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doc
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工会经费合理、合法、合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委员会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 规范操作:按照财务流程和审批权限,规范办理各项财务业务。
3. 安全保障: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4. 透明公开: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会委员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工会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工会财务预算,组织实施预算调整。
2.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结余的核算和管理。
3. 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5. 负责财务信息的公开和会员监督。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工会财务预算应根据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收入情况编制,经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工会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经费收入预算:包括会费收入、上级拨款、其他收入等。
2. 经费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活动费、培训费等。
3. 资产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四章财务核算管理第八条工会财务核算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工会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
2. 会计账簿应按照规定设置,及时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3. 会计报表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工会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审批管理第十条工会经费的审批权限如下:1. 小额支出:由财务部部长审批。
2. 中等支出:由工会主席审批。
3. 大额支出:由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财务审批程序:1. 提出申请: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并附相关凭证。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保障工会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增值,提高工会组织的经济实力,保证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一节工会会费1. 工会会费是工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会费数额由工会会员自愿缴纳,并经工会会员大会批准。
2. 工会会费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每月、每季度或者每年等不同周期,在固定时间内,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3. 工会会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应公开透明,工会会员有权了解工会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二节国家拨款1. 工会可以依法申请国家拨款,用于开展工会活动、项目等相关事项,申请流程应符合有关规定。
2. 国家拨款应专款专用,具体使用需经工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工会会员大会备案。
3. 具体拨款的使用情况应做好记录和报表,及时公布给工会会员,接受监督。
第三节捐赠资金1. 工会可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用于支持工会活动和项目,捐赠资金使用需经过工会理事会审议并报备。
2. 捐赠资金从入账之日起应及时登记,用于具体项目或活动后,需做好收支情况记录和报表。
第四节其他资金来源1. 工会可以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如办理公款、从事经营活动等,相关资金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 工会经济活动的政策和管理机制应符合法律法规,且具体事项需经工会理事会审议和备案。
第三章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工会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确保资金合法使用和增值。
2. 预算管理原则:工会应根据工会工作需要,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支项目和数额,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控制。
3. 会计核算原则:工会财务管理应采用记账、账务核算等相关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公开透明原则: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布,并接受会员监督。
5. 监督审计原则:工会财务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一节记账1. 工会应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和档案,记录工会财务的收入、支出、资金流动等情况。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会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收支管理、报销管理、凭证管理等具体规范。
2.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的及时、准确。
3.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并及时向全体会员公示。
4.建立并实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每一个风险点进行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收入管理1.工会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要定期进行会费的收取和核对,确保会费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对工会收入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收入的性质和用途,并及时记录和核算。
3.严禁将工会收入用于个人或小部分会员的私人用途,确保工会收入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对于非会费收入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非会费收入的合法来源和使用。
三、支出管理1.支出必须合理、合法、合规,必须经过财务人员审核和会务活动主管或负责人批准。
支出申请必须有明确的事由和金额,无论是报销还是支付,都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
2.财务人员要做好支出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要实行合理的会务活动预算制度,明确活动的费用预算和人员预算,并及时进行调整。
四、固定资产管理1.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工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维护,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
2.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和验收,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对于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废或进行二次利用,降低资产的闲置成本。
五、审计检查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对工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检查,并及时向全体会员公示审计结果。
2.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保财务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对于审计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工会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促进工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工会主席负责工会会计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对会计财务工作进行决策和监督。
2. 会计部门负责工会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经费收支管理等工作。
3. 出纳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的收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4. 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财务收支管理1. 经费来源: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上级工会拨付的经费、政府补贴、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2. 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工会会员活动经费;(2)工会干部培训经费;(3)工会职工福利经费;(4)工会办公经费;(5)工会其他经费。
3. 经费审批:工会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支出决策应集体研究决定。
四、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原则。
2. 会计科目设置、账簿登记、凭证编制、报表编制等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
3. 会计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4. 会计报表应准确、及时、完整,按规定报送上级工会和相关部门。
五、资产管理制度1. 工会资产分为货币资产和固定资产。
2. 货币资产由出纳部门负责管理,确保现金、银行存款的安全。
3. 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
4. 工会资产不得擅自处置,需经工会主席批准。
六、监督与检查1.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2. 工会主席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收支合规。
4.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doc

