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标准化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商合杭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与工艺控制,促进施工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根据业主关于标准化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标段范围内的大临建设、施工便道、征地拆迁、桩基、桥梁、内业资料等,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施工标准化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的原则,通过考核推动施工标准化各项要求的落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四条考核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的方针,不影响施工生产,不停工迎检,不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第五条标准化考核工作由项目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部结合管理工作,对各分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可参照本办法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日常考核应结合各类督查、检查,对各分部施工情况进行考核,每年汇总一次考核评分。日常考核应涵盖100%的工序。

第八条达标考核应邀请建设、建立等相关单位成立考核组,随机抽取部分供电进行考核。

第九条队各分部的考核通过本办法所附工地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工程实体质量评分表进行评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工地标准化考核得分按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数。

(二)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本单位工程考核得分(如路基、桥梁)×该单位工程占合同总额的比值。如果某一单位抽取了几个同一类型的单位工程(如几座桥),则以平均分计入该单位的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

(三)工程实体质量按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按照不同项目,考核前依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如被考核的单位或项目无其中某专业工程,其分值平均分配至其他专业工程;现场无法实施检测的工程,质量考核结果以交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近期督查结果为评价依据。

(四)施工标段总评分由以上3项得分加权计算,即:

施工标段总评分=工地标准化得分×0.2+施工工艺标准化得分×0.4+工程实体质量得分×0.4。

(五)分部考核得分按被抽取标段投资额加权平均计算,即:分部考评得分=∑各考核标段得分(BD1、BD2、……BD n)×该分部合同额占被抽取标段合同总额的比值。

项目在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当年度施工标准化考核直接扣40分。

第十条各部室、分部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报告、日常考核得分、专项考核得分项目部分管领导。

第十一条项目领导班子组织对各部室、分部准化工作进行抽查、复核,考核内容包括准化组织管理情况及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部采取选派考评小组组或委托兄弟单位互评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注重发现典型经验,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施工标准化考核结果将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参建单

位工作综合评价、企业信用评价、优质工程申报等挂钩。

第十四条“达标项目”评选标准:

(一)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得分大于90分。

(二)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年度考核等级为优。

第十八条“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认真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的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施工标准化活动氛围,贯彻落实业主、监理、集团公司有关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精神,积极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理念。

(二)施工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成立有施工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并正常有效运转,制定施工标准化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分年度实施细则,在活动开展的各个阶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市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取得突出成效。

第十九条各单位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施行。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考核评分表目录

一、使用说明

二、工地建设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1表) (8)

三、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2表) (11)

1、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2-1) (11)

2、桥梁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2-2) (14)

3、路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2-4) (21)

四、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A3表) (24)

1、路、桥、隧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A3-1) (24)

2、路面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A3-2) (25)

工地建设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A1表(1/3)

5

工地建设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A1表(2/3)

6

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A2-1表(1/3)

7

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A2-1表(2/3)

8

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A2-1 表(3/3)

9

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A2-2表(1/4)

10

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11

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桥梁工程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满分100)

13

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14

10、《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报告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铁总建设〔2014〕280号)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通过日常或集中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行为及管理成

