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一切用数据说话优质查律师、查企业、智能合同服务各位企业家: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企业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知识产权、外贸出口”等几个方面,还相应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具体针对性措施,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使企业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良好状态,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收益。
内容目录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二、建设工程篇三、企业日常治理篇(一)合同类(二)管理类(三)其它四、企业知识产权篇五、公司内部治理篇六、人力资源管理篇七、知识产权管理篇八、业务管理篇(一)合同管理篇(二)业务执行篇一切用数据说话优质查律师、查企业、智能合同服务(三)涉外业务篇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风险提示1: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举证难度远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
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解除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方式更易于操作,且举证更容易。
风险提示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在规章制度中将“严重”这个抽象的概念变为可操作性条款,这非常重要。
当解雇行为发生后,用人单位说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说没有违反规章制度,这很容易发生纠纷。
建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严重”的标准,并遵循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模板范本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体系的复杂性和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围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百问百答的解答,企业主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风险。
目录:一:企业设立1.1 如何选择适合的企业经营形式?1.2 企业设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3 企业设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二:劳动关系管理2.1 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和解除?2.2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雇员工?2.3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三:知识产权保护3.1 企业可以申请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3.2 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3.3 他人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怎么办? ...四:合同管理4.1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4.2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4.3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有哪些?...五:税务管理5.1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登记?5.2 适用哪种纳税方式?5.3 企业如何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更多章节细化……)附件: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2. 《劳动合同范本》3. 《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图》4.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比较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民营企业:指不由国家所有或控制、而由私人组织或个人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 中小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独立核算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属于中小型经济组织。
3.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创造性活动中,通过投资、创造和创新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4. 纳税方式: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的缴纳税款的方式,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模板范本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前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在经营过程中,民营企业往往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受阻、丧失财产或面临法律诉讼。
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需要重视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
下面列举了一些较为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防控措施。
合同风险:1. 销售合同风险: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付时间、货物质量等事项规定清楚,并进行合规审查。
2. 采购合同风险:核查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信誉情况,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企业利益,加入违约责任条款。
3. 劳动合同风险: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双方权益,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合规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知识产权风险:4. 商标侵权风险:注册自有商标并维权,避免他人使用相似商标侵权,及时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5. 专利侵权风险:对企业产品进行专利检索,确保其无侵权可能,并进行专利申请保护自身创新成果。
6. 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重要商业信息进行保护,并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税务风险:7. 发票管理风险:合规使用发票,及时开具、收取和存储,确保税务报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8. 税务规避风险:了解税务法规,遵守纳税义务,避免偷漏税或利用漏洞规避税收。
9. 进出口关税风险:了解相关法规,合规申报并支付关税,避免违规行为导致处罚。
劳动法风险:10. 用工风险: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合规办理用工手续,避免非法用工和不正当解雇,妥善处理劳动纠纷。
11. 工时加班风险:严格控制员工工时,合法规范加班行为,预防超时工作引发法律纠纷。
12. 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培训、设备检修,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
金融风险:13. 借贷风险:谨慎选择借贷对象,明确借贷条件,加入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
14. 融资风险:了解融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加入明确的还款和担保条款。
15. 投资风险:对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项目合法性和可行性,建立合作协议并缔结收益分配规则。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清单178条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清单178条一、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1、正确认识和选择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组织形式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出资人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我国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人在出资成立企业之前,要充分认识不同企业形式中出资人的不同责任,并综合考量其出资目的、经营预期和管理能力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正确区分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但两者在投资主体、法律形式、投资者责任承担等方面都有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同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正确区分子公司与分公司。
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持有并由该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企业风险防控100招

企业风险防控100招企业风险防控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供参考: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业务流程规范、有效运行。
2.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4.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保护企业数据和客户隐私。
5.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防控的认识和能力。
6.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模拟应急演练,提高灾害应对和危机处理能力。
7.建立清晰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分配,防止内部失职、渎职等行为。
8.加强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风险管理,审查其信用状况和资质。
9.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市场、行业和竞争对手的动态。
10.建立健全的财务风控机制,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和预防财务风险。
