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条例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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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条例(DOC 20页)

上海市消防条例(DOC 20页)

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来自资料搜索网() 海量资料下载第四条消防工作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消防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的消防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

市公安局主管本市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军事设施等的消防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队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依照各自的权限,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二)编制消防规划,送有关部门备案,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消防规划的执行;(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等工程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核,施工中的消防监督和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四)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五)依法负责消防产品的日常管理;(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七)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责令火灾隐患的整改;(八)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九)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一)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履行的其他职责。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上海市消防条例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上海市消防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四条消防工作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消防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的消防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

市公安局主管本市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军事设施等的消防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队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依照各自的权限,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二)编制消防规划,送有关部门备案,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消防规划的执行;(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等工程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核,施工中的消防监督和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四)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五)依法负责消防产品的日常管理;(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七)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责令火灾隐患的整改;(八)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进行火灾统计;(九)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一)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履行的其他职责。

上海市消防条例(2020)

上海市消防条例(2020)

上海市消防条例(2020)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发文日期:2020年3月19日实施日期:2020年5月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5)第三章火灾预防 (7)第四章消防组织 (11)第五章灭火救援 (13)第六章法律责任 (14)第七章附则 (15)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修改内容 (15)法规重点提示:负责人关键法条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四)改善防火条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六)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由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各方共同协商,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各自消防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任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五)自行或者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自评估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3月16日公安部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

除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的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外,其余所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四条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的时候,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会同消防监督机构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将其纳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市级人民政府审查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吸收消防监督机构参加。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审定批准后,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公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第六条市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成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作出技术改造或者改建、增建规划,加以解决。

第七条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

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予批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

第九条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独立经营的企业或从国外引进项目的工程设计,其防火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依据国外或者港澳地区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并附上消防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送当地设计部门审核。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十九号《上海市消防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月1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1月13日上海市消防条例(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0年1月1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以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2020年上海市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上海市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上海市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1.最新修订的《上海市消防条例》于起开始施行。

A. 2010年1月1日B. 2010年4月1 日C. 2010年5月1日D. 2009年5月1日2.上海市消防条例共有章。

A. 5B. 6C. 7D. 83、下列不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

A.建立消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B.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C.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D.负责消防产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4、下列是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

A.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C.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D.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下列消防设施不需要在申请验收时提交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相关系统的检测报告。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 防排烟系统C. 固定灭火系统D. 安全疏散设施6、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米时,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A. 20B. 24C. 26D. 287、下列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A. 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员B.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人员C. 消防产品的维修人员D.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8、新修订的《上海市消防条例》对下列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创设了强制性规范,而非沿用原《上海市消防条例》和上位法的规定。

A. 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B. 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C.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D. 未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9、本市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A. 各级人民政府B. 各级公安机关C.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D. 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0、对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报告。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消防条例〔2021年修订〕〔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1年1月1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平安,维护公共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以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立和社会开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视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维护消防平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催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播送、电视、报刊、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平安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020年上海市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上海市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上海市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1.最新修订的《上海市消防条例》于起开始施行。

A. 2010年1月1日B. 2010年4月1 日C. 2010年5月1日D. 2009年5月1日2.上海市消防条例共有章。

A. 5B. 6C. 7D. 83、下列不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

A.建立消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B.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C.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D.负责消防产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4、下列是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

A.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C.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D.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下列消防设施不需要在申请验收时提交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相关系统的检测报告。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 防排烟系统C. 固定灭火系统D. 安全疏散设施6、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米时,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A. 20B. 24C. 26D. 287、下列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A. 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员B.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人员C. 消防产品的维修人员D.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8、新修订的《上海市消防条例》对下列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创设了强制性规范,而非沿用原《上海市消防条例》和上位法的规定。

A. 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B. 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C.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D. 未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9、本市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A. 各级人民政府B. 各级公安机关C.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D. 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0、对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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