效进行的综合考评,包括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 第四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第五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每年开展1次,考评期从项目开工开始至初步验收结束。 第六条总公司工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绩效考评工作,铁路局、铁路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采用评分制,根据本办法附表考评标准进行打分或“一票否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和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 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综合管理成效等五个部分,合计100分。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10分):主要包括管理职责、管理策划和制度建设等管理内容。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15分):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内容。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20分):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基础设施、设备资源等管理内容,涵盖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35分):主要包括开工阶段标准化管理、施组管理、设计管理、首件评估、作业标准化、试验及检验检测、问题处置、验收管理和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五)综合管理成效(20分):主要包括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环保、稳定等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应在项目开 工后开展。铁路局、铁路公司的项目自评结果于考评年度次年1月底前报送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铁路局、铁路公司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后,2月底形成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 第十条总公司工管中心会同建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进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 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细则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级≥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 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 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 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 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 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 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 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深入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入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实现“说标准话、干标准事、做标准活”,为我公司今后的标准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针对现阶段井上下各地点、各区域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规范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标准化执行力度,特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检查考核分两个方面:1、井下安全生产标准化集中专项检查;2、地面安全生产标准化集中专项检查。 一、井下检查 1、被考核单位及地点 综放队、综采队、综掘队、开拓队、开拓一组、运料队、通风队、机运一队、运输队、机运二队(主井井筒所涉及的区域)。 2、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两次(3#煤层一次、9#煤层一次)集中专项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正常安排于当月第四周,具体时间以安标办通知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按照实际检查时间执行); 3、考核项目 以各区域文明生产、材料管理、管路电缆管理等共性标准为检查基础,具体专项根据检查时期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进行安排(共性为基础,突出于专项); 4、参加考核人员 安标办主任牵头,各科室副科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有1人参与到检查中。具体参加科室如下:安标办、安监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职卫科、培训科。 5、考核要求 (1)考核实行计分制,只有扣分原则,结果按分值进行统计,所查问题一条计1分,1分考核100元; (2)每次所查出的问题按照比例计入考核:按照所查问题总条数的100%进行考核; (3)本项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回查落实制:

①对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按要求时限积极落实整改并在五定表中签字。 ②到达要求时限后组织回查时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此条问题按扣2分计入考核。 ③对于同一个问题在同一区域一个月内因管理不到位在两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一条按扣3分计入考核。 注: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不计考核,但如因责任单位存在能改而填写虚假整改措施的不在此列。 6、检查人员要求 (1)在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必须要对照标准进行检查,不能主观臆断去评判问题,检查必须要有依据;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把具体地点、内容写清楚,重点突出“定位准、定性准”,禁止出现“部分地点”、“多数”等模糊字眼,而造成责任单位无法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注:安标办在问题收集后要对每条问题进行核实,保证问题的真实有效性。 (2)检查形式及人员具体内容 a:安标办组织牵头,各职能科室副科长以上人员对井下各连队所有责任区域进行全面质量标准化检查; b:在集中检查前,安标办会以通知形式将检查情况进行下发,各单位要确定检查人员,并要及时将所检查情况和相关要求贯彻至各检查人员,防止出现人员不到或者不知道检查内容等情况; c:各检查人员要全程参与到检查中,在检查完毕后,各检查人员要将检查汇总情况针对本次检查的综合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碰头,并将检查报告分电子版和文字版(原始记录)两种于第二天上午9:30前交至安标办; d:各单位检查人员要服从组织单位的领导,检查路线由组织单位安排确定,禁止出现不服从安排或者以各种理由不参与完检查等情况; e: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现象的,在碰头会上对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第一、单位确定有检查人员,但没有组织检查人员参与检查的; 第二、检查过程中做除涉及本次检查以外工作的; 第三、在检查过程中未全程参与检查的(检查部分区域不见人的);

(企业经营管理)标准化考评办法

(企业经营管理)标准化考 评办法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壹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壹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壹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和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达标企业分为壹级、二级和三级。 本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运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运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其二级、三级标准化考评,适用本办法。 汽车加油(气)站、化工门店、不设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运营单位的标准化考评,不适用本办法。 壹级企业标准化考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本省标准化工作,认定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考评机构(以下简称“二

级考评机构”),公告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地级之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标准化工作,认定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考评机构(以下简称“三级考评机构”),公告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第四条申请达标考核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壹)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等关联“AQ标准”和本考评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且按规定进行了自评达到相应等级分数之上; (三)至申请之日前壹年内,未发生死亡、重伤3人之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之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第五条标准化考核评分按《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细则(通用)》(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见附件1))执行,对已制定有相应补充考核条款的氯碱、合成氨、涂料、溶解乙炔等企业应按照其对应的条款进行补充考核评分(见附件2-5)。 第六条标准化各壹级要素于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分配如下: 1.负责人和责任(0.10) 2.风险管理(0.12) 3.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0.08)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石济客运专线站前工程SJZ-6标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序推进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石济客专安质函[2014]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六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分部(梁场)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健全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石济客专建设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考评小组 组长:王志杰 副组长:范传亮、刘大亭、刘朝林、王超、周先强 组员:季树生、宋广辉、李强、毛俊卿、韩树生、郑强、金文、韩晨兵、袁学军、曹红河、王洪岗

