩溶水 的渗漏补给水量 ; 采煤排水明显减
少了矿区流域 的地表基流量 , 对河流水生态环境产生
在矿区孔隙水分布地 区, 采煤对其影响主要表现
七十年代煤炭大规模开采前 , 太原采煤 区许多沟道 内 小溪常流 , 水清山秀 ; 进入 8 0年代后 , 出现山区小泉
小水 漏 失 , 谷 干涸 , 河 周边 森林 植 被 破坏 , 生物 多 样 性 减少 等生 态退 化 问题 。
23 对 孔 隙水 的影 响 .
地的损失等 , 造成新的人畜吃水困难。 具体表现为 : 带 压开采 区岩溶水 的顶托作用使部分岩溶水通过上部 裂 隙系统渗入开采 区, 以矿坑水 的形式排放 , 间接消
量 16 亿 t分布于宁武煤 田、 8. 3 , 西山煤 田、 沁水煤 田, 其 中, 宁武煤 田娄烦矿区累计探明储量 4 . t 山 2亿 , 西 煤 田前山区累计探 明储量 3 .亿 t 1 2 , 西山后山区( 古交 矿区) 累计探明储量 8.亿 t 4 3 , 西山清交区累计探明储 量 6.亿 t 0 7 ,沁水煤 田东山矿区累计探明储量 5 亿 t . 9 。 太原市煤 田开采至今 已有 2 0 年的历史 ,特别是改 0 5 革开放以来 , 随着 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 , 煤矿开采 日
山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发〔1982〕159号

山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山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982年12月21日晋政发〔1982〕159号)为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水,做到采储平衡,防止大面积大幅度水位下降,地面沉陷,水质恶化,保护有限的地下水资源,保证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根据《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范围内一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农村社队和个人。
二、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对辖区范围内工业、农业和城乡人民生活引用地下水所进行的勘探、开发、利用和保护,都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合理的开发计划,进行全面集中管理。
改变盲目开采和过量开采地下水的现状。
三、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协调水利、地质、城建等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地下水资源,进行区域性的调查、勘探和动态观测等,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地下水资源状况。
四、县和省辖市郊区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暂由当地水利部门统一管理。
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暂由当地城建部门统一管理。
其任务是:制定辖区内的开采计划,下达用水指标,监督用户执行计划情况,进行计量收费,承担地下水动态观测和水质监测。
五、开发地下水要合理规划,优先安排生活用水,合理分配工业、农业用水。
凡地下水过量开采的地区及水源补给区,不准再凿深井。
其他地区也要严格控制凿深井。
凿深井一定要封闭浅中层水源,并根据当地地下水可采储量的情况,严格控制井距和开采量。
各地开发地下水的规划和年度开采计划,需报上一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开发地下水工程,都要纳入本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进行水文地质勘探和工程设计,并向水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勘查设计文件。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2.10.29•【字号】•【施行日期】1982.10.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82年10月29日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适应我省能源基地建设,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不断改善的需要,特根据宪法关于保护自然资源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一切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
第四条凡在我省管辖地区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农村社队等用水单位都必须执行本条例。
第二章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第五条省、行署和省辖市设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同级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利部门,负责处理有关日常事宜。
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受上一级水资源主管机关的指导。
第六条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关于水资源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令、政令和行政法规。
(二)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草拟有关本省水资源的地方法规。
(三)组织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研究当地水资源供需平衡和各阶段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组织编制和审查当地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五)对当地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协调和解决用水矛盾。
(六)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
(七)制定节约用水措施,奖励节约,惩处浪费。
(八)组织协调重大的水资源科研工作。
(九)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水资源管理第七条各用水户要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逐步建立用水考核制度。
