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一、前言水行政执法工作是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促进水管理和水利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我国水利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我们对我单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二、自查情况1.水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设置: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并明确了分工和职责。
工作机构包括水行政执法一组、二组、三组和督查组,分别负责水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和督查工作。
2.执法人员配备情况:我单位执法人员共计30人,其中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有20人,其他人员从事行政支持、案件调查和督察等工作。
执法人员都具备相应的水行政执法资格,并参加了相关的培训。
3.执法设备装备:本单位配备了必要的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水质分析仪器等,保证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4.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执法人员认真履行执法职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依法采取行政执法、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了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5.执法工作成效:经过自查,我单位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依法严肃执法,积极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共开展执法行动10起,立案处理8起,责令限期整改2起,取得了一定的执法成果。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对我单位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对水行政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的专业素养。
2.执法执勤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在执勤和执法过程中未能全面掌握执法方法和技巧,需要加强执法能力培训。
3.执法工作宣传不足:我们在执法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行政执法的公众认可度。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水行政执法相关培训,提高其水行政法律法规和执法方法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近期,我单位进行了一次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旨在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我单位的行政执法水平。
现将自查报告如下:一、自查背景及目的为确保我单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能够依法开展,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单位决定进行一次自查工作。
自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单位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效果。
二、自查内容及方法1. 自查内容:(1)执法程序合规性自查:包括行政许可程序、处罚程序等的合规性检查。
(2)法律法规适用自查:对执法过程中所涉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3)行政裁量权合理性自查:对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裁量权的合理运用。
(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合规性自查:对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的格式、内容、程序等进行审查,确保处罚决定的合规性。
2. 自查方法:(1)查阅相关执法规定和运行制度,明确自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整理和核对执法记录、文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内部审核。
(3)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内部人员交流经验和问题,并听取建议。
三、自查结果及问题分析经过自查工作,我单位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1. 执法程序合规性存在问题:(1)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些执法程序的操作规范未能明确。
(2)行政处罚过程中,未对当事人充分告知其权利、义务等相关信息。
2. 法律法规适用存在问题:(1)执法人员对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执法时的适用出现偏差。
(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执法人员未能合理运用法律法规,对待案件不够灵活。
3. 行政裁量权合理性存在问题:(1)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裁量权时,未能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片面的执法结果。
(2)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标准未能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
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合规性存在问题:(1)处罚文书格式不规范,内容表述不清晰,导致文书的法律效力不足。
水利个人自查自纠

水利个人自查自纠水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作为水利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断自查自纠,做到心中有责、手中有法,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一、自查1、责任心的自查作为水利工作者,首先要保持强烈的责任心,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
在工作中要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义务,做到尽职尽责,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2、工作态度的自查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成效,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勤奋努力、认真负责。
不推诿责任、不懈怠懒惰,做到每一次工作都争取做到最好。
3、工作细节的自查水利工作需要极高的技术含量和精细操作,所以在工作中要注重细节,做到谨慎细致,严谨认真。
做到每一步都不能马虎,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确保工作质量。
4、工作素质的自查作为水利工作者,除了技术要求外,还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包括自身修养、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要时刻关注这些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做到成为一名优秀的水利工作者。
二、自纠1、自我批评的自纠在工作中要勇于自我批评,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并及时进行整改和自我调整,以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团队合作的自纠水利工作是一个团队协作的工作,需要各个岗位之间密切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如果发现团队工作中存在问题,要及时调整,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团队协作顺畅、高效。
3、工作方法的自纠在工作中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方法。
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寻找更科学、更合理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工作情绪的自纠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但要学会控制情绪,不因一时的沮丧而影响工作。
要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应对问题,坚持做好工作。
三、总结与展望通过自查自纠,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责任心、细心负责、团结协作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尊敬的上级领导:根据要求,我单位近期进行了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自查目的及背景水行政执法自查是为了确保我单位在水资源管理、污染防治、河道管理、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自查方法及范围本次自查采取综合调研、资料审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
自查范围涵盖了我单位的执法工作全过程,包括立案查处、协助调解、行政处罚等环节。
三、自查结果分析3.1 执法立案查处在执法立案查处方面,我单位认真落实上级领导的要求,及时受理和登记案件,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得到合理处置。
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还需加强对案件的登记、移交、结案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3.2 协助调解针对一些矛盾纠纷案件,我单位积极主动地进行协助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自查结果显示,我单位在协助调解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还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协助调解工作效果。
3.3 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方面,我单位依法从重、从快、从简进行处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主动检查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处罚决定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四、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案登记不规范、协助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协作不够紧密、行政处罚文件备案不齐全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4.1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登记、移交、结案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意识。
4.2 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信息、协商解决问题。
4.3 加强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处罚文书的整理和备案工作,确保处罚决定的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五、自查工作总结与展望通过本次自查工作,我单位全面了解了自身执法工作的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县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水利改革发展政策、部署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水土。
