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账户管理办法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建立规范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项目开设和使用的所有人民币银行账户和外币银行账户(以下简称银行账户)。
第三条银行账户的管理内容包括:银行账户开户管理、银行账户信息管理、银行账户使用管理、银行账户变更管理、银行账户延期管理、银行账户年审管理、银行账户注销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和使用中的禁止行为及责任。
第四条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满足经营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实现银行账户管理上的规范化和数量上的最小化。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级单位、项目的财务负责人是执行本办法的责任人,其执行情况将纳入财务责任人的业务考核范围。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开立第七条银行账户的开立实行由使用单位发起申请,上一级单位财务部门和总会计师审批、公司财务部和公司总会计师审批的分级审批制。
第八条应按以下规定开立银行账户:1、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日常使用进行管理,银行账户的户名全称应与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2、公司所属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的日常使用进行管理,银行账户的户名全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3、项目经理部及其他三级单位开立银行帐户,由项目经理部及其他三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其名下银行账户的日常使用进行管理,如无特殊原因,项目经理部的银行账户全称应与项目经理部的公章保持一致;4、外币账户的开立,一律需上报公司,并经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定后才能开户;5、人民币银行账户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批,因特殊情况需增开账户的,除公司财务部审批同意之外,还需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户;6、各级单位和项目不得出现未经审批开立银行帐户或者先开立账户再补报申请等行为;7、除财务部门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开立银行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预算单位的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提高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效率,减少浪费和滥用资金的现象,各级政府开始采用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这一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还能够增强财务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是一种基于现代财务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手段的预算管理方式。
它的核心思想是将每个预算单位的资金汇总到一个统一的账户中,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每个预算单位在使用资金时需要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资金才会从账户中划拨到对应的预算单位账户中。
这种方式有效地避免了预算单位滥用和浪费资金的问题。
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资金流动监控体系。
首先,财务部门需要实时监控每个预算单位的资金余额,确保账户中的余额始终为零。
其次,预算单位在使用资金时需要提交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报销申请,以及相关的发票和支出凭证。
财务部门通过审批程序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是符合规定和需要的。
最后,财务部门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检查和核实每个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避免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带来一系列的益处。
首先,它能够有效地加强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审核程序,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
其次,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提高财务透明度,防止腐败和滥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由于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需要有明确的记录和证据,可以让公众对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最重要的是,在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的实施下,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将更加合理和规范,有助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然而,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资金的集中管理可能增加了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和管理压力。
财务部门需要对每个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和审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其次,预算单位可能面临资金使用不够灵活的问题。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银行机构及其客户所开立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效率性、透明性和合规性原则。
第二章账户设置与开户条件第四条银行应根据客户类型和业务需求,合理设置各类银行账户。
第五条客户申请开户应符合以下条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合法授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开户审核机制,对申请人进行身份验证和背景调查,确保开户的合规性。
第三章账户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客户应按照账户性质及约定用途规范使用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账户管理系统,实施定期对账、资金监控和风险管理等措施,确保账户安全、资金完整。
第九条银行应提供便捷、高效的账户服务,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及时响应客户合理需求。
第四章账户监督与检查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账户监督机制,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十一条银行应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账户监管工作,提供必要信息和数据支持。
第十二条银行发现账户存在异常交易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账户撤销与合并第十三条客户因故需撤销银行账户时,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银行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审核客户撤销账户的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可对客户的多余账户进行合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账户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制定机构名称]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二)2024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二)引言: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二)是对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包括账户开立、账户变更、账户关闭、账户管理责任和账户风险控制。
