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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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建议

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建议

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建议为更好地发挥新形势下市委办公室在党委机关的中枢和司令部作用,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形成高效运转的核心机关工作机构,建议市委办公室内设以下机构: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联络办、政策研究室、信息室、督查室、财务后勤科;各室职责如下:秘书一科:1、负责市委文字综合工作;2、负责起草市委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其他文稿,对部门代拟稿进行修改把关;3、负责起草向自治州党委的工作报告、向上级领导的工作汇报及向友领单位的情况介绍;4、随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参加会议活动,审核有关新闻报道稿和文稿;5、负责市委领导秘书事务和政务活动服务工作;6、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秘书二科:1、负责起草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公文,做好公文的政策性、规范性、程序性把关和制发工作,负责各类会议通知的起草工作;2、负责市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决定的起草;3、负责牵头整理上级领导来伊宁市检查指导工作、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的录音整理;4、负责重要会议、材料的翻译工作;5、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秘书三科:1、负责上级文件和内部刊物的文书处理工作;2、负责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上报市委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文书处理工作;3、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上级文件回收和销毁工作;4、负责市委机关档案管理、市委印鉴管理工作;5、负责市机关的各种信函、报刊、杂志收订、分发工作;6、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络办:1、负责市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2、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与外界的工作联系和联络工作;3、负责市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方案的起草,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4、负责安排市委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到外地参观考察及到基层调研的服务工作;5、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6、负责组织市委组织接待的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领导视察、考察的摄影工作;7、按照领导指示,及时稳妥地协调、处理紧急公务活动;8、完成市委和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政策研究室:1、负责收集、研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对关乎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及时提交给市委领导;搞好对国际经济动态、国家部委政策动态和其他省区、地州市各类工作动态的收集;2、高度关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及时对各方面工作进行专项调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情况;3、紧贴市委工作思路,对年度市委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进行超前思考,与秘书一科共同拟定出报告提纲提交主要领导,把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有关精神研究透,把有关情况摸清楚,把事实、数据搞准确;4、主动了解和熟悉各方面工作基本情况,了解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和鉴别,建立资料库;5、对市委拟制定的各项政策性决定,从法律、政策层面把关,寻找政策依据,使出台的各项政策合法、合理、合规,可操作;6、围绕市委决策全过程收集了解情况;市委制定决策前,注意收集全市各方面的情况、意见和建议,提出有参考价值的预案和建议;市委决策作出后,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部门贯彻落实的安排、措施和工作举措,干部群众的反映以及完善决策的意见、建议;7、完成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室:1、紧紧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市委的工作中心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开展信息调研,为市委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2、发挥党委信息主渠道作用,做好向自治区、自治州报送信息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信息直报点的作用,及时将伊宁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情况及在工作中创新的经验、做法等如实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及州党委办公厅报送;负责市直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3、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报送伊宁市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满报现象;4、加强外部信息的开发利用;及时收集区内外各地、各部门工作中的对伊宁市有参考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编辑报送市委领导;5、做好上级领导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的重要工督查室: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如实反映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2、负责做好市委主要领导安排工作的全程督查工作,做到一事一督查,件件有结果;3、负责做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4、负责政务网站书记信箱收件、分类、报批、办理、督查、回复工作;5、负责市委领导重要批示件的查办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

萍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萍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萍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施行日期】200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萍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2年11月12日)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萍乡市人民检查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中共萍乡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9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01]11号)精神,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确定如下:一、主要职责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提请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后,可以立案侦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7•【字号】遂府办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10〕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遂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发〔2010〕11号),设立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遂宁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民族工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目标绩效督查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估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

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厅委局办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的转发范围,负责组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盐政办发[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调研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职责;增加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三)将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管理市无线电管理处。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承办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负责办理市政府的日常公文收发工作。

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机关、省政府及省级机关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所需的各类文稿。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6•【字号】威政办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8〕1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6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4〕15号),设立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监察局协调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及其他地市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稿。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各区市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调度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市委办公室内设科室及职责

