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

工程联系单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工程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联系单制度。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指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用于双方单位之间交流信息、落实责任、确认进度、协调问题的书面文件。
工程联系单必须是真实、准确、详尽的记录,是工程联系双方共同约定的重要凭证。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地址、项目负责人等;2.联系单编号:每份工程联系单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查询和归档;3.联系双方信息:包括发起方和接收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事项描述:具体描述此次联系单的内容、要求和目的;5.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并约定完成的时间节点;6.确认方式:确认落实情况的方式,如书面回复、电话通知等;7.附件: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文件、图片等。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通知类:用于告知对方某个事项或状态;2.咨询类:用于向对方咨询意见、解决问题;3.确认类:用于确认对方已经收悉或执行某项事务;4.协调类:用于协调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复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署。
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便于查询和整理。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制订及流程第九条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
第十条发起方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联系双方信息、事项描述、落实责任单位等,然后交给接收方。
第十一条接收方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应当及时阅读、确认内容,并按照要求执行。
如有疑问或无法按时完成,应当主动与发起方联系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发起方在规定时间内应当确认接收方的执行情况,并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回复。
工程联系单制度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联系单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和归档等工作,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
三、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工程师或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编写。
2. 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费用预算等。
3.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虚构、夸大或者隐瞒工程实际情况。
4. 工程联系单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工程联系单的格式是否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
5. 工程联系单经审核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项目章或者公司章。
四、工程联系单的发放和归档1. 工程联系单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发放,发放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2. 工程联系单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等。
3.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工作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归档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单原件、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工程联系单的批准意见等。
4. 工程联系单的归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联系单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五、工程联系单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程联系单的修改和作废1. 工程联系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对工程联系单进行修改。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中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物资等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单管理。
三、联系单的定义联系单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为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传递信息等目的而制作的书面文件。
四、联系单的分类1. 设计联系单:用于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2.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3. 监理联系单:用于监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监理工作、监理意见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4. 采购联系单:用于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采购计划、采购进度、采购质量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5. 物资联系单:用于物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物资供应、物资管理、物资使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五、联系单的管理要求1. 联系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内容、处理意见等。
2. 联系单的填写应由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联系单的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确保传递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4. 联系单的处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 联系单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联系单的处理流程1. 接收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收到联系单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2. 处理联系单:根据联系单内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处理结果。
3. 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及时反馈给联系单的发起人。
4. 跟踪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跟踪联系单的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联系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工程量、费用补偿、工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调整等内容,经工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面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工程签证各方必须以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工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一顺序进行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工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水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片及必要的文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工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工程签证的准确行为和数据。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为了更加高效、规范地管理工程联系单的流转和处理过程,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联系单管理。
三、定义1. 工程联系单:指对于公司工程项目中的各项事务、问题、要求等,所发起的一种书面形式的交流、协调工具。
四、工程联系单的发起与处理流程1. 工程联系单的发起(一)任何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事务、问题、要求等,都应通过工程联系单的形式进行记录和沟通。
(二)工程联系单的发起人应明确填写联系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单的标题、具体的事务、问题、要求等,并将其提交给相关的负责人。
(三)工程联系单的发起人可以提供相关的附件,以便更加准确地描述问题和要求。
2. 工程联系单的接收与分发(一)负责人应及时接收到工程联系单,并进行核实和分发。
(二)核实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后,负责人应将其分发给相应的相关人员,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3. 工程联系单的处理与反馈(一)被指派的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地处理工程联系单涉及的事务、问题、要求等。
(二)处理完成后,应填写工程联系单的处理结果,并将其反馈给工程联系单的发起人。
(三)如果工程联系单的处理需要更长时间或者涉及较大的调整,应及时与发起人进行沟通,并说明处理的进展情况。
五、工程联系单的归档管理1. 完成工程联系单的处理后,应及时归档工程联系单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 归档文件应按照项目和日期进行分类,并做好防火、防潮等工作,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归档的文件应便于查找和复用,以便后续的工程管理和评估。
六、工程联系单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联系单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形成相应的报告。
2. 监督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联系单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以确保部门的工作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和标准。
七、违规责任与处理1. 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一、背景工程部作为公司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着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在工程部的日常运作中,联系单的收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够帮助工程部及时记录和处理各类信息和文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制定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系单的使用,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处理,提高工程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具体目的包括:1. 规范联系单的填写和处理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确定联系单的存档和归档要求,便于随时查阅和核查工作内容;3. 提高联系单的传达速度和处理效率,缩短工作周期;4. 加强联系单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
