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作业安全许可证

7作业安全许可证
7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

料库清仓作业安全许可证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安全许可证

高温作业安全许可证

交叉作业安全许可证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预热器清堵作业安全许可证

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入窑(预热器)作业安全许可证

高空作业许可证

高空作业许可证 申请日期: 申请 本厂部门: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 现场安全负责人(含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申请单位( 可选) 承包商名称: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 现场安全负责人(含联系方式):__________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作业地点 □位于天花板或屋顶上方施工□踩于管线上或钢梁施工 高空作业□在楼梯上使用梯子施工□外墙清洗 方式□位于2M以上无固定平台及护栏之处所或开口旁需停留施工 □脚手架施工其他()安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隔离警示 设施其他() 作业前检查事项: □是□否□不需要 1 、施工现场已加设隔离或警告标志。 □是□否□不需要 2 、作业地点下方安全可靠。 □是□否□不需要 3 、梯子、施工架或平台等登高工具稳固性良好。 □是□否□不需要 4 、已准备足够数量安全带或装妥安全网。 □是□否□不需要 5 、施工梯架位置不会被门撞到或被其他设备、物体碰撞。 □是□否□不需要 6 、电气施工已完成安全检查。 □是□否□不需要7 、使用工具袋或其他防止工具掉落之措施。 □是□否□不需要8 、施工人员为男性,年满18 岁且不超过55 岁。 □是□否□不需要9 、确认所有高空施工人员知晓该区域安全事项(危险因素)。 10 、其他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 1、申请人(本单位施工区域指定人员)签名: 2、承包商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不得离开现场) 4、安全组主管/ 安全专员签名: 3、部门主管签名: 准予施工□不准施工□ 作业后 作业后检查事项: □是□否 1 、工作环境已清理、工具清点完毕并携出。 □是□否 2 、梯子、施工架已移除或拆除。 □是□否□不需要 3 、所有隔离措施已拆除且已恢复。 承包商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 (交回安全组/ 安全专员存档)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注1:承包商若有违反许可证之规定,本公司可依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规定事项,施以适当处罚。 注2: 本许可证期限内有效,逾期仍需作业得事先再提出申请。 注3:一式二份分送(1) 安全组/ 安全专员留存(2) 施工单位张贴现场 表单编号: 保存期限:三年

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

山东寿光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级别 作业单位 安全处存档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监护人 执行安全措施 措施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主管厂长意见: 签字: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字: 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山东寿光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级别 作业单位 安全处存档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监护人 执行安全措施 措施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主管厂长意见: 签字: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字: 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山东寿光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级别 作业单位 施工负责人留存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监护人 执行安全措施 措施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主管厂长意见: 签字: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字: 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山东寿光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级别 作业单位 施工负责人留存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监护人 执行安全措施 措施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主管厂长意见: 签字: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字: 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山东寿光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级别 作业单位 作业人员 留存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监护人 执行安全措施 措施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主管厂长意见: 签字: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字: 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山东寿光鲁清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高处作业许可证 作业级别 作业单位 作 业人员留存 所属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制度

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轨道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12: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高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在建工程中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如湿接缝、预应力张拉等)、架梁、等高空危险作业地点施工,特制定本制度,保证高空作业的安全 第二条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病症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在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辅助绳;必须穿平底鞋,严禁穿硬底、带钉和易滑的鞋。 3、攀登杆、梯和其它物体前,应先检查被攀登物体是否牢固。选好攀登方向和条件,攀登时手把牢靠,脚踏稳准。杆未立稳或梯子未放实不得攀登。 4、登杆作业前,应对登杆工具进行自检。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安全带系扎在不会滑出的主体结构上。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5、攀登支柱时要尽量避开设备,且与带电设备要保持安全距离。

6、同一支柱上、下部不应同时有两个人作业,如由于操作需要两人在同一支柱上、下同时工作时,应有安全措施。 7、当列车通过时,在支柱上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并到安全地点避车。 8、高处作业点下方,严禁闲人逗留。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料具严禁放在杆顶或其他不易放稳的物体上。 9、在-10℃以下寒冷天气施工时,在电线杆、塔上工作时间不宜过久。 10、不得手持工具或零部件等上下杆;不得携带笨重器材或肩扛电缆、拖带架空线条登高。 11、在高空施工作业时不得用一只脚支持全身进行作业 12、气候恶劣(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雷电、大雪、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13、桥梁托架作业、增设吊围栏、梁间横隔板整修、梁体裂损整治、疏通泄水孔、安装滴水条、梁间横向挡碴板整修等高空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禁止不搭脚手架简化作业程序。 14、在既有桥梁作业过程中,工地防护员应及时通知列车运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标准向工地发出信号,作业人员在接到防护员的信号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桥面以上人员应及时到避车台进行避车。桥面下的托架维修人员可蹲在架板上避车,同时保

危险作业许可证(最新版GB30871-2014)

危险作业许可证(最新版GB30871-2014)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动火作业级别动火方式 动火地点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 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 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高处作业许可证(2017版)

高处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部门):NO: 上海********有限公司1/ 2

10 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1 六级以上大风以及暴雨、雷电、浓雾等恶劣天气情况时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12 高处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抛掷物品 13 高处作业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14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特别注意工具/材料遗留在高处而掉落伤人 15 其他需采取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行政人事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区域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安全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附件1、此证适用于登高作业时使用。 2、此证统一由施工单位(部门)申请,一式两份,登高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公司安全部门各持一份。 3、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并进行下一级的申请工作。因安全措施未落实导致事故的,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登高作业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必须从新审批。 5、施工单位监护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对登高作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下班和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影响施工区域生产活动或通行。 6、登高作业后,作业人员、监护人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现场,特别注意工具、材料遗留在高处而掉落伤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登高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登高作业审批制度,按要求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视其后果,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上海********有限公司2/ 2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1572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

