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措施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护理措施与方法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护理措施与方法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一种常见的急诊情况,常见于农作物种植、农药生产和使用以及农业劳动者等相关行业。
当接触到有机磷农药后,人体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症状,包括头痛、晕眩、呼吸困难、视力模糊以及肌肉震颤等。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护理措施和方法对于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有机磷农药中毒,护士们首先需要评估患者的症状和病情。
这包括观察患者的呼吸状况、血压、脉搏和神经系统的反应等。
了解患者是否有过敏史、是否患有其他慢性疾病以及是否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旦评估完成,护士们应采取以下护理措施和方法:1. 确保安全环境:将患者转移到一个安全、清洁和干燥的环境中,并确保环境中没有其他有毒物质。
2. 气道管理:有机磷农药中毒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或窒息。
护士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呼吸情况,并在必要时给予辅助呼吸。
氧气给予也是必要的。
3. 液体管理:由于有机磷农药中毒会影响肌肉和神经系统的功能,造成水分和电解质的丢失。
护士应监测患者的液体摄入和排出,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调整液体补充方案。
4. 清洁和去污:有机磷农药可能在患者的皮肤和衣物上残留,进一步引起中毒。
护士应将患者的衣物脱掉,并使用肥皂水或清洁剂彻底清洗患者的皮肤。
5. 毒物清除和解毒: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严重中毒,可能需要进行洗胃或吸入剂以清除体内残留的有机磷农药。
对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抗毒血清是最常用的治疗方法之一。
6. 对症处理: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护士可以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
对于肌肉震颤,可以给予镇定剂;对于头痛和晕眩,可以给予止痛药或抗晕药等。
7. 密切监护:有机磷农药中毒需要密切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护士应定期测量患者的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并记录下来以便医生参考。
总结和回顾性内容: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一种常见但严重的急诊情况,需要及时有效的处理。
护理措施和方法在处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重要的护理措施包括确保安全环境、气道管理、液体管理、清洁去污、毒物清除和解毒、对症处理以及密切监护患者等。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紧急处理措施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紧急处理措施有机磷农药是一类常见的农药,但同时也是一类高毒的农药,一旦中毒,需要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以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
以下将详细介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紧急处理措施。
1.迅速脱离中毒环境: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在发现中毒症状时,首先要立即将病人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场所,远离有机磷农药的污染源,防止进一步中毒。
2.切断病人与农药的接触:若中毒者是因直接接触有机磷农药而中毒,应立即脱去中毒者身上的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的水冲洗、清洗中毒部位,或让患者立即洗澡。
如果中毒是通过呼吸引入体内,应将病人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以减少有机磷农药残留在体表和呼吸器官的浓度。
3.主动呼救:在进行上述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拨打急救电话,通知医务人员前来处理。
4.确认诊断与病情评估:医务人员到达后,将对病人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确定中毒的类型和严重程度,以便做出正确的处理决策。
同时,医务人员还需咨询中毒者或其家属相关情况,了解中毒原因和可能的暴露途径。
5.防止毒物进一步吸收:有机磷等农药可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因此,在转运中毒者前往医院的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阻止其它途径的进一步吸收。
对于皮肤暴露导致的中毒,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中毒部位,将农药冲掉。
6.保护呼吸道通畅:在转运过程中,保持病人的呼吸道通畅非常重要,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衰竭的患者,应立即采取人工辅助呼吸或气管插管等措施。
