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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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高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教育部公布高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农村·农业·农民2019.2A 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各地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

(乔金亮)教育部公布高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为组织和引导高等学校深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部日前发布了《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逐步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强化高校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使高校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创新和成果供给的重要力量、高层次人才培养集聚的高地、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政策咨询研究的高端智库。

《行动计划》明确,实施高校服务乡村振兴七大行动。

其中包括科学研究支撑行动、技术创新攻关行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人才培养提质行动、成果推广转化行动、脱贫攻坚助力行动、国际合作提升行动。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应成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加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焦宇)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按照扩面、提速、集成要求,农村改革在关键处精准发力,呈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态势。

截至目前,我国已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9.3亿亩,完成水稻、小麦和大豆划定任务。

2019年要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确保完成10.58亿亩划定任务。

中央明确,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农村土地改革制度稳妥推进。

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面积14.8亿亩,占承包地实测面积的89.2%,30个省份已报告基本完成。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略的思考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略的思考
第 1 4卷第 3期
“ 新农村发展研究 院”笔谈

广模 式 。文 件 明确提 出 的 四项 重点 任务 ,即建 立 多
月)。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提高资源 要素利用效率 ,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仍然任重道
远 。 目前 ,我 国现 行农 业科技 推 广体制存 在 推广 主
种形式 的新农村服务基地 、开展新农村建设宏观战 略研究 、 搭建跨校 、 跨地 区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平台、 创新体制机制 ,无一不是围绕促进产学研协 同, 构 建农教科融合的大学农业推广模式 。 由此可见 , 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核心 目标是贯彻落实 2 0 1 2年 7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 工作小组 《 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 通知 》提 出的 “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平 台建设试 点” ,“ 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 、农科教相结合 的新 型综合服务模式” ,建立 以高校为依托 、农科教相 结合 、“ 教科推”一体化的 “ 大学农业推广模式” 。 因此 , 试点高校应当围绕构建农教科融合的大学农 业推广模式 ,积极探索高校与各级政府合作共建综 合示范基地 、特色产业基地 、 分布式服务站 , 跨地 区、 跨学校 的信息化 网络和服务平台及其专兼结合 的新型农业推广 队伍等有效机制 , 使综合示范基地

i / 4 的粮食 ,养活了占世界约 1 / 5 的人 口,同时为工 业化 、信息化和城镇化起到了重要 的支撑作用。… 但我国农业基础仍薄弱 、农村发展仍落后 、城乡差 别仍较大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 ] 农业科技进步贡
献 率 仅 为5 3 . 5 % ,远 低 于 发达 国家 7 0 %. 8 0 %的水平 ( “ 十二五 ” 农业 与农 村科技 发展 规 划 》 ,科技 部 、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
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12.04.23
•【文号】教技函[2012]39号
•【施行日期】2012.04.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立新农
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
(教技函[2012]39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号)要求,根据你们提交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申请,经认真研究,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名单见附件)。

希望有关高校和地方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确立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落实建设条件和配套支持,推动机制体制改革与创新,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建设方案,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带动和引领区域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附件: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
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名单
中国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东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华中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沈阳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安徽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湖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39所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39所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是科技部、教育部为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落实八部委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三化同步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目的是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综合能力,构建农、科、教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综合服务模式。

通过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将解决高校科研与产业链条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转化应用成效不明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突出等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适应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大学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名单(10所—2012年)中国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华中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沈阳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安徽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第二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名单(29所—2013年)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吉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复旦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同济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江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广西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西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青海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宁夏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石河子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天津科技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河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山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江苏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江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山东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河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西北师范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新疆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大连海洋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青岛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17号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17号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1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牧、渔)业厅(委、局、办),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深化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高等农业教育与现代农业产业的紧密联系,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探讨高校与农林科研机构、企业、用人单位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新途径、新模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功能,进一步提升高等农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55号)要求,通过专家审核、评审,现批准中国农业大学寿光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100个基地为首批建设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高校和综合试验站要高度重视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地运行机制和对外开放机制,创新合作育人培养模式,切实加强农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五日附件:首批建设的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名单1.中国农业大学寿光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中国农业大学昌平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中国农业大学豫东棉花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中国农业大学三元奶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中国农业大学青岛兔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中国农业大学石家庄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河北农业大学唐山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河北农业大学张家口马铃薯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河北农业大学海河棉花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0.河北农业大学保定花生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1.河北农业大学昌黎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2.河北农业大学邯郸蛋鸡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3.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4.内蒙古农业大学鄂尔多斯绒毛用羊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5.内蒙古农业大学伊利奶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6.内蒙古农业大学乌兰察布燕麦荞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7.沈阳农业大学铁岭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8.沈阳农业大学辽西南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9.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大豆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0.沈阳农业大学熊岳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1.吉林大学公主岭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2.吉林农业大学延边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3.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大豆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4.东北农业大学绥化大豆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5.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6.东北农业大学兰西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7.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西甜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8.上海海洋大学杭州大宗淡水鱼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9.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葡萄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0.南京农业大学徐州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1.南京农业大学济南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2.南京农业大学郑州大豆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3.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4.南京农业大学徐州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5.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葡萄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6.扬州大学盐城大麦青稞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7.扬州大学常州水禽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8.浙江大学杭州茶叶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9.浙江大学宁波西甜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0.浙江大学金华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1.浙江大学金华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2.安徽农业大学沿淮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3.安徽农业大学黄山茶叶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4.安徽农业大学合肥肉羊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5.福建农林大学漳州甘蔗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6.福建农林大学莆田水禽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7.福建农林大学福州马铃薯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8.江西农业大学高安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9.山东农业大学莱州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0.山东农业大学烟台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1.山东农业大学临沂花生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2.山东农业大学泰安蚕桑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3.山东农业大学寿光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4.山东农业大学烟台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5.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贝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6.青岛农业大学青岛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7.青岛农业大学潍坊花生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8.河南农业大学信阳蛋鸡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59.河南农业大学驻马店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0.河南农业大学浚县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1.河南农业大学豫中补灌区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2.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3.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4.华中农业大学黄冈油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5.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宗淡水鱼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6.华中农业大学赣南柑橘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7.华中农业大学荆州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8.长江大学江汉平原棉花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9.湖南农业大学衡阳油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0.湖南农业大学长沙茶叶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1.湖南农业大学岳阳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2.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3.华南农业大学湛江荔枝龙眼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4.华南农业大学云浮肉鸡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5.华南农业大学江门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6.华南农业大学中山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7.广西大学桂林甘蔗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8.海南大学海口水稻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79.西南大学渝西北蚕桑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0.西南大学泸州柑橘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1.西南大学成都油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2.西南大学渝北兔肉加工与食品安全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83.西南大学重庆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4.西南大学长江中游柑橘产业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5.四川农业大学南充大豆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6.四川农业大学绵阳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7.四川农业大学绵阳蛋鸡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8.四川农业大学乐山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89.云南农业大学红河蜂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0.云南农业大学丽江马铃薯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渭南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蒙宁晋绒毛用羊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鸡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渭南西甜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小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7.甘肃农业大学定西马铃薯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8.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99.甘肃农业大学永昌肉羊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00. 甘肃农业大学定西燕麦荞麦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结束——。

