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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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目录:1.引言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2.1 直接排放 2.2 间接排放 2.3 不可控措施排放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 3.1 数据收集与记录 3.2 排放计算与分析 3.3 报告撰写与展示4.观点与理解5.结论1. 引言工业企业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及时了解和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方法和编写报告的指南,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和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

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评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的基础。

核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不可控措施排放。

2.1 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企业直接源于其生产过程、设备使用等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直接排放常见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

企业应该收集与记录相关数据,如燃料消耗量、原材料使用量和废弃物处理量,以便计算和评估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

2.2 间接排放间接排放主要指企业间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如供应链中运输和物流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

企业应该了解其供应链的环境性能,收集相关数据,包括物流运输里程、能源消耗等,并根据相关计算方法计算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

2.3 不可控措施排放不可控措施排放是指企业无法控制或直接干预的温室气体排放,如供应链中其他企业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企业应该与供应链伙伴进行合作,共同收集有关数据,以便获得全面的不可控措施排放情况,并将其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范畴。

3.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是企业向外界公开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编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指南:3.1 数据收集与记录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收集与记录系统,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不可控措施排放的相关数据。

数据收集可以包括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和手工记录等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背景碳排放核算是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进行量化和评估的过程。

它是对企业的环境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碳排放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了解其碳排放情况,制定减排策略,提高污染控制和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碳排放核算也是为了满足政府对企业环境考核和报告要求。

分析1. 碳排放核算方法在进行碳排放核算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直接排放法:此方法是通过测量和评估企业生产过程中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

直接排放包括能源消耗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气体排放等。

通过收集能源消耗和产量数据,结合相应的排放因子,可以计算出直接排放量。

间接排放法:此方法是通过评估企业间接导致的碳排放量,包括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

企业的间接排放包括供应商排放、运输排放和产品使用后的排放等。

通过收集供应链数据,结合相应的排放因子,可以计算出间接排放量。

综合排放法:此方法是将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综合起来计算。

综合排放法更加全面,能够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碳排放情况。

2. 碳排放报告指南编写碳排放报告时,可以按照以下指南进行:报告结构:碳排放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部分:背景介绍、方法和数据收集、结果分析、减排策略和建议等。

背景介绍:在背景介绍中,说明进行碳排放核算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企业的背景和规模,以及相关的政府政策和法规。

方法和数据收集:在这一部分,详细描述使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包括直接排放法、间接排放法和综合排放法。

同时,说明数据来源和收集方式,包括能源消耗、产量数据和供应链数据等。

结果分析:根据收集的数据和采用的方法,计算出企业的碳排放量,并进行分析和解释。

可以比较不同部门、不同产品或不同时间段的碳排放情况,找出排放高的原因。

减排策略和建议:根据碳排放核算的结果,提出减排策略和建议。

可以包括改善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能源转型、优化工艺流程和产品设计等措施。

结果和建议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果和建议:1.根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综合排放三种方法,全面评估企业的碳排放情况,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企业的排放情况。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引试行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引试行

附件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六氟化硫(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使用六氟化硫的设备的修理和退役过程以及输配电损失引起的排放。