危险作业许可证

危险作业许可证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 1

目录 1、动火安全作业证HG23011 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HG23012 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HG23013 4、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4 5、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5 6、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6 7、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7 8、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HG23018 9、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HG23019—2008 1

动火安全作业证 HG23011 — 1 —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 2 —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297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预防高处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检修)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内所有单位(包括相关方)高处作业。 第三条定义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第四条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 1、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含30m)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第五条以下情况视为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汽车上或高度在2米及以上临边进行作业时均视为高处作业。 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第六条职责划分 1、安保处职责 (1)安保处是本制度的编制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2)参与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对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不予批准。 (3)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 (4)对外委高处作业,审核其施工资质,其他要求执行公司统一标准。 2、高处作业所属单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培训。 (2)负责确定高处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 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

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5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3.2监护人的职责: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3.3危险作业施工部门的职责: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3.4审批人员的职责: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3.5安全员:负责对申请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有权立即终止危险作业等。 4.工作程序 4.1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 页脚内容1

4.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1.1.1高处作业; 4.1.1.2动火作业; 4.1.1.3限制空间作业; 4.1.1.4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 4.1.1.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4.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 4.1.3基本要求: 4.1.3.1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 4.1.3.2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 4.1.3.3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4.1.3.4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4.1.4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 4.1.4.1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 4.1.4.2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 4.1.4.3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 4.1.5特殊情况 页脚内容2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最新版)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

八大危险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证编号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 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 监护人 危害辨识 分析 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时间部位分析人 分析数据 监护人确认序号安全措施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采用安全电压,金属罐或者特别潮湿场所应用12V电压。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安全带()、救生绳()、气防装备( 其他安全措施: 11 安全员初审意见: 编制人: 签字: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意见: 签字: 作业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意见: 完工验收结果: 签字: 签字: 验收人签字: (打V)

高处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证编号 作业时间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监护人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监护人确认 (打V)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B.空气呼吸器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10 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 11 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12 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需采用并已采用/无需采用)防爆灯 13 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安全员初审意见:分 签字:年月日时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意见:签字: 分 年月日时 作业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分 签字:年月日时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意见:分 签字:年月日时 完工验收结果:分验收人签字:年月日时 14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 制度正式版

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

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一)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 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 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 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 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 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 除生产工艺用火外, 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 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严禁无动火证动火, 否则从严论处, 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 接电焊机, 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 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

措施, 安排好动火监护人( 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 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特别危险区动火, 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 都必须如实回答, 否则, 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 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 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如有一项不落实, 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 不得转让, 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 必须到现场审查, 确认安全, 可靠, 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 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 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 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 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 并加设备盲板, 进行彻底隔绝动火, 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 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 合格后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空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2 .作业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空作业人员应系用作业内容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丢弃。 4. 雨天和恶劣天气下进行高处作业是,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空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到恶劣所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空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拆行。6. 带电高空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空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7.高空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空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人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空作业休息。10 .高空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内各运行部门和人员。 适用于进入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和公司内各生产作业工序。 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作业事故的发生,预防和控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作业:对操作者本人或周围其他人、其他设备、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一)委外项目涉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1、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施工现场所涉及各项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管理,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 2、供应部 负责委外施工过程中所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所涉危险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等

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有权依法查处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制止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

“二违”作业。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提出考核建议,下达整改通知,取消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施工的资质。 3、运营监督管理部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安装委外项目和外来施工单位涉及危险作业的进行监察管理,对涉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外来单位、项目发包部门进行考核。 (二)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1、各部门 对本部门所从事危险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运营监督管理部 对公司各部门所从事危险作业负安全监察管理责任。对涉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提出整改处理和进行考核。 3、危险作业负责人 负责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落实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合理调配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4、安全监护人 确认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中,已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监督整个作业过程实施,预备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工厂建设维修等工作所涉及到高处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建设维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4.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1 作业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4.2.1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c.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2.2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以下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 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 5.2 在温度25℃以上作业时间长达4小时; 5.3 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5.4 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5 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5.6 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5.7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5.8 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9 人员单次搬运物件超过15KG。 6 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6.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资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6.2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恐高症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人员,暂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6.3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和设备。 6.4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5 高处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6.6 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 7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7.1 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验收。 7.2 对生产组织人员的安全要求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危险作业的计划审核、许可安全管理的组 织实施。 3.3 承包商负责其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 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 4.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1.1.1高处作业; 4.1.1.2动火作业; 4.1.1.3限制空间作业; 4.1.1.4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 4.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 4.1.3 基本要求: 4.1.3.1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 4.1.3.2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 4.1.3.3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4.1.3.4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4.1.4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 4.1.4.1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 4.1.4.2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

4.1.4.3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 4.2各类危险作业活动的适用范围 4.2.1高处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1.1厂房结构安装及拆除作业; 4.2.1.2离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高度的其它作业。 4.2.2工业动火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2.1气焊、割作业; 4.2.2.2电焊作业; 4.2.2.5在油罐(箱)等易燃易爆场所或附近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 4.2.3限制空间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进入其他空间狭窄或活动受限的作业场所。 4.2.4 带电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4.1在低压配电盘、控制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的一般带电维护作业; 4.2.4.2 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安装或维护作业; 4.2.4.3其他可能导致触电伤害的带电作业。 4.3 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4.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危险作业活动的作业许可证签发。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3.1.1动火作业; 4.3.1.2带电作业; 4.3.1.3 高处作业; 4.3.1.4限制空间作业 4.3.1.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4.4 危险作业许可的相关职责 4.4.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理者管安全”的原则,确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人及相关人员,并落实其职责。 4.4.2作业许可证签发人职责: 4.4.2.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许可证制度的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