各用水单位均应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八条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对自己管辖区的水资源,视其重要程度和自然条件,规定不同等级的水源管理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晋政办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7日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为全力推进我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结合我省地下水超采现状、引黄水工程及地表水工程供水布局等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地下水超采区为治理重点,通过节约用水、水源置换、强化管理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有效解决我省地下水超采问题。
(二)基本原则总量控制,计划开采。
加强超采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坚持节水优先,坚持“四水四定”,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行超采区地下水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动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科学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明确不同阶段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科学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把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投入,推动严重超采区的超采形势得到明显改善;以点带面,兼顾推进一般超采区的控制和治理。
合理配置,加强调控。
按照“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和矿井水”的思路,严格限制开采地下水,充分利用其他水源,同时采取严格地下水管控、严格地下水审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等多种手段,促进水资源配置结构趋于合理,逐步控制地下水超采。
太原市地下水水源概况

太原市地下水水源概况董祥【摘要】介绍了太原市公共供水系统兰村、枣沟、西张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各地下水源地岩溶水的补给排泄、地下水储量、供水水质、水源地开发等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为水源的开采利用提供了依据.【期刊名称】《山西建筑》【年(卷),期】2015(041)027【总页数】2页(P136-137)【关键词】水源;储量;岩溶水;地质条件【作者】董祥【作者单位】太原供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03000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91.112太原市公共供水系统开发利用的地下水源地主要有兰村、枣沟、西张三处,分布在东山及汾河沿岸。
按照地下水类型可分为两大类:1)以地处汾河峡谷出口处的兰村水源和东山丘陵沟谷中的枣沟水源为代表的奥陶系岩溶水;2)位于汾河西岸的西张水源为代表的第四纪松散层孔隙水。
太原作为一个缺水城市,在引黄水进入太原以前,为了满足太原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多年来地下水一直处于严重超采状态。
在引黄水进入太原以后,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对环境的保护,太原已对多处地下水源采取了减少开采量或保护性开采休养生息。
通过近年来的监测资料,已取得良好的效果。
下面将对太原市公共供水系统地下水源进行简单介绍。
1.1 水文地质条件兰村水源有岩溶裂隙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水两种类型,均为兰村水源地的主要含水层。
岩溶裂隙水:奥陶系中统下马家沟组)分布于土堂断层以东,兰村断层以西地段,顶界埋深35 m~37 m,底界埋深153 m~188 m,总厚92.4 m。
主要为灰黄色角砾状灰岩,该层岩性坚硬且脆,岩芯破碎,溶洞裂隙发育,透水性良好,含水丰富。
奥陶系中统上马家沟组)为本区出露的主要岩层。
一般埋深20 m~50 m,厚246.8 m。
主要为中厚层状、巨厚层石灰岩,致密坚硬,与泥灰岩接触处溶洞发育。
松散岩类孔隙水分布于水源地河床中,覆盖于灰岩之上,厚18 m~36 m,为第四纪卵砾石层,磨圆度较好,分选性较差,透水性良好,含水丰富。
最新山西采煤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对策措施研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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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4 0.032 0.058 0.048 0.044 0.045 0.047 0.058 0.056 0.05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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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采煤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对策
▪ 大气污染源排放特征
• 大气污染物区域排放特征 ▪ 烟尘、二氧化硫、工业粉尘。
• 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征 ▪ 全省37个工业行业中有18个行业为主要排放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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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采煤地区产业结构综合调整对策
▪ 引入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煤炭产业资源利用率; • 延伸煤炭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 调整煤炭行业内部结构,实现集团化经营; • 选择替代产业; • 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 建立相关的循环经济的制度。
城市
大同
朔州
阳泉
忻府
太原
榆次
离石
长治
尧都
晋城
盐湖
TSP
0.514 0.446 0.563 0.558 0.311 0.451 0.646 0.431 0.564 0.62 0.426
SO2
0.151 0.088 0.225 0.256 0.153 0.295 0.185 0.065 0.384 0.071 0.085
• 当煤窑开采通过河床时,河床裂晾、断裂构造发育会引起大量渗漏, 为预防河水渗入,可通过铺设人工河床,建造渡槽引水等方法处理。 当河床中裂缝密集,分布长度大时,应进行河流改道,远离塌陷区;