正文:一、账户开立1.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企业应提交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2. 银行对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符合要求后开立结算账户。
3. 开户时,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4. 企业需填写开户协议,并承诺遵守银行相关规定。
5. 银行审核通过后,会为企业发放相应的结算账号和密码。
二、账户变更1. 企业需要及时向银行提交账户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变更事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账户授权变更等。
3. 银行审核通过后,会对变更事项进行记录和更新,并及时通知企业。
三、账户关闭1. 企业决定关闭结算账户时,需提前通知银行,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 银行将核实企业身份并完成账户结清等程序。
3. 企业需将结算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移或取现,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四、账户管理责任1. 企业应负责妥善保管结算账户相关信息和密码。
2. 企业要确保账户内资金的安全,防止非法操作和欺诈行为。
3. 企业需及时更新账户信息,并配合银行开展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4. 银行有权对企业账户进行监管和风险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5. 企业应配合银行进行账户信息核实和调查,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五、账户风险控制1. 银行将采取安全措施防范账户风险,如设立双重验证机制。
2.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定账户使用的规范和制度。
3. 定期对账,并及时发现和核实异常交易和资金流向。
4. 银行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账户限制或冻结。
5. 企业应定期进行账户风险评估和安全审计。
总结:本文以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二)为标题,从账户开立、账户变更、账户关闭、账户管理责任和账户风险控制等五个大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开户申请,及时进行账户变更和关闭手续,积极履行账户管理责任,并加强账户风险控制,以确保账户安全与合规。
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对于银行人民币单位的结算账户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下面将就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概念1. 银行人民币单位:指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银行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的单位。
2. 结算账户:指银行为银行人民币单位开立进行人民币资金结算的账户。
3. 一户多卡:指银行为银行人民币单位开立结算账户后,为其发行多张与该账户相连的借记卡或贷记卡。
二、开户条件1. 银行人民币单位需提供与其身份、资格、经营等相关的法定证明材料。
2. 银行人民币单位需有与开立账户及进行资金结算相适应的资金安排。
3. 银行人民币单位在银行机构的其他经营及信用状况符合银行机构要求。
三、账户用途1. 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仅用于单位的经营和日常管理活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2. 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仅供原开户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如确需办理转账业务,应在原开户银行的授权下通过系统划拨资金至受益人账户,但需保障转账业务真实、合法,不得违反反洗钱、反恐怖主义等法律法规。
四、账户管理1.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流程,并核实并记录银行人民币单位开户时提交的所有材料。
2.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账户风险评估制度,对不同类型的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进行评估,并根据不同类别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
3.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账户管理系统,对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包括账户开立、账户变更、账户注销等环节。
四、账户监管1. 银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2. 银行应当开展账户内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的风险问题,确保账户的合规经营。
3. 银行应当发现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存在可疑资金流动的情况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义务,报告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机构。
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账户的管理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以及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人民币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操作,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合规流动,特制定以下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
一、账户分类人民币账户根据用途和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基本存款账户这是单位存款人的主办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等。
4、临时存款账户用于临时机构或临时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账户开立1、单位或个人需要开立人民币账户时,应向银行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
2、银行应按照规定对开户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开户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开户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行核准或备案。
三、账户使用1、存款人应按照账户的性质和用途使用账户,不得将账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他人。
2、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不得伪造、变造。
3、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4、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使用应符合特定用途的规定,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账户变更1、存款人的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应及时向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银行审核无误后,为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五、账户撤销1、当存款人因解散、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需要撤销账户时,应向银行提出撤销申请,并交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
账户管理办法
账户管理办法1. 账户的创建和使用1.1 用户应当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信箱等。
1.2 用户可以使用手机号、电子信箱或社交账号等方式注册账户。
账户名和密码由用户自行设定,应当合法、安全、有效,并且用户应对账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责。
1.3 用户应对其账户的使用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账户进行的一切操作行为、行为所产生的数据和信息以及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用户应确保账户信息的实时更新和保密,并自行承担因用户泄密、遗忘密码等原因造成的后果。