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1加强新形势下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面对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加强新形势下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更有利于巩固工会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水平,使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在研究所的改革、创新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事业单位工会财务会计工作要以研究所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中心,结合改革、创新与发展的需求和特点,积极建立健全规范与预防并举的制度保障体系,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预决算编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的作用,保证工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工会的管理活动最终通过财务反映出来,所以加强财务管理,就应将单位内部控制从会计环节入手,逐渐向其他管理环节延伸。
要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使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明确。
还要特别强调不相容职务的职责,如:会计不能代出纳收款,出纳不能代会计做账,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
要根据研究所的业务活动特点,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做好各项会计基础工作;要明确会计处理权限,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审核制,使经济业务和会计处理得以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做好日常账务的监督、检查和清理工作。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检查与纠正各项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与完整。
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预算编制时,我们针对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细化预算项目,提高编制精确度,既要参照近年各项收支水平,又要充分考虑计划年度内业务活动的新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增减因素,使预算的编制必须科学、准确。
在预算执行中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节约国家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结合研究所的实际情况,拟订预算指标预警线,及时发现并纠正超预算、超计划的经济事项。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是指根据我国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结合工会的特殊性质和业务特点,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
一、工会财务会计的组织和管理1. 工会应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工会财务会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工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权限制度,确保工会财务会计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二、工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1. 工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2. 工会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工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工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规定报送。
三、工会财务会计的收支管理1. 工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收支管理制度,保证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做好收款和付款的登记和核对工作,确保收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会计收支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风险,确保财务会计收支的稳定和安全。
四、工会财务会计的资产管理1. 工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做好资产的登记、盘点和清查工作,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使用和处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合法处置。
五、工会财务会计的审计和监督1. 工会财务会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内外部审计。
2.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主动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3.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会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六、工会财务会计的报告和公开1. 工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并履行公告义务,及时将财务报告公告给工会会员和社会公众。
2. 工会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做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2)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1. 准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准确记录所有收入和支出事项,并及时报告给工会负责人或相关部门。
2. 制定预算: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工会的需要和预期目标制定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 审计和审核: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定期的审计和审核财务记录,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4. 正确使用资金: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分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5. 守密义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严守工会的财务信息的保密义务,不予以泄露或滥用。
6. 保管财务文件和资料: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文件和资料,确保其安全可靠,并根据需要妥善归档和备份。
7. 及时反馈和报告: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反馈工会财务情况,并按要求提交财务报告和相关数据。
8. 遵守会计准则: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会计准则和规范,进行准确的财务记录和报表。
9. 防范风险: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认识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
10. 持续学习和提升: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及时更新对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这些规范可以帮助确保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透明,并保护工会的财产安全和合
法权益。
公司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保障工会经费合理使用,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会及其下属各级工会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民主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工会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经费收支预、决算制度第四条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要体现工会工作特点,重点保障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三)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报送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预算执行与调整:(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减变动,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职工、会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决算编制:(一)决算编制必须做到收支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决算编制完成后,应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七条货币资金管理:(一)公司工会应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银行账户仅用于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严禁公款私存。
(三)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
第八条现金管理:(一)公司工会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收支。
(二)现金收支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内部控制制度第九条内部控制:(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监督检查:(一)公司工会应定期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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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编制说明(2010年8月8日)一、编制概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标制定计划(20067274-Q-524)编制。
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考虑到其适用范围不仅只局限于电力行业,因此将标准名称改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编制过程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标准制定任务后,标委会秘书处开展了准备工作,包括确定编写原则和适用范围;到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公司等单位开展调研。
在制定工作过程中,适逢75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和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启动、建设并投运。
为了将750kV、特高压交直流工程的安全技术以及近年来的新设备、新技术纳入到本标准之中,体现当前的电力安全管理水平,相关电力企业结合特高压工程的建设进行了科研、试验、理论计算等专项工作。
经过几年的建设、运行的经验积累,到2009年底, 750kV、特高压交、直流的相关安全要求,包括安全距离、作业工具绝缘长度等已形成相关技术文件,体现适应目前形势下电力安全管理水平的条文也经过了实践和验证。
具备了国家标准制定的基础。
2010年3月,标委会正式启动了国标制定工作。
2010年5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编制工作会议。