• 化害为利综合开发。
9
山西采煤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对策
▪山西省水资源现状
• 山西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0.49%,居于全国倒数第2位; 人均占有水资源量是全国同类指标(2460立方米)的17.6%;亩均水资 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同类指标的13.5%。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24mm, 水资源补给主要依靠大气降水。河流平均年径流深仅100mm左右,多 年平均径流量114亿立方米,地下水排泄量29.5亿立方米,而且如此 紧缺的水资源还具有开发难度大的特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度)的批复-晋政函〔2019〕6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度)的批复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度)的批复晋政函〔2019〕61号省水利厅:《关于报请批复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度)的请示》(晋水资源〔2019〕1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度)》(以下简称《方案》),由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通过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地下水管理机制,实现关井650眼,压采地下水0.79亿立方米,实现有效遏制项目区正常年份地下水水位下降并改善岩溶泉域重点保护区水环境的目标。
二、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根据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通过完善地下水管理机制、加快实施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泉域保护工程、监测站网建设等项目,持续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不断强化泉域保护。
三、同意《方案》的建设项目内容,项目利用中央投资8亿元。
四、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是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保护和禁采、限采规定。
各实施单位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一步细化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6月1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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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采煤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摘要】太原市煤炭开采严重破坏了地下水资源的自然赋存条件,使本来就已紧张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尖锐,本文通过分析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提出太原市煤炭开采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煤炭开采;地下水;影响;管理保护
1 引言
太原市地处山西省中部,煤炭资源丰富,但水资源严重短缺,根据太原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全市水资源总量为5.33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173m3。
煤炭和水共存于地下岩层中,煤炭开采、加工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而且带来了诸如地面沉降与变形,水位下降,泉水干涸,污染加重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通过分析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提出煤炭开采区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现煤炭开发与水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
2煤炭资源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1煤炭资源开采现状
太原市地处山西省中部,跨宁武、西山、沁水三大煤田,含煤总面积为1598km2,已探明煤炭资源总量为186.3亿t。
煤质优良,品种齐全,有肥煤、焦煤、瘦煤、贫煤和无烟煤五个品种。
2008年;市内实际开采矿井为16座,产量4148万t, 2010年原煤产量达到4500万t,洗精煤产量将达到2500万t。
按照4500万t/a的生
产能力和160亿t的保有储量计算,太原煤田的服务年限为266年左右。
2.2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太原市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1956~2000年)为54362万m3。
全市地下水多年平均可开采量为36752万m3,2009年全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为34637.22万m3,超采量为4130.02万m3。
全市地下水严重超采。
太原市地下水资源面临问题:一、过度开发利用,使地下水严重超采;二、煤炭开采严重破坏了地下水资源的自然赋存条件;三、煤炭开采对水环境影响十分严重并逐步恶化。
3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
3.1对水资源量的影响
煤矿浅层干旱区长期大面积采煤,导致采空区面积不断扩大,采空区导水裂隙带和地面塌陷范围随之扩大,使地表水和地下水、矿坑水发生了直接联系,造成河川径流渗漏,径流量减少。
煤炭开采对不同类型的地下水产生不同影响。
由于煤炭开采使地表水水量减少,必然导致第四系孔隙水补给减少,一部分第四系含水层底板被采煤裂隙波及,进而增加了含水层向下部基岩的垂直入渗,因此,采煤导致孔隙水水位下降、水量减少;裂隙水资源赋存于石炭、二叠系煤系地层中,由于矿坑排水打破了原有的平衡状态,形成了以矿井为中心的降落漏斗,使裂隙水向矿坑汇流,地下水流速加快,水位下降,贮存量减少,局部地区由承压水转为无压
水,使裂隙水超采;煤系底部的岩溶水,是太原市工农业、城市生活的主要来源,是矿坑充水的间接水源。
采煤改变了岩溶水的补、径、排关系,使岩溶水变成了矿坑水。
这对煤矿附近的供水水源造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煤矿开采层位于岩溶水水位以下,发生断裂导水时,可能造成恶性突水。
3.2对地下水含水系统的破坏
