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要点讲解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1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1关键信息项:1、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组成与职责监事会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2、信息披露要求定期报告内容与时间临时报告情形与披露时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3、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规定4、关联交易管理关联方认定标准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5、内幕信息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交易防控措施6、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接待投资者调研的规范11 公司治理结构111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具备适当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其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的重要事项,并形成决议。
112 监事会组成与职责监事会应具备独立性和监督能力,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应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113 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2 信息披露要求121 定期报告内容与时间上市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应包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全面信息;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应重点反映公司阶段性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122 临时报告情形与披露时限当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如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布临时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
123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披露的信息应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把关,确保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磅!《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发布!

重磅!《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作指引》正式发布!修订背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提⾼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内容。
2005年7⽉,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作指引(2005)》以下简称《指引(2005)》,作为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作的基本⾏为指南。
实施以来,在指导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作⽤。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全⾯深化改⾰的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积累了新做法新经验;互联⽹的发展使投资者关系管理⽅式产⽣了新的变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也带来了⼀些新情况。
证监会梳理总结了近年来上市公司具体实践,于2021年2⽉5号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指引(2005)》进⾏修订和完善,并于2022年4⽉15⽇发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作指引》正式稿,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32条,由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式、组织与实施、附则等内容组成,主要包括:(⼀)进⼀步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范围和原则1从内容、⽅式和⽬的等维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界定。
2明确《指引》适⽤范围:为依照《公司法》设⽴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境内发⾏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境外公司参照执⾏。
3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条基本原则。
从原来的六⼤原则,确⽴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进⼀步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式1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进⼀步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式,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等。
这是公司治理结合信息化变⾰的体现,将提升整体沟通交流的⾼效性、便捷性,在“碳排放”的时代背景下,更是未来趋势所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文 | 毕英鸷合伙人邓静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种种问题亦随之逐渐暴露,市场主体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买而不举”“快进快出”频繁“割韭菜”、收购杠杆过高,资金运用期限错配、上市公司股东隐瞒一致行动人身份,滥用表决权委托,规避信息披露义务,一系列行为导致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中小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上市公司发展严重受阻。
同时,自“沪港通”实施以来,资本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沪市国际化程度提升,沪港两地同时上市公司数量已近百家。
在此背景下,收购和大额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制度,也需要在兼顾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差异的基础上,逐步有序衔接。
为实现两地市场权益变动披露规则基本统一,同时整顿市场“蒙面收购”、“割韭菜”等现象,针对目前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交所于2018年4月13日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一、《指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系《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核心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权益披露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并对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形式、信息披露时间限制、停止股票买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指引》是在《办法》的规范框架下,不涉及对投资者停止买卖的要求,仅涉及对具体披露情形的梳理、披露内容的细化,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频度,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指引》大致上没有超越《办法》的框架,但增加了《办法》未规定的需披露的情形,调整了《办法》规定的披露间隔、披露频度等,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监管。
二、《指引》相较现行规则主要变动(一)缩减持股变动披露间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持股变动披露间隔为5%,《指引》缩减了持股变动信息披露间隔,要求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加或减少1%的,投资者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但披露前后无需暂停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第一节 总体要求 ........................................................................................................... - 3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39 第三节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 44 -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 87 第九章 社会责任 ................................................................................................ - 90 第十章 释义 ........................................................................................................ - 92 第十一章 附则 .................................................................................................... - 93 -
新三板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X X股份有限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如下合称“投资者”)之间旳信息沟通, 切实建立企业与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旳良好沟通平台, 完善企业治理构造, 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旳合法权益, 形成企业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友好旳良性互动关系, 提高企业旳诚信度、关键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如下简称“《证券法》”)、《XX股份有限企业章程》 ( 如下简称“《企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充足旳信息披露与交流, 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旳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企业旳理解和认同, 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以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旳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企业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看待全体投资者, 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旳目旳是:(一)形成企业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 增进企业与投资者之间旳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企业旳深入理解和熟悉, 并获得认同与支持;(二)建立稳定和优质旳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旳市场支持;(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旳投资服务理念;(四)增进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旳投资理念;(五)通过充足旳信息披露, 增长企业信息披露透明度, 不停完善企业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旳基本原则是:(一)充足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旳信息披露以外, 企业可积极披露投资者关怀旳其他有关信息;(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旳规定,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精确、完整、及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9号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现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2年4月11日附件1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除适用境外注册地、上市地法律法规的事项外,对境内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合规性原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企业上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新简版)ppt

上证所严查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违规交易行为
近期,个别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在2009年半年 报和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窗口期从事交易行为以及短 线交易等违规交易本公司股份行为,引发市场关注。
为此,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 卖本公司股份时,应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雪中送炭 VS 锦上添花 ? • 公司战略 VS 融资战术 ?
