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本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目的和范围第一条: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白酒厂的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并规范白酒厂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白酒厂建筑物,以及白酒厂现有建筑物的改造项目。
第三条: 白酒厂防火规范本应与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标准相配套,遵循国家消防法和建筑法。
第二节: 防火等级和分区第四条: 白酒厂建筑物按照防火等级进行划分,分为一般火灾危险区、低火灾危险区、重要火灾危险区。
第五条: 白酒厂各功能区域应根据功能的重要性和火灾危险性进行分区,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间距、隔离带和灭火系统。
第三节: 设计要求和措施第六条: 白酒厂建筑物的外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并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窗。
第七条: 白酒厂建筑物的屋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并设置防火防护层。
第八条: 白酒厂建筑物的通风系统应设置防火阀和防火风机,保证火灾发生时可以尽快将烟雾排出。
第九条: 白酒厂建筑物的电气系统应采用防火型电缆和防火型配电柜,并设置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预警系统。
第十条: 白酒厂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隔离带和灭火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面积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并符合国家消防法和建筑法的要求。
第四节: 总结和检验第十一条: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本的编制和实施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本应与白酒厂建筑物的施工组织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相衔接,确保设计防火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 白酒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白酒厂建筑物的防火设施和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白酒厂建筑物的防火设施和装置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修,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节: 处罚和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白酒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白酒厂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酒类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三篇)

酒类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酒类生产企业是指进行酿酒生产的企业,酿酒工业是轻工业的一大支柱,是耗能低,投资少、周转快、积累多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中酒类生产企业所交纳的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源之一。
酿酒工业与人民生活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是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改善与提高的标志;酒类生产对于发展农牧业、医药工业、饮料工业、农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改变能源结构等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酒类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一)易燃物多1.酒的生产主要以粮食如小麦、高粱、稻谷、玉米等为原料,粮食本身具有易燃和自燃性。
2.酒与酒精具有易燃易爆性。
酒是酒精的水溶液,主要成份是乙醇和水。
酒精的化学名称叫乙醇,是碳、氢、氧三种元素组成的有机化合物。
通常所说的酒精,含乙醇为95%;而无水乙醇,含乙醇高达90%以上。
乙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具有流动性,比重为0.73,沸点为73.3℃,闪点为9℃,自燃点为422℃,凝固点为-130℃,属一级易燃液体,能够任意与水混合。
乙醇蒸发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燃烧混合气体,其爆炸浓度极限为3.3—19%,燃烧的当量浓度为7.1%。
最大爆炸压力为0.75MPa,在燃烧时呈淡蓝色火焰,放出大量的热能。
据测定乙醇安全燃烧可释放出1372ki/mol的热量。
与碱金属钠、钾反应中产生氢气,与无机酸反应可产生易燃易爆物质,如与浓硫酸共同加热,发生失水反应,产生乙烯。
当温度控制在140℃时,还可以产生乙醚,它既是一种麻醉剂,又是一种易燃易爆物质。
与浓硝酸反应,生成硝酸乙酯,受热分解,也会发生猛烈爆炸。
(二)生产工艺过程的火灾危险性1.粉碎工序存在粉尘爆炸的危险。
在粉碎车间,由于使用大量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变配电设备,加之车间内不可避免的不能完全消除粉碎粮食所产生的粉尘,故在粉碎车间内存在粉尘爆炸的危险。
2.制曲、拌合、发酵工序的火灾危险。
制曲工序的火灾危险主要在于发酵需要在特定的环境中,密闭升温发酵,发酵房内由于不通空气,酒曲发酵中产生大量的热,积热不散,容易引起自燃。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设计防火规范对于白酒厂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厂房和人员的损失。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火规范,供您参考:
1. 厂房布局:白酒厂的厂房布局应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计,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以防止火势传播。
厂房内的储酒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墙,并且配备适当的防火门。
2. 配电线路:厂房内的配电线路应按照消防规范进行设计,并且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线电缆应按照耐火标准选择,并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3. 烟气排放:白酒厂的炉窑、锅炉等设备应安装有效的烟气排放装置,防止烟尘和有害气体对厂房和环境造成污染及火灾隐患。
4. 防火门窗:厂房的出入口、通道和防火分区等处应设置合格的防火门窗,确保火灾发生时,火势无法迅速传播。
5. 消防设备:白酒厂应配备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厂房内应设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储存。
6. 人员培训:白酒厂的员工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备,灭火逃生等知识,增强应对火灾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一些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的建议,建议您在实施之前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建议您还可以咨询专业的消防工程师,以确保设计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并具备良好的防火效果。
白酒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设施、场所及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公司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为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员工换岗或转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十条公司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与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与器材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损坏或擅自拆除,如需进行改动,需经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报告火灾情况,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公司应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处罚。
白酒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白酒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管理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新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3. 各部门、车间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1. 全厂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等。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禁止擅自移动、损坏、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消防安全检查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用电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生产作业环境等。
2. 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整改。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3. 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生产作业安全1. 严格执行《白酒(酒精)酿造企业安全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2. 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防爆、防漏电、防高温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扑救。
