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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科室职责

三、临床科室职责

1、组织安排医务人员轮换、值班、会诊、门诊、出诊等工作。

2、主治医师收集新入院患者的信息(如详细地址、亲属姓名、电话等),认真、及时完成各类医疗文书的书写。

3、各级医师均参加科内查房,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第二天进行查房指导,如诊断不明,主任必须在三天内查房指导。

4、各级主管医师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组织临床病历讨论,共同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治上的问题,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参加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讨论会诊。

5、负责对医疗器械、药品等的临床应用提出信息反馈。

四、医院办公室职责

1、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2、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3、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4、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及正、副院长的名章。

5、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6、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7、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8、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9、负责处理党总支布署的各项党务工作。组织行政科人员的政治学习。

10、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打字室、收发室工作。

11、负责行政、救护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

12、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医教科职责

1、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

2、协助分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3、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

六、护理部职责

负责全院护理工作,包括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修定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常规等,并严格督促执行;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组织护士长管理查房及业务查房;制定临床实习计划,检查带教质量;进行医疗安全分析,制定防范措施;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等,从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七、总务科职责

1、负责医院房产的维修、分配使用、新建、扩建工程的组织工作。

2、负责水、电、汽的维修和管理。

3、负责医院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4、负责医院绿化、美化及做好污水处理、被服洗涤和太平间的管理工作。

八、门诊部工作职责

1、在主管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预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2、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3、领导和组织门诊医疗质量和病历文书质量的考核、评比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奖评和汇报。

九、手术麻醉科职责

1、负责麻醉者择期手术。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2、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

3、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

4、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十、药剂科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

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对购入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可委托国家认定资格的药检部门进行抽检。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十一、放射科职责

1、负责患者的接诊、登记工作,复查患者促其提供旧片号码,住院患者收费。

2、照片技术人员依病情轻重及时间顺序,按申请单部位规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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