市委办公室内设科室及职责

市委办公室设科室与职责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委办公室部科室调整设置的通知》(机编办〔2013〕 86号),市委办公室科室调整设置为秘书科、党务科、政务科、信息应急科、文档科、行政财务科、综合科、《工作》编辑部各科室主要职责是:秘书科:负责市委领导会议、活动的协调沟通与日常文秘服务工作;负责市委领导相关文字材料起草和把关工作;负责市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和有关会议确定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负责市委领导公文分级处理工作;负责市委领导群众来访、来信的接待登记,并向有关方面交办、收集反馈办理情况;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务科: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的建设与组织人事工作的精神和部署要求,做好市委办公室党务工作与部长效机制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考核、干部调配、人事档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党总支机关党组织建设,办公室中心组学习活动,办公室与党群口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市委机关安全保卫、普法教育、办公室信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党群口协调、牵头等相关事宜;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科:承办市委常委会的筹备、服务与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委常委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编制市上四大班子每周工作动态与重大活动安排表;负责市委办公室相关文字材料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应急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党委信息与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意见措施,规划、管理、指导全市党委系统信息与应急工作,为市委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负责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含应急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向上级党委反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重要情况,以与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编辑《今日重要信息》;负责反映全市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辑《信息》;负责市委应急信息与舆情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与应急工作的考核;负责市委总值班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应急情况下以与节假日的值班;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11号)、《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陇发〔2010〕7号)规定,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按照改革、管理和法制化“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需要加强的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性研究;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建设、信息宣传;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配合约束机制等。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县乡机构改革方案。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县(区)各部门之间以及县(区)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

(三)负责审核审批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审核市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编委、省编办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指导和协调县(区)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五)负责市县(区)两级所属副县级以上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直科级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的审核工作;负责县(区)科级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的审批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2011-06-29•【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韶关市法制局、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将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职责,以及公路“三乱”行为查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决策参考、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辑出版《政府工作》刊物。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七)收集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九)管理市人民政府大院,承担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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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建议
为更好地发挥新形势下市委办公室在党委机关的中枢和司令部作用,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形成高效运转的核心机关工作机构,建议市委办公室内设以下机构: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联络办、政策研究室、信息室、督查室、财务后勤科。

各室职责如下:
秘书一科:
1、负责市委文字综合工作。

2、负责起草市委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其他文稿,对部门代拟稿进行修改把关。

3、负责起草向自治州党委的工作报告、向上级领导的工作汇报及向友领单位的情况介绍。

4、随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参加会议活动,审核有关新闻报道稿和文稿。

5、负责市委领导秘书事务和政务活动服务工作。

6、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二科:
1、负责起草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公文,做好公文的政策性、规范性、程序性把关和制发工作,负责各类会议通知的起草工作。

2、负责市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决定的起草。

3、负责牵头整理上级领导来伊宁市检查指导工作、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的录音整理。

4、负责重要会议、材料的翻译工作。

5、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三科:
1、负责上级文件和内部刊物的文书处理工作。

2、负责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上报市委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文书处理工作。

3、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上级文件回收和销毁工作。

4、负责市委机关档案管理、市委印鉴管理工作。

5、负责市机关的各种信函、报刊、杂志收订、分发工作。

6、承办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络办:
1、负责市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

2、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与外界的工作联系和联络工作。

3、负责市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方案的起草,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

4、负责安排市委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到外地参观考察及到基层调研的服务工作。

5、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市委组织接待的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领导视察、考察的摄影工作。

7、按照领导指示,及时稳妥地协调、处理紧急公务活动。

8、完成市委和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研究室:
1、负责收集、研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对关乎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及时提交给市委领导。

搞好对国际经济动态、国家部委政策动态和其他省区、地州市各类工作动态的收集。

2、高度关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及时对各方面工作进行专项调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情况。

3、紧贴市委工作思路,对年度市委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进行超前思考,与秘书一科共同拟定出报告提纲提交主要领导,把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有关精神研究透,把有关情况摸清楚,把事实、数据搞准确。

4、主动了解和熟悉各方面工作基本情况,了解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和鉴别,建立资料库。

5、对市委拟制定的各项政策性决定,从法律、政策层面把关,寻找政策依据,使出台的各项政策合法、合理、合规,可操作。

6、围绕市委决策全过程收集了解情况。

市委制定决策前,注意收集全市各方面的情况、意见和建议,提出有参考价值的预案和建议;市委决策作出后,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部门贯彻落实的安排、措施和工作举措,干部群众的反映以及完善决策的意见、建议。

7、完成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室:
1、紧紧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市委的工作中心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开展信息调研,为市委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2、发挥党委信息主渠道作用,做好向自治区、自治州报送信息工作。

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信息直报点的作用,及时将伊宁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情况及在工作中创新的经验、做法等如实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及州党委办公厅报送。

负责市直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报送伊宁市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满报现象。

4、加强外部信息的开发利用。

及时收集区内外各地、各部门工作中的对伊宁市有参考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编辑报送市委领导。

5、做好上级领导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的重要工
督查室: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如实反映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做好市委主要领导安排工作的全程督查工作,做到一事一督查,件件有结果。

3、负责做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4、负责政务网站《书记信箱》收件、分类、报批、办理、督查、回复工作。

5、负责市委领导重要批示件的查办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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