11.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12.建立健全的品牌形象和声誉管理体系,减少声誉风险。
1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侵权和知识产权纠纷。
14.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15.建立供应链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可靠性。
16.加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监测和预测,及时调整战略和经营模式。
17.建立紧急事件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情况。
18.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等的合作与沟通,获取政策支持和行业信息。
19.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0.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
21.加强对商业伙伴的尽职调查,降低合作风险。
22.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3.加强对外部经济环境的研究和分析,把握市场机遇和挑战。
24.建立危机管理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应对策略。
2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风尚。
26.建立健全的员工行为规范,防止内部不端行为和舞弊。
27.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信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8.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防止知识产权侵权。
企业法律风险自查69问

企业法律风险自查69问一.主体资格1.是否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是否按时年检?2.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3.是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涉及特许经营的,是否办理相关许可?5.是否具备与经营业务相应的资质?二.治理结构6.企业章程、出资协议或合伙协议是否合法完备?7.有无出资不实和抽逃注册资本情况?8.股权结构是否合理,最大股东控股权是否合理合法?9.登记注册股东、合伙人和实际是否一致?10.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的议事规则是否健全?企业决策机制是否健全?11.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12.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否健全?监事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13.监事会议事规则是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是否健全?14.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会议是否有记录?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并具有完备的记录?15.小股东或出资份额较少的合伙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护?16.企业法定代表人职权范围是否明确?17.企业执行决策的机制是否健全?18.总经理的聘任是否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19.总经理职责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有无相关资格?21.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是否明确?三.内部管理(一)部门和岗位职责21.各部门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各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22.各部门和各个岗位上的人员能否正确履行职责?(二)人力资源管理23.是否依法建立和公示劳动用工制度?24.是否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和培训?25.是否制订员工手册?26.是否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否合法?27.是否依法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28.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的规定?29.是否按时按规定发放工资,有无拖欠?30.员工的档案是否健全、规范?31.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2.已达设立工会的条件,是否设立?(三)合同及相关管理33.是否建立了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34.是否建立了规范的合同逐级审批制度和合同履行监督制度?35.合同档案是否建立?合同履行情况是否有档案可查?36.采购.销售是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7.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38.出售产品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39.购买产品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40.产品是否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法定条件?41.生产经营环境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四)财务及税务管理42.是否有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43.财务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44.主管会计和出纳会计是否由不同人员担任?45.是否合法建账?46.财务资料和档案是否真实?47.财务信息是否与采购、销售部门同步及时更新?48.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49.是否按规定计提呆坏账准备金?50.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处于什么水平?是否达到警戒线?51.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有审计?52.是否依法纳税?53.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产权管理54.是否设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管理机构、人员?55.商标是否注册和及时续展?专利是否申请?56.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是否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57.有无侵犯他人商标.专利权的情况?58.土地、房产、固定资产等是否办理权证,产权是否清晰?(六)对外担保管理59.有无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60.第三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无完备的担保、保证协议及履约保证?61.为第三者提供的担保有无完备的担保、保证协议及履约保证?(七)对外投融资管理62.有无获得各级政府的补助或补贴协议、批准或其它支持?63.有无公司证券、债券发行计划?(八)法务管理64.是否有专职的法务管理人员或岗位?有无外聘法律顾问?65.是否有健全的法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是否明确?66.公司的业务合同、担保协议等有无经过法务人员或律师的审核?67.有无建立并执行重大法律事务的专项档案制度、诉讼案件逐一归档和案件总结制度?68.有无建立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律师或法务人员的法律风险提示制度?69.公司的重大决策有无法务人员或律师参加,有无经过法律论证?企业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一方面可以进行企业法律风险自查,另一方面可以针对企业具体问题选择“菜单式”法律服务产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商业利益、风险大小以及控制成本等多方面因素,采用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常见100个法律问题解答

目录1.关于试用期合同 (1)2.关于社保的问题 (1)3.想开除考勤异常的员工,对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1)4.孕妇不愿意换岗该怎么处理 (2)5.内退返聘人员,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2)6. 劳务派遣用工要注意什么 (3)7.公司债务该如何有效追讨? (3)8、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3)9、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3)10.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4)11.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4)12. 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4)13.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4)14.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4)15. 合同中打印部分和手写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5)16.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5)17. 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有哪些部分构成? (5)18.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5)19. 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6)20.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6)21. 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6)22. 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6)23. 企业个别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7)24. 公司裁员的情形 (7)25.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 (8)26.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9)27.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9)28. 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9)29. 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金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10)30. 