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制度

合集下载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细则)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细则)

XXXX中学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细则)期中(或阶段考)、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使通过考试准确、真实地反映学生阶段学习水平和检验教学效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客观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八项制度1 .制卷负责制各科考试试卷由教研备课组确定一名任课教师命题,命题教师负责试卷的质量及保密工作,以防止试卷泄密。

为防止试卷在制卷打印过程中出现错误,试卷在开印前要请命题教师校对签字,以分清责任。

2 .座位混编制打乱班级建制,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学生考场座位,考场教室张贴座位号,学生持学生证(内含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

3 .监考负责制监考教师为所监考考场的责任人,全权负责考场的考风考纪,及时处理出现的有关问题。

4 .巡考包干制。

考试期间,由校级领导带队,由各年级部组成若干巡视小组,对整个考试情况进行督查,保证考试制度的落实。

5 .考情通报制每场考试结束后,由年级部根据巡考情况及考场记录情况出一期本年级考情通报,将有关问题通知到考场,提出要求和改进。

对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到学生本人和家长,对好的现象和做法给予表扬和鼓励。

6 .阅卷流水制考试结束后,试卷装订密封,各年级部备课组集中统一流水阅卷。

7 .差错问责制对涉及考试及阅卷工作,一但发生问题,如试卷出现泄密或试题错误,装订出现漏装、倒装,阅卷出现漏阅、错阅及雷同试卷,首先由差错责任人做出解释,并将根据影响程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 .考后总结制每次期中考试(阶段考试)或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年级部均需认真总结,如实记录考试工作的成绩和失误,写出总结报告。

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误的原因,并思考今后改进的措施。

二、考试前准备工作1 .试卷命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提前二个星期布置考试任务,包括考试日程安排、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各年级部根据教务处考试工作安排,确定一名任课年级教师独立命题。

命题要注意考查的广度、深度、难度和科学性,要求平均分在75分左右(上下3分[含3分])或及格率在80%-95%之间。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XXXX中学考试管理制度一、考场安排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贴考号的顺序是:低年级考生在北边,高年级考生在南边(依据考生);各考场都要从教室内最北侧前面开始,由小号,从第一列由前向后贴,第二列由后向前贴,按照S形,依此类推。

贴号原则:每个考生的前后左右都不是本班的考生。

考号一律贴在课桌的左上角;贴考号的课桌行列要均匀整齐排列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

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1.保密组人员提前一小时到保密室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考务组后,保密人员发放,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1•两位监考教师贴条形码、收缴试卷分工为:考场安排表中第一位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低年级学生贴条形码和收缴试卷,第二监考教师负责高年级学生贴条形码和收缴试卷。

4.考试结束后,按照从小到大的座号顺序收齐答题纸,回到考务室,由检查人员检查无误后交于考务人员。

三、监考教师职责1.第一位监考教师:负责领取试题,考前教育、提示考生等工作。

考前教育:(1)向考生讲解考试注意事项;提醒学生诚信考试,严禁作弊。

(2)要提醒考生应先将自己的姓名、考号、班级准确地填写在答题纸规定位置;(3)答题时把答案写在答题纸规定位置。

提示考生:在黑板上写清,考试科目、试卷共几页、有无空白页、考试时间等。

第二位监考教师:负责组织入场、考场卫生等工作。

5.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为规范中学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1.2 中学考试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3 中学考试管理应结合学科特点,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4 中学考试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2.1 学校应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试政策、组织实施考试、监督考试过程、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等。

2.2 考试委员会应由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2.3 考试前,考试委员会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包括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

2.4 考试方案应提前公布,以便学生做好充分准备。

2.5 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2.6 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

2.7 考试成绩应及时公布,并允许学生查询。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3.1 考试内容应涵盖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学科素养,注重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考试形式应多样化,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实践操作、口头表达等,以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成果。

3.3 考试题目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避免偏题、怪题,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3.4 考试难度应适中,既要考查学生的掌握程度,又要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

四、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4.1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4.2 严禁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如手机、电子设备、参考资料等。