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成。
会议明确了标准的编制原则、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
2010年6月,标委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安规》(初稿)第一稿的起草思路及条款主要内容,对框架层面的意见达成一致。
2010年6月至7月,工作组内部对《安规》(初稿)第二稿进行了反复地意见征求和反馈。
并形成了《安规》(初稿)第三稿、第四稿。
2010年7月标委会在云南组织召开了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对《安规》(初稿)第四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初步形成了安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8月初,标委会在浙江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工作会议,对《安规》(征求意见稿)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会后,工作组向标委会提交了《安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10年8月,标委会和中电联分别向标委会委员、电力企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标准起草单位及人员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二.标准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一)标准编制原则国标《安规》的编写,是在原能源部颁发的DL 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并结合近年来电力工业装备的进步、电力经营和用电现状、电力技术发展、安全状况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实际编制。
工作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确定了如下编写原则:1.应结合目前电力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管理模式,充分吸收电力工业的技术发展成果,体现技术和管理的进步。
2.由于涉及具体操作的安全要求,技术规定应具体,可操作性强。
3.管理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突出共性,有较强的通用性和指导性。
4.编写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 T 1 .1 -2009 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单位和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单位的所有电力工作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变(配)电力企业单位的所有电力工作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用电单位的电力工作场所。
其他电力企业单位和用电单位的电力工作场所也可参考使用。
三.标准主要编写内容本标准共设12章,合计290条,设有10个附录。
主要编写内容说明如下:前言【说明】明确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及标准的提出、归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本章重要内容说明:电压等级(原为:250V)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下者。
【说明】根据GB/T 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的规定对低压的定义作了修改,用于配电的交流电力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为低压,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为高压,4、总则(本章6条)本章主要内容:4.1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2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健康状况、必要的电气知识、业务技能、安全生产知识。
)4.3 其他要求(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等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明确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实施细则和补充条款、在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确认合格。
)本章重要内容说明:4.3.3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明确了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是由母线、开关柜或由母线、开关柜、变压器组形式组合的配电装置。
5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本规程30条)本章主要内容:5.1现场勘察制度(明确了应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和现场勘察过程的要求)5.2工作票制度(1、明确在在电气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形式有4种,并明确填用工作票的内容及填用抢修单的条件和要求;与变电不同的是还明确另一种许可工作方式:口头或电话命令。
2、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的要求。
3、明确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
4、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5、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规定。
6、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安全责任)。
5.3 工作许可制度(1、工作许可人的工作内容和许可要求。
2、配合停电的线路许可要求)5.4 工作监护制度(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的监护内容和职责以及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变更的要求)。
5.5 工作间断制度(工作间断的安全要求)。
5.6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1、完工后的工作内容及安全要求。
2、工作终结后的报告方法和内容。
3、明确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本章重要内容说明:1、5.1现场勘察制度。
【说明】根据线路作业特点、现场工作经验和事故多发教训,现场勘察制度在线路作业上是必需的,故增加了现场勘察制度。
进行电力线路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明确了现场勘察的范围和条件、现场勘察要点和编制“三措”作业项目要求。
2、修订完善工作票制度5.2.1在电气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票形式如下,格式见资料性附录A-D。
a)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b)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
c)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
d) 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D)。
e) 口头或电话命令。
【说明】行业标准DL 409 —1991 只提供了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和口头或电话命令三种组织措施,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满足供电企业针对不同工作特点实际工作需要,本次修订增加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可供供电企业根据线路作业特点和安全要求选用,并提供了工作票推荐格式。
3、5.2.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3 规定的工作。
【说明】明确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3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并强化了带电作业安全措施,以适应日益增多的带电作业工作的需要。
4、新增事故应急抢修单5.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应使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说明】目前大多数单位在事故抢修过程采用无票作业或口头电话命令,工作许可和安全措施实施随意性强,不利于抢修现场作业安全,本次修编明确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目的是为了确保抢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规程明确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并明确事故应急抢修的定义。
5、5.2.6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内容【说明】增加了“低压带电工作”与“低压带电作业”的概念,即:接户、进户装置上的带电工作可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它主干线和分支线上低压带电工作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6、5.2.7.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说明】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达到减人增效,新增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7、5.2.7.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说明】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主要适用于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在全国调研中,有许多单位已采取该种签发形式。
这种形式可使承、发双方的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8、5.2.8.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
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可使用工作任务派工单。
【说明】此种“一票多班”的作业方式主要适用于长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上多个班组的共同作业,由调度统一发令,同时停、复役,主安全措施一次完成的工作。
采用这种方式,由总工作负责人统一向调度办理许可和汇报,有利于提高现场安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9、配合停电安全措施的执行要求5.2.8.6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
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说明】为适应配电工作需要,或邻近交叉、平行线路停电做安全措施实际需要,使安全责任和执行程序更加明确,10、5.2.9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说明】明确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明确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
11、 5.2.10.3、5.2.11.4专责监护人的资质和安全责任要求【说明】由于线路作业许多工作均需增设专责监护人,故本次修编明确专责监护人的工作的安全责任和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