7.应用解毒剂: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首要任务是采用特效解毒剂,如氨基磺酸钠(DMPS)或胆碱酯酶复活剂,以中和和解除有机磷农药的毒性作用。
应及早使用解毒药物,并根据医生指示正确给药。
8.对症支持治疗:针对病人的中毒症状和体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持性治疗措施。
例如,对抽搐的患者,可以采用抗癫痫药物来控制抽搐;对于心血管损害者,可给予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稳定。
9.密切观察病情:中毒者一旦接受治疗后,应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
在治疗的同时,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病情、监测体征和化验指标,以评估治疗效果,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方法及要点

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方法及要点有机磷农药目前在我国应用比较广泛,效果良好,对保证农业丰收起到很大作用。
但对人、畜、家禽也有一定害处。
在生产和应用时,如防护不周或者误吸、误服、接触,均可导致不同程度的危害,造成中毒事故。
因此,必须做好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防治工作。
有机磷农药有数十种之多。
根据小白鼠半数致死量可分为以下三类。
剧毒类:半数致死量在10mg∕kg以下,如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高毒类:半数致死量在IO-IOOmgAg,如三硫磷、苏化(203)、敌敌畏等;中毒类:半数致死量在100~1OOOmgAg,如乐果、乙硫磷、敌百虫等,见表7-1。
有机磷农药大多不溶于水而易溶于油脂中。
一般在酸性溶液中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而失去毒力;仅敌百虫易溶于水,与碱性溶液接触后,变成毒力更强的敌敌畏。
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甲拌磷(39∏)、马拉硫磷(4049)、乐果等经氧化后,毒力增强。
二澳磷遇还原物质如金属、含硫化氢化合物则很快失去溟,形成毒力更大的敌敌畏。
【毒理】1.吸收与排泄有机磷可经胃肠道、呼吸道迅速吸收,经皮肤吸收较慢,吸收后经血液和淋巴分布到全身(肝最多,肾、肺、骨次之,肌肉及脑最少),然后经体内解毒,由肾排出,小量可经肠道直接排出。
由于有机磷农药品种不同或个体差异,排出速度亦有不同,个别病例甚至在1个月以后,尿中还能检出毒物。
某些有机磷在肝内可转化为毒性更强的物质;如对硫磷(1605)转化为对氧磷、马拉硫磷转化为马拉氧磷,乐果也在肝内被缓慢转化为毒性更高的物质。
因此,这些间接毒作用的品种较直接作用的品种毒性发生较迟。
另外被吸收的有机磷,一般分解和排泄较快,但对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则有累积作用。
2.对神经传导的影响神经化学介质可分为肾上腺素能和胆碱能两种。
乙酰胆碱是胆碱能神经的化学传导介质。
胆碱能神经包括中枢神经系统、体神经、自主神经节前纤维、副交感神经节后纤维及小部分交感神经节后纤维(如汗腺)。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急救措施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急救措施有机磷杀虫剂是一种常见的农药,用于防治各种农作物害虫。
但是,如果不正确使用或者误食,会引起中毒。
本文将介绍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症状及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机磷杀虫剂中毒后,症状多种多样,表现为:1.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眩晕、恶心、呕吐、口干舌燥、腹泻等。
2.呼吸系统症状:呼吸困难、气促、咳嗽、胸闷等。
3.心血管系统症状:心悸、胸痛、血压下降等。
4.其他症状:流泪、口水增多、出汗、瞳孔缩小等。
如果遇到疑似中毒情况,应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紧急处理1.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环境良好的地方,以保证患者呼吸通畅。
2.解除患者紧身衣物、鞋带等,保持身体舒适。
3.如果患者口中有药物残留,应尽快漱口,用清水或者淀粉水漱口均可。
相应急救措施1.醒脑镇痛:给予患者一些镇静剂,例如酚妥拉明,有催眠、止痛的作用,可帮助患者缓解神经症状。
2.控制呼吸:如果呼吸困难,则需要进行口唇呼吸法或胸外心脏挤压等措施。
3.药物解救:如果症状严重,需要尽快用解毒剂进行复苏,防止生命危险。
4.对症治疗:根据症状的不同,还需要针对性地进行治疗,比如抗心律失常、去除呕吐物等。
以上措施可以在急救人员赶到前先行施救,以缓解患者症状。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发生,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在使用有机磷杀虫剂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使用,并严格控制用药量。
2.使用有机磷杀虫剂时,应穿戴好防护装备,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物。
3.在使用有机磷杀虫剂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尽量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污染。
4.在使用有机磷杀虫剂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保护,包括把周围的食品、饮品等放置在远离杀虫剂的地方。
最后,如若发现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症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20电话求助。
