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亳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关于开展2012年3116名师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2-07-12教人〔2012〕104号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亳州市“十二五”3116名师工程的意见》(教人〔2011〕6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2年拟评选表彰市级教坛新星260名、骨干教师120名、学科带头人60 名和特级教师30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与对象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电大的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电化教育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指标具体评选推荐名额见《亳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标准市级评选参照《2012年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附件2)执行,各县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评选细则。
四、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原则上要逐级申报,即申报骨干教师需是教坛新星人选,申报学科带头人需是骨干教师人选,申报特级教师需是学科带头人人选。
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市特级教师评选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市特级教师评选。
直接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的人员比例均不超过各类总数的20%。
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县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各学校(农村中心校)开展教学能手或教学之星、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形成市、县区、校三级联动,共同激励教师队伍成长与发展的良好格局,推动我市名师工程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校级申报县区级、县区级申报市级、市级推荐上报省级逐级申报工作奠定基础。
五、推荐评审办法(一)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辖区内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评选程序为:1、个人申报。
教坛新星评选材料

亳州市“十二五”名师工程评选报名表- 1 -- 2 -附件3:亳州市“十二五”名师工程评选简明登记表注:分类填写- 3 -亳州市教坛新星评选材料目录一、教师资格证二、学校出具的正常出勤、工作量饱满证明三、学校出具的师德修养方面证明材料四、1、教师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证明,个人总结材料);2、校园长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一年的课程表。
五、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自选三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六、县区本次业务能力考核材料(教学设计、评委评价材料)。
七、学校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亳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一、教师资格证二、任职资格证三、继续教育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四、学校出具的正常出勤、工作饱满证明五、市“教坛新星”证书六、学校出具的师德修养方面证明材料七、1、教师担任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4证明,个人总结材料。
近五年来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近五年课程表;3、校园长教学工作量证明,近五年课程表。
八、5年来,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专题讲座)或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证明(证书)及开课通知(文件)。
九、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自选三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十、县区本次业务能力考核材料(教学设计、评委评价材料)。
十一、近五年来,教研科研原始材料。
十二、培养指导教师证明、原始材料。
十三、学校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亳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目录一、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证书二、继续教育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三、学校出具的正常出勤、工作饱满证明四、参加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五、学校出具的师德修养方面证明材料六、1、教师担任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证明,个人总结材料。
近五年来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证明和原始成5绩分析表。
教坛新星评选材料

亳州市“十二五”名师工程评选报名表- 1 -- 2 -附件3:亳州市“十二五”名师工程评选简明登记表注:分类填写- 3 -亳州市教坛新星评选材料目录一、教师资格证二、学校出具的正常出勤、工作量饱满证明三、学校出具的师德修养方面证明材料四、1、教师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证明,个人总结材料);2、校园长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一年的课程表。
五、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自选三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六、县区本次业务能力考核材料(教学设计、评委评价材料)。
七、学校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亳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一、教师资格证二、任职资格证三、继续教育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四、学校出具的正常出勤、工作饱满证明五、市“教坛新星”证书六、学校出具的师德修养方面证明材料七、1、教师担任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4证明,个人总结材料。
近五年来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近五年课程表;3、校园长教学工作量证明,近五年课程表。
八、5年来,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专题讲座)或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证明(证书)及开课通知(文件)。
九、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自选三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十、县区本次业务能力考核材料(教学设计、评委评价材料)。
十一、近五年来,教研科研原始材料。
十二、培养指导教师证明、原始材料。
十三、学校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亳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目录一、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证书二、继续教育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三、学校出具的正常出勤、工作饱满证明四、参加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五、学校出具的师德修养方面证明材料六、1、教师担任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证明,个人总结材料。
近五年来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证明和原始成5绩分析表。
2021年亳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1年亳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及服务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校级干部、不兼课的后勤及教辅人员作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提报,其他人员作为优秀教师提报。
近三年来曾获得亳州市及以上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和推荐。
二、评选条件(一)推荐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推荐人选须满学校工作量(按基本工作量认定办法认定,并已经公示);业绩考核近两年(4学期)均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因教师本人休产假,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情况,只需近3次业绩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即可,单位已对其进行考核的情况,则以学校实际考核等次为准);(二)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6.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3年及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名师评选管理规定

