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提升医院运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定义1.机动车辆:指由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各类机动车辆构成的车辆;2.使用人员:指医院内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的人员;3.驾驶员:指经过合法培训并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
第二章使用资格和申领手续第四条使用资格医院内的机动车辆使用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驾驶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 驾驶员在岗期间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良好驾驶记录; 3. 使用人员必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定,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
第五条申领手续1.使用人员必需向医院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机动车辆,并提交以下料子:–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文件;2.申领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经医院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相应的机动车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六条驾驶员责任1.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医院内的交通管理规定;2.驾驶员必需妥当保管机动车钥匙,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3.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需遵守医院内指定的交通路线。
第七条车辆使用1.使用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机动车辆;2.使用人员离开车辆时,必需检查车辆是否上锁,关闭车窗,防止被盗或发生意外事故;3.禁止使用机动车辆参加非医院相关的活动,禁止私自装载非医务人员;4.使用人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期间,必需保持车内乾净,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条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刻停车,并确保车辆安全,采取必需的救助措施;2.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及时通知医院交通管理部门,搭配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若事故对患者或他人造成损害,驾驶员应负责帮助医疗救治和赔偿工作。
第九条违章处理1.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2.若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将由医院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章行为将影响驾驶员的工作考核和晋升。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车辆使用管理遵循节约、安全、便捷、合理的原则,保证车辆得到充分利用,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救护车、医生用车、护士用车、行政用车等。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需在事先预约的基础上才可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或借用他人车辆。
第五条车辆使用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在行驶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司机及乘客的出行安全。
第七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将车辆归还,保持车辆整洁,并进行车辆巡视,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第八条若车辆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和台账,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出险记录等信息。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每月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三条医院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简单的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里程数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在日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每月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使用效率低下或者出现问题的车辆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进行培训和再考核。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办公室按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平衡。
凡区内用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各科室到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原则上步行,不派车。
区外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上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当封存停驶。
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乘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车。
二、停车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如擅自外停出现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因违规停放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盗窃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其余公务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当月出差补助。
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后果。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应在司机室坐班,严禁串岗。
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行车作为首要职责;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主动搞好车辆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整洁状态,提供优质用车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严禁擅自出车,由此而发生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视情节通报批评或处分。
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一般不派车。
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内的,请示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上的,请示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卫生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车辆停放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卫生院车辆安全,提高卫生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私家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卫生院车辆停放规范,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域划分第四条医院车辆停放区域分为以下几类:1. 公共停车区:供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如门诊楼前、住院楼前等;2. 员工停车区:供医院内部员工车辆停放,如员工宿舍楼前、行政楼前等;3. 特殊车辆停放区:供救护车、警车等特殊车辆停放,位于医院明显位置,便于快速识别和调用;4. 临时停车区:供特殊情况下的车辆停放,如维修车辆、接送病人等。
第五条车辆停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车辆停放方向、时间限制、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成立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 负责车辆停放区域的划分和标识设置;3. 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4. 负责处理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的纠纷;5. 定期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八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停放管理小组的工作,共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第四章车辆停放规定第九条车辆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车辆停放区域的标识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2. 车辆停放应保持整齐,不得随意停放、乱停乱放;3. 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等;4. 车辆停放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5. 员工车辆应按照规定时间停放,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6. 特殊车辆停放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停放,不得擅自移动。
第十条车辆停放费用:1. 公共停车区: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费用;2. 员工停车区:员工可免费停放,但需遵守相关规定;3. 特殊车辆停放区:免费停放;4. 临时停车区: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费用。
医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类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工作车辆、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2. 合理使用: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3. 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成本,降低医院运营成本;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登记与档案管理1. 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行驶里程、维修保养记录等;2. 车辆管理部门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车辆使用与调度1. 医院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2. 部门(科室)因公用车,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出车,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范围;4. 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
