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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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业务经营行为,保护银行客户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银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业务管理、规范、流程等。

第三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检查、监督等程序和责任。

第四条银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服务。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改第五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目录,审慎制定、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应当遵循程序,明确制度的权责归属,听取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报经法律、合规、风险等部门审查核准。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在银行内网公示,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第八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九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规章制度违反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保密、反洗钱、反腐败等制度框架,强化内部监管。

第十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和自查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于执行规章制度出色的员工,可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员工职业积极性。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违反责任追究机制进行处理,直至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银行机构应当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培训与提升第十四条银行机构应当每年组织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十五条银行机构应当倡导员工学习提升,鼓励员工参加相关证书考试,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银行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确保符合本规章规定。

银行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业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经营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信息安全、客户服务、员工行为规范等内容。

第五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审批,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

第二章制定与修订第七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更新和有效实施。

第八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针对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听取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客户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发布与实施第十一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十二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实施,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第十三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内部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标题: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银行经营行为,防范风险,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是指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组织架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员工行为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实用性和动态性原则。

第二章规章制度体系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包括:(一)基本制度:规定银行的基本组织架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

(二)业务制度:针对银行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管理要求、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三)管理制度:规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四)分支机构制度:针对银行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五)员工行为规范:规定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保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银行规章制度应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具体的操作流程、明确的责任主体、明确的权利义务、合理的奖惩机制等内容。

第三章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第六条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需求分析:根据银行经营发展需要、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内部管理需要等因素,提出规章制度制定或修订的需求。

(二)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起草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等。

(三)审查:银行内部法律合规部门对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规章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四)审批:规章制度应提交银行董事会或管理层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

(五)发布与实施:规章制度发布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六)修订:随着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以及银行内部管理的需要,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四章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第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银行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确保银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银行规章制度,是指银行业务经营、内部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总则、组织架构、业务规范、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等。

第三条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评估和废止,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实用性和连续性原则。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银行规章制度体系,确保银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评估和废止等工作。

第六条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或专门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银行规章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二)组织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评估和废止银行规章制度;(三)监督银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定期对银行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五)组织培训和宣传银行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业务规范,明确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八条业务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服务规范,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保管、客户隐私保护等;(二)信贷业务规范,包括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还款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三)结算业务规范,包括支付结算、资金清算、账户管理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四)电子银行业务规范,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业务的操作规程;(五)其他业务规范,包括投资、理财、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操作规程。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银行规章制度是银行机构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内部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文件,是银行机构规范运作、确保资产安全、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基本途径之一。

针对银行各个工作领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对于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合规经营、文化建设等方面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目的、原则、内容、建设等角度详细介绍如何管理好银行规章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银行机构的资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业务顺利开展,并更好地适应市场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银行管理体系更加科学、规范、有效,进而实现银行稳健经营,保证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一)合法、合规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确保与内部标准、政策制度相一致,符合公司经营理念、价值观和文化特质。

(二)全员参与银行规章制度的设计与制定应全员参与、协商一致,既要满足局部部门需要,也要符合全行战略发展要求,确保规章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反映银行员工的意见和呼声。

(三)适度灵活银行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应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够适应市场和法规政策等变化的发展。

(四)标准一致银行规章制度项下应满足严格的标准一致性,必须与现行的代表公司标准的体系保持一定的一致性,确保标准实现无歧义,做到规范操作。

三、内容(一)基础规章制度基础规章制度是银行各级制度的基础,主要包括银行条例、工作制度、业务规程等,规范行为准则、工作关系、业务流程等,是银行规章制度的核心。

(二)管理制度该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主要考虑员工、资产等基础要素的管理与控制。

(三)业务制度业务制度主要包括风险控制制度、业务责任制度、财务制度、合规制度等。

主要考虑业务方面的规范和控制,确保银行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

(四)监管制度监管制度是指针对银行从监管方面制定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监管机构监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制度等,确保银行的合规经营,遵循监管要求。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村镇银行经营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镇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以农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小额存贷款业务为主要业务,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出资设立的银行。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负责对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与其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内部规章制度。

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经营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制度等。

