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2013版)

工商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毕业生具有的知识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2、良好的身体素质;3、稳定的心理素质;4、管理伦理素质;5、职业道德素质;6、法纪素质;7、综合管理素质毕业生具有的能力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鼓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即本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学校实行辅修第二专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即本专业)的同时,选择主修专业外的另一个专业修读,该专业可以与主修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也可以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择另一个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不同的专业作为辅修第二专业,并加修授予该专业学位所必需的课程。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辅修第二专业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单独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由学校单独颁发校内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非标准格式)。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课程设置第四条招生专业在学校现有专业基础上设置,要满足社会需要,要具备良好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有保证;开设的专业向全校学生公布,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五条培养方案以《XX大学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为基础,由开设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实行。
具体工作程序按《XX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工作规程》执行。
第六条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以必修课程为主,以选修课程为辅,按学分数控制课程门数,各专业的总学分为30学分;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辅修第二专业的基础上加修14学分的必修课程,6学分学位论文,总学分为50学分。
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部分课程需要先修课程作为预备知识,相关的先修课程不列在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中,不单独开课,学生可以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通过选修课形式学习这些课程,补上必要的预备知识。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教学计划为指导性计划,课程全程共四个学期、两个学年。
在第三学期期末报名,自第四学期开始学习。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英语系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英语系英语(经贸)专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一、辅修对象和条件本科二年级学生(英语专业除外),第一年主修专业的各门专业必修课、限选课程需及格,可以申请辅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2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经所在系和教科办审查同意后,并经英语系复核即可按上述情况报名选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
二、培养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面的基础知识。
如外贸函电、电报电传的写作和翻译;单证及商业广告的制作等,具有一定的经贸英语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译能力,成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三、学分要求及教学计划采用学分制管理,辅修必须修满32学分,双专业必须修满48学分,双学位必须修满60学分。
大学英语通过四级或六级的学生可减免一门课程的学分。
为保证教学质量,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安排辅修课程、双专业课程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每期一般开设两门课程,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修读课程任务的学生,可以延长至毕业后的一年内完成。
如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不及格的,不予补考,只能重修。
对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达不到双学位的学分要求,即降至双专业,如仍达不到双专业的学分要求,则降至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达不到学分要求的降至辅修;辅修学生达不到学分要求的,不予颁发辅修证书。
四、课程设置与开课计划经贸英语辅修课程、双专业课程、双学位的课程由英语专业高级技能课程和专门用途英语课程组成。
五、证书授予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分达32分的学生,可取得辅修证书;学分达48分的学生,可取得第二专业本科毕业资格,并颁发英语(经贸)毕业证书;学分达60学分的可以取得第二学位证书(文学)。
六、收费标准根据教学计划按学分收取,每学分55元,教材资料费由学生自付。
每年注册缴费一次,中途弃修者所交费用不退。
七、注意事项1.学生要求辅修英语(经贸)的学生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六周到所在系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辅修。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引言: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另外一门专业并获得相应的辅修证书或学位。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拓宽学生的就业市场和升学机会。
本文旨在探讨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一、辅修专业方案1.辅修专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当有规定的范围,包括与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或跨学科的学科。
2.学分要求3.修读时间和安排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应当与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有一定的重叠,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课程。
具体可通过时间表的调整或在课程上设置弹性选课的方式来实施。
4.辅修专业证书二、双学位方案1.双学位的选择学生可以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互补的另一门学位。
双学位的选择范围应当有规定,以保证学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2.学分要求修读双学位所需学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
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学位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数才能获得双学位。
3.修读时间和安排修读双学位通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学院应当帮助学生安排好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4.双学位证书修读双学位并成功完成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学校和学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审核流程。
三、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的课程设置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提供相关的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院可以为跨学科的辅修专业提供跨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共同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一部分共同的课程,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共同课程可以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
3.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实践教学学院应当为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相关的实践教学机会,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双学位注册通知从2005—2006(1)学期开始,由于我校有9个院系进驻大学城校区,经研究决定进驻大学城校区的法学院“法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二个辅修专业搬到大学城校区上课,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以及注册的有关通知可登录“华师主页—教务处—大学城教学办”查询;文学院的“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的“英语”、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继续在校本部上课。
学生可跨校区学习,交通费用自理。
现将“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注册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校学生的辅修、双学位学费由财务处在学生个人学费缴费帐号直接划帐,请同学们在扣费日前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帐号并保证扣除学费后余额不为零。
2、校外学生继续由我校财务处在银行划扣,请外校学生在扣款日前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帐号并保证扣除学费后余额不为零。
3、凡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必须在扣费日前写一式二份申请报告交主、辅修系审批核实并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免修及免缴学分费。
逾期不再办理免缴、退款手续。
4、需终止辅修的学生,务必在扣费日前写书面申请一份交由校教务科审批后再到辅修院系办理转成绩手续。