煤炭开采使上部含水层发生应力形变,产生塌陷、裂缝加剧了上、下岩层间的水力联系,改变了降水与地下水的转化关系和地下水径流特征。
天然状态下煤、水共存于一个地质体中,各自有其赋存条件及变化规律。
但在地质勘探布设的纵横交错的勘探孔,施工的竖井、斜井、巷道,不同的采掘面、采掘深度及采空区,使得煤系地层裂隙岩溶水、上覆松散岩类孔隙水和下伏碳酸盐岩岩溶水相互贯通,改变了原有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煤炭开采后,采空区又发生地面塌陷、裂缝,破坏了浅部地下水隔水层和储水构造,造成水源枯竭、泉水断流、土壤沙化,加速了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减少了地下水储水空间。
3.3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根据分析太原西山矿区采集的岩溶水、裂隙水及孔隙地下水水质和矿坑水水质,超标项目均为总硬度、so42-、挥发酚和矿化度,表明矿坑水是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之一。
采煤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是:一、采煤过程中,污染的矿坑水通过岩层裂隙直接下渗到下伏地层,使其中的地下水遭受污
染;二、矿坑水排出地表后,使地表水污染,继而在流经碳酸盐岩渗漏段时,或随河沟流动入渗地下污染地下水;三、矿山尾矿、矸石堆在降水淋渗作用下,淋滤水入渗地下污染地下水。
4煤炭开采区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4.1实行煤炭开采分区保护管理
根据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与破坏程度,将煤田分为禁采区、限采区和一般控制区。
禁采区是水资源保护的重点保护区域。
主要是指泉域重点保护区、河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划的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开发区、地下水涵养保护区、带压开采危险区等。
在禁采区内禁止采煤、开矿、开山采石;禁止新建、改扩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等。
限采区是指水资源的次级保护区域。
主要是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功能区划工业用水开发区、带压开采相对危险区等。
在限采区内要控制煤炭开采深度和煤炭开采规模等;严格控制兴建耗水量大或对水资源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不得利用渗坑、渗井、废弃矿井等排放工业废污水、城市生活污水;不得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其它废弃物;工业污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必须达到水功能要求的污水排放标准。
一般控制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煤炭开采。
4.2矿坑水综合利用
矿坑水利用应当统一遵循规划,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一、井下分层开采,分区集中,清污分流,按质利用,努力提高复用率。
二、提前开发利用煤系水。
结合水文和煤田地质条件,在采区开发前,提前开发煤系水,进行优化配置。
三、保护优先,排供结合。
煤炭开采前应进行矿井水文地质勘察,认真研究,统一规划,提出综合治理措施。
为了减少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和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必须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
一、依法办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坚决贯彻《矿产资源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
二、全面开展煤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了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破坏程度,根据2002
年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要求,必须对煤炭工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并办理取水许可。
三、科学规划,合理整合。
制定太原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加大煤矿的关停、整合力度。
4.3建立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的补偿机制
由于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应将煤炭行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应对煤炭开采以及加工企业加征煤炭生产水资源补偿(基金)费。
煤炭开采水资源补偿(基金)费的征收,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征收后,应与其它水资源费一并上缴财政。
该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大中型水源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及解决因煤炭开采对农村人畜饮水造成影响的农村人畜饮水
解困工程。
4.4煤矿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的监测
对重点煤矿排水量、水质和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进行监测,通过监测资料分析矿坑排水量与煤炭开采量、开采深度、开采层位等关系;分析煤炭开采对水环境的影响及危害;分析煤矿排水量水质及主要污染物;分析煤矿排水量的处理回用状况及存在问题,预测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的趋势,提出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参考文献:1、《山西省煤矿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研究》山西煤田水文地质二二九队2003.12。
2、《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评价及其补偿机制与监控规划》山西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5.8。
3、《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研究》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06.7。
4、《太原市水资源评价及水资源综合规划》太原市水务局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