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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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会签表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总则

1.1总则

为全面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的管理行为,明确各级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更好地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及相关权益。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编制依据

本管理制度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和管理。

2.术语解释

2.1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2.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5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员工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员工的健康状况,分析员工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员工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2.6职业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和生物等因素。

2.7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列入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目录,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2.8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9 有效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

2.10有效使用期: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和各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指导和检查。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落实职业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监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3.1.2负责审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工作重点;

3.1.3听取职业危害职能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汇报和公司职业健康现状的评价;

3.1.4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组织调查重大责任事故及处理意见;落实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指示。

3.2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全面责任。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主体,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

3.2.2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评审。组织对突发事故的处置;

3.2.3组织解决重大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劳动者作业条件和组织对职业健康进行现状评价,确保职业危害防治资金的投入;

3.2.4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专题研讨会议。监督、检查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排查治理情况;

3.2.5按照国家和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发生的职业健康事故进行报告和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落实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指示。

3.3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职责: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落实。

3.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监督、检查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检查和整治;

3.3.2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专题研讨会议;

3.3.3组织对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的评审和职业健康现状评价。组织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落实上级和公司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指示。

3.4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落实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

3.4.2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5生产部门职责:

生产部门是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指导。

3.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施;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会同生产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新进及转岗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各级对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观念,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5.2负责收集职业危害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制定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操作规程、防治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职业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救援的演练;组织对职业中毒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5.3选择取得《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检测、评估,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三检”、结果处理等;

3.5.4负责办理建设项目中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批手续,参加“三同时”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向当地安监部门申报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和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3.5.5负责申报公司内存在的职业危害项目和上级职能部门要求的职业卫生统计报表,建立规范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职业环境卫生检测资料报告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3.5.6负责公示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负责设置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3.5.7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

好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的管理和控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指令,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复查验收;遇有危及员工生命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职业健康危害防治的主管领导;

3.5.8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员工的佩戴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6公司(分工会)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对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维护员工相应的权益;

3.6.2负责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

3.6.3在公司职业危害事故调查中,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整改验证;

3.6.4对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7其他部门职责:

凡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对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实施改进和全面责任。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落实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

3.7.2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职业危害; 督促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3.7.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或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对员工身体伤害和环境的影响;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设备设施故障的抢修,确保职业健康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当职业危害因素超标时,组织对职业健康设备设施的改进;

3.7.4加强对员工身体健康有影响的操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查, 积极提出治理改进意见及措施;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3.8主管职责:

生产主管、仓库主管对本班组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3.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落

实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3.8.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等;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并抽考、检查执行情况;

3.8.3坚持对作业现场进行巡视安全检查,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防护用品;及时发现和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违规和不安全行为;

3.8.4对新进、转岗的员工要进行岗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3.9岗位员工职责:

3.9.1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对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和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努力学习并掌握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的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自觉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正确佩戴使用好防护用品和用具。

3.9.2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9.3加强对有毒有害物使用后的加盖、退库封存处理,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制度

4.1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4.1.1公司新进、转岗或变动的员工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公司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岗位职业病危害进行书面告知本人,告知书一式二份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一份由生产部存档,一份由员工留存;

4.1.2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后,对以下情况要采用《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1)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发生变化;(2)从原来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4.1.3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内容:(1)危害因素名称;(2)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3)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4)防护措施;(5)岗位变动说明;(6)员工履行的义务;(7)待遇。

4.2 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现场告知:

4.2.1在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和评价结果进行告知;

4.2.2在宣传栏上宣传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使用等内容;

4.2.3在作业场所制作“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其内容应包括:健康危害、理化特性、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和应急电话等。

4.3 职业健康体检告知:

4.3.1 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生产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告知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在告知存根上签字确认;

4.3.2 对职业健康检查有疑虑、需要复查的,生产部要及时告知其本人;本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检查机构复查;

4.3.3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告知:

4.3.3.1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单独告知员工本人;

4.3.3.2凡经确认的职业病患者,生产部应及时告知相关行政卫生部门,并会同生产部进行职业病调查处理工作;

4.3.4凡参与职业健康检查或离岗的员工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查询或复印的,生产部应积极予以配合。

4.4为员工申报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告知:

公司必须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让员工了解工伤的范畴、工伤申报程序及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内容。

4.5 凡未签订《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员工,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4.6现场的职业危害警示

4.6.1生产部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4.6.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如:职业危险因素监测超标点),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6.3岗位作业人员应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保持清晰、洁净;

4.6.4在实施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施工方在现场设置规范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5.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5.1 公司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项目,生产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5.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1) 单位的基本情况;(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5.3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中,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和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5.4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部门申报变更内容;

5.5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部门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5.6生产部门要建立职业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1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6.1.1对从事职业健康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按照相关要求和培训的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使其掌握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辨识、控制措施和应急方法。

