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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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
为切实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本项目的收益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相互促进,按照差异化分配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分配。

二、收益分配范围
参与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农户、工人。

三、分配条件及方式
1.园区务工
砌墙(大工小工)、抹灰工人、焊工、挖掘机工人、装载机工人、拉砖工,拉水泥、混凝土、渣土车、制棒工人、采菇工人、挑菇包装工人、注水工人、翻棒工人等,每人每天按照工作内容,工作量、按天数分红。

2.土地承包款
对于流转土地的农户,根据面积的不同,按照合同给予相应的租金。

3.入股分红
根据《合作社法》、《合作社章程》,对于入社的成员给予相应的分红。

四、工作要求
分配明细在项目结束验收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一、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出资者分利。

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收益分配情况,包括出资额、应享有公积金份额、政府部门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

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建立账户。

三、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15%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转为社员出资和进行社员的培训、文化和生活福利事业,其中用于培训和文化建设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额60%。

四、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0%的风险金,存入风险基金账户,用于市场疲软农产品价格骤降或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时,补贴或救助社员恢复生产。

五、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六、本社接受政府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资产,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但在本社因故解散、破产清算时,这部分资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社员(除另有规定或约定)。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是指合作社将经营所得按规定进行分配的制度。

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旨在通过联合劳动者和资源,共同经营、共同分享收益。

因此,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制度需要公平、透明、可操作性较强。

以下是一种可供参考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1.利润归属合作社的利润首先归属于劳动者成员,其次是合作社的发展基金、公益事业基金等。

将利润优先归属于劳动者成员,体现了合作社的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原则。

2.劳动力贡献度权重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应该与成员的劳动力贡献度相关联。

可以根据成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努力程度等因素,设定劳动力贡献度权重,对收益进行分配。

这样可以激励成员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3.资金贡献度权重除了劳动力贡献度,合作社的收益分配也可以考虑成员的资金贡献度。

资金贡献度权重可以根据成员在合作社投入的资金数量进行设定,对收益进行分配。

这样可以鼓励成员对合作社进行资金支持,增强合作社的资金实力。

4.风险分担原则合作社的收益分配也需要考虑成员的风险分担情况。

在合作社经营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

当合作社面临亏损时,成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因此,在收益分配中,也需要考虑成员对风险的承担情况,对亏损进行分担。

5.公益事业基金合作社可以设立公益事业基金,用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农民福利。

每年将合作社收益的一定比例纳入公益事业基金,用来资助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绿色环保等公益事业。

这样做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的社会形象,增强成员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6.分配方式选择权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收益分配方式。

常见的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购物优惠、资金回报等。

根据合作社自身的经营特点和成员需求,选择合适的分配方式,提升成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以上是一种可供参考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具体的分配比例、分配基准等需要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是指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收入如何分配给合作社成员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公平、合理地分配合作社的收益,促进合作社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个关于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介绍。

首先,收益分配应当考虑到合作社成员的劳动贡献和投入。

这意味着合作社成员所投入的劳动时间、技能和资源应该被合理计量和衡量。

一种常见的做法是根据每个成员的劳动时间和贡献程度来分配收益。

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劳动记录和评估机制,以确保成员的劳动贡献被准确记录和计算。

其次,收益分配还应考虑到合作社成员的投资。

合作社的成员可能会通过投入资本来支持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根据成员的投资额,可以设计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例如,可以按照投资额的比例来分配收益,或者设立一个固定的回报率,按照成员的投资额来计算每年的收益分配。

第三,一个成功的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还应该考虑到风险分担。

在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

为了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和承担风险,可以设计一种分配制度,将一部分收益作为风险基金,用于弥补合作社遭受的损失或承担风险。

第四,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还应考虑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这意味着应该设立一部分收益用于合作社的再投资,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这种再投资可以用于购买新的设备和技术、扩大生产规模、培训员工等。

最后,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应该建立在民主和协商的基础上。

在制定和修改收益分配制度时,应当广泛征求合作社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合作社成员应该通过民主程序,例如年度会议或代表大会,共同决策和制定收益分配制度。

综上所述,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应该考虑到合作社成员的劳动贡献、投资、风险分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通过制定合理、公正和可操作的收益分配制度,可以激励合作社成员的积极参与和投入,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合作社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设计和调整收益分配制度,以实现长期发展和共同繁荣。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入分配方案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入分配方案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村集体经济资金收入分配方案一、收益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

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股东的福利性支出。

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不超过 20%;股东红利分配不低于80%(具体分配到人的红利与今后本村村民差异化奖惩制度挂钩)。

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理事长岗位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二、会计岗位责任制1、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负责按《会计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4、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6、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7、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嘉兴 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嘉兴 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嘉兴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经济合作社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共同组成,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和分配收益。

嘉兴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城市,在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果。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嘉兴经济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旨在促进经济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推动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富裕。

本文将首先对经济合作社的意义和作用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理解经济合作社在嘉兴地区的作用和发展状况。

其次,将分析目前嘉兴经济合作社的现状,了解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最后,将重点关注收益分配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包括制定收益分配的原则和方法,以及推动嘉兴经济合作社的发展。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为嘉兴经济合作社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导框架,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操作收益分配工作。

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社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全国范围内经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相信,嘉兴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城市的经济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首先,在引言部分概述嘉兴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问题,并说明文章的目的。

接下来,正文部分将分为三个子章节展开论述。

第一个子章节将探讨经济合作社的意义和作用,解释为什么经济合作社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个子章节将分析嘉兴经济合作社的现状,包括其规模、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第三个子章节将强调收益分配在经济合作社中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问题和挑战。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介绍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的制定过程,并提出相应的原则和方法来指导合作社的收益分配。

同时,还将强调推动嘉兴经济合作社的发展需要采取的措施和策略。

通过以上的结构,本文将全面深入地分析嘉兴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旨在推动嘉兴经济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嘉兴经济合作社制定一份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旨在帮助该地区的经济合作社合理、公平地分配收益,进一步促进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和嘉兴地区经济的繁荣。

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

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一、利润分配原则1. 公平性原则: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应确保公平,所有股东都应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2. 持续性原则:合作社应保证利润分配的持续性,以维持合作社的长期稳定发展。

3. 合法性原则: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二、利润分配顺序1. 弥补亏损:首先,利润应用来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其次,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偿还债务。

3. 提取任意公积金:再次,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4. 支付股利:最后,剩余的利润应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式1. 现金分配:主要的利润分配方式应以现金形式进行。

2. 实物分配:在特定情况下,经股东会同意,也可以进行实物分配。

四、利润分配保障措施1. 设立专门账户:合作社应设立专门的利润分配账户,确保利润的合理使用和流向。

2. 健全内部控制: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利润的滥用和流失。

3. 定期审计: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应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利润分配监督机制1. 股东监督:股东有权对合作社的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并要求查阅相关财务资料。

2. 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合作社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和审计。

3. 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政府相关部门也有权对合作社的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利润分配方案调整1. 股东会决议:对利润分配方案的任何调整都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2. 法定程序: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3. 透明度要求: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确保透明度,及时向所有股东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 与国家政策的协调: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应与国家的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保护小股东权益: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其与大股东享有同等的待遇。

3. 持续改进:合作社应持续关注利润分配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收益分配制度
第一条本社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二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5%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3%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5%;
第四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六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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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收益分配制度
第一条本社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二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5%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3%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

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5%。

第四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

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六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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