主要职责:负责对石济客专六标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评比考核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负责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审定,对石济客专六标工程建设标准化执行结果进行管理评判。 2.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石济客专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项目部建设标准化相关考核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负责制定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负责对标准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对策措施,部署阶段性工作;标准化管理进行绩效考评等。 第四条各分部(梁场)应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职责、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达标和创优工作。 第三章绩效考评及程序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验证管理行为的实际效果,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组织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整个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更好地保证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条依据不同的考评对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 1.达标考评 达标考评是在建设队伍进场后半年内进行,主要对参建分部(梁场)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 2.创优考评 创优考评是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定期对通过达标考核的参建分部(梁场)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管理绩效(含现场生产单元标准化管理情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检查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检查表表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检查表序号项目检查内容自评结果一、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是否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否设立了与本企业相符的安全管理机构, 1 安全管理机构按比例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网络健全,并有效运行;公司专、兼职安技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2‰ 2 人员配备 -5‰,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是否制订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如总经理、各部门和各车间中层管理人员、安全员、员工等;如: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3 管理人员职责 3、各部门负责人生产职责; 4、中层管理人员职责; 5、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7、保管员、电工等人员的安全职责;是否制订了各职能机构的安全职责;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安全职责;2、财务主管部门安全职责; 4 职能部门职责 3、生产主管部门安全职责; 4、技术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5、各车间安全职责;等二、安全目标管理 1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是否制订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措施,是否将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到各车间和各部门。 2 安全目标管理按照部门职能及安全目标区分是否制订了年度考核办法,并由完成情况记录台账; 序号项目检查内容自评结果三、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了安全费用; 1

安全投入保障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是否建立了安全费用台账;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收集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规范,并及时掌握其修订情况;是否将相 1 信息收集整理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编印下发,指导从业人员;是否建立了以下规章制度:必须具备的: 1、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9、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基础管理和专业10、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2 管理 11、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3、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4、相关方就外用工管理制度; 15、职业健康管理系列制度(附后);1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应急管理制度; 18、事故管理制度;等参考部分细化制度:(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 1、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制度2、安全承诺制度 序号项目检查内容自评结果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5、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现场安全监控制度 11、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2、安全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13、季度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doc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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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情况 得分 1 班组组织机构(20分) 明确设置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5分) 没有设置班组长的,扣3分,没有设置班组安全员的,扣3分/ 落实班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 没有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没有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的扣2分。 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5分) 没有签订班组责任书的不得分,责任书没有安全目标的,扣2分。 班组人对本岗位的安全职责熟悉和履行情况(5分)

班组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不熟悉的,扣2分,在日常工作中不履行的,扣3分。 2 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0分) 制订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5分) 没有制订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的,扣5分 制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交接班,现场管理等到制度(5分) 没有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管理制度不齐全的,每少一项扣2分。 班组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情况(5分) 班组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不熟悉的,1次扣2分。 对岗位和工作现场危险源(点)识别及应对措施熟悉情况(5分) 对危险源(点)情况不了解的,扣2分,应对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3 现场安全管理(35分) 班组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10分)