6.1.2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培训:按照相关要求和培训的内容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再教育培训。培训由生产部和所在部门组织进行。

培训的内容:(1)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所在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的危险性及其控制措施、防护措施、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员工所享有的职业健康权利和义务等;(3)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职业危害因素发生改变的相关内容。

6.2新进和转岗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1)对新进员工按照相关的要求实行

三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2)转岗员工实行二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6.3为确保参加培训的员工具备职业危害防范意识和技能。各级对组织培训的员工要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价,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

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7.1 生产部门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7.2在生产设备检修时,要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同时列入计划之中,做到同步检修,同步使用;

7.3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台帐报生产部备案。并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费用列入每年的安全经费预算中。

8.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1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公司现有的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绝缘鞋、绝缘手套、耳塞、线手套、口罩、防毒口罩等。

8.1.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具有《监检证书》的保护用品;

8.1.2劳动保护用品是公司免费发放给员工的,用于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保证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一种辅助防护用品;

8.1.3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电工绝缘鞋、防尘口罩、耳塞等,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且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8.1.4进入作业现场的员工,必须穿戴符合现场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8.1.5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因生产和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时,需要调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由需求部门向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放;

8.1.6对调换岗位的员工按新岗位的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1.7对辞职、辞退等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将所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缴

回;

8.1.8绝缘手套和电工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8.2劳动保护用品费用计划

劳动保护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由生产部根据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到期情况及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8.3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8.3.1凡涉及安全健康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保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保护用品经营企业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8.3.2工作服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业务部门组织采购。

8.4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发放

8.4.1劳动保护用品购入后由业务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对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健康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检查其“两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

8.4.2对定期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相关部门在发放时要做好员工个人领用记录并保存备查。

8.5 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处理

8.5.1劳动保护用品经使用后,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给予报废处理:(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未达到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的;(2)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已达不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

8.5.2劳保防护用品判废处理程序:(1)业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存库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发现满足报废条件的给予以报废处理;(2)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3)对判废处理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9.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9.1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9.1.1生产部门在每年初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制定监测计划。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完成时间,并严格按照监测计划组织实施;

9.1.2公司委托政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9.1.3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频次每年至少一次,对超标点可以进行重点或增加频次的监测与监控;

9.1.4存在职业危害的所在部门要加强对粉尘、噪声和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产部;

9.1.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根据监测结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职业危害因素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对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防护措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职业危害超标点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

9.2职业健康体检

9.2.1对在岗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离岗、新进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的结果,应存入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9.2.2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进行复查,确定为职业禁忌症的员应调离原岗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2.3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救治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同时应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9.2.4对查出有职业病的员工及时进行医治,重新上岗后,另行安排工作,不得再安排到有同种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作。

9.3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定期检查和康复保障

9.3.1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感到不适,又排除其他疾病的,经本人申请,公司应安排申请人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为了保证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员享有充分的权利,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9.3.2在同一工作环境中,同时或短期内发生两例或两例以上健康损害表现相同或相似病例病因不明确,又不能以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群体性疾病解释的,或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认为需要作进一步的检查、医学观察或诊断性治疗以明确诊断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公司应安排进一步的职业病诊断;

9.3.3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康复疗养。

9.4职业病的报告

9.4.1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

9.4.2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10.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0.1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由生产部门具体负责建立并专人统一管理,并定期对档案的管理进行检查;

10.2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和复查结果报告、健康体检综合分析及处理情况报告、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0.3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10.4职业病诊断档案的内容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10.5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1.1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11.1.1公司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实行职业危害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11.1.2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

的先进生产工艺;

11.1.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必须经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安监部门审查,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得施工;

11.1.4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1.1.5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

11.1.6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11.2评价机构的选择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危害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1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其评价只能由具有甲级资质的评价方做:⑴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⑵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极》(GB5044-85)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⑶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的;⑷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⑸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范围的;

11.2.2上述情形以外的一般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可由具有甲级或乙级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评价。

11.3 职业危害预评价

11.3.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

12.3.2 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时,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⑴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⑵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⑶与职业危害预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11.3.3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程序:⑴准备阶段。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要点;⑵实施阶段。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对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评价;⑶完成阶段。汇总和分析资料,编制职业危害评价报告书,并组织专家对职业危害评价报告书进行评议。

11.3.4职业危害预评价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核或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⑴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⑶属于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份);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1份);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1份);⑻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⑼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

11.3.5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

11.3.6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1.4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试运行12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向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11.4.1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⑴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⑵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设计图,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组织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⑶项目试运行情况;⑷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11.4.2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2.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和来源:

12.1.1职业危害因素:噪声、纸张粉尘、有机废气;

12.1.2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 涂料、油墨、有机溶剂、机械设备噪声、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等。

12.2职业危害程度:

12.2.1噪声的职业危害程度: 噪声能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等综合性病症;