因违约造成损失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10)31. 产品销售合同中质量标准应如何确定? (10)32. 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10)33. 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10)34. 用人单位只对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11)35.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加班工资,是否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11)36. 什么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12)37. 什么是终局裁决? (12)38. 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全体员工的考评、打分,然后按最终分数进行大排名,各部门排名最末尾的一名员工被辞退的“末位淘汰制”制度,请问合法吗? (13)39.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员工不准谈恋爱,请问合法吗? (13)40. 公司的规章制度能规定每月只发70%的工资,其余部分年底一次发放吗? (14)42. 职工医疗期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14)43. 双休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还是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 (14)45. 如何衡量违纪是否严重? (15)46. 单位需要保存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吗? (15)47. 什么是标准工时? (15)48.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16)49.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16)50. 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是否有效? (16)51.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16)52. “单一领导对单一下属的评价”能作为认定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吗? (17)52.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是否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17)53. 对于公司而言,怎样来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 (17)54. 什么情况下,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 (17)55.要是公司出了事,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8)56. 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18)57. 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征得原法定代表人同意?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怎么办? (18)58.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时间要求吗? (18)59. 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手续? (18)60. 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19)61. 公司哪一级机关有权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 (19)62. 何时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9)63. 何时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9)64. 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是多久 (20)65. 企业应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20)66. 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几年? (20)67. 劳动合同是否为劳动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 (21)68.企业保存劳动合同的义务 (21)69. 企业能否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21)70.何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1)71. 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72. 退休职工返聘能否签合同 (23)73. 退休返聘离职要进行经济补偿吗 (23)74.职工工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23)75. 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24)76. 企业如何变更工时制度 (25)77. 企业能否强制员工变更工时制度 (25)78. 企业能否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25)79. 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如何处理 (26)80. 劳动者的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26)81.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培训费怎么办 (26)82. 试用期内可以辞退员工吗? (27)83. 辞退试用期内员工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27)84. 单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吗 (27)85. 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28)86.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28)86. 什么情况下能解除集体合同? (29)87. 约定保密事项应注意什么 (29)88. 保密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30)89. 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 (30)90.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30)91. 单位能否单方放弃竞业限制要求 (31)92. 退休金能否一次性结算 (31)93. 单位能否单方降低退休金待遇 (32)94. 劳动规章制度怎么举证 (32)95.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怎么计算? (32)96. 保密期限与劳动期限有关吗? (32)97.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33)98.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有效吗 (33)99. 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33)100.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伤赔偿都包括哪些? (34)1.关于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及应对建议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每项活动,都要依法行使,违反法律法规,或疏于利用法律法规,就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经济后果,或丧失本来应该享有的法律经济权益。
公司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因不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内部管理的缺失,而导致公司面临法律制裁或损害的可能性。
这里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商业机会丧失和声誉损失等。
一、与法律风险相关的几个概念(一)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存在这样的辨证关系:法律风险,只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一种;但是,企业的任何一种经营风险,最后都会带来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与违法风险法律风险不等于违法风险,但所有导致法律风险的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
三、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多,按照风险成因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依次为合同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用工法律风险、诉讼法律风险、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客户信息保密法律风险等。
(一)合同法律风险公司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进行的,合同法律风险是公司面临的最主要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经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1)公司内部无权限的人私自签订合同、私刻印章签订合同,形成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
(2)未对合同对方资质进行审查,未对合同对方信用进行审查。
(3)未按内部流程履行签订手续、合同先履行后签订、先签章后填写合同内容。
(4)印章加盖不符合规定影响合同效力、合同上载明的当事人名称与实际签章不符。
(5)合同未载明签订日期。
(6)需办理备案、公证的合同未办理相关手续。
(7)对内容尚具有不确定性的合同盖章。
(8)擅自调整已审批合同的内容。
2.合同内容上的法律风险:(1)主要条款不完备。
(2)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条款:如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合格;代理人逾越权限;意思表示不真实;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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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企业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知识产权、外贸出口”等几个方面,还相应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具体针对性措施,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使企业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良好状态,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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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举证难度远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