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输配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电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产生的排放两部分。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核算方法:计算公式
• 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总量应等于燃料燃烧 CO2排放量,加上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量,再加上企 业净购入电力的CO2排放量
1)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公式
1)燃厂入炉煤月报
某电厂燃料日报表
含碳量 FCad=100Mad-AadVad
1)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公式
如果其中某些量无 法获得,燃煤碳氧 化率可采用指南附 录二表 2-1 的推荐 值:98%
2)脱硫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
2)脱硫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
碳酸盐含量取指 南中的默认值: 90%
2)脱硫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
排放因子参见指南附录二表2-2
3)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CO2排放:计算公式
独立法人或视同法 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
基本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
附属生产系统
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 动力、供电、供水、采 部)、厂区内为生产服 暖、制冷、机修、仪表、 务的部门和单位(食堂、 仓库(原料场)、运输 浴室等)
四、核算边界: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燃料燃 烧 CO2 排放
术语和定义
活动水平
导致了某种温室气体 排放或清除的人为活 动量
排放因子
碳氧化率
量化单位活动水平温 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各种燃料的消耗量、 原料的使用量、产品 产量、外购电力量等
在给定操作条件下某 一活动水平的代表性 排放率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 过程被氧化的比率, 表征燃料燃烧的充 分性
四、核算边界:
企业边界
七、报告内容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报告年度、单位性质、所属行业、组织或分支机构、地理位置、成立时 间、发展演变、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应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包括本企业在整个报告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脱硫过程排放量、净购入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报告主体应结合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的划分情况,分别报告所核算的各个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并详细阐述它们 的监测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数据来源或监测地点、监测方法、记录频率等。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报告主体应分别报告各项活动水平数据所对应的含碳量或其它排放因子计算参数,如实测,则应介绍监测计划及执 行情况,否则说明它们的数据来源、参考出处、相关假设及其理由等。 (五)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 •分条阐述企业希望在报告中说明的其它问题或对指南的修改建议。

(2023)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引言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镁产区和消费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镁冶炼国家。

随着镁工业的飞速发展,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镁冶炼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介绍《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为镁冶炼企业提供操作指南。

核算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确定排放源,计量排放量和估算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确定排放源排放源是指镁冶炼企业中产生温室气体的设备,如电炉、冶炼炉等。

企业需要对这些排放源进行清单编制,明确数量与规格。

计量排放量针对每个排放源,需要根据不同的排放类型,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

例如,对于直接排放的CO2,可以使用质量平衡法进行计量;对于间接排放的CH4、N2O等气体,可以采用文献估算法。

估算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每吨产量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

企业需要对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包括排放源类型、排放量和产量等因素。

报告指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温室气体排放量计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分析和节能减排措施等。

企业概述企业需要对自身进行介绍,包括主要产品、生产工艺、设备规模等。

同时,需要说明报告范围和时限。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排放清单需要包括清单详单、排放因子、排放系数、排放量等信息。

需要对清单进行审核、验算和检查。

温室气体排放量计量计量需要包括CO2、CH4、N2O等气体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情况。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分析需要对企业整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程度。

节能减排措施企业需要对自身的节能减排措施进行总结,包括技术改造、能源利用和管理措施等。

结论本文介绍了《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对于镁冶炼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引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引

附件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化工生产企业准确核算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或碳排放权交易策略。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全国乙烯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

本指南考虑的排放源类别包括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CO2 回收利用以及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以及硝酸、己二酸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引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引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一术语和定义本指南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温室气体大气层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

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A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

(2)化工生产企业以石油烃或矿物质为原料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化肥、农药、涂料、颜料、油墨或类似产品、合成材料、化学纤维、橡胶、塑料、专用或日用化学产品的生产企业。

如以生产乙烯、电石、合成氨、甲醇等产品为主的企业。

(3)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核算和报告排放量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4)燃料燃烧排放化石燃料与氧气进行充分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5)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原材料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6)CO2回收利用由报告主体产生的、但又被回收作为原材料或外销产品从而避免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

(7)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企业消费的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

(8)碳源流流入或流出企业边界的化石燃料、含碳的原材料、含碳的产品或含碳的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或废气如果被现场回收利用而不流出企业边界则不属于碳源流。

(9)活动水平量化导致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例如每种化石燃料的燃烧量、化石燃料用作化工原料的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蒸汽量等。

(10)排放因子与活动水平数据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排放因子通常基于抽样测量或统计分析获得,表示在给定操作条件下某一活动水平的代表性排放率。

(11)碳氧化率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百分比。

二核算边界(一)企业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为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pptx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pptx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4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报告主体: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
•设施范围包括: •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 •辅助生产系统: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
• OFi, j为化石燃料i在燃烧设备j内的碳氧化率,无量纲,取值范围为0~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4
其它燃烧设备燃料燃烧
含碳量
燃烧量 (吨或