发生有机磷农药中毒有哪些急救措施

特别关注发生有机磷农药中毒有哪些急救措施嘉滨基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医院,四川绵阳 621004)我国是农业大国,为了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在种植农作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一定量的农药治理病虫害。
然而,农药的使用方式不当或储存方式不当时,会存在大量接触或误服农药的可能性,尤其是儿童误服农药的概率较高。
1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症状我国使用的农药主要以有机磷农药为主,常见的有敌敌畏、对硫磷等,一旦误服可以通过人体的血液被运输到全身各个器官,抑制人体中胆碱酯酶的活性,最终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有机磷农药中毒程度不同,其临床表现也不同,故可以根据中毒者的症状来判其中毒程度。
1.1 毒蕈碱样症状大多表现为头晕恶心、浑身无力、食欲减退、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发绀等,同时也可能会出现视力降低、呕吐的症状。
1.2 烟碱样症状 大多表现为肌无力、心率加快以及血压上升等。
1.3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烦躁不安、失眠、精神恍惚以及言语不清等。
一般来说,如出现毒蕈碱样症状,并且伴随着一般的神经系统的症状,就可以判断为轻度中毒;如除了轻度中毒的症状以外,患者出现肌肉震颤的情况,那么便为中度中毒;如除了轻度、中度的症状以外,患者出现惊厥、肺水肿且陷入昏迷,可判断为重度中毒。
2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途径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途径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2.1 从口中食入如果是不慎吃了含有农药残留的食物,发病的整体潜伏期相对较长,大多数会在几个月甚至数年以后才会发病;如果是有目的地口服,或者是误服,剂量相对较大,那么发病周期较短,大多数为十分钟到两小时内发病。
2.2 从人体皮肤黏膜进入这种中毒途径大多数出现于对农作物进行农药喷洒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是没有做好防护而使农药接触皮肤,并通过皮肤黏膜深入到人体内部,导致有机磷农药中毒。
这种情况的发病周期大部分是在接触农药后的十二个小时左右。
2.3 从呼吸道进入在进行有机磷农药的喷洒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防毒设备的佩戴,很有可能在呼吸的过程中吸入漂浮在空气中的有机磷农药。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急救治疗与

辅助用药的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个体化治疗方案制定和实施
个体化评估
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中毒原因、中毒程度、并发症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
治疗方案调整
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药物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治疗 效果。
05 非药物治疗手段 探讨
02 急救治疗原则与 措施
迅速脱离污染源
立即离开污染区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应迅速 离开污染区,避免继续接触毒物 。
对毒物的吸收。
清除体内毒物
洗胃
对于口服中毒者,应立即进行洗胃, 以清除胃内残留的毒物。洗胃液一般 选用清水或生理盐水,洗胃过程中应 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血液净化技术在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中的应用
01
02
03
血液灌流
通过吸附剂的吸附作用, 清除血液中的有机磷农药 及其代谢产物。
血液透析
利用透析膜两侧的溶质浓 度差,通过弥散作用清除 血液中的毒物。
血浆置换
通过置换患者体内含有毒 物的血浆,达到清除毒物 的目的。
营养支持在促进患者康复中的作用
肠内营养支持
呼吸肌麻痹
中毒后,患者可能出现呼吸肌麻痹,表现为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等。治疗时应 给予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保持呼吸道通畅,同时应用抗胆碱酯酶药物。
心律失常与心力衰竭
心律失常
有机磷农药中毒可引起心脏传导系统异常,导致心律失常。 治疗时应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如利多卡因、胺碘酮等。
心力衰竭
中毒后,患者可能出现心肌收缩力减弱,导致心力衰竭。治 疗时应给予强心药物,如洋地黄类药物、多巴胺等,同时应 用利尿剂减轻心脏负荷。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措施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措施1.清除毒物,防止持续接收起首使病儿离开中毒现场,尽快除去被毒物污染的衣.被.鞋.袜,用番笕水.碱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完整清洗皮肤(敌百虫中毒时,用清水或1%食盐水清洗),特殊要留意头发.指甲等处附藏的毒物.眼睛如受污染,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心理盐水冲洗,今后滴入1%阿托品溶液1滴.对口服中毒者若神志尚清,立刻引吐,酌情选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在抢救现场中,如无以上液体,亦可暂以淡食盐水(约0.85%)或清水洗胃.