第六条村镇银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实用的原则,确保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业务实际。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理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纳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XX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计划 (5)第三章起草 (6)第四章审查 (9)第五章审批与执行 (10)第六章修订与废止 (12)第七章附则 (15)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规章制度管理,建立符合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要的规章制度体系,保障本行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效力,促进全行依法合规经营与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本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依照本办法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等监管规定的、规范本行内部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指由有权主体按规定程序制定的、以书面形式公布的、在适用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在有效期限内反复适用的、非针对个别主体或事件的、设定行为标准和规则的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规章制度:(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及分行转发总行规章制度的发文;(二)各级机构及各级机构职能部门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的效力仅及于本级机构或部门自身、不具有横向或者条线管理作用的内部规定;(三)上级行就具体事项对个别下级行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具体请示给予答复和回复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的发文,如各类“通报”、“风险提示”、“意见”、“会议纪要”、“批复”、“指导意见”发文;(四)党、团、工会等组织或团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按照效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基本制度与政策类、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类三类:(一)基本制度与政策类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部门规定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对本行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基本领域所作的原则性、导向性、框架性的规范文件。

“章程”、“规则”(此处仅指总行层面制定的规则)、“政策”属于此类。

(二)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是指在本行基本制度框架内,对经营管理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类业务的管理规则、程序进行规定的规范文件。

规章制度银行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银行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银行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管理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银行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

第三条各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节银行管理第四条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健全的内部机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

第五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市场秩序。

第六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类风险监控指标,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避免损害金融安全。

第七条各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贿赂等不当手段获取利益,保持良好的市场声誉。

第三节客户服务第八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第九条各金融机构应当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严格保管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吸取教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节资金安全第十一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金,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履行资金监管责任,加强对资金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资金流动和使用合规、透明。

第十三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稳健的信息化系统,提升金融科技水平,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节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由监管部门发布。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各金融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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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一:中国民生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中国民生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我行合规性建设目标,规范我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查和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行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总行或总行授权分行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赋予行长的职权范围内,结合本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下发的用以规范全行各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各项制度以外的各类规定、办法、细则、操作流程等。

内部具体工作要求、对具体事项的布告、公告以及通知,原则上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我行的各类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严密性原则。

规章制度在内容上要周密、严谨,做到概念清晰、要求明确、内容完整和程序规范。

(三)协调性原则。

本行的各类规章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冲突和遗漏。

(四)稳定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完备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在结构和内容上要完整、明确。

(六)操作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反映现实、讲求实际、解决问题为目的,确保可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层级第四条根据本行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效力,规章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两个层级。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对全行业务管理具有基本的原则性规范作用的制度。

具体规章是指对某一业务管理具有具体的操作性规范作用的制度。

第五条规章制度在名称的界定上,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一)规定: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或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提出的有关要求或办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办法:是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手续、程序和措施加以条理化和规范化,重点突出某一方面工作的内容、方法,针对性更强,内容更加明确。

(三)制度:是指一定范围内为加强管理,共同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四)规范:是指一般的共同准则,是有关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的基本要求。

(五)规则:为贯彻、落实某项工作而制定的,要求大家遵守的条规。

(六)实施细则:是根据基本管理制度,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说明性、补充性、辅助性的实施规则。

(七)操作规程:是对某一事项或操作在一定范围内要求人们遵守的统一的要求和程序。

(八)指导意见:是针对个别事项在具体实践中应遵循的原则性要求。

(九)业务流程:是针对某项具体事项或业务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操作性指导文件。

(十)须知:一种周知性、指导性文件。

第六条基本管理制度由行长签发,以行发文形式下发。

具体规章由分管该项业务的行长或者副行长签发,一般以部发文形式下发。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分类第七条本行规章制度的结构体系,以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分为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运营保障及其他六大类。

(一)行政管理类:指全行性或业务主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业务管理类:指各业务主管部门针对各项业务要求下发的规定、办法、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

(三)业务操作类:指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已制定的规定、办法、制度等拟订的操作规程、操作流程、指导意见、操作手册等。

(四)风险管理类:指全行性或业务主管部门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制定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运营保障类:指科技、会计、安全保卫等支持保障部门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需要、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其他类:不能归为上述五大类范畴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四章规章制度管理的职责划分第八条本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发起部门为履行相应职责的总行各业务主管部门。

各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其职责并结合管理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总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是全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管理、协调各类规章制度的拟订、修改、评估、完善及建档管理工作,对各业务主管部门拟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前置性审查,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拟下发的制度草稿。

