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尊敬的青少年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我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它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作为青少年,了解和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还能培养我们的法治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与你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一: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义务作为未成年人,你们享有与成年人相同的人权和基本权益。
这些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受教育权、健康权、生存权、受保护权等。
与此同时,你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遵守规则,能够让你们在成长过程中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并逐渐培养出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法律知识二:未成年人的犯罪责任和刑法保护在一些严重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也可能违反法律,涉及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主要以教育为主,旨在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到错误,改正行为,重新回到正轨。
正义的追求和法律的保护是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犯罪的代价,并远离违法行为。
法律知识三: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
作为青少年,你们尤其需要关注和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
首先,要注意个人资料的保护。
不轻易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学校等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其次,避免沉迷网络和游戏。
网络和游戏的过度使用容易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也可能导致健康问题和人际关系的紊乱。
此外,还需要注意网络言行举止。
文明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不要发布违法、恶意和侮辱性的言论,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循网络礼仪。
法律知识四:安全教育与防范意识安全教育是每个家庭和学校都应注重的重要部分。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

法制教育讲座稿内容:学生法制教育知识时间:10月17日主讲人:丁慧君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们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
第二,向大家通报一下,某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
第三,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
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制宣传讲座讲课文档

7.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未成年人参与 赌博会影响学 业,加重个人 和家庭的经济 负担,容易诱 发其他如盗窃 、抢夺、抢劫 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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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暴力、迷信等音像制 品、读物等。
未成年人经常接触 色情、暴力、迷信 等不良信息,容易 影响身心的健康发 展。引诱其他违法 犯罪活动。
3、保护个人隐私权、维护人格尊严权
4、享受劳动保护权 5、人身安全、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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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预防犯罪的
专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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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应杜绝以下不良行为:
1.旷课。
未成年人不得旷课。 旷课是一种不良的行 为,不利于未成年人 正常受教育和健康成 长,未成年人经常旷 课,容易与社会不良 少年厮混在一起,走 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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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不归宿。
夜不归宿不仅 容易使未成年 人受坏人引诱 而走上犯罪道 路,而且往往 由于孤立无援 成为犯罪者的 攻击对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以及传播淫秽、暴力、凶 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 像制品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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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受到以下保护:
高中生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精选14篇)

高中生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精选14篇)在当下社会,各种讲话稿频频出现,讲话稿是在公务活动中针对特定场合,面对特定听众发表口头讲话的文稿。
你写讲话稿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中生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篇1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
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高中生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篇2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
“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中学生宪法知识的讲座

教育法
第一条;为了发展
宪法
教育事业,提高全 民素质,促进社会
主义物质文明和精
神文明建设,依据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宪法,制定本法。 ……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国家一切
通过 宪法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和地
权力属于 人民 人民
国家
交 给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把
权力
国家权力
宪法 约束
政府
约束
增强宪法意识,认真学习宪法有关知识, 明确宪法的有关规定
要与违反宪法的现象作斗争,以实际行 动维护宪法的尊严。
法律至上,宪法高于一切
谢谢!
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1、序言和总纲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国家机构 4、国旗国徽首都国歌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权力机关、立法权)
国家主席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行政管理权) (审判权) (检察权) (军事机关)
各部、委员会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为 了发展基础 教育,促进 社会主义物 质文明和精 神文明建设, 依据宪法, 制定本法。
宪法知识我先学,宪法权威我维护
初二(3)班 主题班会
我国的宪法
一则小故事引出大思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 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 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 的是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由四部分构成
现行宪法由四部分构成: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的义务 其他义务
初中法律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初中阶段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对于培养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本次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以生动活泼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
二、讲座目标1. 帮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掌握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方法;3.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4.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未来的生活奠定基础。
三、讲座内容一、法律基础知识1.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2. 法律的作用与意义3.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未成年人犯罪(1)案例背景:某初中生小李因盗窃同学手机被学校开除,家长起诉学校。
(2)法律分析:学校开除小李的行为是否合法?(3)结论:学校开除小李的行为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2. 案例二:网络侵权(1)案例背景:某初中生小张在网络上发布侮辱他人言论,被侵权人起诉。
(2)法律分析:小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3)结论:小张的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案例三:消费者权益保护(1)案例背景:某初中生小王购买了一款质量不合格的电子产品,要求商家退货无果。
(2)法律分析:商家是否应当退货?(3)结论:商家应当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4. 案例四:交通安全(1)案例背景:某初中生小赵骑自行车逆行,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
(2)法律分析:小赵的行为是否违法?(3)结论:小赵的行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逆行。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ppt课件