敌百虫中毒时,忌用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洗胃,因可使之变成比它毒性大10倍的敌敌畏.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马拉硫磷.乐果.杀螟松.亚胺硫磷.倍硫磷.稻瘟净等硫代磷酸酯类忌用高锰酸钾溶液等氧化剂洗胃,因硫代磷酸酯被氧化后可增长毒性.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禁用油脂性泻剂.食入时光较久者,可作高位洗肠.运用活性碳血液灌流(HPA)可以清除血中有机磷毒物,对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有优越后果保持病儿呼吸道通行,清除口腔排泄物,须要时给氧.产生痉挛时,立刻以针灸治疗,或用短效的沉着剂,忌用吗啡和其他呼吸克制剂以及茶碱.氨茶碱.琥珀酰胆碱.利血平.新斯的明.毒扁豆碱和吩噻嗪类安定剂.呼吸衰竭者除打针呼吸高兴剂和人工呼吸外,须要时作气管插管正压给氧.实时处理脑水肿和肺水肿,留意呵护肝.肾功效.心脏骤停时速作体外心脏按压,并用1∶10000肾上腺素0.1ml/kg静脉打针,须要时可在心腔内打针阿托品.在静滴解毒剂同时适量输液,以填补水分和电解质的丧掉,但须留意输液的量.速度和成分.在有肺水肿和脑水肿的征兆时,输液更应谨严.严宿疾例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在抢救进程中还须留意养分.保暖.排尿.预防沾染等问题,须要时适量输入新颖血液或用换血疗法.在清除毒物及对症治疗同时,必须运用解毒药物.经常运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①胆碱能神经克制剂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感化,进步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腻滑肌痉挛,削减腺体排泄,促使瞳孔散大,禁止血压升高和心律掉常,对中枢神经体系症状也有明显疗效,且为呼吸中枢克制的有力反抗剂;但对烟碱样感化无效,也无回生胆碱酯酶的感化,故不克不及禁止肌肉震颤.痉挛息争除麻木等.运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赐与.在用阿托品进程中,留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湿润,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端恢复时,始可逐渐削减阿托品用量,并延伸打针距离时光,待重要症状消掉,病情根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持续不雅察,若有复发现象,立刻恢复用药.654-2的药理感化与阿托品基底细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雷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须合营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②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牟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化乙酰胆碱的才能,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感化和促使病人清醒有明显后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固然它们也有必定程度的阿托品感化,但对于掌握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克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感化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成与碱性药物混杂运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明显,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运用双复磷.双复磷回生胆碱酯酶的感化强,较易透过血脑樊篱,并有阿托品样感化,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体系症状均有后果.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后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打针,但其副感化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生发火.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运用,并依据病情变更适量增减,治疗时代,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30%时,必须结合用药.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1)轻度中毒阿托品每次0.02~0.03mg/kg,口服或肌注;或用氯磷定每次15mg/kg,肌注;或解磷定每次10~15mg/kg,加于5%~25%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迟缓打针.须要时,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4小时反复1次,至症状消掉为止.一般1~2次即可.(2)中度中毒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阿托品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每30~60分钟肌内或静脉打针1次.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次15~30mg/kg,静脉打针.每2~4小时可反复1次(剂量减半),症状好转后,逐渐削减药量及延伸用药距离时光.