第十条总行办公室为全行规章制度下发的核稿部门,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文件会签程序、行文规范、公文流转及下发等环节进行把关,呈报行长或主管副行长签发,并通过公文系统保证流转程序和准确、及时下发。

第十一条分行以执行和贯彻总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主,原则上,总行对某类业务和事项有明确的制度及其操作流程、实施细则的,分行不再另行制定对该类业务和事项的管理办法和细则。

在总行对某类业务和事项没有制度或者分行的创新业务、特色业务需要拟订制度以及分行确有需要细化总行的制度并与总行相应的制度、流程相冲突时,分行应报经总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由分行行长签发实施。

分行确有需要对总行相应的制度及其操作流程、实施细则进行具体或细化规定,不与总行相应的制度、流程相冲突的,应在分行行长签发的同时报送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和总行办公室、法律与合规事务部、稽核部备案。

第五章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第十二条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会签、审议核准、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后续管理等七个环节。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起草程序(一)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工作和业务管理需要,起草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起草制度应当正确理解制定依据、广泛借鉴同业经验、把握业务实际操作、符合业务系统流程。

(二)制定“规定”、“办法”等制度时,需要“操作细则”或“操作流程”进一步配套实施的,应当一并起草“操作细则”或“操作流程”等相应的配套制度。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审查会签程序(一)涉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需先与该职能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总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审查、会签。

具体可通过两种方式篇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0xx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计划 (5)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起草....................................... 6 审查....................................... 9 审批与执行.................................. 10 修订与废止.................................. 12 附则 ..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规章制度管理,建立符合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要的规章制度体系,保障本行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效力,促进全行依法合规经营与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本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依照本办法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等监管规定的、规范本行内部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指由有权主体按规定程序制定的、以书面形式公布的、在适用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在有效期限内反复适用的、非针对个别主体或事件的、设定行为标准和规则的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规章制度:(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及分行转发总行规章制度的发文;(二)各级机构及各级机构职能部门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的效力仅及于本级机构或部门自身、不具有横向或者条线管理作用的内部规定;(三)上级行就具体事项对个别下级行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具体请示给予答复和回复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的发文,如各类“通报”、“风险提示”、“意见”、“会议纪要”、“批复”、“指导意见”发文;(四)党、团、工会等组织或团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按照效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基本制度与政策类、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类三类:(一)基本制度与政策类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部门规定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对本行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基本领域所作的原则性、导向性、框架性的规范文件。

“章程”、“规则”(此处仅指总行层面制定的规则)、“政策”属于此类。

(二)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是指在本行基本制度框架内,对经营管理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类业务的管理规则、程序进行规定的规范文件。

“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此类。

(三)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类是指对本行经营管理、业务操作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类业务相关制度的组织实施进行操作性或流程性规定的规范文件。

在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中,可以根据所规范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业务类、管理类和信息技术类。

“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办法)”、“守则”、“指引”等属于此类。

章程,指本行公司章程。

银行业务章程的制定、使用及维护适用本行关于格式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规则,指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分行管理层及下属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政策,指对经营管理事项的基本原则、管理框架和组织结构进行规定的框架性文件。

管理办法或规定,指规定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原则、管理方法、具体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指规定具体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的操作环节、操作方法的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办法),指以已有规章制度为基础,细化管理流程、操作环节等规定的规章制度。

守则,指规定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的规章制度。

指引,指规定内容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仅为提示、指导或者倡导性质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规范的内容确定规章制度的效力层级,使用上述九种名称之一进行命名。

确需使用其他名称的,由制度牵头管理部门审查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本行各类规章制度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性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及其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与之相冲突。

(二)严密性和完备性原则。

制度内容应周密、严谨,做到概念清晰,要求明确,结构、内容完整和程序规范。

(三)及时性和协调性原则。

及时根据外部监管规定及本行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各类规章制度之间应相互衔接,避免冲突和遗漏。

(四)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或废止应适应、满足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制度内容与业务操作之间应篇三:银行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富强信用社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富强信用社(简称“信用社”)员工的职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信用社全体员工。

三、本规章制度是信用社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

四、本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业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员工在工作中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简要概括一、上班时间7:30,下班时间17:00 ,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罚,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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