第六条车辆维修与保养1. 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不得擅自维修车辆;2. 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七条车辆保险与年检1. 医院车辆应购买全险,确保车辆安全;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车辆年检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1. 驾驶员需具备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实际驾龄五年以上;2. 驾驶员应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3. 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驾驶资格。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与纪律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3. 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与指挥;4.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医院内部车辆:包括公务车辆、救护车辆、职工车辆等。
2. 医院外部车辆:包括社会车辆、接送患者车辆等。
三、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 社会车辆进入医院,需按照医院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占用急诊通道、消防通道等。
3. 救护车辆进出医院,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4. 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5. 送接患者车辆,应按照医院指定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
6. 医院内部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医院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四、车辆停放规定1. 医院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辆停放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示牌指示,依次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4.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审批和调度。
2. 医院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医院内部公务活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
3. 救护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由医院指定驾驶员负责驾驶。
4. 医院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主动接受检查,配合车辆管理。
5. 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2. 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驾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车辆损坏、丢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进入医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进入后按指定车位停车,锁好车门车窗或在指定地点卸货。
车内严禁留人或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三、严禁在停车位内修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医院非指定地点停放。
如不按规定停放,经保安人员多次劝导不听者,将禁止其进入医院。
五、进入医院车主必须注意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位内。
违者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
六、进入医院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因此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进入停车位泊车时,行驶不当造成其他车辆损坏的,由泊车者负责赔偿。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停放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医生专用停车位、员工停车位、急诊专用停车位、病人家属停车位等,确保不同车辆有专属的停车位。
2. 车辆停放权限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停车权限,分配专用停车位给医院内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员工,并设置停车证、电子标识等身份识别方式,防止非法停车。
3. 车辆停放规范:医院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车辆的停放行为,如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整齐、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得阻塞通道等,以确保车辆停放的有序性。
4. 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医院需要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处理违规停车和纠纷等问题,并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员工和患者的投诉。
5. 车辆停放管理巡查:医院应组织定期巡查车辆停放区域,确保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和停车秩序,并及时处理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6. 外部车辆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外部车辆停放规定,限制外部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区域,或者提供有限的外部停车位,避免外部车辆占据医院停车位。
7.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如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增加照明设施、加强安全巡逻等,预防车辆被盗或损坏。
医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机动车辆管理,确保医院车辆使用安全、高效,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公务车、租赁车、借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机动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三)负责车辆保险、年检、驾驶证等手续的办理;(四)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五)负责车辆调度、使用、回收等工作;(六)负责车辆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负有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车辆的使用、调度和回收;(二)确保本部门车辆安全、环保、节能;(三)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医院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车主要用于医院行政、业务、公务等事项;(二)租赁车、借用车主要用于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公务活动;(三)车辆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申请单》。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三)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非法载客;(四)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
第八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闭电源、门窗,确保车辆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医院机动车辆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驾驶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按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二)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三)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环保第十条医院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达标。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医院机动车辆应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使用环保型车辆,减少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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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患者及临床、公务用车,合理利用车辆资源,加强车辆管理,规范派车流程,做到用车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患者入院、出院、透析患者接送、专家上下班接送、来宾(来院参观、检查、会议等)、营销(准妈妈活动接送)、公务用车的调派管理。
三、工作流程
一)科室、部门患者出院、入院
1、各科室/部门提前3小时根据患者需求严格填写派车单,派车单上所列项目必须填写详细完整。
派车单上须注明出发地点(如:出院病人须注明是从新医院出发还是从老医院出发;)派车单如未填写完整者办公室一律不予接单。
2、办公室接派车单后签字确认。
3、出院患者:
办公室根据派车单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通知出车司机及需出车科室。
科室通知患者准备。
4、入院患者:
1)办公室根据派车单提前打印患者姓名、车次、到达时间、联系电话及送达科室交出车司机。
2)司机根据患者到达时间提前2小时同患者电话联系,询问车次情况。
如无法联系到患者,需及时告知报车科室/部门,由科室/部门联系患者,并将联系结果及时反馈办公室。
3)确保联系到患者并确定患者到站时间后,司机方可出车接站。
4)如遇用车高峰,出车司机不能按时到达,办公室(或总值班)会联系患者,请患者见谅并告知所需等待时间。
5)司机将患者接至医院后,通知客服患者一起送至接收科室(如遇非工作时间司机直接将患者送至接收科室)。
5、特殊情况:
1)科室/部门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段内得知患者用车时间,电话联系办公室告知患者接送详细信息,由办公室先行填写,待上班后至办公室补签字。
如办公室也处于非工作时间段内则联系当日总值班,由总值班填写派车单联系患者,调配出车司机,派车人员上班后至办公室补签字。
2)办公室非工作时间段内科室/部门人员因患者需报派车单,联系当日总值班人员,由当日总值班接派车单签字确认并根据出车时间联系患者,调配出车司机。
非患者用车需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再给予派车。
3)如遇车辆都在外运行的情况,办公室(或总值班)会联系司机,将最近回医院车辆所需的时间提前通知科室,由科室同患者沟通告知患者需等待时间。
4)如遇车辆都在外运行,并且最近回医院车辆所需的时间会影响患者的出院安排,由办公室(或总值班)联系科室告知原由,由科室同患者沟通打车前往。
二)市场部‘准妈妈活动’接送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流程同上。
三)固定用车
1、定期及不定期透析患者接送。
(血透室必须提前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
2、血站取血。
(由检验科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如遇紧急取血可补报派车单)
3、专家接送。
(每天固定时间接送,早上严格按照专家接送时刻表进行,下午18:00以前发车,错过发车时间,请自行解决。
)
4、财务人员到银行取款。
(由财务科提前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
四)其它用车
1、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由主要负责接待部门申请用车。
2、经医院批准或主办的外事活动,由办公室调配车辆。
3、会议用车,由承办会议的科室/部门提前填写派车单。
4、部门人员因公在市内办事,原则上不派车,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安排,派车须提前一天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将报车单交于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根据当天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安排。
院办公室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