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治疗则以阿托品为主,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15~30分钟1次,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延伸距离时光.(3)重度中毒运用阿托品每次0.05~0.1mg/kg,静脉打针.特殊对危宿疾人,开端应大量突击运用阿托品以抢救性命,初次可用0.1~0.2mg/kg,静脉打针,每10~15分钟一次,今后改为每次0.05~0.1mg/kg (按初次半量),10~20分钟1次,至瞳孔散大,肺部罗音消退或意识恢复时,减量并延伸打针时光.同时静注氯磷定或解磷定(每次30mg/kg).如症状无好转,可于半小时后反复1次,剂量减半或20mg/kg;今后视病情须要,可每2~4小时1次或改为静脉点滴,每小时0.4g.如病情好转,逐渐削减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用量,延伸用药距离时光,并酌情斟酌停滞打针(病情好转至少6小时今后).待症状根本消掉后至少还应不雅察24小时.此外,有机磷中毒时也可酌情选用654-2(代替阿托品)及双复磷.654-2的剂量和用法:轻症中毒每次0.3~0.5mg/kg,肌注或静注;中度中毒每次为1~2mg/kg,静注;重症中毒每次为2~4mg/kg,静注.须要时每隔10~30分钟可反复给药.双复磷的剂量和用法:轻度.中度中毒每次为5~10mg/kg;重度中毒每次为10~20mg/kg.依据病情,每隔30分钟~3小时1次.以上所述胆碱能神经克制剂及胆碱酯酶回生剂中的同类药物,每次只能选用一种,不成两种同时运用.。
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原则

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原则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一种常见的急性中毒,救治原则如下:
1. 事故现场处置:立即将中毒者从现场转移到安全的空气中,避免继续暴露于有机磷农药中。
同时应迅速切断源头,防止再次中毒。
2. 快速处理:迅速将中毒者脱衣,并用温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中毒部位的皮肤,去除残留的农药。
避免使用脱脂剂或有机溶剂,以免加速农药吸收。
如误吸入或误服,应立即冲洗口腔和胃。
3. 给予解毒剂:在医院进行救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解毒剂。
常用的解毒剂包括阿托品、氯化钠、二磷酸钠等。
解毒剂的选择和使用剂量应由专业医生根据患者中毒严重程度和症状来决定。
4. 支持疗法:根据患者中毒症状进行相应的支持性治疗,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给予氧气和呼吸辅助,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纠正酸碱平衡紊乱等。
5. 监测和观察:对中毒者进行密切观察,监测生命体征和中毒症状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防止出现并发症和严重后果。
6. 转诊:对于中毒程度较重或无法有效控制的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机磷农药中毒毒性较大,治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个体化的救治原则可能会因患者病情而略有不同。
迅速求助医生并与专业的中毒救治机构联系,以确保及时、科学、有效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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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措施
1.清除毒物,防止继续吸收首先使病儿脱离中毒现场,尽快除去被毒物污染的衣、被、鞋、袜,用肥皂水、碱水或 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皮肤(敌百虫中毒时,用清水或 1%食盐水清洗),特别要注意头发、指甲等处附藏的毒物。
眼睛如受污染,用 1%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以后滴入 1%阿托品溶液 1 滴。
对口服中毒者若神志尚清,立即引吐,酌情选用1 %碳酸氢钠溶液或1 : 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在抢救现场中,如无以上液体,亦可暂以淡食盐水(约 0.85%)或清水洗胃。
敌百虫中毒时,忌用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洗胃,因可使之变成比它毒性大 10 倍的敌敌畏。
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马拉硫磷、乐果、杀螟松、亚胺硫磷、倍硫磷、稻瘟净等硫代磷酸酯类忌用高锰酸钾溶液等氧化剂洗胃,因硫代磷酸酯被氧化后可增加毒性。
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禁用油脂性泻剂。
食入时间较久者,可作高位洗肠。
应用活性碳血液灌流(HPA可以清除血中有机磷毒物,对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有良好效果
2.积极采取对症治疗
保持病儿呼吸道通畅,消除口腔分泌物,必要时给氧。
发生痉挛时,立即以针灸治疗,或用短效的镇静剂,忌用吗啡和其他呼吸抑制剂以及茶碱、氨茶碱、琥珀酰胆碱、利血平、新斯的明、毒扁豆碱和
吩噻嗪类安定剂。
呼吸衰竭者除注射呼吸兴奋剂和人工呼吸外,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正压给氧。
及时处理脑水肿和肺水肿,注意保护肝、肾功能。
心脏骤停时速作体外心脏按压,并用1: 10000肾上腺素
0.1ml/kg 静脉注射,必要时可在心腔内注射阿托品。
在静滴解毒剂同时适量输液,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的丢失,但须注意输液的量、速度和成分。