案例2: (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 一座高压电力输送
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 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 9个未成年的孩子! ❖ 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 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化名)和几个 男孩出现在塔下。民警们立即找到王平询问。王平终于交 代,倒掉的电塔上的钢条就是他和另外8人一起偷的。每 块钢条可以卖得10元左右。总共偷了68块钢材。少了这样 多的塔材,严重改变了电塔的受力结构,恰好头天晚上, 当地刮起了大风,最终造成高压电力输送塔拦腰折断。他 们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贪图这点钱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很快,另外8人也落网,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收赃 的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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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分析
以上三个案例,均是青少年犯罪,这 些案子每年都在发生,虽然发生在不同的个 体身上,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 大多是青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就 在于他们不懂法,发生纠纷以后不是通过正 当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等手段解 决, 或是与不良个体交往,与之一起走向犯 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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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分析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 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 “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
了未 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6
青少年犯罪分析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 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
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 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易受外界因 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 黑”。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 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 的影响,
法律讲堂
中学生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中学生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这次法制教育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知识讲座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法律知识讲座心得体会1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很有幸在上周四下午聆听到恒久律师事务所周律师的一次法制报告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时,但是他所讲述的内容令我和在座的所有同学都收益匪浅。
我们的生命是脆弱的。
我们难以去预料到灾难什么时候来临,什么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
在我们生活中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取而代之的是违法犯罪事件逐年增加。
十五、六岁正是人生最娇嫩的花季年龄,或许就是因为淡薄了法律意识,藐视了法律的威严,从而容易走上违法之路。
在我们同学中有时会发生一些小摩擦,动起受来,如果不能克制,可能就会造成升级,严重时会至伤至残。
到那时才后悔已经晚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
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加强思想道德的意识必须从我们青少年开始。
发生在某城市的绑架案——违法分子绑架了三个孩子,其中死了两个。
当专案组人员解救出那名获生的小孩时,问他为什么能这么镇定的等到公安叔叔来救他时,令人惊喜的是那位小男孩的话:”我相信公安局和爸爸妈妈能把我救出去的,我不怕!”是呀,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的无畏和相信法律才挽救了他的生命。
一个七岁的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接受了这么多年教育的人呢!法律是保护我们人生安全的最好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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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律知识教育讲座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们应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做宣传法律的小使者。
一、学法1.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
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纪律则是一定的组织内部制定的,局限于特定的组织,有一定的适应范围,不管是社团组织还是企事业单位,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为小气候小环境制定特定的纪律,它是为了维持一个组织的良性运行采取的方式方法。
道德只是长期以来人们逐渐形成的一种信念,习惯和传统,道德不具有强制性.2.违法与犯罪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
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
青少年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某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
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
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5)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有:(1)暴力伤害――最常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呼和浩特市某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某市一中初中学生迷恋上网游戏,被妈妈阻止,在网上招来另一未成年学生做杀手,在家中把亲生母亲残忍地杀死。
2006年10月下旬,在广东某中专学校举办的一场普通篮球赛上,因为发生碰撞竟导致百余学生集体群殴。
据报道称,打人者臂缠红布统一着装,拿着削尖了的铁管和西瓜刀大打出手,激烈殴斗的场面惊心动魄,致使两名学生重伤。
再看如下报道:A、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06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
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刚才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B、“收保护费”是近几年来在问题青少年群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形式。
在学生担心的“校园暴力”中,“收保护费”排在了最前面的位置。
所谓“收保护费”就是校外闲散青少年和校内高年级的同学直接向青少年索要财物,这种现象最常发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或者假期里。
电脑房、游戏机房也是“收保护费”经常发生的地方。
更让人担心的是,不少学生小的时候有被人“收保护费”的经历,到了高年级自己就变成对师弟师妹“收保护费”了。
这就是从被害者变成害人者甚至犯罪分子了。
“收保护费”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性质是敲诈,甚至是抢劫。
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很多都是结交了不良少年,参与“收保护费”,结果走上了犯罪道路。
C、盗劫――青少年犯罪又一常见形式偷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地或者趁人不备窃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是青少年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一种常见行为。
任其发展会成为习惯,甚至导致犯罪,很容易扩展并发展为其他类型的犯罪。
本市一重点中学高三学生偷盗1万元,大学上不成,换来牢狱之灾。
本市一初中学生为了上网,从开始的小偷小摸发展到团伙盗窃,数目巨大。
某市一初中女生为了赶时髦,从家中偷钱,她的母亲报警,公安机关破案后,找到她,她竟然说自己拿的是家中的钱,没什么错误。
初中生中抢劫犯罪案件较多,而且多为团伙性的,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比如说“你不拿钱,我们就打他”这样的言语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但劫取财物的多少并不是构成本罪的依据,而只是量刑的情节。
本罪已满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D、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吸烟、饮酒的;阅读、观看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逃学、夜不归宿的;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的;吸食、注射毒品的等。
3.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4.加强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
这部法律设专章规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限。
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
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我们只有学会分辨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才会有健康幸福的生活。
否则,我们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
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
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首先是交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
不良的交往会成为青少年实施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
不良交往往往是有劣迹、不轨行为或不良品行的青少年结合在一起进行不良的社会娱乐活动,他们逛街、下饭馆、抽烟喝酒、打牌跳舞、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同时社会上一些有前科、有劣迹的成年人利用青少年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传播犯罪思想,教唆作案手段,以使青少年误入歧途。
有不少青少年正是由于不良交往,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例如,学生吴某,初中毕业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大谈“盗经”,说作案时如何刺激,如何过瘾,最终吴某在罗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
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娱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
目前我市成人娱乐场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比比皆是。
由于涉足成人娱乐场所的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青少年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一定要远离这些娱乐场所,交友一定要慎重。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
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回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毒品海洛因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
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
案例: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时突然暴死。
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
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
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案例: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