12.2.2粉尘的职业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能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病症;

12.2.3废气的职业危害程度: 对眼、鼻、喉有刺激等。

12.3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

12.3.1噪声的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对噪声超标的印刷设备进行改造,将噪声源和受点隔开,降低机器运转时的噪音;在生产条件和室内气温允许时可打开窗户,使噪音散发出去;在噪声作业区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耳塞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12.3.2粉尘的职业危害防范措施: 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漏;通风除尘、合理照明,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12.3.3废气的职业危害防范措施:操作人员在调墨、设备维护保养时,应佩戴有活性炭的防毒口罩和乳胶手套,防止肌体接触;油墨和溶剂使用后要及时加盖,对未使用的油墨和溶剂和废弃物要退库保管,防止洒漏;增加作业场所的新旧风的排放量和保持适宜的温度;严禁在作业场所饮水和进食等;参加职业保卫生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2.4岗位职业危害的处置措施:

当生产作业现场发生以下情况时,将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13.

相关记录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doc

17.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管理 1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总裁黄斗星任组长,以生产部经理李德祥及行政部副经理王伟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行政部为职业卫生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2职责 2.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2.2行政部职责:

2.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工业卫生监测机构对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2.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2.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2.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2.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3人力资源部 2.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2.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4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车间、)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最新企事业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99种国家法定职业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64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正式样本

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目的 为贯彻和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 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使员工懂得有关职业 健康安全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术规 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 用方法与维护方面的相关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 作。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并且负责贯彻、落实、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教育工作; 3.2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整体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的策划、组织与推进等工作; 3.3某工厂安委会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并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实施与验证。 4、工作内容 4.1本单位安委会应对专兼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及其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兰考汇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 HT-ZYWS-201607(A/O)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审核:睿伟山 审批:战涛 2016年7月10日编制2016年7月15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第二章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6)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11)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15)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1) 第六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0) 第七章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 (34)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37) 第九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9) 第十章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设置管理制度 (42) 第十一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52) 第十二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55) 第十三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8) 第十四章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制度 (61) 第十五章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65) 第十六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2)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围 适用于汇工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4263

目录 第一章职业健康危害管理制度 (2)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0) 第三章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3)

第一章职业健康危害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宜,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和谐经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铁四局武汉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土建八标项目经理部所属施工管段。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部监督、分队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经理部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助各作业班组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项目经理为职业健康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经理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员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经理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第七条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应给予奖励。 二、机构与管理 第八条安质环保部为经理部职业卫生工作检查部门。 第九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条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职业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

研费等)应列入经理部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一条工会、办公室、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进行模拟演练,以便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各作业班组应及时报告经理部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四条做好防尘、毒、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十五条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作业队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作业队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十六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经理部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经理部及经理部安质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四、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第十七条与员工(外协队伍)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 4、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病健康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9、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职业病人管理制度 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 (修改)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4、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职业健康管理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二)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 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第四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本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作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第51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编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人员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5、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50-68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两年来,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式总体趋稳,粉尘等职业危害事故整体下降。但是职业安全卫生形式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我矿一线职工作业场所职工健康安全,减少粉尘、瓦斯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办〔2010〕139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矿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我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学习,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一、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采掘一线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维护员工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非工程类子/分公司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属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和本制度要求,制定其更细化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3 术语定义 3.1职业健康:又叫劳动卫生、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2 职业健康检查:指一次性的应用医学方法对个体进行的健康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根据国家关于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3 法定职业病:指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职业病。现行职业病目录包括10大类115种(卫法﹝2002﹞108 号文公布)。 3.4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3.5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3.6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 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小组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主管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安全环保部代表公司安管组行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有权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群众 监督。 第六条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检测及公司安管组布置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 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

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第八条涉及职业病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 艺。 二、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卫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安环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四、后勤部门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采购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人事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安管组人员参加,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 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部门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 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 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

建筑工程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为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3.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二)组织领导 1.公司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各分厂职业危害防治建立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设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员。 2.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公司领导、各分厂、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3.分厂职防领导小组由分厂分管职防工作领导、各工段主要负责人组成,对分厂主

要负责人负责。 4.各职能部门设专职职防监督管理员,可由部门安全员兼任。 5.行政人事处为职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逐级管理 1.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 审核批准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保障职业健康工作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组织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定期主持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和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了解本单位职业危害状况,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抓好基本建设和生产装置、设施技术改造的职业健康管理“三同时”工作。 组织持续改进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分管职防工作公司领导职责 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和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并督促落实。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正式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三条分工和职责。 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监部、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 1、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三、职业健康事故: 1、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 度正式版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3.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3.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3.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 3.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

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最 新版)

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汇编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三标一体”的相关规定,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董宝贵 副组长:周世宏 组员:项目部员工 (2)、分工和职责。 党工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设备物资和综合办公室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质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1 )、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 员工:***、***、***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

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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