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解除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方式更易于操作,且举证更容易。
风险提示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在规章制度中将“严重”这个抽象的概念变为可操作性条款,这非常重要。
当解雇行为发生后,用人单位说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说没有违反规章制度,这很容易发生纠纷。
建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严重”的标准,并遵循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
比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1个月内一般违纪累计达5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风险提示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实践中劳动者申请辞职的,一定切记法律程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需注意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建议:实践中劳动者明明履行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程序,但由于没有保留相关证据,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会以劳动者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而要求劳动者赔偿。
所以,劳动者应当具备基本的证据意识,应当以便于举证的方式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比如要求用人单位签收,在用人单位不签收的情况下,可以邮寄方式向用人单位邮寄通知书,同时保留相关邮寄回执。
风险提示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两点:一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二要注意劳动者提前通知的日期。
建议:第一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仍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情况提前通知的日期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相关的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5:协商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事后反悔的适用。
建议: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经济补偿达成协定的情况比较多,为避免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后又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风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告知国家法律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并在协议书中告知劳动者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
可作如下约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乙方(劳动者)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xxx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xxx元,与法定标准差额部分乙方自愿放弃。
风险提示6: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并不等于劳动关系消灭,可能因劳动合同续订、延长、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通俗地说就是有书面通知且送达的,劳动争议发生,仲裁申请期限开始计算;没有书面通知的,劳动争议未发生,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这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稳定。
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
风险提示7: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该如何处理?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该解释实际上是默许了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当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冲突时,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风险提示8: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应对。
建议:用人单位接到支付令如何处理:(1)拖欠属实的,在支付令期限内(1 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对支付令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3)提出异议的技巧:不能提诸如我公司目前经济困难、要求分期付款等异议,更不能提出口头异议,应当对支付的数额或者支付的理由提出书面异议。
风险提示9: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建议: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单方降低工资待遇时,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无效,或者劳动者也可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10: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但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建议:这种情形下岗位的变更可不经劳动者同意,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但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另外,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能不能调整劳动者的工资,以使其工资和新岗位相适应?对于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0〕2l号)提倡在工资分配制度上“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调整后工资也相应调整进行约定。
二、建设工程篇风险提示11:发包方对承包方资质审核不严导致合同无效。
建议:建筑工程是关系民生社会安全的重大事件,因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都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对此发包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必要的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风险提示1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支付工程款,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故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款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施工方请求支付工程款。
风险提示13:未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垫付工程款的利息未明确导致纠纷。
建议:对垫资进行施工的方式承包的工程,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确垫资款的利息及支付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否则,只能作为一般的工程款处理。
风险提示14:建设工程发包方对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易发生工程款、质量纠纷。
建议: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避免投入使用,否则将无法以工程质量问题对抗承包方的工程款支付请求。
风险提示15:工程竣工时间无法确定导致纠纷。
建议:工程竣工一般以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但下列情况视为竣工日:(1)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曰期;(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风险提示16:建设方忽视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将失去最好的抗辩机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
建议:竣工结算报告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结算详细账单,发包人若未在合理时间提出异议则视为对结算报告的认可。
认真组织工作组对发包方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对有异议处撰写回函告知承包方,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及律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
风险提示17:不重视工程联系单,导致承包方以低报价高结算向发包人请求工程款。
建议:(1)重视工程招投标工作,剔除明显不合理的低报价;(2)对工程施工方案及增减工程量严格管理并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签工程联系单必须认真审查。
三、企业日常治理篇(一)合同类风险提示18: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也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建议:履行主要义务一方的履行行为得到了相对方的认可合同尽管未签订书面合同,事实上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否则,请当机立断通过律师函的形式拒绝对方的给付行为。
风险提示19:保存好洽商、草签等档。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建议:合同的订立是动态协商与静态协议的组成,合同是个动态全过程,它始于订立,终结于适当履行、责任承担及合同解除。
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洽商、草签档一定要妥善保存。
风险提示20:对于合同法的第68条,企业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建议: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甚至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合同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前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相对方出现合同法68条规定的情形,并且要通知相对方,否则有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