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doc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6、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2、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3、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及时如实告知职工.4、在本单位醒目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监测、评价结果.5、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应急处理措施.6、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1、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2、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砖厂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培训教育内容:①、党和政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②、砖厂安全生产近远期规划、组织管理措施及生产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③砖厂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④、砖厂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2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内容:①本车间生产工艺流程.②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③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①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安全规程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装载机、挖掘机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由市安监局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砖厂每年对车间主任、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防治职业危害安全教育培训,要有培训教育计划、培训教案培训花名册.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作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它物品替代.3、本公司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凡是产生粉尘危害的,分工种每年发放手套2双、防尘口罩3个,有噪声危害的岗位每半年发放耳塞1只,有高温危害的安装电扇、排风扇等降温设施.4、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处罚款十元.5、防尘口罩、手套、防噪声耳塞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更换,重新配发.6、检查、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五、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一人一档,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方便查询、提取.2、按规定与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签订体检协议,组织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岗中体检和离岗体检,支付体检费用,及时如实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享受规定的待遇;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职工离开砖厂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一、总则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二、申报1、砖厂职业危害安全办公室应向县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报表,申报内容应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6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7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8安监局规定的其它应当申报的资料.2、砖厂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3、砖厂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应每年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一次,并向县安监局提供职业危害纸质文本相关资料.5、当砖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下列重大变化事项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各车间或者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砖厂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经具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第四条、砖厂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第五条、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第六条、砖厂应当对所有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有记录,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第七条、砖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第八条、各车间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报告砖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向县安监局报告,经县安监局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第九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砖厂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2、砖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3、砖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进厂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并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休养.4、各车间、班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5、正常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6、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并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7、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8、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九、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公司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二、职业健康安全办公室应如实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纳入安措费用预算,报请砖厂负责人审批,根据计划落实资金并进行采购.三、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并由职业健康安全办验收后方可入库.四、每月1-3号,各车间、班组统一到砖厂安全办公室领取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五、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六、统一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七、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砖厂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1、粉尘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矿山开采、制砖、搬运成砖的过程中出现.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主要涉及岗位:取料岗位、粉碎、搬运岗位.2、噪声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主要有风镐枪、制砖机、排风扇等.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主要涉及岗位:取料岗位、制砖岗位3、高温产生原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烧结车间危害程度: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主要涉及岗位:烧结车间岗位.二、、职业病防护措施1、防尘措施1、作业前,检查本场地的排风扇、电扇是否正常运转.2、经常在作业区域洒水喷雾,能有效地减少粉尘的产生和飞扬,并能有效地防止二次扬尘.3、职工在作业区域内必须戴好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口罩要经常清洗,保持洁净,防尘口罩要按规定更换滤纸、滤布.4、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自然通风较差的要使用机械通风.5、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2、防噪声措施1职工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3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防暑降温措施1对高温设备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2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3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4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四、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1、粉尘1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2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控制粉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的粉尘浓度.必要时采用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3在页岩打磨时,实行机械密闭操作.2、噪声1、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3、高温1、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2、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C、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五、本规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卫生与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与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与健康安全,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确保企业的可连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职业卫生与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二、职业卫生管理2.1 健康档案管理1.公司将建立并完善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情形、职业病防护接种情况以及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
2.员工入职时需进行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复查,以监控员工健康情形的变动。
3.员工在离职前需进行离职体检,将体检结果纳入健康档案,并妥当保管。
2.2 职业病防护1.公司将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监测,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2.公司将供应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遵守相关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3 职业卫生培训1.公司将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本领,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有效地应对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卫生风险。
2.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职业病知识、职业卫生法规政策、职业病防备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2.4 职业卫生检测与监测1.公司将建立职业卫生检测与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相关检测和监测工作,确保工作环境的职业卫生安全。
2.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接受职业卫生监测,包含但不限于空气质量、噪声、化学物质等方面的监测。
三、员工健康管理3.1 健康体检1.公司将为员工供应定期健康体检服务,以监控员工的身体情形。
2.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参加健康体检,如不能定时参加体检,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说明原因。
3.2 健康促进1.公司将鼓舞员工参加健康促进活动,如体育磨练、健康讲座等,并供应相应的资源支持。
2.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知识宣讲,供应健康咨询服务,帮忙员工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水平。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选5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选5篇)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一、目的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3.1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4.1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1.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2.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工健康检查制度1.企业应建立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健康检查应包括岗前检查、在岗检查和离岗检查,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3.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职业病预防和处理措施1.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如改善工作条件、提供防护用品等。