2.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3.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所有。
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C80备案号:B511500(备)-001—2011DB511500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1500/T/13—2011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ThefiresafetymanagementcodeofChinesespiritsproductionenterprise2011-00-00发布2011-00-00实施四川省宜宾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 14组织管理15防火检查26建筑防火27工艺装置38电源管理39火源管理310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附录A(规范性附录)防火检查记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动火许可证9附录C(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11表A.1单位每月防火检查记录 5表A.2单位车间(子公司、分厂)、部门(中心、所、室)每周防火检查记录 6 表A.3单位班组(工段)、员工岗位每日防火检查记录7表A.4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8表B.1动火许可证 9前言本标准提出的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宜宾白酒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白酒生产企业火灾危害。
本标准的编写按GB/T1.1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
本标准由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伦建、韩晶、唐奎。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1年05月01日。
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组织管理、防火检查、建筑防火、工艺装置、电源管理、火源管理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白酒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酒类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范本

酒类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范本酒类生产企业是属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一种,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
因此,防火安全工作对这类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酒类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有效的防火安全工作范本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关于防火安全工作的范本,旨在为酒类生产企业提供参考。
1.制定并完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明确责任: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机制。
(2)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建立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确保所有的工作有明确的程序、责任和要求,并对防火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3)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定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现场进行定期隐患排查,找出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2)防火设施及器材维护: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可用。
并建立消防设备维护记录。
3.健全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1)消防设施配备: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配置和更新适当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火警报警器等,并设置合理的数量和位置。
(2) 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保证生产区和办公区之间以及楼层之间设置合适的安全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
4.加强现场火源控制与防护:(1)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并对生产车间进行火源的控制,确保操作人员的文明生产和生活习惯。
(2)提高防护措施:针对易燃易爆区域,采取合适的防火隔离措施,如设置耐火墙、阻火带等,有效防止火灾蔓延。
5.加强火灾监控和报警系统:(1)安装火灾监控系统: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安装火灾监控设备,如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实现对生产区域的全面监控。
(2)建立火灾报警机制:设置火警报警器,并制定相应的报警处理机制,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白酒厂防火设计要求规范DB51_5050-2007

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hinese spirits factory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 (1)3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1)4总平面布置 (2)4.1 一般规定 (2)4.2 防火间距 (3)4.3 厂内车道 (4)5 工艺装置 (4)6 建筑构造 (5)7 消防站 (6)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7)8.1 一般规定 (7)8.2 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系统 (7)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10 电气 (8)10.1 供配电及电器装置 (8)10.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 (9)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本规范用词说明....................................................................... ..(10)条文说明........................................................................ .(11)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白酒厂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常储量100m3及以上白酒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常储量100m3以下白酒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白酒厂按常储量分为Ⅰ、Ⅱ、Ⅲ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白酒厂的分类1.0.4产品获国家名酒称号的白酒厂应划为Ⅰ类。
1.0.5白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白酒度 spirits percentage乙醇在白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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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0备案号:B511500(备)-001—2011DB511500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1500/T/13—2011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ThefiresafetymanagementcodeofChinesespiritsproductionenterprise2011-00-00发布2011-00-00实施四川省宜宾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14组织管理 15防火检查 26建筑防火 27工艺装置 38电源管理 39火源管理 310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附录A(规范性附录)防火检查记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动火许可证9附录C(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11表A.1单位每月防火检查记录 5表A.2单位车间(子公司、分厂)、部门(中心、所、室)每周防火检查记录 6表A.3单位班组(工段)、员工岗位每日防火检查记录7表A.4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8表B.1动火许可证9前言本标准提出的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宜宾白酒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白酒生产企业火灾危害。
本标准的编写按GB/T1.1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
本标准由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伦建、韩晶、唐奎。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1年05月01日。
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组织管理、防火检查、建筑防火、工艺装置、电源管理、火源管理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白酒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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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GB5907、GB/T1410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大型企业large-scaleenterprise常储量大于等于10000m3、小于100000m3的白酒生产企业。