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

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

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国科发农[2012]98号【失效依据】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农业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2.03.15【实施日期】2012.03.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粮食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农〔2012〕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农业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水利(水务)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国土资源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厅(局)、粮食局、气象局、海洋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农业局、教育局、水利局、建设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中科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明确“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的目标、思路和发展任务,全面推进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粮食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编制了《“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部农业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粮食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附件“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浅议

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浅议

[提要]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行动,是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

本文分析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针对如何完善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作用,从政府方面和高校方面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运行机制;发展对策基金项目:天津科技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xnc201520)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6年12月16日一、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概述201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启动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

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将围绕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政府咨询服务以及机制体制改革四项主要内容展开。

其中,服务体系建设和机制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的任务。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高校服务社会职能的体现。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新农村建设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新的挑战,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可以利用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为推进我国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建设现状。

在获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全国39所高校中,农业高校有22所,综合性高校有13所,理工类高校2所,政法、师范类各1所。

从数量上来看,凸显了农业高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依托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各高校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南京农业大学探索了“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站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链式立体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四川农业大学的“雅安模式”,安徽农业大学的“1+1+N”模式,河北农业大学的“太行山道路”模式,浙江大学的“湖州模式”,天津科技大学结合帮扶工作开展的“科技人员驻村模式”等,充分利用高校科技人才,发挥特色学科优势,对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笔谈——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核心目标及其理据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笔谈——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的核心目标及其理据

c o n s i d e r e d t h e c o r e o b j e c t i v e o f b u i l d i n g a n e w a c a d e m y or f r u r a l d e v e l o p me n t wa s t o b u i l d a n e w mo d e l o f u n i v e r s i y t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e x t e n s i o n . Mr . F u S h a o h u i b e l i e v e d t h a t b u i l d i n g a n e w a c a d e my or f r u r a l d e v e l o p me n t s h o u l d a d h e r e t o t h e f o l l o wi n g b a s i c s t r a t e g i e s : t o e n h a n c e he t h i g h e r e d u c a t i o n e ic f i e n c y a s a c o r e v a l u e i n he t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n e w r u r a l d e v e l o p me n t r e s e a r c h ns i t i ut t e ; Ba s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h o u l d o b e y a n d s e r v e t h e r e g i o n a l l e a d i n g i n d u s t r i e s i n ur r a l a r e a s ; I n f o r ma t i o n n e t wo r k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s h re a d p l a t f o m r s h o u l d b e c o u p l e d wi h t t h e p r o v nc i i a l r u r a l i n f o m a r t i o n s e r v i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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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技[2012]1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发布部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2.02.03
【实施日期】2012.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技〔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探索建立以高校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切实提高高等学校服务区域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教育部、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高等
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

现将《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方、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立足机制体制创新和长远发展,认真做好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附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附件: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科技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多功能优势,更好地服务区域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教育部、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

一、建设意义
1.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行动。

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中分别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多种模式、社会化的农业科
技推广,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积极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高等学校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化科教资源的统筹协调与综合利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提升高等学校服务“三农”能力。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是以区域创新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机制体制改革和服务模式创新为重点,加快涉农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转变,组织和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切实解决农村发展的实际问题,发挥高等学校在区域创新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2.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我国现有的专职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仅依靠专职化技术推广队伍,已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综合需求。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涌现出许多适应市场需求、广受基层欢迎、富有活力的科技服务模式,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与范畴,逐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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