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镇街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镇街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南京市财政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设立镇街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镇街财政所运行发展。
一、镇街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情况镇街财政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最基层一级财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以及公共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投入,镇街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新的形势和任务使镇街财政的管理职能较取消农业税前发生了很大变化,镇街财政在职能定位、体制机制、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 加强镇街财政建设,增强镇街财政实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着力提高镇街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成为当前镇街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财政部、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来抓。
镇街财政是财政体系的末端,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就是要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镇街财政的管理职能、监督职能,逐步提高镇街财政支持发展能力、服务“三农”能力、公共保障能力、综合调控能力。
按照省厅要求,2017年,市财政全面提升街镇财政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街镇财政良好的“窗口”形象,加强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把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街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常抓不懈。
进一步加大街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县乡联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增强做好街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工作目标,努力抓实抓好,力求取得实效。
为保障工作到位,加大财政所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条件,支持对办公设施维修改造、干部培训等。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评价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价对象本评价方案适用于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发展资金、科研经费等。
三、评价内容1.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管理水平: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效率。
3.项目完成质量: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水平等。
4.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进行评估。
5.政策执行效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政策宣传、培训、监督等环节。
四、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工具,对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
2.定性评价:采用专家评审、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评价。
3.比较分析:通过对不同项目或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专项资金绩效的差异及原因。
4.综合评价:将各项指标综合起来,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
五、评价流程1.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目标、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筛选、分类和整理。
3.开展评价:按照评价方案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得出初步评价结果。
4.结果反馈与修正: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方,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正。
5.撰写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6.结果应用:将评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应用1.指导改进:根据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激励先进:对表现优秀的项目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3.问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或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优化配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08•【字号】湘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7〕22号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8日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为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及分类(一)市州党委、政府(14个,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为2类)1.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2.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二)省纪委及省委工作机构(17个)省纪委(省监察厅,含省纪委派驻省委巡视机构人员)、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含省委组织部派驻省委巡视机构人员)、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管委会)、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省编办、省委党校、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台办、省信访局、省委讲师团、省委党史研究室(三)经济管理部门(19个)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旅发委、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四)社会发展部门(17个)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编委、省移民局、省扶贫办(五)司法执法监督部门(11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六)省工商联及群团组织(12个)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残联、省贸促会、省作协、省红十字会(七)厅(局)级事业单位(9个)省参事室、省韶山管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勘开发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煤炭管理局、省煤田地质局、省黄金管理局(八)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13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九)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10个)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省政协研究室(十)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7个)民革湖南省委机关、民盟湖南省委机关、民建湖南省委机关、民进湖南省委机关、农工党湖南省委机关、致公党湖南省委机关、九三学社湖南省委机关(十一)中央在湘机关(11个)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煤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湖南能源监管办、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各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的绩效评估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2018年1月10日前将评估结果送省绩效办。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办刊费5万元
效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台宣传平台载体有新的突破
内刊质量好,赠阅对象满意度高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实施,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措施(方案、 规划)等。
财政局绩效管 理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桂台通讯》办刊 2期
2017.01
2017.12
专项年度 绩效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编辑,编辑2期高质量的《桂台通讯》内刊,对台宣传有成效。
一级 指标 产 出 指 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内容 编辑《桂台通讯》2期 对台宣传成效明报人:雷湘梅
联系电话:18573556566
填报日期:2017.04.26
—2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桂阳县委统战部 专项名称 部门名称 部门相应职能 职责概述 专项立项依据 专项实施内容 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桂台通讯》办刊经费 中共桂阳县委统战部 专项属性 资金总额 (万元) 延续专项√ 5 新增专项□
负责管理有关促进两岸交流工作、对台新闻宣传工作 县委常委会议纪要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2017年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为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和服务体系,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文件要求,省财政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中小微企业创业环境。
重点支持全省中小企业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及服务,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群、企业园区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和扩大就业。
二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绩效,支持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研发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三是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发挥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等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的激励作用,引导其提升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经营行为,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项目内容及投入情况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个方面。
山东省财政厅共下达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1120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7200万元、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等4000万元,共涉及1个省直部门,11个地级市,15个县(市、区)。
(三)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所有预算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山东省财政厅资金也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中小企业户数达到200万户,建成800家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功能健全、服务质量上乘的省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创客空间”,小企业孵化成功率达到80%以上。
培育国家创业示范基地2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000家,培训各类创业人员2万人。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市经信委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益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17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的“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共500万元(见附件1)作为此次评价范围。
二、评价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方案(2016—2020)〉的通知》(益办发〔2016〕17号)等法律、文件精神。
(二)“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目标、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四)相关部门出具的审计、检查报告和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1、项目决策情况:(1)项目是否有设立依据,立项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等;(2)子项目申报流程是否规范,是否组织评审,是否进行公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2017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 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机构(团队)负责人:陈德萍 项目负责人:刘 哲、房 辉
依据《关于做好 2018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11 号)广东省财政厅委 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对 2017 年省级中 医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经过自评材料 审核、现场核查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一系列评价程序,形 成本评价报告。
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
4
1 理论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
继承人集中理论培
践技能等内容,共培训 100 人,分 1
员的理论水平和临床技能,提
训项目
期完成;(2)将培训讲义汇编成册。
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业达标;(2)配备中医类别医师、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
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
2
4
护士达标,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
作示范单位项目
开展中西医协作,提升综合服
护士长应具备相应职称及技术;(3)
务能力。
诊室、病床面积达标。
整理并推广国医大师邓铁涛、
(1)结合国医大师邓铁涛、禤国维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3.03•【文号】财建〔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我们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2017年3月3日附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条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专项资金支持事项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度方案)等。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年度方案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等方面。
第五条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地市制定本地区本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1),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具体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文),并于每年3月底之前上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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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供主管部门参考)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为高标准地完成本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1名,一般由财务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2名,一般由财务机构负责人、项目实施管理科室负责人担任)
组员:(多名,一般由财务人员、项目实施管理科室人员担任)
评价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可选择设在项目实施管理科室,也可设在财务机构,由部门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二、绩效自评内容及步骤
(一)根据自评范围确定财政支出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参考自评通知附件《岳
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并在其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进行具体细化、量化)。
(二)向项目实施单位转发通知并部署工作。
(三)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
2、收集整理项目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3、参照步骤(一)中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岳阳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自评表中应在各评价指标的“备注”栏对该项考评情况进行简要的文字性描述并相应给分;
4、根据项目实际和填报说明,规范撰写《岳阳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第五部分可作为单独的报告附后。
(四)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最后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财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月日——月日)
(二)工作部署(月日——月日)
对相关科室的人员进行工作部署或组织一次培训。
(三)项目自评(月日——月日)
(四)抽评核查(月日——月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自评情况进行抽评核查。
(五)汇总分析(月日——月日)
由领导小组对单位项目自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自评结果汇总报县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和绩效评价管理中心。
四、需报送的材料
(一)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本)。
(二)其他相关材料:
1.根据项目实际量化细化后的个性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 基础数据表,如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产出明细表等。
3.项目立项的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文件;
4.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
5.自评工作底稿;
6.其他佐证材料。
五、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资料要认真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合理;在自评过程中,要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与绩效自评小组进行沟通,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