三、内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包括联系单的种类、填写要求、处理流程、存档归档规定和保密措施等内容,具体如下:1. 联系单的种类工程部联系单主要包括日常联系单、会议联系单、指令联系单、通知联系单等。
不同类型的联系单根据其用途和内容不同,具有不同的填写和处理流程。
(1)日常联系单:主要用于记录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内容和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内容、责任人、截止时间等信息。
(2)会议联系单:用于记录会议的议题、决议和行动计划等内容,确保会议结果得到及时执行。
(3)指令联系单:用于下达工程部的工作指令和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4)通知联系单:用于通知工程部的重要信息或变动,便于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安排。
2. 填写要求联系单的填写要求包括必填内容和填写规范。
必填内容主要包括联系单的标题、内容、责任人、截止时间等信息,确保联系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填写规范主要包括字迹工整、内容清晰、条理性强、格式规范等,便于他人理解和处理。
3. 处理流程联系单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提交、审核、执行和反馈。
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责任人填写联系单后,提交至主管审核。
(2)审核:主管审核联系单内容和完成情况,确认后签字同意。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工程联系与联络的制度文件。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工程联系单内容。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效率的原则,做到安全可靠、及时准确。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性和机密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泄露工程联系单的内容。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度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编制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应当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的负责人负责编制,必须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工程联系的内容。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
第九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排版,字体清晰可读,排版整齐,内容详实。
第十条工程联系单编制前应当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工程联系信息的及时有效。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使用第十二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妥善保管,在需要使用时应及时取用。
第十三条工程联系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传递使用,但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时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不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遵循工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联系单的规范使用。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联系单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一、引言联系单是企业内部沟通和协作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地传达信息、指示工作和监督进展。
在工程部的工作中,联系单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联系单的收发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的联系单收发制度对于工程部的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完成至关重要。
二、联系单的定义和作用联系单是指在企业内部进行工作传达和沟通的一种书面文档,一般包括发文部门、收文部门、联系内容、时间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联系单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传达信息:通过联系单可以准确、清晰地传达工作任务、指示、要求等信息,避免因口头传达而导致的误解和遗漏。
2. 协调工作:联系单可以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各部门的协作效率,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监督进展:通过联系单的收发可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内容,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三、联系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联系单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类型。
在工程部的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联系单种类包括:1. 工作联系单:用于指示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员工完成特定任务的联系单。
2. 物资联系单:用于向供应商或仓库发放物资采购或调拨的联系单。
3. 审批联系单:用于请示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相关事务的联系单。
4. 出差联系单:用于申请出差、请假等时间有关的联系单。
四、联系单的收发要求为了保证联系单的准确收发,工程部需要建立统一的收发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内容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1. 收发标准:联系单的发文和收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包括文件编号、日期、标题、发送人、收件人、联系内容等。
2. 传递方式:联系单可以通过邮箱、纸质文件、微信等方式发送,但必须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遗漏。
3. 签收确认:收到联系单的部门必须及时签收确认,并回复明确的处理意见或进度,以确保双方对工作进展有清晰的了解。
4. 存档管理:所有发出和收到的联系单必须按照规定存档管理,方便随时查阅和追溯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口和设计配合等问题;
—— 施工、安装、调试及项目监理部对在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过
程中需进行交流、协商的问题;
—— 项目监理部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并需
协调解决的问题。
8
5.2 起草与签发 5.2.1 工作联系单由提出单位负责起草,提出单位授权人负责签发。 5.2.2 工作联系单的主送单位是联系单发出单位主要通告或向其提出问 题,希望给予回复、处理的相关方。抄送单位是希望其知道并提出意见 的相关方。 5.2.3 工作联系单的格式要求:表内文字用小四号的宋体,如表内文字 较多,可加附页。
料及影响施工的外部条件等问题;
—— 施工单位请求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其他参建单位
之间的施工接口和施工交叉配合等问题;
—— 施工单位请求项目监理部审批修改的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和作
业指导书等施工文件,不包括工程管理文件的报批;
—— 建设单位要求参建单位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某些问题;
7
—— 设计单位请求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设计接
13
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
2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建设期工作联系单管理的基本职责、办法和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电厂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参建各 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制
度的规定执行。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术语和定义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1
什么是工作联系单?
工作联系单:也称作工作联系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
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 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具有公文性质的函。 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函,适用于不 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 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 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无
4
4
职责
4.1 项目监理部是工作联系单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工作联系单登 记、分发。 4.2 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内容的落 实情况。 4.3 各参建单位负责内部联系单的分发、外来联系单的接收及二次 分发。
5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开具工作联系单的条件及范围
5.1.1工程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认为必须要让某个或某些单位(部门
10
5.4.2 项目监理部按工作联系单所列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进行传递。
5.4.3 工作联系单原件的份数一般是一式四份,提出单位、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抄报单位各执一份。 5.4.4 编号规则 工作联系单由提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编号规则自行编号,做好登记管理 ,保证编号唯一。
11
12
汇报完毕,谢谢!
)知晓、实施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虽未达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需书
面表达的,可使用工作联系单。其适用范围如下: —— 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询问有关安装方法、施工标 准、试验(检验)标准、试验(检验)内容及有关设备、材料等方面 的疑问;
6
—— 施工单位请求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图纸、设备、材
9
5.3 流转规定
5.4.1 对需回复的联系单,主送单位应按联系单发出单位的要求及
时回复,原则上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回复意见(监理在接到联
系单一天时间内签字送至主送单位,主送单位在接到联系单两天时间 内回复),对于涉及到设计单位或供货商可能处理时间较长时,回复 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天。项目监理部对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单流 转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超过回复期限的主送单位,在工程调度会上 进行督促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