特大型企业extralargeenterprise常储量100000m3及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
常储量steadyreserves白酒厂保持相对稳定的白酒储量,一般为白酒库、白酒储罐区和成品库的储存容量之和。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fourcapacitiesoffiresafety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组织管理白酒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本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企业应确定各车间(子公司、分厂)、各部门(中心、所、室)、各班组(工段)、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白酒生产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白酒生产企业应确定企业内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大型企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特大型企业应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白酒生产企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少于白酒生产企业员工总数的40%。
白酒生产企业应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全体员工应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岗位培训,经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灭火救援以及自动消防系统等岗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规定持“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白酒生产企业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防火检查白酒生产企业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的防火检查,车间(子公司、分厂)、部门(中心、所、室)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检查,班组(工段)、岗位应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参见附录A)。
防火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企业应落实计划、资金、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白酒生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
建筑防火白酒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工程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未经审核同意或未经验收合格,工程不得施工或投入使用;其他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应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白酒生产企业的白酒库、白酒储罐区、白酒原辅料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储存区、暂存成品库、成品库、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白酒库、白酒储罐区应与办公、科研、生活区及其他生产区分开布局,并设置安全防火隔离带。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白酒发酵、蒸馏等酿酒作业环节区域、白酒辅料加工场所、勾兑、灌装包装车间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值班室、收发室等附属生产辅助用房,当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制曲车间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收发室、值班室等附属生产辅助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要开设门窗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白酒的酒精度为38%vol及以上的白酒原(辅)料库、存放硝化棉的包装材料库、粮食筒仓的工作塔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收发室、值班室等用房,并不应贴邻建造。
在普通粮仓、包装材料库、暂存成品库、成品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收发室、值班室等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生产区、储存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设置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净宽不小于4m,道路上空的栈桥、架等障碍物,其净高不低于5m。
工艺装置原料粉碎前应清理金属、石块、草杆等杂质。
原料的机械输送设备的传动部位应保持润滑,传输皮带不得过松过紧。
原料的机械输送设备、粉碎设备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除尘性能。
原料清理、粉碎过程中应经常打扫,清除积尘、油垢。
蒸酒时应有人现场监护。
白酒库、白酒(成品、半成品)储罐区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白酒库采用陶坛储酒时,应分组存放,每组总储量不宜超过250m3,组与组之间设置不燃烧体隔堤,隔堤高度不小于0.5m,隔堤上不应开设孔洞。
原酒入罐、搅拌或组合作业时应有人现场监护,酒罐的白酒输酒管入口边缘距酒罐底部的高度不超过0.15m。
白酒储罐应设置液位计量装置和高液位报警装置,酒库应设置应急储罐,其容量不应小于库内单个最大储罐容量。
生产工艺装置上使用白酒取样器、酒罐盖等现场工具应轻拿轻放。
输酒软管接头应捆扎牢固,酒罐、管道阀门、接头、泵不泄漏。
输出、输入酒液时应设置流量计监控流速,其流速不应大于3m/s,并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输酒泵运行时应有人现场监护。
白酒库应通风良好,并设置温湿度计、酒精浓度监测仪;库内温度大于3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库内温度大于35℃时应停止作业;库内乙醇浓度大于2%时不得作业。
酒罐车输酒时,车体与静电接地装置应良好连接。
电源管理白酒生产企业应定期自行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其使用的电器产品和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导除静电和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保证有效。
车间、仓库、储罐区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架设临时线路。
电气线路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电气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电气设备附近不应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在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的厂房、仓库、储罐区等场所,安装使用的配电柜、配电箱、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按钮和电动机、排风扇等电气设施、设备以及通讯工具均应符合相应区域的防爆性能要求。
在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的厂房、仓库、储罐区等场所,员工应穿着防静电劳保服装、鞋。
在生产环节、生产工艺装置中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装置、设施,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火源管理白酒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吸烟,其它区域严禁流动吸烟,吸烟室周围30m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生产区、仓库、储罐区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管理,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临时动火必须经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
临时动火作业时间不超过24h。
固定动火必须经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核同意,报经白酒生产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办理固定动火许可证。
动火作业应明确动火人消防安全职责,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和配备相应灭火器具。
动火审批人应现场检查并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批准、签发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持有效岗位工种作业证,现场应有动火监护人监督。
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经常检查、加强管理。
进入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穿着可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安装火星熄灭器,其排气管上应有防护档板和隔热板。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白酒生产企业应委托专门机构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厂房、仓库、储罐应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外观完好、运行正常;消防供水不足的厂区、库区、罐区应修建消防水池、水井或水塔,确保消防用水。
各种消防器材应分布合理,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设置在防雨、防晒的箱、架、柜内。
自动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应24h人员值守,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设置明显标识。
白酒生产企业应储备能够保证白酒生产企业单体最大仓库或最大储罐一次灭火所需的抗溶性泡沫液用量的2倍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