在有肺水肿和脑水肿的征兆时,输液更应谨慎。
严重病例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在抢救过程中还须注意营养、保暖、排尿、预防感染等问题,必要时适量输入新鲜血液或用换血疗法。
3.解毒药物的应用
在清除毒物及对症治疗同时,必须应用解毒药物。
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
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
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
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 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
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
654-2 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 化量" 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 654-2 即可治
愈。
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
②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双复磷(PMO)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
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
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
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 203 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
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
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
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
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效果较解磷定好。
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
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
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应用,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治疗期间,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v 30%时,必须联合用药。
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
(1)轻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2 ~ 0.03mg/kg,口服或肌注;或用氯磷定每次
15mg/kg,肌注;或解磷定每次10~ 15mg/kg,加于5%~25%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缓慢注射。
必要时,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4 小时重复 1 次,至症状消失为止。
一般 1~2次即可。
(2)中度中毒
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阿托品剂量为每次 0.03~
0.05mg/kg ,每30~6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
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
次15〜30mg/kg,静脉注射。
每2〜4小时可重复1次(剂量减半),症状好转后,逐渐减少药量及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治疗则以阿托品为主,剂量为每次 0.03~0.05mg/kg, 15~30分钟 1 次,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延长间隔时间。
( 3)重度中毒
应用阿托品每次0.05〜0.1mg/kg,静脉注射。
特别对危重病人,开始
应大量突击使用阿托品以挽救生命,首次可用 0.1 ~0.2mg/kg,静脉注射,每10〜15分钟一次,以后改为每次0.05〜0.1mg/kg (按首次半量), 10~ 20 分钟 1 次,至瞳孔散大,肺部罗音消退或意识
恢复时,减量并延长注射时间。
同时静注氯磷定或解磷定(每次
30mg/kg)。
如症状无好转,可于半小时后重复1次,剂量减半或
20mg/kg;以后视病情需要,可每2〜4小时1次或改为静脉点滴,每小时
0.4g. 如病情好转,逐渐减少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用量,延长用药间隔时间,并酌情考虑停止注射(病情好转至少 6 小时以后)。
待症状基本
消失后至少还应观察 24 小时。
此外,有机磷中毒时也可酌情选用 654-2(代替阿托品)及双复磷。
654-2 的剂量和用法:轻症中毒每次0.3〜
0.5mg/kg,肌注或静注;中度中毒每次为1〜 2mg/kg,静注;重症中毒每次为2〜4mg/kg,静注。
必要时每隔10〜 30 分钟可重复给药。
双复磷的剂量和用法:轻度、中度中毒每次为 5〜 10mg/kg;重度中毒每次为10〜
20mg/kg.根据病情,每隔30分钟〜3 小时 1 次。
以上所述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及胆碱酯酶复活剂中的同类药物,每次只能选用一种,不可两种同时应用。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