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扣2分,应对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坚持班前会和班后会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分) 查看班长日志及相关工作记录,发现未做的1次扣1分。 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对各个工作点进行巡回检查,排查在岗职工精神状况,班前隐患整改情况和生产过程中的动态隐患,并做好记录。(10分)查看安全检查台帐,发现未做的1次扣2分 坚持“三必谈”制度(5分) 查看班长日志,发现未做扣1-5分 劳动纪律执行,文明生产执行情况(5分) 现场检查违规的,发现1次扣1分 4 安全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25) 班组人员岗位技能,安全知识等掌握情况。(5分) 对岗位技能,安全知识不掌握的,扣2分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5分) 未开展教育培训的,扣5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扣2分 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5分) 未做到的,扣5分 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开展情况(5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354892290.html, 2015年10月20 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号:建质[2014]111号 发布日期:2014-7-31 执行日期:2014-7-31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考评流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考评流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 阶段。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 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 建设责任,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 段工作目标。 2、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教育培训首先要解决企业 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 理解,从而使企业领导层重视该项工作,加大推动力度,监督检查执行进度;其次 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日常安全管 理工作相结合。 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广泛 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和知识,加强全员参与度,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 3、现状梳理。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 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各单位存在的 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 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现状摸底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阶段进度任 务的针对性依据。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 调整达标目标,注重建设过程,真实有效可靠,不可盲目一味追求达标等级。 4、管理文件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核心 在其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而不是对其名称和格式的要求。企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主要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梳理,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 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以各部门为主,自行对相 关文件进行制修订,由标准化执行小组对管理文件进行把关。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规定试行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规定试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京建法〔2015〕15号附件 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其委托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优暨创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定期公开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第二章项目自评和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分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专业承包的,由施工许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2014]1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 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矿井、洗煤厂、中岭公司、格目底公司、建业公司、顶拉公司: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 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标准 1、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执行黔安监管煤矿字〔2009〕244号《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2、选煤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481号文《选煤厂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修订版)执行。 3、矿山救护队的矿山救护质量考核标准及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485号文《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质量考核标准》(修订版)执行。 4、建业公司矿建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及奖罚办法自行制定,奖罚办法依照三类矿井制定(但不执行单项奖罚),其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5、生产矿井文明生产评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283号文件执行。 6、机械制造分公司、汪家寨矸石电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集团下发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组织机构: 1、公司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倪德飞 副组长:阎昭铸、蔡毅、张思明 成员:黎开勋、杨建、田景刚、徐建钢、徐思曼、徐廷奎、陈中跃、龙战元、邓锋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和文明生产等级的最终审查、评定、确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徐建钢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专业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组成: (1)采掘、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组 组长:阎昭铸 副组长:黎开勋、田景刚、徐廷奎 成员:生产管理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及机械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标准版)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标准版) Enterprises should establish and improve various safety product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safety prod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9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标准版)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不符合项目 自测分值 一、班组安全管理组织(140) (一)企业班组体系健全(15分) 1、以正式文件印发安全管理机构和班组安全建设组织体系。 5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绘制或装框上墙。 5 3、班组必须设立“一长一员”(即班组长、安全员),明确“一长一员”的安全职责。 5 (二)班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65分) 1、建立健全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文件留存归档,并上墙接受监督。 15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班组长做出安全生产承诺书,企业和班组的承诺率达到100%。 15 4、建立班组安全互保制度,以图表或文字形式明确互保对象。 10 5、制定班组安全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量化班组(岗

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15 (三)班组安全建设活动正常开展(25分) 1、班组有详细的班组安全建设推进方案。 5 2、落实班组全员安全责任,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10 3、班组每周对岗位的安全隐患、险情和事故进行考核和通报,做到月有考核,季有初评,年有总结。 10 (四)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35分) 1、设立班组长津贴,实行经济责任与岗位安全责任对应的分配机制,班组长工资待遇应高于其所在班组的平均工资,并按时发放。 15 2、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利,明确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决策权、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试题答案修订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试题答案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试题A 部门:姓名: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正确在()内打√,错误()内打x。 1.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需要进行安全教育。(x) 2. 扑救电气火灾可以用水或泡沫灭火器。(x) 3. 行车工、叉车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安监部门培训发证(x)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 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属于违章操作(√) 6. 自评必须对人员、设备设施进行100%检查考评。(√) 7. 领导指派无证员工开叉车不属于违章指挥。(x) 8.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x) 9. 安全绩效是根据安全生产方针,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10. 相关方是与企业的产品生产过程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12.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即可上岗工作。(x) 13.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14. 工段长是工段的安全负责人,对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5.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的有效期为2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x) 16. 总降、电气室的门应向外开。(√) 17. 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1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可以搞也可以不搞,由企业自主选择。(x) 19. 厂内机动车辆应该每季度检验一次,并应有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x) 20.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错选不得分) 1. 《全国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文件要求,安全标准化评审评分大于等于B分认定为一级。 2.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D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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