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水行政执法行为,在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水保监督执法“三权一方案”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我县水利水保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方案的检查内容,对我局水保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执法主体是否整合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分别为第五条法律法规,本机关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权管理水事事务职能的组织,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水保执法主体资格,是县人民政府法定的水保行政机关。
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
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设定的执法依据,我局水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其内设股室职能权限、责任明确。
3、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水保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未设置水保监督大队,现由水保综合股兼职,负责全县的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不存在多级重复执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活动的程序,即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采取的步骤、方式、次序,是行政执法主体产生、变更或消灭有效行政执法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法律程序。
我们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了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
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因此,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水环境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
这时候,在水行政执法领域自查报告成为了各级政府水务部门普遍使用的一种工作方式。
本文旨在探讨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的作用和意义。
一、自查报告的定义和意义自查报告是指水行政执法单位主动依据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对所属的管理范围内的水环境、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自我审核、自我检查、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总结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优点、不足、问题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的一种汇报性文件。
自查报告具有以下意义:1. 强化内部管理。
水行政执法单位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分工协作,形成了“问题不上交,责任不退避”的工作机制。
2. 改善工作质量。
自查报告可以帮助水务部门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过程管控,加强对重点区域的调查与监管,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效果。
3. 推动工作创新。
随着自查报告工作的不断推进,水务部门可以逐步探索出适合自身部门的工作方式,积累工作经验,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创新。
二、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的规范化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的规范化发布,可以让各级政府水务部门在自查报告中制定的观察与监督、实现公众参与和保障信息透明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的发布,保证自查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实用性。
目前,各地政府的市、县、区级别的水务部门都已经建立了自查报告的规范制度,不同的管理级别有不同的标准,但总体上,制定自查报告是为了增强执法水平,方便监管人员对水环境的污染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准确的监管。
三、建立自查报告的标准化体系自查报告制度的建立,需要按照标准化的思路和方式来进行,以保证制定出来的自查报告工作是合理的、科学的和可操作的。
同时,标准化的自查制度可以保证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的标准,科学地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化地推行整改措施,从而实现水务部门的可持续发展。
XX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XX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近几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个率先”、“三个第一”为目标,通过强化水法规宣传,全社会水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水行政效能明显提高;通过深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水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创新执法手段,群众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为我市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一、基本情况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境内湖泊水库棋布,河流众多,水域面积占市域总面积的14.3%。
水利普查结果显示,全市以长江、滁河、秦淮河、水阳江4条流域性河道的42条骨干河道为主,以总长约3373km的616条支流、12座湖泊、251座水库为支撑,15座重点水闸、5座骨干泵站为控制,112个水功能区、10个饮用水源地为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构成了全市的水系框架,同时也赋予了水行政执法工作面广、点散、线长、量大的特点。
强化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加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一直是全市水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重点。
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区水利局,至XX年末,全市共组建水政监察支队1个、水政监察大队12个;依托镇街水利站,组建水行政执法中队43个。
目前共有专职水政监察员145人,兼职水政监察员235人。
市级、区级8个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市水政监察支队及12个水政监察大队为受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全系统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由市水政监察支队统一组织和协调。
据统计,从XX年6月份起,全市平均每年发生损毁水利工程设施、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及水面倾倒渣土垃圾等水事违法行为600—800起,85%的水事违法行为在水政部门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能够自行纠正,但每年也有80—120起水事违法行为需要走一般程序立案查处。
汛前清障工作是防汛执法的重要工作,每年汛前都要清除行洪障碍100余处。
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它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避免错误和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
本报告将回顾我们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的效能和公正性。
一、工作情况回顾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执法部门全体成员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积极履行执法职责。
核查案件、处理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绩。
然而,经过充分的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
1. 执行操作不规范在实际执法操作中,个别执法人员在执行程序和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规范现象。
比如,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对物证和证人证言的不全面、不准确记录的情况。
这给案件审查和定罪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误导可能。
2. 执法时存在主观偏见由于个人观念和认知的差异,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观偏见的情况。
这种偏见可能导致对被执法人的不公正对待,违背了公正执法的原则。
3. 执法信息公开度不足在执法信息的公开方面,我们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对于一些重要案件和执法过程中的信息,我们没有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透明和公开,缺乏足够的信息披露。
二、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以推动执法质量的提升和工作的规范化。
1. 加强规范培训在执法人员上岗之前,加强执法规范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将开展更多的培训课程,包括执法操作规范、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规范。
2.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的闭环。
对执法行为进行及时监督,并确保执法人员的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
3. 提高信息公开度加强对执法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是保证公正执法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在重大案件中主动公开执法过程和相关信息,以及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反馈机制。
4. 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队伍管理,包括加强日常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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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县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水利改革发展政策、部署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水土。
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水行政执法行为,在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水保监督执法“三权一方案”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我县水利水保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方案的检查内容,对我局水保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执法主体是否整合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分别为第五条法律法规,本机关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权管理水事事务职能的组织,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水保执法主体资格,是县人民政府法定的水保行政机关。
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