1.4 本公司保留随时终止或暂停账户的权利,如果用户的使用行为涉及到违法、违规、违背商业道德等行为,或有可能危害到本公司、其他用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本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或暂停该账户的所有或部分功能,或者对用户进行警告、限制或追究法律责任。
2. 用户信息保护2.1 用户信息指用户在注册、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
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外,未经用户明确的同意,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用户信息。
2.2 本公司将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包括防止数据丢失、泄露、滥用或者变造。
2.3 用户在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服务时,应保护自身信息的安全性。
如用户发现账户、密码或个人信息泄露或存在异常使用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理此类问题。
3. 账户的维护和管理3.1 用户可以自行决定对账户进行修改、注销等管理操作。
如需要修改账户信息,用户应当在数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提供有效证据,并按照本公司的要求进行操作。
3.2 用户在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服务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违背商业道德的行为。
如用户违反上述规定,本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或暂停该账户的所有或部分功能,或者对用户进行警告、限制或追究法律责任。
账户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账户结算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障账户结算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经营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及其客户。
第三条银行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账户结算管理:(一)合法合规原则:银行开展账户结算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二)风险可控原则: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账户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三)客户至上原则:银行应尊重客户合法权益,提供优质、便捷的账户结算服务。
二、账户开立与变更第四条银行应根据客户需求,为其开立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
第五条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向银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六条银行应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客户开立账户后,如需变更账户信息,应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银行应核实客户提供的变更信息,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三、账户使用与监督第九条客户使用账户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非法交易活动。
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账户使用监督机制,对客户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账户结算业务合规、安全。
第十一条银行发现客户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银行应定期对客户账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账户撤销与销户第十三条客户因故需撤销账户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银行核实客户提供的撤销申请后,应办理账户撤销手续。
第十五条银行在办理账户撤销手续时,应确保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客户账户销户后,银行应将销户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五、账户管理与服务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账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24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引言概述:银行账户管理是银行业务中最基础和核心的一项。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维护银行账户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分别是账户开立与销户、账户信息核实、账户操作权限管理、账户交易监控、账户风险管理,通过详细阐述每个大点下的小点,来全面介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点。
正文内容:1. 账户开立与销户1.1 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开立主体确认:客户身份核实,个人客户提供身份证明,企业客户提供工商注册证明等。
- 账户信息录入:将客户信息录入系统,包括个人信息、企业信息等。
- 协议签署:客户签署开户协议,确认相关权益和义务。
1.2 账户销户程序- 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提出销户申请。
- 财产结清: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结算相关手续费用,并将账户余额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 信息注销:银行将相关账户信息进行注销,确保账户安全。
2. 账户信息核实2.1 身份信息核实- 个人客户:银行通过核实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确认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 企业客户:银行通过核实企业客户的工商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确认企业的合法性和信用状况。
2.2 联系信息核实- 银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客户核实联系信息的准确性,避免账户信息泄露和误操作风险。
3. 账户操作权限管理3.1 权限划分- 普通权限:客户可以进行存款、取款、转账等常规操作。
- 特殊权限:如交易所账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该权限。
3.2 权限申请和审批- 客户申请:根据自身需求向银行提出权限申请。
- 银行审批:银行对客户的权限申请进行评估,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和交易记录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
4. 账户交易监控4.1 交易监测系统- 银行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通过自动化技术对账户交易进行监控和识别,及时发现异常交易。
4.2 异常交易报警- 银行设置交易监测规则,当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触发报警机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账户管理办法
账户管理办法账户管理是指在维护账户的基础上,对账户的管理、监督、控制和安全防范等工作的系统化集成,旨在确保账户的正常运转,保障账户安全并降低风险。
下面是本文的账户管理办法,主要涉及账户的创建、维护、使用和注销等方面,共计。
第一章账户创建一、账户类型1. 个人账户:适用于个人用户,通过身份认证方可开户。
2. 企业账户:适用于企业用户,需提交工商、税务等资质材料方可开户。
二、账户申请流程1. 填写开户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2. 经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为用户生成唯一的账户名和密码。
3. 用户收到开户通知后,即可登录账户,进入平台。
第二章账户维护一、密码保护1. 密码应由6-16位数字、字母、符号组成,建议定期更改,避免使用简单易猜的密码。
2. 不得与其他账户使用相同的密码,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或泄露。
3. 系统会定期提醒用户更改密码,如发现账户异常情况,应尽快修改密码。
二、账户信息更新1. 如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信息有变更,用户应及时更新。
2. 用户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故意提供虚假、失实的信息。