5、凡扣款不成功的学生须写申请在扣款日后两周内到校教务科办理重交学费手续过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交学费的学生须写缓交学费申请交主修院系批准后在扣款日前交校教务科。
划扣学费时间:9月19日。
划扣成功后财务处打印收据,辅修学生收据送主修院系,由主修院系发放学费收据及在学生听课证上加盖注册章;双学位学生收据送辅修院系,由辅修院系发放学费收据及在学生听课证上加盖注册章。
注册时间:2005年10月10、11日。
辅修、双学位开课时间:2005年9月17、18日(周六、日);上课地点:参照“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课程安排表’”、“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课程安排表”。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平衡。
本文将介绍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管理规定。
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的概念双学位指的是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要求的同时,学生还需完成其他专业的课程,最终获得两个不同的学位。
而辅修第二专业则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其他专业的一部分课程,但只能获得相应专业的证书或者证明。
无论是双学位还是辅修第二专业,都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选择和发展机会,使其能够在不同领域获得更多的知识。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政策制定为了管理和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
首先,大学会明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要求,确保学生的课程安排和学习进度合理。
其次,大学会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包括选择课程、安排课程时间、指导学术方向等。
同时,大学还会为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管理学生的学业进展等。
学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选择和申请在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中,学生需要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求做出选择,并按照学校设定的要求进行申请。
通常,学生需要在一定的学期内提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等。
申请过程中,学生需要说明自己选择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理由和目标,以及如何平衡与主修专业的学习。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术成绩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和决策。
学生在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期间的学习管理一旦学生成功申请到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他们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学习计划。
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理清学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并解决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参与相应的考试和评估。
校内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校内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修订)华师教〔2007〕166 号为适应社会需求和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施行辅修专业修读制度,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
一、申请条件1、符合辅修专业学习招生要求。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3、主修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4、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应属不同学科门类。
二、报名和录取1、每年的五月下旬教务处将下一年度的辅修专业的名称、专业培养计划、招收名额、招收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2、凡具备修读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网上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之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和辅修专业开办院系共同录取。
3、教务处将经学校审核同意的修读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到教务处缴纳修读费、办理注册手续后领取辅修专业听课证。
三、教学安排1、修读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学生必须在二-五年内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
2、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两部分,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
3、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要求相同。
四、证书发放1、凡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备案。
(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2)已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3)符合我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1)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2)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主修专业和副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者;(3)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达到总学分的2/3及以上者。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其所获学分多出总学分2/3的部分不能冲抵主修专业的任何课程。
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辅修课程方案汇总表(2013年修订)

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辅修课程方案汇总表(2013年修订)说明:
(一)辅修学期
辅修第1学期:即第一个暑期
辅修第2学期:即第一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3学期
辅修第3学期:即第一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4学期
辅修第4学期:即第二个暑期
辅修第5学期:即第二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5学期
辅修第6学期:即第二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6学期
辅修第7学期:即第三个暑期
辅修第8学期:即第三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7学期
辅修第9学期:即第三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8学期
(二)辅修阶段
“1”、“2”、“3”分别代表“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三个阶段。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法学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生必须已经修读完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学生必须在双专业课程修读的基础上加修12个学分,不低于62学分。
业
必须辅修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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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为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实行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和综合人才实验班培养方式。
一、辅修制
1、在校本科生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没有重修科目),均可报名参加辅修专业学习。
2、辅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个辅修专业需修8至10门课程,总学分为30个学分。
学习时间为二年。
3、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二、双专业、双学位
在辅修专业基础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全日制本科生除完成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取得本专业学位外,可同时修读与本专业相同的或不同的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毕业时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称为双专业。
符合授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学士学位,并取得两个学位的证书,称为双学位。
1、在校本科生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没有重修科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2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在修读双学位课程中,如果主、辅修有一门课程重修两次均不及格,即转为双专业。
在修双专业的课程中,如果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同一门课程重修两次考试均不及格者,即转为辅修专业。
3、第四学年尚未完成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的,可延长一年学习时间,如在延长一年的学习时间内仍不能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即转为辅修专业。
修读双学位的可延长两年学习时间,但不得超过两年,如在延长两年学习时间内仍不能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即转为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