名师评选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与优质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各级教育部门纷纷推行名师评选工作,以选拔出一批优秀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名师评选管理规定,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激发教师的工作动力,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目标名师评选工作的目标是选拔一批优秀的教师,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提升全体教师的专业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同时,名师评选工作还旨在激发教师的工作动力,使其在教育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评选标准(一)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方法,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生评价等。
(二)教学成果:考核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情况、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
(三)教育改革与创新:评价教师在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方面的贡献,包括教学方法改进、课程设置创新、教育理念引领等。
(四)师德师风:考察教师的道德品质和教育行为,包括爱岗敬业、学生关爱、团队合作等。
四、评选程序(一)公示和报名: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并对评选条件、程序进行公示。
教师按要求报名,提供相关材料。
(二)初审:由评选委员会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三)评估与考察:通过教学观摩、教学展示、课程设计等方式,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贡献。
(四)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名师名额,并进行综合评定。
(五)公示和表彰:公示评选结果,并对入选的名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监督和评估:建立名师的常态化评估机制,对名师进行教学质量和教育贡献的监督与评估。
五、保障措施(一)客观公正: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防止人为干预和利益输送。
(二)专业力量:评选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教育专家、名师等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奖励措施:对入选的名师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提供进修、交流等机会,激发教师的工作动力。
2023年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

2023年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学优秀教师,不断提高中学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细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条中学名师评选范围为在编中学教师,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各县(市、区)中学教师。
第二章评选程序第四条中学名师评选实行分区、分级的程序。
第五条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第六条初评阶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区的申报材料,将评审对象确定为县级及以上中学的优秀教师。
初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根据得分高低进行初选,初选对象进入下一阶段。
第七条复评阶段:复评采取集中组织评审的方式,根据初评结果确定的初选对象进行复评。
复评由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划定不同等级,经过复评的优秀教师进入终评。
第八条终评阶段:终评由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终评评审组进行评审。
终评评审组根据复评结果进行评审和打分,最终确定中学名师获奖名单。
第三章评选标准第九条中学名师评选的主要评审标准包括:(一)教学水平: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灵活性、教学效果等。
(二)专业发展:包括科研成果、教学经验总结等。
(三)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等。
(四)师德师风: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发展潜力等。
第四章奖励与表彰第十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中学名师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并享受举办学术研讨会、讲座等的机会。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二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三条评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他人串通作假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中学名师评选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以上是2023年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共计2000字。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亳政办秘〔2020〕91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31日亳州市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激发各地、各学校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奖励类别根据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机制、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素质教育、示范引领等情况,对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全市各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亳州高新区辖区内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评估奖励。
三、奖励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每年评选一次,安排奖励资金600万元,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新课程实施提升和学生发展能力指导培训、校本课程开发、学校社团活动和当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管理人员、教师。
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1.引言1.1 概述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概述部分旨在介绍该市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的情况和目标。
本文将详细探讨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要点,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作为一个农业大县,亳州市一直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并致力于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
教师职称评定作为评价教师专业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准,关系到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制定旨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评定体系,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教育质量。
这些评定条件旨在从教师的学历背景、教学经验、学术研究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估,并给予适当的职称认定。
同时,评定条件也将注重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以确保评定结果与教学实绩相符合。
在亳州市的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中,不仅注重教师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水平,还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
这旨在培养和选拔优秀的教师,提高整个市区教育系统的整体素质。
通过本文的探讨,读者将深入了解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要点,有助于提升教师在本市的职称评定中的认知水平,同时也有助于教师个人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进一步促进了亳州市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和全面提升。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要点,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有关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的全面了解和参考价值。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以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相关的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探讨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条件。
文章结构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背景和意义进行概述,介绍该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同时,提出本文的目的和研究思路,指明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正文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分为两个要点进行阐述。
在2.1部分,将详细介绍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第一个要点,包括相关法规政策、条件标准和评定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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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014年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任教五年以上。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教研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胜任教学工作并在同层次学校班级教学评比中所带班级学生成绩突出。
3.参选者需提交本学年度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学设计。
4.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5.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 1 -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2次(其中一等奖1次)或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其中二等奖及以上1次)。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职务(原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2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近五年来在学校(农村学校在中心校)教学评比中成绩突出。
3.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
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4.近五年来,在中心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
其中至少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者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近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
- 3 -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创新之处。
6.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四、教研科研近五年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1.在省级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
5.参加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教师]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教研员]- 4 -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五年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其他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参加骨干教师评选优先推荐。
城镇学校教师申报骨干教师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教师职务。
- 5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近五年来在学校以上(小学在中心校、初高中在县区以上)同层次学校教学评比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3次合格率名列前四分之一。
无教学评比的学段,应提供近五年来所任班级学生参加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表彰2次。
3.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
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 6 -4.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
其中至少1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
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创新之处。
6.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7.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
四、教研科研近五年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第5条必备):1.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且在省级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不含增刊、论文集)。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或教育科研- 7 -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3次(农村学校教师2次)或获得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5.主持市级以上课题1项,并已结题。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3次,其中获一等奖1次(农村学校教师2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教师]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五年以来,所辅导的教师至少2人次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教研员]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五年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至少有3人次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8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其他城镇学校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市特级教师评审标准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龄13年以上,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教师职务。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9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3.近五年来在学校以上(小学在中心校、初高中在县区以上)同等层次学校教学评比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4次合格率名列前四分之一。
无教学评比的学段,应提供近五年来所任班级学生参加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表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