解读:
入市问“路”-学“规 矩”
非公众企业 →上市公司:
• 学规矩: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 学理念:销售、产值、利率→市值(公司价值管理) • 学操守:公司信托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结构 • 学走路: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启动“双引擎”) • 学说话:用资本市场语言说话、新闻发言人制度 • 学公关:PR →IR(主动型、补充性信息披露)、
IR的由来: 二三十年代美国公司对资本市场资金的竞争中率先提出和自然萌发
解读:
开展IR是上市公司自身的需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事情,
该由上市公司的内在需求和情形自行决定。
被动性信息披露 主动性信息披露
强制性信息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
企业差异化竞争
•
信批-“规定动作”
•
I R -“自选动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指引』解读
“企业上市与重组服务行动小组” 研究中心 袁秀国(袁方)
《IR指引》颁发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出台的综合性政策和文件,旨在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监管结构的动态、有效和高效管理,同时强化对内外关系的监督。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重点强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按照“及时、准确、透明”的原则,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分为四大部分,包括组织架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
第一,组织架构。
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明确各层级职责,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确保上市公司有效地管理财务和风险。
第二,内部管理。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非财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有效遏制内部违规违规行为及损失,以确保上市公司营运流程有序,规范有效,并逐步完善业务流程及其管理制度。
第三,财务管理。
上市公司应实施有效的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审计体系,建立健全的财务控制制度,确保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时、准确、透明。
第四,风险管理。
上市公司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及时识别、监测、控制和遏制新的风险,降低交易风险,及时处理投资者维权等问题,维护投资者利益。
以上是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全部内容,旨在帮助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监管结构的动态、有效和高效管理,同时强化对内外关系的监督以确保投资者的安全可靠投资环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载体,注重内部管理中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阻断违规行为,保障公司投资者的安全和投资者权益,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有效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良好运营、高效管理和风险防控,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对投资者、监管部门和社会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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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使高级管理层全面系统地了解投资者关系管理 和信息披露的相关知识,使他们在做出重大决 策时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向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人咨询,并判断何种信息需要向公众披露。
持续向公司高管层通报公司已经公开披露信息 的情况。保存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档案,并对 担任发言人的高管人员就已公开披露事项进行 培训或介绍。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办法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目的和主要活动方式, 如何开展投资者活动,在开展每一种活动时的 注意事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范围及如何避免 违反现行信息披露规定等。。
内部信息交流制度,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 如何从企业内部获取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所需 要的信息,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授权程序制度 等。
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
在进行相关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要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有关活动和工作不得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尤其对涉及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活动如股东大 会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时,应严格依照和 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案例:卡纳森公司财务主管否认传言
在一次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卡纳森公司的财务 主管被问及其公司是否正在与雀巢进行合并的 有关消息时,因不知道事实上已经进行的讨论 ,而否认了有关的传言。后在相关的诉讼中, 法院判定,发言人在回答问题时因疏忽误报, 或因不了解情况而提供了误导性信息,不能免 除责任。这一案例表明如果公司发言人若不经 过相关的培训和授权,不了解有关情况而擅自 代表公司发言,有可能导致法律方面的风险和 责任。
对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职业培训。
在进行每一次投资者关系活动前,投资者关系 管理负责人还应当对有关参加人员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方面的培训。
பைடு நூலகம்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反馈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 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使他 们能够使用有关信息进行战略决策。
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联系与区别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强制披露信息以外 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
对强制披露信息的必要补充以及对强制性信息 披露内容的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自愿性信息披露侧重于对公司长期战略及竞争 优势的评价、环境保护和社区责任、公司实际 运作信息、前瞻性预测信息、公司治理效果等 信息的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
投资者关系管理就是要通过有效的沟通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和忠诚度 ,进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的基 本原则
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对尚未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和管理。 建立授权和培训制度。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在观念和态度上,对所有的投资者一视同仁, 不应区别对待,忽略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要求 ,尤其不应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大股东、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股东不论持股多少 ,在知情权上是完全平等的。上市公司在开展 投资者活动的时候,应当保证全体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能够和大股东及机构投资者一样 平等地获取有关信息。
对尚未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和管理
仅对部分投资者披露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也 容易导致个别投资者或机构利用这些内部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
公司内部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对于一些敏感的 公司信息,应严格限定内部接触人员,限制内 部的扩散范围,并防止内部人员利用这些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
建立授权和培训制度
预测性信息的披露
建立“安全港”。安全港的模式是:并不是所 有的潜在风险因素均需在警示风险因素时列出 ,只要所有信息综合在一起向投资者提出了涉 及风险的警示,安全港就建成了。
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信息披露安全港的制度, 但建议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场合下自 愿性进行预测信息披露时,应作明确的风险警 示,以尽量降低日后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和风 险。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要采取尽量公开的 方式和手段,如通过网络转播等,使尽可能多 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能够参与有关活动 ,了解有关情况和信息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 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 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 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利用互联网络召开股 东大会并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过程应该透明
可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对会议情况进行详 细报道,提高股东大会的透明性。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网上直播的方式传播 股东大会的完整信息。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过程中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在股东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回答问题时,一旦其 内容属于对市场及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 息而在正式文稿中并未包括时,应立即进行正 式公告。
什么叫过度宣传?