三、账户安全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不良的活动。
2. 坚持信息安全意识教育,不信任邮件、短信、电话、微信等不明身份的信息。
3. 如发现账户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客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账户使用一、账户功能1. 账户具有查询、交易、管理、报表等多种功能,用户应了解并熟练使用。
2. 用户应遵守账户使用规则,不得利用账户从事违法、违规、不良的活动。
二、交易规则1. 交易前应详细了解交易品种、手续费、成交规则等内容,确保交易操作准确无误。
2. 不得从事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持诚信、公正、公平、规范的交易环境。
三、账户财务管理1. 用户要合理规划资金用途,不得擅自将账户内资金转移至他人账户。
2. 经营活动涉及的资金、资产、业务等应当在账户内进行,不得转移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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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内部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行内部账户管理,规范本行内部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账户,是指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按照标准规范设立,用于核算本行资金、清算、挂账、损益和表外等内部会计事项的账户,与客户账户相对。
第三条本行内部账户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规范使用、有效监控”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是指内部账户的建立、维护、撤销由运营管理部统一管理;
(二)规范使用:是指全行各部门必须按照内部账户的指定用途,规范使用内部账户;
(三)有效监控:是指运营管理部和各内部账户发起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监控内部账户使用情况,各业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账户核算内容是否与指定用途一致,做到挂账款项清理及时、相关账务核对一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运用核心系统内部账户进行会计核算的所有部门。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内部账户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行各部门内部账户的使用情况,负责总行和营业机构内部账户的开户、维护、撤销、账务处理、余额对账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计划财务部负责确定内部账户涉及的会计核算规则及会计科目制定,提出财务管理要求等。
第七条营业部负责本机构下的内部账户的账务处理、余额对账和日常管理等。
第八条信息科技部负责内部账户涉及的相关系统开发、管理及相关系统维护工作。
第九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内部账户的使用、开立、维护、撤销等申请,并根据我行业务发展情况,及时核对内部账户余额变动情况;配合运营管理部完成内部账户的余额对账及账户清理工作等。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十条本行内部账户按照管理要求和使用范围不同,分为标准内部账户和非标准内部账户。
(一)标准内部账户,是指由本行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统一设定,适用于全行所有核算机构的内部账户;
(二)非标准内部账户,是指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统一设定以外的,依据核算机构的业务核算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需要,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设置的仅适用于特定业务的内部账户。
第十一条本行内部账户应严格按照资金性质、核算要求并结合业务实际和系统功能设置。
第四章内部账户开立、维护和撤销
第十二条因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开立、变更、撤销内部账户的,由申请部门发起,向业务受理部门递交《内部账户维护申请表》(以下简称“维护申请表”)(附件-1)。
业务申请部门应在“维护申请表”上详细列示内部账户名称、维护原因及内容等信息。
业务受理部门包含运营管理部和营业部。
第十三条针对内部账户开户业务,业务申请部门除需向业务受理部门提交“维护申请表”外,还应提交项目或业务批复、合同、业务需求说明书等依据,并填制《内部账户开户信息表》(以下简称“开户信息表”)(附件-2)。
“维护申请表”上应详细列示内部账户核算内容,部门负责人应对内部账户所涉及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如为本行首笔业务还需报分管行领导审批同意。
“开户信息表”应注明产品信息、科目信息、结息频率、结息日、利息入账账号(如有)等信息,由业务申请部门经办、负责人签章并经计划财务部审批。
第十四条业务受理部门审核业务发起部门提交的申请无误后,在核心系统开立相应内部账户,并将内部账户开户回单移交业务发起部门。
第十五条下列情况不得开立内部账户:
(一)违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的;
(二)使用已有内部账户能够满足核算需要的;
(三)与核心业务系统内已有账户重复的;
(四)其他不予开立内部账户的情形。
第十六条因监管规则、业务属性、管理要求等发生变化,需对内部账户进行变更的,由业务部门提交“维护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业务受理部门进行变更,“维护申请表”注明内部账户变更原因及内容。
第十七条各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其所属内部账户的管理,对于已经不
再需要使用的内部账户,应在账户余额清零后2个月内向业务受理部门提交“维护申请表”进行销户处理;对于业务或项目已结束但仍有余额的内部账户,应及时进行余额清理,余额清理后向业务受理部门提出销户申请。
第十八条运营管理部根据全行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内部账户清理工作,对于连续超过一年(含)没有发生业务的内部账户,运营管理部在告知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可进行销户处理。
若业务部门仍需保留该账户,则需提出合理理由。
第五章内部账户核对
第十九条同业内部账户对账:运营管理部至少按月进行对账;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放央行款项的账户,每个工作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对账系统进行对账。
第二十条其他内部账户:运营管理部定期按季开展对账工作,各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运营管理部完成内部账户对账工作。
对于部分需要增加对账频次的内部账户,由业务部门发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具体对账频次。
第二十一条内部账户对账应形成对账记录,在对账过程中发现重大不符或可疑情况等,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六章内部账户日常管理及处罚
第二十二条运营管理部和营业部应按照相关核算规定正确使用内部账户,不得指使、授意经办人员违规使用内部账户。
第二十三条运营管理部和营业部应加强日常操作管理,注意记录入账原因,留存相关资料并专人保管,做到账务明晰、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运营管理部和营业部应根据内部账户核算的具体业务,
按相关业务规定做好账实核对工作;同时做好闲置的内部账户清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其他管理
(一)运营管理部根据核算变化内容,及时组织清理停用内部账户。
(二)运营管理部通过检查辅导等手段对重点账户管理予以监督。
(三)全行各部门应及时汇总并向运营管理部报送账户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第二十六条内部账户在日常使用中如出现违规情况,依照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七章挂账款项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业务开展需要暂挂的款项,业务部门应向运营管理部给出合理的挂账时间,业务终了做销账处理,避免出现长期挂账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如业务终了后仍存在未处理的挂账款项,业务归属部门负责与合作方沟通,尽快处理相关挂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维护。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内部账户维护申请表
2.内部账户开户信息表
附件-1
内部账户维护申请表
年月日
附件-2
内部账户开户信息表
申请部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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