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环境空气质量考试题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考试一、填空题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
答案:质量浓度2、氮氧化物是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的总称。
答案:氮的氧化物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铅是指存在于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答案:总悬浮颗粒物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1小时平均是指任何1小时污染物的平均值。
答案:算术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状态下的浓度。
答案:标准6、空气质量指数是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答案:定量7. 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微米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微米的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微米的颗粒物。
答案:≤100;≤10;≤2.5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中所说的参比状态指温度为K,压力为kPa 时的状态。
答案:298.15 K;101.325 kPa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每年至少有个日平均浓度值。
每月至少有个日平均浓度值(二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
答案:324 2710、环境空气中的氟化物指以及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答案:气态,颗粒态。
11、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的1小时平均浓度要求每小时至少有的采样时间。
答案:45min。
12、环境空气中Pb的季平均浓度要求每季至少有分布均匀的个日均值,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个日均值。
答案:15,5。
13、环境空气中氟化物的植物生长季评价浓度要求每一个生长季至少有%个月平均值。
答案:70。
14、污染物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是数据统计中的关键,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数据有效性规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苯并[a]芘和铅的24小时平均浓度要求每日应有个小时的采样时间。
解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解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一、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规定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实施。
环保部提出新标准要分期实施: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 年 1 月 1 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按照环保部要求,北京市作为第一批实施城市之一,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在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同时向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服务。
二、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有哪些变化?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变化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了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两项污染物控制标准;二是加严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等污染物的限值要求。
随之相应的,对于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转要求也提高了。
三、新标准中二氧化硫(SO2)的标准限值没有变化,北京的二氧化硫(SO2)控制情况怎么样?此次新标准中二氧化硫(SO2)的浓度限值没有变化,年均浓度限值为60微克每立方米。
北京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自2004年达标以来,一直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目前在28微克每立方米上下。
二氧化硫(SO2)的主要来源是燃煤,对于北京这样的超大型北方城市而言,二氧化硫(SO2)的年均浓度水平在北方冬季供暖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可以与很多沿海城市持平,这与北京连年采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平房“煤改电”等工作密不可分。
执行新标准后,北京大多时间的首要污染物将是细颗粒物(PM2.5),治理细颗粒物(PM2.5)的很多措施也都对二氧化硫(SO2)的削减有积极作用。
四、为什么新标准中考核不同污染物平均浓度的时间间隔不一样?新标准中规定了评价不同污染物平均浓度的时间间隔有年平均浓度限值、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8小时平均浓度和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这主要是与不同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有关。
2012国家环保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11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 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 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编制组二O一八年七月项目名称: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项目统一编号:2018-80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组主要成员:武雪芳、王宗爽、郭敏、唐桂刚、王帅等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谭玉菲大气司项目管理负责人:段光明科技司项目管理负责人:李晓弢目 录一、 工作背景 (7)二、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有关情况 (9)三、 我国情况及与国外对比 (13)四、 标准修改单主要内容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背景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并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74个重点城市率先实施。
除属于上述74个城市的青岛、济南、太原外,山东、山西两省的25个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也从2013年开始实施该标准。
此后,其他地区陆续加快标准实施进程,到2015年1月1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全面实施该标准。
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2017年3月,考虑到首批99个城市已经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超过四年、全国实施该标准超过两年,且第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到期,为全面评估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充分发挥该标准对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引领作用,原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标准技术内容和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评估。
中国工程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了环境、能源、气象、管理等多领域的50多位院士、专家开展评估,于2017年底形成评估意见并向原环境保护部反馈。
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演变与比较_何书申

第30卷第4期2014年8月中国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China Vol.30No.4Aug.2014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演变与比较何书申,赵兵涛,俞致远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上海200093摘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和管理的重要规范。
研究了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形成、现状与发展,重点分析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演变内容和背景依据及新标准与典型发达国家或组织标准的差异。
结果表明,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污染物项目、标准形式不断更新完善,浓度阈值更加严格,标准修订的依据和程序更加科学完善。
虽然在某些方面仍与其他发达国家标准有一定差距,但总体来说,新标准的建立以及实施有助于我国建立更加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体系。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演变;比较中图分类号:X8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6002(2014)04-0050-06Development and Comparison of National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in China HE Shu-shen ,ZHAO Bing-tao ,YU Zhi-yuanSchool of Energy and Power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anghai 200093,China Abstract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are important specifications for air quality monitoring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discussed the formation ,current status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 ’s air quality standards ,focusing on the contents and backgrounds of the evolution ,as well as the differences with the standards in some typical organizations and developed countries.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pollutant items and standard forms are updating constantly ,the concentration thresholds of pollutants are more stringent and the foundations and procedures for revising standards are more scientific.Despite some gaps between the standards of China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new standard will contribute to establishing a more complete ambient air quality management framework in China.Key words :ambient air quality ;national standard ;development ;comparison收稿日期:2013-09-16;修订日期:2014-01-0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0806049);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ZR1415100);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201208310168)作者简介:何书申(1989-),男,河南鲁山人,硕士.通讯作者:赵兵涛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能源,使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集中出现,尤其是空气质量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国面临的重点问题之一。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11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彩客环境空气站运维知识考试试题1

彩客环境空气站运维知识考试试题1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试说明:1. 满分100分,1-46每题2分,47题3分,48题5分。
2. 答题时间20分钟。
3. 只有1次答题机会。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将原有的()类区并入二类区。
[单选题] *A.一B. 二C. 三(正确答案)D. 四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的污染物为 ( )。
[单选题] *A.COB. PM2.5C. O3(正确答案)D. NO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环境空气的定义为:人群、植物、动物和()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单选题] *A.海洋B. 文物古迹C. 建筑物(正确答案)D. 花园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所指的铅是指存在于( )中的铅及 ( ) [单选题] *A.TSP、铅的化合物(正确答案)B.PM10、铅的化合物C.PM2.5、铅的化合物D.PM2.5、铅的单质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用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基本项目为:SO2、()、CO、O3、PM10和PM2.5。
[单选题] *A.NOXB. NO2(正确答案)C. NOD. NO2+ NO6. 采样器应能至少储存()个月采样数据。
[单选题] *A. 2B. 3(正确答案)C. 57. 《监测点周围环境要求中规定,应采取措施保证监测点附近( )内的土地使用状况相对稳定。
[单选题] *A. 500 米B. 1000 米(正确答案)C. 1500 米D. 2000 米8. 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 )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 )以上的自由空间。
环境空气质量新旧标准及空气质量评价比较

环境空气质量新旧标准及空气质量评价比较一、环境空气质量新旧标准比较2012年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
新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2、增设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见附表1);3、收紧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的浓度限值(见附表1);4、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见附表2)。
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的比较为了更好的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国家环保部同期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采用全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相比于空气污染指数(API),AQI更加全面的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的状况。
AQI与API具体比较如下:1、参考标准、发布项目不同API分级计算参考的标准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仅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的日均值,臭氧(O3)、一氧化碳(CO)的小时均值不参与评价。
AQI分级计算参考的标准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粒子(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6项的24小时均值和小时均值(其中颗粒物为24小时均值,O3为8小时滑动均值)。
2、发布时间不同API只发布日报。
日报时间周期为24小时,时段为前一日12:00至当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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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该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3.14“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
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