指内容上,上市公司使用了过于夸张的、不严 谨、不准确及与实际状况有一定出入的语言进 行公司的宣传和推介,例如有的公司在缺乏客 观和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就宣称自己的产品质 量最优或市场占有率最高等等,很容易给投资 者造成误导并导致错误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 ,即便是要作类似的宣传,也应将前提进行清 晰和明确的说明,如根据什么机构、什么标准 被评定为质量最优,根据什么机构的统计调查 结果其市场占有率为最高等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缺乏系统、完整、持续和制度化的投资者关系
管理 缺乏相应的人才和经验 目的性、针对性不强,手段和方式不够灵活、 相应的规范制度仍待建立和完善
《指引》出台的背景
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 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七大举措之一
各派驻机构也纷纷采取措施,引导当地上市公 司建立投资者关系制度
当上市公司就某一未完成事项进行自愿性披露 ,一旦该事项出现了新的进展和情况,上市公 司应及时进行后续披露,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
投资者关系活动
股东大会 网站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 电话咨询
股东大会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
在安排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时,尽量考虑中 小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便于中小股东参加。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由谁或那些人代表公司 进行发言,应由公司经过必要的程序予以授权 。
发言人应如何发言,发言的具体内容,发言中 应披露那些信息,也需要事先经过确认和培训 。
未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 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因为投资者关系活动是面 向所有投资者的,如果发言人的发言不当,对 投资者产生误导,很可能会导致诉讼等法律纠 纷。
什么叫过度宣传?
指形式上,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 对那些是属于广告宣传的信息和文字进行明确 区分和标识,同时注意不要将公司自己的宣传 推介信息与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第三方报道混
在一起,使投资者无法区分和判断。
对尚未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和管理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如股东大会、业绩说明 会、一对一活动、现场参观的过程中,如事先 不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规定,很容易在相互 交流的互动过程中,不经意地泄露一些尚未公 开的重要信息,而这些信息其他投资者并不知 道或无法同时知道,因而导致信息不对称,造 成对其他投资者不公平。
▪ 其他不含重大信息内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也 应将有关内容通过公司网站或新闻媒体尽快向 全体投资者,特别是未参加股东大会的投资者 进行披露。
案例:某公司股东大会自愿性披露重 大信息
某公司董事长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以会议通报的形式对 外披露了该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工业片实现利润 6000万元,力争7000万元,商业片实现利润3100万 元,合并实现主营业务净收入24亿元。并称到2012 年计划实现利润2.5亿元,每年的平均增长率要在12 %以上。上述信息属重大信息,不应以会议通报形式 代替正式的信息披露义务,交易所对该公司实施临时 停牌,并对公司发出监管函,同时要求公司于第二天 进行正式公告。
案例: 万科年报中预测性信息的风险 提示
万科在年报中详细披露了未来一年项目开发 以及竣工项目计划,同时进行了特别风险提 示如下:
q 宏观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或单 个项目出现销售滞缓情况;
q 土地使用权转让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改变,给公司 现有待开发项目带来不确定因素;
q 新的法规对项目审批要求进一步严格,使开发项目 的证照办理速度滞后而影响开发节奏;
应根据需要以及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 同的金融营销手段,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种持续的战略管 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持续的 战略安排,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应该是一项 系统工程,而不应该是一种即兴式的、散乱的 和急功近利的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要能够反映和体现公司的 发展战略,并让投资者理解和认同公司的战略 ,从而使公司的价值得到提升。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指引要点讲解
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
目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及《指引》出台的基 本背景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概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愿性信息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活动的规范和注意要点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及《指 引》出台背景
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公司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 尝试
上市公司日益注重投资者关系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概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以上市公司的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为对象,以信息披露为核 心,以金融营销为手段,以提升公司价 值为目的的战略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是上市公司的投资 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在与投资者交流的过程中,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的不 同性质,有所侧重地与之交流。
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通过各种投资者关系活动 进行。
自愿性披露中要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