4.3 严禁考生抄袭、剽窃、代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4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考试委员会。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考试管理,提高考试质量,保障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学的考试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学考试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试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中学考试管理工作应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中学考试应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应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要求。

第六条考试形式可以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考试题目应具有代表性、难易适度,注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七条考试时间安排应合理,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复习时间。

考试期间,学校应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第八条考试成绩的评定应客观、公正,实行等级制或百分制。

考试成绩应及时公布,并提供给学生和家长查阅。

第九条中学应建立考试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第十条考试内容应涵盖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课程,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

第十一条考试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二条考试应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考试纪律与监督第十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抄袭、作弊。

第十四条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制度,维护考场秩序。

第十五条考试期间,学校应设立举报渠道,加强对考试违规行为的查处。

第十六条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五、考试结果的应用第十七条中学应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充分发挥考试在教育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第十八条考试结果应用于学生的学业评价、班级管理、教师评价等方面。

第十九条考试结果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升学、就业等方面的评价体系。

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

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

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
一、考前准备
1. 学生要提前了解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不得拖延到最后时刻才开始复习。

2. 学生要携带好所需的考试工具,如铅笔、橡皮、尺子、笔记本等,不得使用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 考试前学生要按时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禁止离开座位。

4. 学生要佩戴好学生证,以便身份确认。

5. 考试中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场秩序
1. 入场时学生要按序号入座,不得擅自改变座位。

2. 学生要维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影响他人考试的行为。

3. 学生要保持座位整洁,禁止在桌上乱写乱画。

4.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交换试卷,不得查阅与考题无关的资料。

5. 学生要认真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老师请示。

6. 考试过程中学生要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交卷或延长考试时间。

三、考后处理
1. 学生交卷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

2. 学生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必须等待监考老师的指示。

3. 学生要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乱折乱撕试卷。

4. 学生在离开考场后要自觉保持考试秩序,不得在考场周围嬉闹打闹。

以上是一份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学生们必须严格遵守。

只有通过合理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促使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希望学生们能够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

祝大家考试顺利!。

中学学校月考制度

中学学校月考制度

XXXX中学月考制度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诊断学情教情,检测、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实行月考制度: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共九科。

2.考试类型:(1)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2)XX市同类学校联考3.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底,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期末考试原则上设为学生的奖学金考试。

二、组织领导:主考:校长副主考:教学副校长考务组: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副主任各年级主任、教学副主任三、组考工作由教学部门统一组织实施:1.命题教科室具体负责、规范管理。

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避免教考分离。

命题以联考专业机构命题与自主命题相结合,自主命题为辅。

自主命题遵循诚信负责制,由年级部设置教学进度及命题细目表,教科室统一制卷模板,组织学校命题专家库中非考试年级人员实施。

2.考务教务处统筹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考场设置、考试监考等,各年级部具体组织实施。

3.阅卷统一执行网上阅卷,要求统一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原则上实行年级互阅,必要时可执行“双阅”及仲裁制度,确保阅卷的公平公正。

四、考后质量分析(1)考试成绩统计各年级组负责整理报教务处汇总。

(2)教学部门组织考试分析“三会”:年级部、备课组、班级分析会,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

通过精准分析校内外学情教情,客观评价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五、考试结果运用考试结果合理运用,是学校过程性奖励的重要依据,是教师积分制管理和班主任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标准,是执行县教体局“县管校聘”制度的重要参考。

六、本方案经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高中年级的各类考试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试管理工作的原则:(一)公平竞争,公正评价;(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三)预防为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考试类别(一)学期末考试:每学期末进行的一次全面考试,用于检查学生本学期学习成果。

(二)期中考试:每学期期中进行的一次考试,用于检查学生半个学期来的学习情况。

(三)模拟考试:根据需要进行的模拟考试,用于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对考试的能力。

第五条考试命题(一)考试命题应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注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二)命题老师应具备一定的命题经验和专业水平,确保命题质量。

(三)命题过程应保持严谨、公正,避免出现偏题、难题、怪题。

第六条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地点应提前公布,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

(二)考试期间,学校应合理安排教师监考,保证每个考场有足够的监考老师。

(三)考试时间不得随意调整,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第七条考试纪律(一)学生应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二)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试期间,严禁学生请假、擅自离场。