数据
含碳量 (吨碳/吨 或吨碳/
序 燃料 3 号 品种1 Nm)
来源 2
3 万Nm)
a
b=c*d
a
b
1 无烟 煤
2 烟煤
• 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 6.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建 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6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3)CO2回收利用量。包括企业回收燃料燃烧或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作 为用生量产 应原从料企自业用总排的放部量分中,予以以及扣作除为。产品外供给其它单位的部分,CO2回收利 (4)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 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热力 生产企业。
(2)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常规机焦炉(半焦炉)在煤干馏过程产生的荒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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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管控的排放源(续)
行业 行业子类(主营产品统计代码)
钢铁 有色
粗钢(3206) 轧制、锻造钢坯(3207) 钢材(3208) 电解铝(3316039900)
铜冶炼(3311)
造纸
纸浆制造(2201) 机制纸和纸板(2202)
电力 航空
纯发电 热电联产
电网
航空旅客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 机场
碳核查工作流程及典型问题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CECEP Consulting Co., Ltd.
姚晓春 2016年12月13日
C目 录 ONTENTS
1、核查依据 2、核查工作原则 3、核查程序 4、企业做好碳核查 5、核查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1、核查依据
➢ 核查依据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3批24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管控的排放源
行业
石化 化工
建材
行业子类(主营产品统计代码) 排放源粒度或 识别层级
原油加工(2501) 乙烯(2602010201)
炼厂 乙烯装置
电石(2601220101) 合成氨(260401) 甲醇(2602090101)
分厂(或车间)
除电石、合成氨和甲醇之外的其他 化工产品生产分
后报国家发改委 ➢ 技术支持 • MRV平台:http://124.205.45.90:8080/mrv/
《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企业名单的通知》
➢ 钢铁行业:增加了轧制、锻造钢坯和钢材行业子类; ➢ 化工行业:增加了无机基础化学原料、无机酸类、烧碱、纯碱类、金属氢氧化物
、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及 微生物农药、初级形态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单体、合成纤维聚合物等行业 子类。 ➢ 发电行业:增加了2013至2015年任意一年发电装机之和达6000kW以上的其他企业 自备电厂,按照发电行业纳入。
国家发改委《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 第三批10个行业指南(发改办气候 [2015]1722号)
①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②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
指南(试行)》 ③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④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⑤ 《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⑥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
其他行业 自备电厂
排放源颗粒度或 识别层级
纳入碳交易的排放源
企业法人/补充主 化石燃料燃烧CO2
要工序数据
净购入电力、热力隐含的CO2
工序
电解工序交流电耗对应的CO2
企业法人/补充主 要工序数据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 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
气候[2016]57号)及其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等附件 2016年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企业 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 第一批10个行业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 ①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②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③ 《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④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⑤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⑥ 《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⑦ 《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⑧ 《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⑨ 《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⑩ 《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国家发改委《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 第二批4个行业指南(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 ①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② 《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③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④ 《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指南(试行)》 ⑦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⑧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⑨ 《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⑩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国家标准委《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化工产品生产
厂(或车间)
水泥熟料(310101)
生产工段
平板玻璃(311101)
生产线
纳入碳交易的排放源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 消耗电力对应的CO2 消耗热力对应的CO2 能源作为原材料产生的CO2 消耗电力对应的CO2 消耗热力对应的CO2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 能源作为原材料产生的CO2 消耗电力对应的CO2 消耗热力对应的CO2 化石燃料燃烧CO2 熟料煅烧对应的碳酸盐分解CO2 消耗电力对应的CO2 消耗热力对应的CO2 化石燃料燃烧CO2 消耗电力对应的CO2 消耗热力对应的CO2
发改办气候[2016]57号文件
➢ 纳入行业
发改办气候[2016]57号文件(续)
➢ 拟纳入企业 • 8个重点排放行业;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
以上(含);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 ➢ 企业核算与报告 分年度核算并报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 第三方核查 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排放数据等进行核查 ➢ 审核与报送 • 地方主管部门对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进行审核,汇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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