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设定的执法依据,我局水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其内设股室职能权限、责任明确。
3、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水保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未设置水保监督大队,现由水保综合股兼职,负责全县的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不存在多级重复执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活动的程序,即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采取的步骤、方式、次序,是行政执法主体产生、变更或消灭有效行政执法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法律程序。
我们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了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
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防止和杜绝行政乱执法。
5、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执行。
在行使行政裁量权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现当事人的行为与法律责任相对应,坚决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树立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形象。
6、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保法》等水法律法规及省水利厅《省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察规范化建设、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为目标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建立了案件审批、评议考核、错案追究、执法巡查等制度,主要制度上墙公布,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做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四公开”。
法律文书书写规范,材料齐全,适用法律正确,执法案卷、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及时立卷归档。
二、存在的问题1、没有水保监督大队人员编制,执法力量薄弱、经费不足。
执法人员、装备长期得不到落实,存在执法相对“滞后”现象。
2、执法措施、处罚手段不足,多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方式。
管理相对人多为农民或社会人员,成分复杂、文化偏少、素质偏低、水保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通常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执法难度大,耗时多。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干部作风建设年总结按照市委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办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刻查摆自身存在问题为重点,落实整改方案为目标,以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机制为切入点,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突破点,立足实际,找准问题,认真整改,注重成效。
通过这次活动,努力创建一支“钢班子、铁队伍”,为全面完成水资源各项任务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办按照新发[20*]23号《中共新泰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文件、新政办发[20*]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发[20**]23号文件在全市政府系统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思想发动、专题学习、开展讨论、深刻查摆、认真整改、全面提高等重要环节,研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
提出了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遵循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并在组织领导方面加以具体强调,将抓好作风整顿作为促进工作有效手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为了保证领导干部作风整顿的严肃性和实效性,我们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动员,明确任务目标要求,统一大家的思想制定了有关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准备好相关学习资料,落实召集学习、收集情况、上报信息、严格学习考勤等措施,并保证材料及时收集。
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来抓。
保证了活动的正常进行.二、狠抓宣传发动,创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浓厚氛围我们认真学习传达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报告,要求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形式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造势。
从4月初开始,办公室开辟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专栏”,深入阐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活动情况。
结合督查工作情况,对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好心得定期交流。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激发、调动了广大干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科学安排时间,严格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
按市委统一部署,制定了《学习安排意见表》,对集中学习、科室学习、小组学习和职工自学时间,进行科学安排。
严格要求,努力做到人员、时间到位,保证学习质量。
在学习安排细化的同时准备了具体的学习资料,既有《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读本》,又有中央、省、市委和政府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
学习形式灵活多样,除了全体职工集中学习,科室集中学习、职工自学外,我们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西柏坡、白洋淀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大家深受启发和鼓舞,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效果。
学习中结合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工作实际进行讨论,职工在学习中受到教育。
每个职工认真做好机关作风整顿学习记录。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
办公室领导采取调阅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会议记录、干部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与部分干部交谈等形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对学习不深入、敷衍了事、存在走过场现象的同志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尽快整改。
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使实施方案能够正确把握活动开展的目的,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确立本单位活动具体工作重点;真正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安排有序、措施得力。
学习形式多样,效果好。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和分散学、专题辅导与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结合本单位本人实际亲手撰写出了有思想有观点既谈认识又言行动的体会文章和讨论发言提纲。
单位领导干部亲自讲课辅导带头组织讨论发言以自己的示范表率作用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将作风建设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
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了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与增强“执行力”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水资源管理相结合。
五、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对照《实施方案》“五查五看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互查,通过查找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为更好地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采取召开企业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设立意见箱和公开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帮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找突出问题,倾听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现已发出征求意见表31份,返回31份,疏理出意见和建议13条。
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拟定节水管理办法,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对东周、金斗、光明三大饮用水源地进行清理整治,共清理网箱7741个,游船101只,关闭饭店44家,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三是,组织成立新泰、新汶两个城区自备井管理中队,加强了城区自备井管理,有效治理乱采地下水现象;四是,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执法,截至目前征收水资源费6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10%。
在抓单位整改的同时,我们要求单位上每一个人,写出书面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张贴,大家互相监督,保证整改效果。
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改,学改结合,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取得初步效果。
领导干部对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倡导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认识更加深刻,参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更加牢固,精神更加振奋,工作更加扎实,完成任务更加圆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市委的要求和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单位活动氛围还不浓,宣传发动还有死角,个别同志剖析自身问题不够深刻;二是有的同志在结合实际、求实效上还有欠缺,把开展活动作为应付性的任务,在接合本职工作、提高活动效果方面没有突破。
三是一些同志学工结合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的重工作轻学习,没有真正认识到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有的重学习轻工作,没有做到学以致用,促进工作;四是对活动中的一些经验总结提炼还不够。
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把活动搞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