2.企业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3.对于确诊的职业病职工,企业应提供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等服务。
四、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1.企业应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使其了解职业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
3.企业应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五、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企业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位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应包括职工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疗记录等。
3.企业应定期对职工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与使用规定1.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2.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有效性。
3.企业应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用品。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
2.企业应对职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企业应保持与当地应急救援部门的联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
八、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制度1.企业应建立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等指标进行监测。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____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对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规范和监督,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安全,促进生产和服务的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和临时工。
三、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1. 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健康监测和健康评价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和健康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素质。
3. 职业病防护企业应进行职业病危害辨识,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职业病防护和控制。
4. 环境监测企业应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查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危害,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5. 确保用品卫生企业应确定员工所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食品等卫生保健产品的质量标准,及使用方法,以保证员工使用的劳保用品具有完好的保护功能。
6.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维护健康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的实施企业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同时,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真正理解本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规定的行为,企业应及时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制度的修订和废止企业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需要修订或废止的,应经企业领导层决定,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
修订或废止后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升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派人员,包括在岗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采取先防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减少危害;(2)全员参与,共同推进。
责任明确,工作协同,形成全员参与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制;(3)合法合规,科学管理。
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制度和标准;(4)环境优化,设施健全。
改善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卫生设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5)防护措施,控制危害。
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有效控制职业危害物的暴露。
2.目标(1)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职工的伤害风险;(2)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水平;(3)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4)建立科学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体系;三、职责与义务1.企业(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3)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环境检测、评价和监测工作;(4)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培训;(5)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6)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防控机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7)组织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8)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卫生事故;(9)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负责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职业卫生环境检测和评价工作,及时报告监测结果;(4)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5)组织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并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7)及时处理职业卫生事故,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8)提出改善工作环境和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情况。
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精神福祉,同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管理指导:一、健康管理原则制度首先明确了健康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员工参与和持续改进等。
这些原则体现了企业对员工健康的高度重视,以及通过科学管理降低健康风险的决心。
二、健康责任体系制度规定了从公司高层到普通员工每个人的健康责任。
公司领导需定期审议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层管理者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而员工则应遵守健康管理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健康风险评估制度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健康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职业卫生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对员工健康造成威胁的问题。
四、健康教育与培训制度强调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定期为员工提供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通过教育和培训,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
五、健康监测与服务制度提出了建立健康监测体系的要求,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筛查等。
同时,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支持,确保员工在出现健康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
六、心理健康关怀除了身体健康,制度还特别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
企业应建立心理健康支持系统,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应对工作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七、应急响应机制面对突发的健康事件,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这包括事故处理流程、紧急疏散计划和医疗救援协调等,以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与健康。
八、持续改进与反馈制度鼓励企业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收集员工反馈和建议,不断优化健康管理措施。
这种开放的态度有助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员工满意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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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管理1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总裁黄斗星任组长,以生产部经理李德祥及行政部副经理王伟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行政部为职业卫生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2职责2.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2.2行政部职责:2.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工业卫生监测机构对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2.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2.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2.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2.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3人力资源部2.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2.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4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车间、)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二、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加强对改建、扩建、新建项目工程的“三同时”,落实职业卫生与项目的审批、建设、验收期间同时进行。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与项目工程的各个环节,落实项目工程中职业卫生问题。
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的基础建设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2.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3.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将职业病危害事故纳入事故隐患整改报告环节,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立即报告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做好日常生产工作中的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行政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8.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由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三、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
2.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行政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检查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四、作业场所管理1.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生产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6.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伤害。
12.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员工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
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3.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应定期了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公司应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要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
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结合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行政部2010年3月关键词:职业卫生文件制度主送:总办、各部门、责任人抄送:全厂各员工1职业卫生13项管理制度1 青岛亿卓机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拟稿人:职务:审核人:职务:批准人:职务:批准日期:年月日公布日期:年月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特制定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青岛亿卓机械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