第三章考试成绩与管理第八条考试成绩评定(一)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具体评定标准由各学科教研组制定。

(二)考试成绩应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避免出现误判、漏判等情况。

第九条考试成绩发布(一)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并向学生反馈。

(二)考试成绩发布应遵循保密原则,避免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条考试成绩分析与反馈(一)教师应认真分析学生的考试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二)学校应定期组织考试成绩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教学质量。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考试的管理工作,包括学期末考试、期中考试、模拟考试以及各类学科竞赛等。

第三条考试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考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教务处应当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包括考场安排、考试时间表的制定、考试材料的准备等。

第五条考试科目应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考试内容应覆盖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点。

第六条考试形式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实践操作等方式,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灵活运用。

第七条考试时间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时间,避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考场规则与监考职责第八条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迟到30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第九条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严禁携带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考场。

第十条考生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其他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

第十一条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

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第十二条监考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监考员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和指挥。

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偷看他人答卷,不得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监考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教务处。

教务处对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孙召中学考试及奖励制度
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调节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学习の重要手段,是学校教学管理の重要内容。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考试の说明:每学期学校组织阶段性检测、期末两次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实施。

二、考务工作
1、考务准备:考务会前由教务处组织,各年级部编排考场,做到同年级学生单人、单桌、单行,并打印座号通知单。

2、考试前一天由教务处会同年级组召开考务会,布置考试有关事宜,分发座号单及有关用品。

3、每场考试前,审查试题,如发现问题或有需要向监考老师交待の问题,于开考前监考老师领取试卷时向监考老师交待清楚。

4、考试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组领取试卷,接受主考指导。

迟到者,按上课迟到の有关规定处理。

5、开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滞后。

试卷分发完毕后,指导学生填写班级、考场号、姓名、座号及涂卡和交待有关问题(学生不填上述内容,监考老师要负一定责任)。

开考铃响过后开始答卷。

6、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科目××,共×张×页×大题”,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有无少页、缺损或漏印。

7、考生桌面上只准摆放与考试有关の文具,不得带书本、纸条和其它通讯工具入场,违者属舞弊行为。

考试中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偷看或让人偷看答卷。

不准传递纸条或手机短信,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上属行为属严重舞弊行为。

8、命题教师及时到各考场巡回指导,解决与试题有关事宜。

完成巡视指导任务后到考务办公室待命。

9、监考期间,各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の事情,不得随意走出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0、考试结束铃声或哨声响过,立即停止答题。

监考老师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监考老师将试卷收齐,清点份数,并按座号从
小到大排列整齐,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

11、试卷装订要求:试卷验收后方可装订,有标准封头时,按孔下针,按虚线走线。

封头不标准时,要求均匀走针(订5个钉子)。

不能缺份、缺张、颠倒顺序、颠倒头尾。

第二次验收后贴上封条。

12、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按零分处理。

13、考试结束后,当考科目备课组长到考务办公室领取待评试卷。

14、对作弊学生,当科考完后即进行处理将结果及时通报
三、评卷工作
1、评卷前要在备课组长组织下先研究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后分工评卷。

评卷一律实行流水作业。

评卷老师要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执行统一の评分标准,不得撬看密封线内学生姓名。

2、评卷时注意爱护学生试卷,不得随意涂画,更不准将试卷随意丢放。

丢失试卷者属重大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3、考试全部结束后,教导处统一组织阅卷。

4、试卷分发后如发现合分有误,应将有误原卷收齐由备课组长统一改动,并签字交教导处更正。

5、评卷完毕后,任课教师及时作出试卷分析,及时讲评试卷,查找教学中存在の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或调整教学方法。

6、试卷讲评后,要求学生完成满分卷并上交检查。

四、成绩统计
教务处负责统计、分析对学生奖励:各年级总分前百名。

对老师评比:以班为单位汇总各科の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进行评比。

期中及格率占42%,优秀率占20%,平均分占60%。

期中期末考试各年级各班奖励教师人数の50%,总分第一名奖励200元;总分第二名奖励180元,第三名160元;月考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优评先の依据。

孙召中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