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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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____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____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2.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2.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____元。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制定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奖惩制度的目的1.鼓励积极安全行为:通过奖励优秀的安全行为,激励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安全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2.警示安全违规行为:通过惩罚不良的安全行为,警示全体工人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可以明确安全责任的界定,让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奖励制度1.明确奖励的标准和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且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可以对其进行奖励。

奖励的标准和条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进行具体的设定,例如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和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奖励。

2.奖励的形式和程度:奖励可以分为临时性和长期性两种形式。

临时性的奖励可以是一次性的奖金或者礼品,长期性的奖励可以是加薪、晋升等。

奖励的程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节,重大贡献和杰出表现可以给予更高的奖励。

四、惩罚制度1.明确违规行为和惩罚的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例如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等,需要对其进行惩罚。

惩罚的标准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惩罚。

2.惩罚的形式和程度:惩罚可以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不同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惩罚方式。

惩罚的程度也可以根据不同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调节。

五、奖惩执行过程1.奖励和惩罚的监督和审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需要设立相关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奖励和惩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每一个奖励和惩罚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2.奖惩的公示和通报:对于获得奖励的人员可以在工地内进行公示,以示鼓励和激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模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模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模版一、安全生产责任1.1 公司高层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总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1.2 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项目内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和治理。

1.3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和管理。

二、项目安全生产奖励措施2.1 安全管理创新奖:对于提出并有效实施新的安全管理方法、技术或工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

2.2 安全生产贡献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4 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对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5 安全教育培训奖:对于主动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项目安全生产惩罚措施3.1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2 安全行为违规罚款: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3.3 安全故意破坏处罚:对于故意破坏安全设施、阻碍安全检查,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害安全生产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法律追究。

3.4 安全生产停工整顿: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多起安全事故的项目,暂停工程施工,并进行整顿,直到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奖惩实施程序4.1 奖惩事项的申报:个人或团队可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奖励或惩罚的理由和依据。

4.2 奖惩事项的审核: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奖惩条件。

4.3 奖惩决策: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奖惩决策,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4.4 奖励发放:对于获得奖励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并及时发放奖金或物质奖励。

4.5 惩罚执行:对于受到惩罚的个人或团队,按照相应的执行程序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以激励和惩戒为手段,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优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五条公司将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公司将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奖励获得此项荣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的单位将给予以下奖励:(一)奖金50万元;(二)获奖证书;(三)单位名称和标识牌挂在公司明显地点;(四)在公司内部推广和表彰。

第八条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的个人将给予以下奖励:(一)奖金10万元;(二)获奖证书;(三)名人牌;(四)在公司内部推广和表彰。

第九条除了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外,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特殊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十条公司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十一条公司将设立安全生产违规单位处罚和安全生产违规个人处罚两个档次,对不同严重程度的违规行为给予不同的惩罚。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违规单位处罚的档次和惩罚如下:档次一:责令停工整改,扣除违规单位本期所获项目款项的10%,并罚款2万元;档次二:责令停工整改,扣除违规单位本期所获项目款项的20%,并罚款5万元。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违规个人处罚的档次和惩罚如下:档次一:停职检查,扣除个人本期所获奖金的20%;档次二:停职检查,扣除个人本期所获奖金的50%。

第四章管理与执行第十四条公司将成立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树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奖励和安全惩罚两方面,通过奖惩的方式,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将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并以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进行表彰。

第五条安全生产惩罚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理,并以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规定的奖惩机制应当与法律法规相衔接,依法依规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可以获得以下奖励:(一)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安全生产示范项目奖: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的项目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三)安全生产优秀工人奖: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四)其他安全生产奖励: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其他奖项,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明确,公正、公平、透明,评审过程应当严格,遵循程序,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递交相关材料、填报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请安全生产奖励,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评审。

第十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奖金来源可以是企业自有资金,也可以是政府专项资金。

奖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到位,确保达到奖励的效果。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的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根据职工的安全表现进行奖励或者惩罚,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第四条奖励和惩罚的原则是公平、公正、透明、可操作。

第五条前述未罚的违章行为,在职工的相关表现记录中保留一年。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安全奖惩制度,确保其适应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建筑工地对以下安全表现给予奖励:(一)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能及时疏散其他人员并报警,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

(三)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

(四)表现出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并学以致用的。

(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八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发放奖金。

(二)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三)表彰会议上表彰。

(四)发布获奖人员文章或照片。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一)职工向工地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自己或他人的安全表现。

(二)工地安全管理部门对职工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估和核实。

(三)评定委员会对职工的安全表现进行评定。

(四)评定结果公示。

(五)工地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奖励仪式。

第十条建筑工地根据评定结果对职工进行奖励,并记录在职工的个人档案中。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对以下违章行为给予惩罚:(一)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危险区域的。

(二)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操作设备和工具的。

(四)使用过期、破损或者不合标准的安全设备的。

(五)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要求报告、离岗或者瞒报事故的。

(六)妨碍、阻挠、抗拒安全监管的。

(七)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的。

第十二条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暂时停工。

(四)扣除工资或者奖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所属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他(她)负责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分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他们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职权,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和应完成的安全目标。

第六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种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如班前教育、随机抽查考试等,以确保职工对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意识演练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评估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需定期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救和指导,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每个项目的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情况,以备日后参考。

第五章安全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和标准,以激励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共同维护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保障工程质量、推动工程进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有效实施。

下面是一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

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安全生产经验丰富、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单位,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并给予适当的荣誉称号和奖金。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创新、以身作则的个人,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并给予适当的荣誉称号和奖金。

3. 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的团队,授予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并给予适当的荣誉称号和奖金。

4. 安全生产技能大赛奖励对参加安全生产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工人,给予适当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同时对所属单位给予奖励,鼓励更多工人参与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和提升。

5. 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奖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积极宣传、倡导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金和荣誉称号,激励更多人关注安全生产,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处罚制度1. 违规责任人罚款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并取消其相应职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违章行为处罚对在建筑工程现场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破坏安全设施、不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等行为的工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警告、停工整改等。

3.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取消其相应职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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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
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
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
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
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
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
《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 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3 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 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 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 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 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 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 —5000元、
2.10 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
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 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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